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g市时,天公不作美,阴沉的天似乎即将要下一场大雨,大风呼啸,吹得站口等车的乘客们忍不住低骂这突变的坏天气。
初夏的气温遽然降了好几度。
回到家,陶母电话打进来,先是关心地询问了一番旅途的情况,紧接着接上说:“冉冉刚中考结束,姨妈说她非闹着要一个人来城里找你玩,她乘了下午的车,等会儿你打个车去车站接接她。哦对了,明早我和你爸得出差一周,这星期你带冉冉玩,妈把零花钱打给你。”
徐冉竹是陶奚时的表妹,小她三岁,从小在不远不近的一个小镇里长大,尤其向往着城市里的繁华热闹,也非常迷恋这城里的生活。
从记事以来,一到假期,她就闹着要来这里玩。但初二开始,因为准备中考的原因,成绩平平的她被扔进各种补习班里,忙活了两年,考完了才被允许再来这里。
车站喧嚣依旧,陶奚时在人来人往间轻易地找到个子高挑的徐冉竹,在她手中接过一袋特意带过来的新鲜摘的雪梨,听她兴冲冲地念叨,“奚时姐,我终于解放啦,有两个半月的假期!”
说到假期,她萎了一瞬,“可惜妈妈给我报了高中的补习班了,我只能玩一星期,奚时姐我好羡慕你啊,高考结束能整整玩三个月吧?还不用补习,真好。”
陶奚时安静听着。
出了拥挤的车站,徐冉竹才后知后觉地注意起陶奚时如今的模样,她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绕着陶奚时转了一圈,诧异道:“姐,你什么时候把头发染成黑色了?!”
“啊,脚踝的纹身洗了?怎么虎口的也洗了?胸口那个字母洗了吗?”
“姐你现在怎么穿得这么素啊?你以前不穿裙子的啊……”
“耳钉也不戴啦?咦……”她凑近,“今天是素颜哦。”
与之前印象里的陶奚时截然不同,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她惊讶的同时也感叹,“奚时姐你这样也好美啊,像浓浓姐……”
话语戛然而止,陶奚时神情一僵,徐冉竹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过后吐吐舌不太自然地转着话题,“姐,我还没吃饭,好饿啊。”
而陶奚时神色隐晦,垂着眼皮,压下了唇角,半晌,语调冷得毫无情绪,“我带你去吃饭。”
☆、第3章 野种
陶父与陶母将出差时间提前到了今晚,走前一遍遍叮嘱陶奚时照顾好徐冉竹,仍是不太放心,打电话去家政公司请了一个临时保姆照顾两人这一周的生活起居。
夜幕降临,徐冉竹站在俯瞰城市夜景的巨大落地窗前,十五楼的视野很广阔,她捧着一杯热牛奶,看不厌似的,视线始终黏在眼下灯红酒绿的世界。
陶奚时在厨房削雪梨,削完之后转身打开冰箱的门,拿出一瓶酸奶,咬着一只雪白干净的梨去客厅开电视,瞥一眼徐冉竹,接着漫无目的地换着频道。
转了一圈,她关掉电视,踢开拖鞋坐进沙发里,捡起沙发上的ipad打开某视频播放器,打算找个综艺节目看。
一打开app,占据首页的是一条最新的娱乐新闻,封面上的图略显模糊,机场的背景下,拥挤的人群中有两道较为清晰的背影。
咬一口雪梨,清甜的味道在舌尖弥漫,陶奚时的手顿了顿,她缓慢地嚼着香甜的果肉。
由于该则新闻占据了大半的版头,她下意识地点开了那条娱乐新闻。
视频的时间只有两分钟多,解说的声音是经过变声器处理的,尖细的音色用着快速的语调报道:“据香港媒体报道,慕容毓于十九号凌晨携子低调返港,疑似赶赴盛斯行八十大寿……”
屏幕中的视频有些模糊有些晃,像是路人拍的那种短视频,但还是能辨出视频中两道惹眼的身形,戴墨镜的女人走在前头,一袭正红色长裙,长至脚踝,凸显出玲珑有致的身段,正在讲电话,看不出神情,步履匆匆。
“影坛巨星慕容毓当年突然息影,未婚生子轰动整个娱乐圈,虽然遗憾最终没能和盛亿南修成正果,但所生之子却成为盛斯行唯一承认的长孙,含金汤匙出生,说是万千宠爱也不为过。”
镜头切到身后几步之遥的身段挺拔帅气的男生,他穿一件简单的白色短tee,右肩处是某潮牌logo,下身是黑色长裤和板鞋,非常清爽干净的穿衣风格,视频里的解说直夸气质好,衣架子。
他戴着一顶纯色帽子,应该是不喜欢入镜,所以帽檐压得格外低,遮住了大半张脸,低着头,只留线条凌厉流畅的下颌部位。
“而慕容毓获盛亿南慷慨赠上亿分手费后,定居温哥华,鲜少露面。盛家这位小太子更是被保护的密不透风,近二十年,媒体可谓是费尽心思,却挖不到过多的的消息,只了解到他在香港念完小学后就被送出了国,据国外留学圈的某些同学透露,他是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天才。”
后面的解说陶奚时没再注意听了,她的注意力放在了低头走在后面的那个男生身上,视频的最后,是远远拍到几名黑衣保镖一路护送两人,隔绝开一众扛着摄像机的记者们与路人。
徐冉竹在这则消息放完时坐到她身旁,喝完最后一口牛奶,正在朋友圈给自己刚才拍的迷人夜景配文,嗒嗒地打字,按下发送后,抽空带一眼电视,“奚时姐你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娱乐圈了?”
