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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私奔前夜 (九紫)


  李拾光道:“你试试好了,这件衣服我去年买的,要不是穿小了,绑在身上难受,我还舍不得扔呢。”
  她刚重生回来才一六七,现在都长到一七二公分了,长了整整五公分。
  燕月金身高只有一六零,但是她体重却有一百三十斤,李拾光的衣服她穿倒是刚刚好,就是长了一些,她也不在意。
  见李拾光她们真的没有看不起她的意思,有了漂亮衣服的她也很开心。
  虽然嘴巴上说着不在意,可别人在吃肉她在啃馒头,别人穿各种好看衣服,她却穿着老家带过来的土棉袄,心底到底是有些自卑和羡慕寝室另外三个人的,尤其是到了大学之后,过去从未在意过外表的她,也开始爱美了。
  通过这一年多的锻炼,她的体重已经从一百四十多斤降到一百三十斤,脸上的轮廓显现出来,皮肤也恢复了红润,有了少女感。
  其实她长的真不难看,皮肤白里透红,一双眼尾天然上挑的丹凤眼,之前因为太胖,脸上的肉将眼睛挤的眯了起来,现在瘦了,眼睛的形状也出来了,很有味道。
  鼻子也不是塌鼻梁,而是很秀气的肉鼻梁,嘴唇是天然的棱角分明的菱形小嘴,很是饱满。
  唯一算得上不足的,大概就是她那一口参差不齐的牙了。
  外貌上的变化也让她自信了很多,想努力的更瘦点。
  她也不想瘦到像陈香和李拾光那样,只要能受到一百二十斤,她就心满意足了。
  想到那个帮她打过水的沉默少年,燕月金低下头笑容甜蜜。
  其实她每天并没有大鱼大肉,大多数时候都是啃馒头,但是她食量大,一顿要吃五六个大馒头。
  她们山西的主食就是馒头,打一盘菜,用馒头蘸着菜吃,最后用馒头将菜盘子上面的油抹的干干净净。
  陈香有一次就开玩笑说:“燕子,你这菜盘子干净的连洗都不用洗了。”
  燕月金脸一下子就涨的通红,很不好意思的说:“我们那边都这样吃。”
  李拾光就拿起自己被吃的底朝天的盘子说:“光盘行动,看,每次都底朝天。”
  几个人就都笑起来。
  有时候燕月金很感谢她们,因为有李拾光这个大饭量的在,而且每次都将自己打的饭菜吃个底朝天,燕月金的光盘行为在401寝室就显得那么不起眼,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
  燕月金知道,她的另一个老乡在另外一个寝室,因为这件事,一直被她的室友嘲笑。
  但在她们寝室,这样的事情是那么正常,又是那么平常的一件事。


第102章
  就连她之前一直觉得很任性不可理喻的孔嫣, 除了在刚开学的时候有些颐指气使, 被李拾光和陈香狠狠怼过几次以后, 虽然还是有一些让人无法忍受的坏脾气,却从没有对她家境的贫寒有过什么过激的语言,她们和她之前想的完全不同,打消了她初来陌生地方时,对大学的全部恐惧和不适。
  等到第二天,李拾光穿着和徐清泓一样的衣服走在校园里时,又闪瞎了一批人的狗眼。
  一些对李拾光虎视眈眈的学长学弟们心碎,就是对徐清泓有好感的学姐学妹也有些黯然。
  这两个人完全不给别人任何机会,他们从不与任何人暧昧, 不给你半点希望。
  李拾光如此, 徐清泓也是如此。
  可他们对感情的态度越是坚贞,就越是吸引一堆人对他们趋之若鹜。
  李拾光是他们心中真正的女神, 有一些人望而却步, 而有一些人却仗着自己家世好, 外表也不错, 对李拾光追的紧。
  前些天晚上不知是谁,去女生宿舍七号楼下摆了一地的蜡烛, 画成大大的爱心,里面还用蜡烛摆出两个大字:拾光,然后一个李拾光完全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的男生在楼下抱着吉他唱情歌。
  这个年代特别流行抱着吉他唱情歌,吉他社在国大是个相当红火的社团。
  一堆人跑出来看热闹,好多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就想让李拾光和徐清泓分开,尤其是这些天两人整天穿着一样的‘情侣服’在学校里撒狗粮,闪瞎了一批人的眼,他们也好奇,到底有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
  可惜弹了半天,主角李拾光都没有出来。
  孔嫣还站在楼上起哄:“哎,唱完了,再唱一个!”
