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的。”孟子恒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臂弯里还捞着一件羽绒服,他是知道宋叶近来身体虚怕冷的,刚才没第一时间过来就是去取了羽绒服。
但宋叶却是摇摇头,没有接受,“不用了,不冷。”说着,他将白色的夹克脱下来,只穿着一件长袖的T恤,立在那里姿态从容,似乎一点出丑的自觉都没有。
原本在这样的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服换衣服是极为不雅的事情,可宋叶的气质太过清冷,举止又太过从容,再加上出色的外貌,使得她整个动作的过程,反而变得赏心悦目,让人有一种临危不乱的错觉。
而后,在大家还没能从孟子恒亲自出手的震惊中反应过来的时候,便见着宋叶长臂一伸,径直将衣服递到了傅彤儿的面前,口气淡淡道:“既是承认自己的不小心,那就牢你替我洗干净这件衣服,以后就不用道歉了。”
什么叫以后不用道歉,互相扯平,人家原本也没有实质上补偿的意思啊。
傅彤儿差点气歪了鼻子,可今晚她刚刚得到了孟家的认可,代表着孟家的颜面,孟子恒就站在自己跟前,这口气再怎么咽不下去都得接着。
于是她伸手,刚要避开湿哒哒水渍的地方,却不想宋叶手臂一抬,衣服呼啦一声就落到了她的胸前,那些滴着水的饮料酒水,下一秒就沾到了她价值连城的天蚕丝旗袍上。
“啊,我的衣服。”傅彤儿惊呼一声,急忙将夹克拿开,可胸前还是避免不了色彩斑斓的命运。
“抱歉,手抖了一下。”宋叶平淡着一张脸,同样来了一个不小心的理由。
一报还一报,她湿了后背,傅彤儿湿了前胸,也不知道是谁更糗。
傅彤儿涨红了一张脸,死死咬着牙关才忍着没把手里的破烂夹克扔到地板上。
可她懂得大局,识大体,并不代表猪队友不出来坑爹。
“毁了彤儿的旗袍,你以为随随便便一句道歉就完了?”身后的名媛们这时候又跑出来刷存在感,一个个看傅彤儿可怜,都正义感爆棚。
“她毁了我的衣服,我接受了她的道歉,如今换成我就不行了?还是说,让她换了衣服,我也帮她洗干净?”宋叶一副就事论事的模样,语气虽然不强硬,但气势却丝毫不弱。
“那能一样吗?你这衣服值几个钱,彤儿的衣服可是天蚕丝,价值连城。”刚刚她们几个想摸一下旗袍都生怕弄坏了,如今却被一个乡下小子毁了,如何能不气愤。
可她说出的话,却明显是被下了套。
傅彤儿低垂的眼角看到宋叶那一脸的镇定,心下咯噔一声,立马就拉住了替她出头的几个人,“大家好心替我着急,彤儿心领了,但还是以和为贵,我的衣服不碍事。”
她努力打着圆场,对方却当成是委曲求全,因为傅彤儿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小白花,走到哪儿都楚楚动人模样,无论男女都会沦为她的护花使者,所以此时她说出的真心话,也就理所当然地被曲解了。
“彤儿,你别怕,这里是孟家,你是主场,不会让你平白让人欺负了的。”对方几个女生按住她的小手,柔声安慰,扭头冲着宋叶,俨然就成了母老虎状态,“彤儿不过是一时失手,你就这样对待她,有没有风度?而且,你弄脏了她的旗袍,以为是一次干洗就能解决的吗?”
对方的态势咄咄逼人,而天蚕丝旗袍的价格也让人暗自心惊,一时间众人也都觉得宋叶的做法很是过分。
但宋叶下一秒的应答,顿时又让人觉得哭笑不得,“一次不行,就干洗两次。”接着,她视线一抬,眉峰带上了一丝凌厉。
☆、422.第422章 喜欢
“还是说,你们孟家书香门第,也是狗眼看人低,觉得我衣服便宜,毁了也无关紧要,而你们的衣服昂贵所以我以同样的条件赔礼道歉也不能得到对等的尊严?”
