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着沉重的步伐去停车场取车,刚系好安全带,正准备发动车子,突然觉得一阵剧烈的胸闷。
她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撑着方向盘,额头上渗出了密密麻麻的汗水,艰难地喘息着。
那种可怕的感觉又侵袭全身,视线也变得越来越模糊。林初恋挣扎着抬起头,朦朦胧胧间,看到一个男人朝她跑过来...
她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梦里的自己回到了二十岁那个炽热又美好的夏天。
她和初久骑着小黄车穿行在溪大种满梧桐树的主干道上,头顶是繁茂的枝叶,阳光透过缝隙洒在地上,温热的微风将她们的长发吹起。
二十岁的夏天,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草莓冰激凌的香甜气息。
梦中有她二十岁时深爱的男人,为她戴上一串手链,从身后紧紧地拥着她,在她耳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可他还是离开了。
后来她看到他血肉模糊的身体安静地躺在停尸床上,双眼紧闭,任她怎么哭喊都没有用,他再也醒不过来了...
林初恋缓缓睁开眼睛,泪水浸湿了鬓角。
她抬手抹去脸上的一片水渍。
“你醒了。”门口传来一道清越的声音。
沈逸逍手里端着一杯水,走进病房。
林初恋直起身,有点尴尬地朝他笑笑,“谢谢你,逸逍哥。”
“这下终于有机会好好休息了吧。”男人挑眉看她。
“嗯?”她不明所以。
“医生说你劳累过度,贫血症状也很严重。建议你住院休息几天。”
“哪里不能休息…我得赶紧回公司,晚上还有个视频会议,很重要,没法耽误…”说罢,她便要拔了输液管下床。
沈逸逍按住她的手腕,“身体比工作重要。”
“我没事儿…”
“初恋。”
他的声音沉了沉,“林叔叔去瑞士前特地叮嘱过我,要照顾好你。你这个样子,他能放心吗?”
林初恋语塞,不知说什么好。
看着她清减瘦削的脸颊,沈逸逍一阵心疼,忍不住让步。“等你输完液,我送你回去,这总可以了吧。”
她这才听话地点点头。
可能是太累的原因,没多久她又睡了过去。中途护士进来拔针管,她也没动静,直到天黑时分才迷迷糊糊地醒来。
沈逸逍把她送到了林氏大厦的楼下。
林初恋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问道,“逸逍哥,怎么了?”
“初恋,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怪他五年前的鲁莽冲动。
她摇摇头,“怎么会?在你心目中我就这么小心眼?”
“我向你道歉。”
“你已经向我道歉过好几次了,我接受。逸逍哥 ,你再这样,我都要觉得自责内疚了。”林初恋无奈地笑笑。
那件事,她早已释怀,甚至都有些记不清了。
之所以这么容易释怀,是因为不在乎。
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儿,每一件都足够让她铭记一生,夜夜与她在梦中纠缠,无休无止。
沈逸逍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深知,他永远也不可能走进她的心了。
有什么比死去的挚爱还要永垂不朽呢。
况且是年少时的情不自禁。
…
林初恋瘫坐在办公椅上,身心俱惫。手背上的针眼还在隐隐作痛。
宽敞的办公室陷入一片寂静的黑暗中。
身后万家灯火,热闹非凡,却与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最可怕的孤单大抵如此,整座城市都在狂欢,而你,无人问津。
眼前突然亮了起来。
她撑着椅背坐了起来,看到站在门口把灯打开的顾谌。
“顾叔叔,您还没有回家?”她抬手看看腕表,已经快九点了。
顾谌将明日晨会需要用到的材料放到她的桌上,“小恋小姐你忘记了,九点半还有一场会议。”
“噢…看我这记性…”
顾谌看她脸色不是很好,“小姐如果觉得不舒服的话,我可以和他们沟通一下,把会议推迟。”
林初恋摆摆手,连忙拒绝,“不用不用,接下几天也很忙,就今日事今日毕吧。”
为了工作废寝忘食,夜以继日?不存在的。
她是有私心的。再过两个星期是她的生日,她想一个人去毛里求斯度假。
只要日子有盼头,就能苦中作乐。
一想起她即将迎接半年来的第一次休假,整个人又重新打起了精神,变得元气十足。
会议结束已经是深夜了,私人助理早已下班,她又不想开车,只好步行回到住处。
