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雷斯垂德的审美嗤之以鼻:“野蛮的象征,毫无美感的组合。”
“你哥哥?”雷斯垂德询问地说。
“显而易见,英国政府里除了他还有谁会闲得脑袋发疼?”
鉴于夏洛克口中闲得脑袋发疼的对象是他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雷斯垂德明智地选择了无视这句话。
“他在铜像上安了监控器?就为了监视你?”
“别傻了。”
夏洛克把视线从铜像上撤下来,路德维希已经走进了屋里,而且看上去没有再出来的打算。
“监控器那种东西一秒钟就能破坏,我甚至只要手机就能干扰它……麦克罗夫特还没蠢成这样。”
〒_〒“那他是怎么监视你的?别告诉我他在贝克街安插了眼线!”
“整条贝克街都是麦克罗夫特的眼线……是不是,珍妮?”
水果摊胖老板娘龇着带着烟渍的牙,有些尴尬地笑了一下。
雷斯垂德的心情大概是这样的:
我觉得我受到了惊吓……
贝克街果然是我辖区里的特区!
“顺便说一句,如果我是你就会向麦克罗夫特提出抗议。”
夏洛克顺手拿了水果摊上的一颗免洗樱桃。
“同为英国陆军情报六局的一线特工,好沃德超市的搬运工阿尔法罗斯工作量比你小的多,但他每天都有闲钱泡妞,而从你下巴上报废轮胎一般的赘肉看来,你已经很久没去塑脸了。”
雷斯垂德淡定地安慰一脸血的老板娘兼眼线:“别介意,他就这样。”
老板娘:我不介意,真的,跟雷斯垂德探长您每天都要经历比起来,这些都弱爆了——我们每天都看着呢。
☆、似是故人来{壹}
……
“夏洛克,你去哪儿?”
“回贝克街。”
“捷克板材的老板还躺在地上!”
“这种三级以下的案子不需要去现场。”
“……既然你不去现场就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还要我和你傻兮兮地跑出来站在冷风里?”
有那么一秒,夏洛克修长的背影僵硬了一下,随即他倒退了两步,在一个贩卖机里拿了一杯咖啡。
“因为我渴了。”
“别告诉我你家没有咖啡,到底谁是凶手?”
“他的妻子。”
夏洛克面无表情地把罐装咖啡打开,打断他喋喋不休地探究。
“证据,夏洛克。”
“香水。”
“香水?”
“你的脖子上,除了劣质的仿羊毛气味,还有女人的香水味,而你的手臂上,也有同一种味道。”
“……我的衬衫是羊毛的。”
“仿羊毛。”
“羊毛。”
夏洛克不再说话,一副“爱信不信不想再说”的表情,用对雷斯垂德的漠视体现他对雷斯垂德智商的鄙视。
雷斯垂德决定再也不去那家店买衬衫:“可这不能说明什么,夏洛克。”
夏洛克嘲讽地说:“它什么都说明了……在两个小时以前,有个女人把头埋在你脖子上哭泣。”
“不要停下,继续,谢谢。”
“鉴于你两个小时以前正在办案……当然不可能是多诺万,上次我见到她时她已经和艾伦搞到一块去了,那么只可能是受害人的妻子……”
“什么!多诺万和艾伦什么时候在一起了……”
夏洛克像没有听见一般继续说:
“而你的手臂上有同一种香水味,受害人的妻子伏在你肩膀上痛哭过,从你衬衫的皱褶程度来说,哭的时间还不短,说不定看上你了。”
“那么手臂上的气味……”雷斯垂德沉思:“是我搬动尸体时留下的?”
“劣质香水里的乙醛太过刺鼻,非常明显,虽然你显而易见没有闻出。”
夏洛克对每次都要做大量解释十分厌烦:“我不排除你把受害人的妻子打横抱起来的可能性。”
雷斯垂德皱起眉头:“我怀疑过他的妻子,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她昨天深夜从东区来到了捷克公司。”
“地铁。”
雷斯垂德断然否定:“不可能,地铁出口处都有摄像头,我已经查过了。”
“未必是从出口处出去的。”
“你的意思是还有其他出口?”
夏洛克大步走在前面,讽刺地说:“哈,苏格兰场的探长竟然连伦敦地铁有几个排水口都不清楚。”
“……夏洛克,不要表现的像一只吃了枪药的刺猬,我明白路德维希小姐使你生气了——虽然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她去现场。”
夏洛克飞快地说:“只有没有案件这件事会使我烦躁,人类不能使我生气,我很好。”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倾慕对象可不能被称作是普通人类,是不是?”
