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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我入明火 (果汁甜椰)


  他收回手,开口问:“你吃饭了么?”
  陶奚时看着他抬起手,缓慢地解开衬衫上的第一粒纽扣,很奇怪,他现在不管做什么动作,都透着一股极致的迷人,好像这个世上,没有人能做的比他还要好看。
  她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动作,一边回答:“吃了,但是又饿了。”
  盛林野似乎是笑了一下,“想吃什么?”
  “小龙虾。”
  “走吧。”
  ……
  但是第一站并不是龙虾馆,盛林野先带陶奚时去了商场,这个点的商场处于高峰期,灯火通明的商场人声鼎沸,异常热闹。
  他对这里的商场并不熟悉,直接走进最近的一家服装店,随手给陶奚时挑了一套衣服以及一双平底鞋。
  真的是随手一挑的那种,反正在他眼里,陶奚时身上就算是披着麻袋也是最好看的仙女。
  这家服装店里的衣品还算不错,卖的是品牌女装,陶奚时试了试,看着尺寸也正合适,她也不挑,准备去付钱。
  被盛林野一把拉了回来,在她试衣服的时候他已经把钱给付了,这会儿也不顾虑旁人在场,把她扯怀里低声警告:“下次再敢自己付钱我收拾你了啊。”
  旁边两个导购员捂嘴偷笑。
  陶奚时抿唇笑,“知道了。”
  “但是……”她停顿了一下,眼里笑意不退,“我挺想看看,你是怎么收拾我的。”
  盛林野捏着她的脸,勾唇笑得有点坏,“那今晚试试?”
  陶奚时怔一秒,从他这个笑,和这句话的语气,像是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脸颊立刻红起来,拍开他的手,斥道:“流氓。”
  他眼神无辜:“我说什么了?”
  “你别说话。”
  陶奚时拎起换下来的礼服和高跟鞋快步走出去,盛林野在后面追得很紧,他本就腿长,跟上她的步伐轻而易举,很虚心地求教,“阿时,我说的话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陶奚时佩服他的厚脸皮,脚步不停地继续走,“是我理解有问题,行了吧?”
  “那就是我的问题。” 盛林野马上把错全都揽到自己身上,去拉她的手,“你没有任何问题。”
  陶奚时躲开他的手,“知道错了吗?”
  “知道了。”
  “改不改?”
  “改。”
  盛林野乖得不行,她这才把手重新伸过去,让他牵着,他低笑一声,用十指紧扣的那种握法,挺用力地牵着。
  ……
  陶奚时吃东西的口味偏重,尤其爱吃辣,而盛林野口味就偏清淡,她吃小龙虾的时候他大多数时间只看着,偶尔接几个工作电话,讲些她听不懂的内容。
  盛林野这次回来,打算待久一点,他已经尽量把一些工作延后,基本每晚都开视频会议,能在电话或者视频里解决的问题,都尽量一并解决了。
  之前高强度的工作折腾的够呛,现在也不能完全闲下来,再等一阵子回去,又是数不清的账等着他处理。
  但是,他看着眼前专注剥龙虾的陶奚时,她的妆刚才去洗手间卸了,一张素净白皙的脸在灯光下会发光似的,眼睛又大,鼻子又挺,唇色嫣红,怎么看怎么好看。
  为了她,做再多也都值得吧,哪怕她并不知道,他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与心血。お筷尐 說 論 壇
  思绪正出神,眼前突然出现一只剥好的龙虾,被她用筷子夹着递过来,眼睛很亮,“你怎么都不吃?不饿吗?”
  筷子又往前伸了一些,他张口接下,眼神始终在她脸上,她又低头去剥龙虾。
  吃完这只小龙虾后,盛林野突然觉得,辣的食物也并不是那么难以下咽,味道甚至不错。
  陶奚时吃东西很慢,又照顾着不愿意动手的盛林野,这顿饭结束后,已经是深夜了,街道与饭前相比,冷清了不少。
  大概是因为饿了太久,陶奚时吃得比以往的饭量多出许多,盛林野陪她走路消食,在深夜的街道,灯红酒绿的背景之下,他走在她身边,揽着她的肩,让她突然生出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美好得有点太不真实了,仿佛是一碰即碎的泡沫,小心翼翼,不敢惊动。
  安静走了一会儿,盛林野突然问:“喜欢翻译这份工作吗?”
  “还行吧。”陶奚时想了想,“说不上喜欢或者讨厌,不反感这份工作,正好又和专业对口,很适合我现在的生活节奏。”
  “我记得,你好像学过琴?”
  “嗯。”
  陶奚时有点疑惑,他怎么会知道她学过琴,但是随即一想,她的祖宗十八代估计他都比她清楚,也就没什么疑问了。
  “以前和我妹妹一起学过钢琴。”
  “后来为什么不弹了?”
  陶奚时沉默下来,步伐也明显缓慢了一些,但是很快,她马上就从那个状态中出来,这样回答:“一个人弹没意思。”
  盛林野的声线依旧很低,“喜欢弹吗?”
  “挺喜欢的。”
  她没什么兴趣爱好,那时候弹琴是她唯一擅长的,最开始因为是陶父眼看她越来越野,所以逼着她去学钢琴,她有这方面的天赋,当时琴行里的学生中,她学得最好,后来弹着弹着,不知不觉中就喜欢上了。
  盛林野微侧过头,将她脸颊边的碎发拨到她耳后,又问:“想开一间琴行吗?”
  今晚他的问题都有些莫名,陶奚时不解地看着他,“为什么这么问?”
  “阿时。”盛林野先喊了一声她的名字,看着她的目光浸满了温柔,能腻死人,他说:“我希望你能在有限的生命里,肆意妄为地做自己喜欢的事。”
  过去他总觉得人生无趣至极,直到遇见她,就好像找到了生命的意义,每一刻的光阴都不愿意虚度,想要将这不完美人生过得有意义一点,再有意义一点。
  更想让她过得开心自由,能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事,做任何事都不要有所顾忌,随心所欲就好。
  ……
  陶奚时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是想花钱让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她弯着嘴角笑了笑,很清浅的笑,语气倒是认真,“可是,我现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一直陪着你。”
  每一个字都像抹了蜜一样甜,结合起来就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谁听了能不动容?
  她笑得很好看,熠熠生辉,“你能回来真的太好了,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再也不会有比这更让我感动的事了。”
  “你刚走的时候,我每天都在想着你什么时候回来呢,但是啊,我做错了事,你这样惩罚我也是应该的,我甚至做好了你一辈子不会回来的打算。”
  “幸好你回来了,还愿意不计前嫌地继续包容我,对我这么好,其实有时候看你,觉得你变了很多,这三年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迹有点重,某些方面你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可是你对我,却是一如既往的好。”
  陶奚时觉得自己讲的语无伦次,抓不到重点,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她想说的很多,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
  “盛林野,你是我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