  她穿着睡衣,一边啃着黄瓜一边向下面看。
  其他看热闹的男生见没有看到李拾光,但是看到孔嫣了啊,狼嚎声不由更大,吹口哨的,看热闹的,起哄的。
  孔嫣身上披着大衣,一个接一个的点歌,简直把下面报告的男生当点歌台了。
  寝室燕月金笑的啊,因为李拾光根本就不在寝室里,她今天晚上有个实验要做,还在实验室呢。
  男生那边,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胡侃连忙给徐清泓报信,“我去,太不把我们清泓放在眼里了,居然敢正大光明挖墙角!是可忍孰不可忍!清泓,怼他!”
  徐清泓抬眸看他那满脸兴奋的表情,哪有半点头仇敌恺的样子,分明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葛东升也笑嘻嘻地走了过来,揽过徐清泓的肩膀:“清泓,让你低调点,你不知道低调,整天和弟妹穿一样的衣服,还说什么是‘情侣装’,学校谁不知道你们俩是情侣?还用这种方式来宣誓你们的主权?不挖你墙角简直都说不过去!”
  “挖墙脚?”徐清泓淡淡地瞥了葛东升一眼,看的葛东升头皮发麻,才缓缓笑道:“连人都搞不清楚在哪的蠢货来挖我墙角?”
  葛东升摸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眼睁睁地看着徐清泓一脸纯良的给学校保卫处打了电话,说有人在女生宿舍七号楼下面纵火,引起骚乱。
  瞧他那副淡定的模样,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了。
  于是那个用蜡烛摆成爱心来告白的小伙子,还没见到女主角李拾光呢,就被校保卫处的人一盆冷水将满地的蜡烛浇灭了。
  透心凉。
  “奸!真奸!”葛东升道。
  “真奸!”胡侃马上接上。
  吴鑫面无表情的抬头,就一个字:“奸!”
  徐清泓看时间差不多了,穿上外套去生科楼接李拾光。
  晚上十点多,生科楼很多实验室都还亮着灯,他们经常要因为一个问题在实验室待到十二点多才离开。
  李拾光摘下手套,脱掉实验服,从实验室出来。
  作为生物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很多时候,她都泡在实验室里。
  每一个专业里都有人在做不同的事情,甚至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去做一个实验。
  徐清泓每天晚上都会骑个自行车等在生科楼的下面等李拾光出来。
  同住一个屋檐下的葛胡吴三个人整天面对这对情侣花样秀恩爱,简直生不如死,尤其是两人每天晚上都要抱着电话和对方说晚安的样子,简直就是找虐啊!
  我们也好想有个人每天晚上说晚安啊!
  葛东升已经追了陈香一年多,可惜陈香对他不感冒,当他是好朋友。
  陈香的‘好朋友’非常多,男的女的到处都有好朋友,每个人都保持着‘好朋友’的关系,却又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反而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和她关系很近,关系很好。
  在外联部,陈香混的如鱼得水。
  倒是孔嫣,这一年不知为何,突然很少去外联部了,问她原因,她语气淡淡的:“他未婚妻回来了。”
  那眼睛沉的就像一颗黑洞一般,和平时天真单纯的她大相庭径。
  她忽然想到什么,脸上笑容如雨后初阳般温暖而羞涩。
  她转头看了眼李拾光,又小心翼翼的穿起了十二公分的高跟鞋,扶着阳台慢慢走路。
  燕月金趴在上铺的床上看着孔嫣歪歪扭扭的学习穿高跟鞋的模样,十分不解:“你干嘛买那么高的鞋子穿?跟踩高跷一样。”
  孔嫣脸上染了烟霞一般,低垂着眼睫毛羞涩道:“我就是想穿。”又叹了口气:“我要是像香香那么高就好了,或者有拾光的身高也行啊。”
  这样站在他身边,就不会差的太多。
  李博光带着美容院的团队在港岛参加另一项比赛。
  当然,比赛的不是他,而是他们‘拾光’美容院的化妆师,他是带队的人。
  自从在涂邵东先生的策划下,‘拾光’美容院名声一天比一天大,这两年李拾光已经陆续在京城开了数家分店。
  每一家分店无论是美容小姐、服装、陈设,器具用品,还是营业环境、轻柔音乐、色彩搭配、灯光效果,她都力求做到令人赏心悦目,流连忘返。
  ‘拾光’美容院的快速崛起,也加快了‘爱美丽’时代的结束。
  现在涂先生的目光已经伸向了深市和沪市,他已经计划开辟深市和沪市的市场,最迟明年,深市、沪市也要各开一家分店。
  随着一些外来品牌的美容院进入天朝,美容行业现在已经不是一片空白,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想来到大陆分这块蛋糕,他们必须在他们抢这块蛋糕之前,率先抢占市场。
  那么名气和实力是首要的。
  之前在港岛的比赛,让‘拾光’美容院在港岛这边也有了名气,也推出了首席美容技师,但一个美容院,肯定不能只有一个高级美容师,况且现在开了分店,李博光开始着重培养对‘拾光’美容院衷心又有潜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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