陶奚时只说随便看看,扔掉梨核,转开酸奶盖。
徐冉竹回忆起刚才在新闻里听到的名字,随口问道:“姐,你知道盛斯行是谁吗?”
问完又自顾自地解释,一边打字一边讲:“他是香港……不对,这么说吧,他在福布斯富豪榜上,蝉联了很多年很多年的亚洲首富,可厉害了是不是?”
陶奚时低笑一声,有点冷,紧接着就切换了app。
刚才视频中男生的面部轮廓很眼熟,她记忆力向来不错,尤其是他右手臂上纹着的那串看不懂的字符,还有手腕上的那串佛珠,以及他无意识地抬手转一下佛珠的动作,她印象尤其深刻。
果然。
她就知道,嚣张成那样,目空一切的人,不会是普通的富二代。
确实是那种有底气将法律称之为垃圾的纨绔少爷。
也确实是有强大到任何人都无可撼动的身家背景。
——
川流不息的马路上,轿车一路匀速行驶在路面,街道两旁的夜景美不胜收,艳丽鲜活,灯光像焰火似的,将四周装点得流光溢彩。
车厢里空间很大,万籁俱寂,烟味浓重。
女人修长纤细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烟,降下车窗后,车外的风呼啦一声猝不及防地刮进来,她神态自若地伸出手,动作熟稔地弹了下烟灰。
另一只手握着手机,搁在耳边通着电话,她一边听,一边用眼角余光往前带了几眼。
前座的副驾驶被放到最低,男生侧躺在上面,窗外斑驳的光影掠过他镌刻般精致的侧颜,黑发压皱在一只柔软的枕边,他始终背对着后座的女人,从一上车就开始补觉。
回来之前飞机延误了许久,抵达后机场记者的围堵与旅客的哄闹,已经将他仅有的耐心磨的一干二净,这会儿状态差得不行,情绪也不怎么好,半睡半醒之间,被突如其来灌进来的疾风吹得瞬间睡意全无。
他坐起身,冷着调子吩咐司机靠边停。
司机放缓了车速,从后视镜看后座的女人,似乎在等待什么指令。
慕容毓对着电话那边说等一会儿,手机稍稍拿开了一些,声线带着天生的柔与媚,“怎么?要去哪儿?”
“随便找个地儿补觉。”盛林野不耐,“您在这儿又是抽烟又是吹风,我可没法睡。”
慕容毓笑,让司机继续开。
“阿野,盛斯行的生日宴会八点开始,你现在跟我去挑份像样的礼物还来得及,任性成这样,你猜你爷爷今晚会分你多少股份?”
她之所以大费周章把盛林野从英国带回来不是没有目的的,只是刚回来他就一声不响去了扬城,惹出那么大动静,她花了一些功夫才把人弄回香港。
一众小辈里,盛斯行唯独惯着盛林野,她可得利用这点得天独厚的优势,好好稳住他在盛家的地位。
今晚的生日宴会,谁都知道,不单单是生日宴会。
想到这儿,女人陷入了沉思。
掐了烟,烟味被风吹散。
而盛林野被这似有若无的烟味勾起了烟瘾,在中置杂物盒里翻出一包拆过的烟,敲出一支,无所谓地耸耸肩,扔出三个字。
“谁知道。”
说完侧头,又扔三个字,“打火机。”
“不给。”慕容毓回神,随手将打火机滑进手边某个槽口里,挽唇眯眼,“除非你答应我,等会儿在盛斯行面前乖乖的。”
盛林野咬着未点燃的烟,直接侧过身,“我什么时候不乖了?”
“嗯?”她笑了笑,似在回忆,“前几天在扬城酒驾追尾的人是谁?隔两天你沈大伯被你气得犯病,结果你倒好,躲开众人自己跑到古镇去惹事?在古镇打架斗殴还闹进局子。你自己算算,你去内地才几天的时间,蔺管家在你身后给你收了多少烂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