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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甄费奋起 (风雨琉璃)


只是林家会做人,在甄家忙乎的时候,那是什么都不提,而且也知道甄老爷和林家的交情在那里摆着,只要忙完了,那是必定会去他们家的,所以一点也不着急,这不是,这里刚收拾完,另一边,甄老爷的帖子就已经送到了林家,约好了第二天就过去拜访。甚至连去几个人都写的详细的不行,这甄家太太,甄家的三个孩子赫然在列。从世家交往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全家上门拜访,那绝对是用了通家之好的待遇的,这让林家的人很满意。

  ☆、第39章

甄回第一次见到了林海,这个比他小一岁的孩子,看到这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种,看到过去的自己,或者说是过去的原身的感觉,瘦弱,单薄,还带着一点点的腼腆。明明已经有六岁了,可是看着却像是五岁的孩子一般大,可见这身子有多差了,简直就是发育迟缓的典型啊。当然除了这身高问题和体型问题之外,这世家出身的孩子,在气质上绝对是够可以的,一身天青色滚着紫色边的长袍穿在身上,居然生出一丝长身如玉的感觉来,或许这是这孩子遗传的?这就是所谓的书香气?
甄回感觉,或许他能明白为什么越是大户人家,越是出美女帅哥这个问题的症结了,这样的人家,一代代的血统优化,一代代的底蕴沉淀,让这样人家的孩子从出生开始,就从细节中培养着自身的气质,礼仪,这样的孩子能不出众才怪。甚至是见识,场面都是打小就开始和寻常人家的孩子拉开了距离,从这样的人家出来的孩子,更容易培养所谓的领袖气质,有了这样的气质,在未来,成就自然也就更大些。
想到这些,甄回觉得突然有些气馁,他上一辈是山里人家出身,什么底蕴,什么气质,什么见识,那都没有,所以爬上去是那么的难,即使很努力,努力比旁人多了几倍,可是遇上一些军人世家出来的,依然是感觉到有差距,感觉不如人,当时还感觉不服气,可是如今呢,这一世,他也是书香人家,也算是世宦之家,应该是有底气了吧,可是看看林海,突然又觉得不如了,难不成他这一辈子永远都是不如人?
不过他从来不是那种自怨自艾的人,稍稍感慨一下,随即又收拾了心情,开始自我安慰,什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能说出这样话的人,几千年来不少,可是真的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大多数人能超越自身的局限,能往上爬上几层,就已经是了不得的成就了,他这一辈子也不想着成王成霸的,将来能不让自家老爹失望,能让甄家更上一层楼,想来也已经是成功的典范了,就像是上一辈子,山里孩子,能成为一个军官,即使只是最低层的军官,在他们那个山里,也已经是大人物了,按照村里老人说的,老周家也算是出头了。有了个当官的,层次上就已经和寻常山户拉开了距离,连带着他老爹老娘的坟都能高上一个规格。这就是他最大的孝顺,给族人们最大的长脸。
放下了这些烦乱的心思,甄回把注意力又放回了眼前这个孩子的身上。这个孩子他感觉真的不错,侯府人家的大爷,唯一的子嗣,就是成为了一个纨绔,骄纵些,也是常理,是能让人理解的,可是这个林海呢,一身的斯文,说话也客气,明知道甄家和林家不是一个档次的,可是自打见到甄回开始,那就亲热的很,没有半点以身份自傲的样子,这让甄回感觉真的很不错。
甄回是个很讲究的人,是的,讲究,或许说山里人的怪毛病,那就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对我好一分,我就要还十分,这会儿他感觉林海很是顺眼,感觉这孩子很合拍,那么他对于林海的态度也有了一些不同,若是说原本他是想着打好关系,为将来谋划,是带着几分功利的意思,那么如今就是真心为林海打算了,把林海当成自己人来看待。
看着这个瘦弱的孩子,甄回微微的皱了皱眉头,他觉得既然是自己人,那么他就有了好些必须要做的事儿,比如把这个孩子变得和他一样的健康。他的朋友,可不能是弱的和小鸡一样的存在。
恩,当然,这个可以放到后面说,这是个长期的过程,他也不指望他一个念头,立马就让林海成了什么强壮少年,这可不是什么玄幻小说,一个洗髓丹就搞定什么的,眼前的重要问题是他在做客,所以还是先乖乖当个客人好了。朋友都是处出来的,他最先要做的,就是当个好伙伴什么的。