☆、第71章 打算

  宋沉已经整整三年没见过心情这么好的盛林野了, 从他第无数次离家出走,大清早溜到盛林野的别墅里开始,就觉得盛林野那张帅到人神共愤的脸上的笑容,极其的刺眼。
  他甚至觉得就连盛林野嘴角和眼角弯起来的弧度都在嘲讽着他这只被家里赶出去的单身狗, 他的春风得意衬得他分外可怜兮兮无依无靠。
  昨晚宋沉又在外面熬了个通宵, 一大早满身烟酒气地回到家,直接被他爹赶出家门,为了证明自己的骨气, 他倔强地把钱包摔在家门口,在路口拦了一辆出租车, 打车到盛林野的别墅的小区外, 车费是盛林野出来给的。
  那时候恰好盛林野送陶奚时去上班, 顺手替他付了车费, 再把钥匙扔给他, 宋沉想, 如果不是因为顺路的话, 盛林野可能不会出来。
  毕竟他就是这样一个极度重色轻友的家伙,人设永不崩。
  这会儿宋沉悠闲自得地躺在盛林野家中的沙发上,盛林野在书房处理工作的事, 他则捣鼓着手机,浏览着最近娱乐圈的料。
  刷着刷着,一下坐直了身子, 看着这条娱乐新闻, 心里想着盛林野现在简直就跟流量小生似的, 这三年被同个女星拉出来倒贴炒作数次,偏偏慕容毓还惯着那边。
  他直接到书房,盛林野坐在书桌前打电话,另一只手握着鼠标,视线挺专注地盯着电脑,宋沉进来时他只抬眸瞥一眼。
  等了十几分钟等到盛林野打完电话,宋沉把手机递给他,“我说野哥,你也太心大了吧?还真不管了?再这样纵容下去,你马上就被结婚了。”
  盛林野第一次被江粟的团队拉出来炒作时,慕容毓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撇去那边有个她的熟人不说,她觉得一个女孩子在娱乐圈打拼挺不容易的,在不影响到盛林野的前提下,制造些话题是在容忍范围内。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而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他有了新的打算,就不能让这些流言蜚语缠身,否则只会委屈陶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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