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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十年代初 (甜醅)



上辈子,他怕大伯阻拦,根本就没有那一个勇气过来大伯这里,当然也没有收到大伯的心意。

回到家之后,他立马就打开钱包,只见里面有厚厚的一沓钱,余西风接过来数了数,惊讶地对余东阳说:“大哥,有一千两百三十多块呢。”

时下人均工资也就一两百,余东阳知道大伯做生意赚了些钱,可是一下子拿出一千多给他们,是他没有想到的。

“哥,那么多钱,我们要不要还给大伯?”余西风拿着钱的手在颤抖。

余东阳看了一眼那厚厚的一沓钱,摇头,说:“不用,等我们有钱了,再还给他吧。”

这钱还回去,大伯也不回收的。

他们拿着也好,俗话说穷家富路的,他们这会儿,手上没有什么钱。

余西风应好,他刚才真怕哥哥一时想不开,把这钱还给大伯呢。

晚上,因为第二天要赶车的缘故,他们早早就睡了。

只是,半夜时分,余东阳忽然听到了敲门声。

作者有话要说:  掐指一算,今天是个好日子,开坑!新书期间,求花花,求收藏,前三章留言的小天使有小小的红包赠送。

第2章 拒绝

这事上辈子也出现过。

敲门的是李春梅,村里的大美女,也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同学和朋友。

上辈子,李春梅听说他不读书了并且准备到鹏飞市打工,于是大半夜偷偷过来这一边找他,也想要跟着一起下去。

李春梅喜欢他,他知道。

但是他不喜欢她,再说了,他上辈子满心想着的都是去鹏飞市赚大钱,哪里会那个时间儿女情长?

他拒绝了李春梅,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李春梅却在不久之后,偷偷地将自己去大学的钱换了一个边境通行证,随后也跟着下去鹏飞市。

她在鹏飞市呆了一阵子,真正确定在他这一边看不到希望,于是就回家了。

却不料,在回去的时候,被人贩子盯上,将她卖到了偏远的山村。

李春梅是一个倔强的,那些人见她不愿意,将她脱离衣服,绑在长凳上三天三夜,吃喝拉撒睡都在那里,以此来摧毁她的意志。

三天之后,李春梅假意屈服,在那户人家晚上办理喜事的时候,她偷偷地潜入厨房,将一把菜刀拿在身上藏好,等那户口人家的人全喝醉酒之后,她将那户人家全杀死,而后将厨房所有的油全倒了,自己放火,一把火烧了那户人家,连同她自己。

因为当时正好是秋季,天干物燥的,那一条村子的不少人家的房子是连在一起的,所以,这一条村里的不少人家也跟着烧了起来。

这事闹的很大,而他当时和李家的人一起寻找李春梅,所以就知道了。只不过,他们赶过去的时候,已经晚了。

李春梅整个人都烧成了黑炭,唯独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死不瞑目!

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李家人恨他入骨,以至于后来,两家再无来往。

想到见了李春梅之后她悲惨的经历,余东阳再也睡不着了,他翻了一个身,不打算再理李春梅。

若是李春梅看不到人,就会死心,不会再敲门,然后就不会发生上辈子的事情了。

只是,那敲门声还是持续不断地响着。

余东阳又翻了一次身。

这一次,他是打定主意不出去见人的。

只是,那敲门声越来越响,接着,他还听到李春梅大声叫着他的声音。

该死。

余东阳嘴里骂出这么一句,而后认命起身,穿好衣服,这才出去。

出去也好,好好地跟这个傻妞说清楚,免得她再偷偷地做傻事。

“别叫了,我出来了。”余东阳走到院子里,轻声地说着。

再让这个傻妞说下去的话,西风要被吵醒了。

敲门声一下子就停止了。

余东阳打开门。

一个绑着两条乌黑发亮的长辫姑娘出现在她的眼前。

借着手电筒昏黄的灯光,余东阳看到这个小姑娘有着一双熠熠生辉的杏眼,此刻这一双杏眼正笑的像两轮弯月,看着她。

与未来流行的尖脸不一样,眼下这个姑娘,有着恰到好处的鹅蛋脸。

余东阳觉得很陌生,那么多年过去了,他竟然记不起这一个姑娘的长相,只记得她死不瞑目的样子。

他在心里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李春梅,你怎么来了?”余东阳努力装着面无表情的样子问着。

因着李春梅是在春天梅花盛开的时候出生,所以又叫李春梅,只是,见鬼的是,他们这一边是南边,没有梅花。

见到余东阳的冷脸,李春梅心里有一丝委屈,可是想到自己来的目的,李春梅就顾不得委屈,急急地说:‘东阳哥,你明天真的准备下鹏飞市了?”