“雷斯垂德。”
夏洛克冷笑一声:“不要把你的口味附加在我身上,然后作出毫无根据的判断。”
“在你喊她维希之前,你还可以用这条反驳我。”
雷斯垂德笑了:
“承认吧夏洛克,你动心了,至少我没有听过你喊迈克罗夫特‘麦克‘。”
“有时间在这里想你臆想中的情感问题,不如趁气味还明显的时候把检验报告做出来。”
“那你呢?”
“回贝克街。”
“案子就这么破了?”
“就这么破了
路德维希不在房间。
她回了新居所以后,怎么都看不进书,索性换了一身衣服,去了最近的酒吧。
只是了以后,才很囧的意识到……没钱了。
现在她身上剩下的现金,每一天都是计算好的,今天多用了,就意味着,在不远的未来里的某一天,路德维希吃货小姐要饿肚子。
Erich刚从一群缠着要他调花式酒的小姐们那里解脱出来,就看见昨天刚见的路德维希小姐一个人落寞地坐在吧台旁。
她穿着一件极短的亮晶晶的小吊带,披着镂空刺绣长外套,十分养眼,却喝着……苏打水?
“看来今夜无人请你喝酒,miss。”
路德维希正郁闷地喝水,听见声音,一抬头,就看见一个漂亮的栗色头发帅哥斜斜地倚在吧台上,朝她微笑,眼波流转,却半点不使人感到轻佻。
路德维希一笑:“这么直接,可不是一个绅士的品格,你是来打压我取乐的?”
“不。”他压低了嗓音,故作神秘地微笑,却并不像大部分故作玄虚的男人那样使人厌恶:
“我是来解救公主的。”
“哦。”路德维希盯着眼前有些眼熟的男子,晃了晃手里的苏打水,像在摇晃红酒:“可惜这里没有公主,只有女巫。”
“小姐,请容许我这么称赞您,您是女巫,也是公主。”
他眸光深深,温柔地、一眨不眨地看着路德维希。
绚丽的灯光下,他的眼睛落下浓墨一般的倒影。
那一瞬间,如果不是的确素不相识,路德维希真的会相信,他爱了她很久,很久。
会相信,他一直都把她放在心里。
从过去,现在,到将来。
这个笑容……
这个笑容啊……
有那么一刹那,酒吧的嘈杂,灯光和人语,通通都消失了。
路德维希眼里,只剩下了那个温暖干净的笑容。
……
漫惹炉烟双袖紫,空将酒晕一衫青。人间何处问多情。
小时候蹲在家门口的小青石板上背的一句词,拉扯过十多年的时光,忽然就因这个似曾相识的笑容,从记忆深处翻滚了出来。
已经不记得词从何来了,却记得,教她写词的那个人。
那人持腕,毛笔点落在白色的熟宣上,墨色丝丝缕缕晕染,笔下生花。
那个季节,窗外紫阳花还青小,门廊上挂的那只画眉也未老,啼声清清脆脆的,左右应和,仿佛要叫醒一个春天。
……
不,这太荒谬了李维希……
这不过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高中毕业生罢了。
路德维希用力握着水杯,痛感从指甲上传来,将脑海里纷乱的思绪剔除。
……
因为路德维希盯着他的时间实在过于长了,就在男子以为这是她的回望,微笑着想要在她脸侧落下一个轻吻时,就听路德维希说:
“你认识我?你是谁?”
艾瑞西哭笑不得:“艾瑞西,我叫艾瑞西,你几天前在我的咖啡厅喝咖啡,我们互换了姓名,你不记得了?”
路德维希这才想起,眼前的男人不正是三天前那个土豪变装服务生,跑来与她调情还装的无比纯情的咖啡厅老板Erich么?
艾瑞西叹气:“你真使我挫败。”
路德维希奉承得毫无压力:“应该是我的记忆力感到挫败,它连和我高中同桌三年的同学都无法记住,何况是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无论这个男人多么优秀。”
这倒是实话,她高中基本没有去上课,谁知道她的同桌是什么样的呢╮(╯▽╰)╭
“都记不得了吗?”他笑着,却微微垂下了眼睛,睫毛在脸上留下一圈阴影:
“你过去的朋友,听见你的话,大概要伤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