尊严这种东西,从来都不是别人给的,只有自己看得起自己的时候,才能如此理直气壮。
一块钱的衣服又怎么样,一万块的衣服又怎么样,终究都得占个理字。
这古董一行的不比半路出场发横财的赌石行当,鉴定古董,喜欢收藏的,大多都是书香门第,学识渊博,对名声教养极为看重的人,在事情的是非对错上边,还是有一定的辨别能力。
刚才他们被天蚕丝的价格所震撼,加上又是识货的行家,不免觉得心疼,同理心站在了傅彤儿那边,可如今被宋叶这么三两句话犀利剖白之后,这才回过味,觉得在理,同时也觉得孟家做得不地道。
仗着有钱,出口都是一股子铜臭。
“彤儿,怎么能如此失礼于人前,还不快跟人道歉。”这时候,孟老爷子姗姗来迟,终于站出来说了句公道话。
孟子恒抬头看了一眼老爷子,面无表情站到了宋叶的身后。
刚才他就看到对方,可却直到现在才见着他开口,明显是有心偏帮傅彤儿。
以前他一叶障目觉得老爷子公道无私,如今仔细品味过来,才发现漏洞百出。
“是,爷爷,是彤儿心胸狭隘了,还请宋先生不要怪罪,衣服我洗干净之后,会亲自送到府上。”傅彤儿落落大方站到人前,乖巧地跟宋叶弯腰道歉,以退为进,博得众人的好感。
宋叶也没继续说,淡淡看了她一眼,眸光晦暗不明。
十六岁的年纪如此能屈能伸,怪不得孟子恒斗不过她。
众人也都给孟老爷子面子,夸傅彤儿一句后生可畏,是可塑之才。
孟老爷子谢过众人的谬赞之后,眸光冷淡地转到了宋叶的身上,看见她那张过分精致美丽的脸蛋,眉心微不可为地皱了皱,“子恒,这就是你的舍友吗?”
对于宋叶的身份,相信孟家人早就调查了清楚,孟子恒也没有隐瞒,“是的,爷爷,宋叶是我的好朋友。”
着重在好朋友上边点了一下,听得老爷子的眉头又是聚拢了起来,意有所指道:“年轻人多交朋友是好事,但还是要多些良师益友才是。彤儿最近书法进步很大,待会我会安排她写一副字,你也过来鉴赏一下。”说完,老爷子连一声招呼都没打,直接扭头就走。
孟子恒还是头一回见到老爷子如此直白地看轻一个人,不禁面色有些难看,回头朝着宋叶歉疚道:“对不起,不该让你蹚这趟浑水的。”原本是想着让宋叶来散心,没曾想碰见了这么些不愉快的事情。
宋叶倒是也没在意,摇了摇头,别有深意道:“迟早都要掺和的。”白家的事一天没解决,她就算是跟孟家的关系撇不清。如今还答应了孟子恒夺权上位,宋叶就更加不能置身事外。
几人说话间,宴会厅内已经陆续在中间摆上了书桌跟文房四宝,孟家的孙媳妇没有显赫出身,如今登上台面,自然是要露一手让人加深印象。
孟子恒也知道老爷子让自己过去鉴赏点评的原因,无非是想要给外人制造一种和睦恩爱的表象。
真真是虚伪到家。
孟子恒觉得自打结交了宋叶之后,自己也染上了对方的桀骜不驯,对许多以前尚且忍耐的事情,逐渐变得急躁不可接受。
“撇开傅彤儿的心计不说,她会是一个很好的当家主母,你不考虑一下吗?”宋叶看得出傅彤儿对孟子恒的爱慕跟执着,所以才有此一问。有心计并不是一件坏事。
但孟子恒的回应却是坚决毫不迟疑,“我不喜欢她。”
对的,以前不讨厌,现在也不喜欢,在孟子恒感情观里,过度一生,前提是要喜欢。
这一点倒让宋叶有些意外,微微侧目看过去,眸中闪过一丝讶异。
或许是她的眼睛太过晶亮,惹得孟子恒想起自己口无遮拦说了什么,红透了耳根,“咳咳,怎么了?”
宋叶收回视线,深思一下,幽幽才道:“要懂得不喜欢,首先得有喜欢。”
如果没有对比,哪里能有区分。宋叶因为没有得对比,所以不懂这种情感,才会讶异于孟子恒这种谦谦君子也有动凡心的时候。
可说者无意,听者却是有心。
宋叶原本只是感慨少年早成熟,自己愚钝,却不想一句话却如同晴天霹雳在孟子恒耳边炸响,让他霎时间僵硬了身体,连带着心跳都失去了节奏。
砰砰……他呆呆看着前方漫步走远的身影,脑海中不断盘旋着对方的那句话。
要懂得不喜欢,首先得有喜欢。
他能如此肯定地说出对傅彤儿的不喜欢,难道是因为他有了喜欢的人?
喜欢……他蓦地想起那天晚上卧室里,两人共执一支画笔,描绘一幅丹青的画面,那时候少年身上还带着沐浴过后的香气,眸子如雨后的湖光山色,美不胜收。
此时听说孟家孙媳妇要出来表演书法,众人又都纷纷凑过来看热闹。
经过刚才一番闹剧之后,傅彤儿又换了一袭湖绿色旗袍,同样的天蚕丝材质,让人惊叹的同时也明白了这个童养媳在孟家的地位非凡。
“今日就让小女在各位叔伯面前献丑了。”傅彤儿盈盈而立,一点也不怯场,一双水眸波光潋滟落在孟子恒的身上,充满了无限的温情,“子恒哥哥,还得劳烦你帮我看看。”
众人揶揄的目光让孟子恒有些恼怒,下意识就想去看宋叶的反应,但见后者神色如常,还颇有兴致的模样,心头又是一阵空落落,也说不清是失望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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