接手林氏后,为了方便上班,她在市区内购置了一套不到八十平米的小公寓。
不想开车或者乘地铁的话,步行二十五分钟就能到。
炎热的气息被晚风吹散了许多,穿着短袖还觉得有些凉。
街道上聚集的小商小贩和附近的居民也三三两两地回了家,本来熙熙攘攘城区变得冷清起来。
还好有路灯和天边的星星月亮送她回家。
这样想想,一个人走夜路也没什么好怕了。
林初恋从包里掏出耳机塞进耳朵里,随便挑了首歌曲,手机屏幕上显示着,Just be a faker——YOYO。
前几天还抽时间去看了路无忧的隐退表演,现场气氛热烈,五彩缤纷的灯光,动感十足的旋律,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令人既震撼又感动。
她曾问过路无忧为什么当初没有全心全意地走这条路,而是把她热爱的说唱当成一个业余爱好。
路无忧说,爱好是需要供养的。她不想把爱好当成维持生计的方式。把爱好留给生活,选择一条不讨厌也不喜欢的道路来摸爬滚打。
林初恋并不苟同她的三观。直到现在,她还固执地觉得,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才能体会到成就感与幸福感。
她曾经的理想是成为一个机械设计师,如今,她成为了一个可以呼风唤雨的管理者和决策者。
人人都羡慕她。含着金汤匙出生,锦衣玉食,继承了父母优秀的基因。年少时享受着足够的宠爱和万众瞩目,名校毕业,学业有成。步入社会后也不必为生计奔波,一路顺遂无阻。
只有她自己清楚,她啊,也不过是个轻而易举便向命运低头的弱者,没什么可羡慕的。
...
风大了起来,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她,一转头又空无一人。
林初恋捏着手机,不由地加快了步伐。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是没忍住更新了2333
明天真的要请假啦~
(我也会写霸道总裁哼~)
☆、那人
在林初恋的曾祖父辈时期,林氏还只是个染织坊。主要生产各种丝绸布料,不仅在当地很有名气,还远销到了海外。
林初恋的爷爷是比较早的那一批走出国门,留洋学习的人。回国后他抓住政策机遇,创办了林氏。创业初期也历经磨难,但挺过来之后,林氏已经成长为同行中的佼佼者了。
林樾开拓了林氏的业务,从纺织染整业到房地产开发,再到后来的投资与并购,每一步都走得既冒险又成功。
林氏集团对林家人意义重大,它不仅代表着一笔巨大的财富,更代表着一种精神传承。这种精神在几代人的潜移默化中,被滋养成家风。
林家的家风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坚韧不拔,生生不息。
林初恋同意接手林氏的原因除了为林樾的身体着想外,大概还有心底那股不服输的劲儿,驱使着她一定要把林氏经营好。
父辈们辛辛苦苦了一辈子的心血绝对不能被她毁于一旦。
林氏现在涉及的领域很广泛,她比较感兴趣的是林樾去年收购的一家航天工程公司,规模很小,以设计航天器和航天运输系统为主。
创建公司的人是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还是林初恋在美读研的校友。名叫何楚,年龄也不大,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和资金不足等等因素,整个团队一开始就举步维艰,坚持了没多久便被林氏收购了。
何楚目前身居幕后,担任技术总监。
她把一半的精力都放到了这家在他人眼中没什么前途和商业价值的小公司上。
这其中的原因只有沈澈知道。
林初恋下午约了沈澈谈合作案的事儿。
他这几年混得风生水起,前不久收购了一家实力很强的游戏开发公司,赚得盆满锅满。以前浑浑噩噩的二世祖终于可以独当一面,不用靠沈君临的庇护了。
晚上七点是下班高峰期,林初恋紧赶慢赶还是迟到了,她风尘仆仆地推开包间门,里面等了有一会儿的人四仰八叉地歪坐在沙发上玩儿手机。
这一幕有些似曾相识,那时候他也是整天这样的姿势,和陆子枫窝在别墅里打游戏打到通宵。
沈澈看到来人,一屁股坐了起来,衬衣皱巴巴的,领带也被扯得歪歪扭扭。
他指着桌上高脚杯中琥珀色的液体,笑得吊儿郎当,“林总这个大忙人真不好约,晚了半个小时,以酒赔罪吧。”
林初恋把包放到沙发上,揶揄道,“你这副德行,怎么看都和杂志里描写得一表人才,英俊潇洒不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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