说好的一起上大学的,但是东阳哥却是忽然退学去打工了。

她知道东阳哥家里的情况,可是,可是,想想,这种情况也是可以想办法的啊。

东阳哥的大伯那么地有钱,向大伯借些钱做学费也是可以的。

余东阳点头,说:“明天早上九点钟的车。”

李春梅咬咬唇,美丽的杏眼微微湿润,而后终于忍不住了,说:“东阳哥,我也不要读书了,我跟人一起下去!”

东阳哥那么好的一个人,下到鹏飞市,万一有人看上了怎么办?

她想象不到失去东阳哥的日子。

余东阳一听就怒了,他脑海里想起了李春梅上辈子那死不瞑目的样子,只是看到眼前这个要流泪的李春梅,余东阳却不敢大声吼,只得压低声音说:“你跟着去做什么?你这样子,没有文化的,下到鹏飞市,也只能进工厂打工。”

上辈子,李春梅就是进了一间服装厂,一天工作十四个小时,两只白皙细嫩的手变的粗糙肥大。

读书那么轻松的活不做,非要去打工受罪做什么?

李春梅梗着脖子,只是紧紧地盯着余东阳,没有说话。他的学历跟她一样,他能做,她为什么不能做?

余东阳神奇地立马就明白了李春梅所想,但是看到她这副倔强的模样,只是看着,他都觉得自己额头上的青筋突突地跳。

“你到底想怎么样?”余东阳无奈地说。

明明他只是跟着她一起长大,并且,他也没有对她做什么,为什么眼前这个女人就喜欢上了他了呢?

“我想跟着你,不管你去哪里,我都想跟着你。”李春梅快速地说完,而后脸上闪过一抹娇羞。

余东阳:……

要是他的女儿在这么小的年纪就跟别的男人说这样子的话,他肯定会一拳头就将那个男人给打死。

余东阳深吸一口气,压住自己心里不断上涌的烦躁,说:“你别这样子!你现在好好的年纪,就应该去上学,毕业之后,等着国家给分配一份好工作,最后嫁一个好老公。”

而不是跟着他,到鹏飞市吃苦受累,嫁给他这样子的人。

李春梅却是依旧梗着脖子说:“我不。我就要跟着你,东阳哥,我喜欢你。”

余东阳无语地看着眼前这个脸红的像猴子屁股的女人,甚至可以说女孩。

李春梅才十八岁。

李春梅鼓足勇气告完白,却发现她喜欢的人就那样子无动于衷地站在她的面前,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

为什么东阳哥不喜欢她?她那么喜欢他!

正在李春梅黯然神伤的时候,余东阳说:“既然你喜欢我,就更应该去上学。”

李春梅:“?”

这是什么样的逻辑?

喜欢他,就要去上学!

“我不会一直打工的,我准备先积累点钱,然后自己做点生意,你要是真的喜欢我,想嫁给我的话,那就先去学习,学成归来,再帮着我。”余东阳想了想,说道。

李春梅的全身心都在他的身上,不管这一次他是拒绝还是接受,李春梅都很有可能像上辈子那样子,跟着他下去打工。

他对李春梅没有男女之情,更多的是兄妹之情,他实在不忍心那么好的妹妹落得像上辈子那样子的下场。

所以,现在只得先稳住她再说。

李春梅的眼睛忽然就亮了起来,她目光灼灼地看着余东阳,好像想把余东阳给戳出一个洞来。

“是真的,你好好学习,以后过来帮我。”余东阳顿了顿,又接着说,“我现在只想专心于事业,无心情爱,所以,我不会在鹏飞市找女朋友的,我会一直等着你的。”

到时,等李春梅上了大学,接触更多的人或事之后,兴许,她就会改变主意了呢。

她这会儿喜欢她,不过是因为她太年轻,接触的人和事太少,见得世面更少,遇到的好男人不多,所以,才会喜欢他的。

等李春梅接触更多的男人,她就会明白此刻她对他的感情,就是妹妹和哥哥的感情一样。

“你说的。”李春梅的呼吸有些急促,眼睛紧紧地盯着余东阳的脸,不放过余东阳脸上的任何一丝表情,“你说的,你会一直等我的,不会变卦,也不会喜欢上别人,更不会娶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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