“这个蚱蜢你还留着啊,这可是我做了十来个之后,选的最好的一个了,不过如今我会做的更多了,一会儿我在做一个给你,这会儿的青草也能编织的。我做一个蝉给你吧,这个也很有趣的。”
“真的吗?那太好了,只是这个你要当着我的面做啊,我也想学的,偷偷的学,我想做一个送人呢。亲手做的东西,送给朋友,那样多有意思。”
“好啊,走,我们去选草,我来的时候就看见了,你家花园里的就能用呢。”
“恩,恩。”
甄回和林海在一起讨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有关于蚱蜢的编制方法,对于这样富有野趣的,林海从没有见过的东西,他拥有太多的兴趣,虽然在他表示兴趣的第一时间,他的父亲,林侯爷就已经找了会做的人过来,当着他的面做了很多,甚至还有不少其他的样式,可是对于这个第一个送来这样东西的甄家大爷,林海还是很感激的,他觉得这是一个让他看到不一样世界的人,是很不错的神交朋友,如今也算是至交了,总要亲自询问的,为什么同样是书香人家的孩子,他就能学到这些呢?
甄回拉着林海的手,一边往外走,一边看着手里已经变的很旧,却依然整洁如初的蚱蜢,心下也是一喜,自己送的东西被人重视,总是让人高兴的,所以说起这些个,也越发的起劲了。
“看,这是一串红,这个做花环的时候能用的上,这个是。。。”
甄回像是指点江山一样,把这花园里好些东西都点了出来,说着这些东西的用途,收获了林海崇拜的小眼神无数,连着边上跟着的丫头们也一个个神采连连,这些世仆出身的丫头们,大多几代人都是在这个大宅子周边长大,连着京城的城墙都没有走出去过,对于这些农事什么的,自然也一样的什么都不懂,如今看着一个小娃娃,说的头头是道,自然很是稀奇,要不是知道这也是书香人家,甚至是今科进士家的孩子,要不是甄回这身上穿的,配的都是好东西,仪态什么的也都是大户人家的做派,她们都快以为这是个从庄子上出来的孩子了。
“甄回哥哥,这么多都能用?你知道的好多啊!”
这话一出,边上的丫头们都跟着点头,确实,这孩子知道的确实多的很,实在是让她们也跟着涨了见识了。这样的称赞,让甄回很是傲娇,小脸都有些发红,忍不住挺了挺小小的胸膛,舔着脸说道:
“那是。你是不知道,这里是草木没有江南多,所以才只是说了这些,还有好些东西,用这些天然草木之物做出来,很有意思呢,比如像是用杨柳的枝条,就能做很多,编织成草环,杨柳青青,环成一圈,覆在头顶,在夏日能遮阳,多有趣?还有柳条上的枝叶去干净了,一根根的围在一处,做柳条筐,大的可以装东西,小的可以当花盆,也很是实用,江南湖边芦苇最多,看着不起眼,荒草一般,可是你不知道,芦苇的草茎能做草鞋,芦苇叶子还能做席子,这些都是用的上的呢,还有很多很多,我瞧着都是很有趣的,可惜,我父亲都不让我试着做呢,就是这个蚱蜢都是我偷偷学的。”
“父亲说这些都是无用之物。可我如今听了,倒是觉得很是不错,改明儿我也弄了来瞧瞧才好,你从哪里知道的这些,太神奇了。“
“对于我们是无用的,席子什么的,就是我父亲,也不用的,可是对于农人来说,却是很有用的,甚至有用这些芦苇席子遮挡风雨的,我以前身边的小厮,有一个就是附近庄子上送来的,他家中很多都用这些的,所以会的很多,我又一次无意中看见他给他弟弟做这些,才知道的,所以也跟着学了些。可惜后来父亲不让多学了,不然我能把好些都做给你看看。或者我们自己试试,这芦苇怎么建屋子,怎么当屋顶什么的,我都没有瞧见过。“
甄回对于林海的问题,当然不能直接回答说这个我上辈子就会,在描绘了一圈,显摆了一下自己的见识之后,立马很是遗憾的说了自己的无奈,免得自己露馅,书香人家的孩子,知道这些已经很奇怪了,要是一样样都会,那绝对是属于出格的。同时也表示了一下作为一个大宅门里的孩子的好奇,想来这样的话即使传出去,也能消除些前头带着林海玩这些草木之物的坏印象,大人们只会觉得,这是孩子们的好奇心作祟,不会想到别的事儿上去。
(还能有什么事儿?甄回这是教唆,教唆着林海跟着自己一起疯,玩泥巴,走出去撒野的预兆啊。想要养好身子,有什么比变成皮小子更快速的?你没发现,这年头,凡是皮小子,就没有一个不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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