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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婚规 (萌妞坑宝)



我能感受到徐曼内心的绝望,也许在当时的环境下,季夫洱的出现,就像是徐曼心里的一盏明灯。

可如今这盏灯,灭了。

王潇潇还在追问:“后来呢?后来霸叔是怎么知道你的?”

徐曼过了很久才作答:

“庭审时季夫洱是做无罪辩护,法院称择期宣判,后来一审宣判他有期徒刑十年,二审时我出庭作证,他上诉的证词被驳回,维持原判,虽然案子不公开审理,但他的外公权势滔天,没过多久就找到了我,当时他外公要割了我的舌头,我吓晕了过去,醒来时侯郁告诉我,我已经怀有身孕,但他外公并不知道孩子是谁的,就把我放了回去。”

这么说来。霸叔只手遮天,却也是个有良心的人。

徐曼接着说:

“再后来就是你们来羊城找我,因为轮女干的事情一出,离群路的窝点被警察端了,警察抓住了我,但我又逃跑了,回到北区找了新的据点后,就听到了妈妈跳楼自杀的事情,也就在当天,他外公询问了事先时在场的另外三个女孩,知道我是季夫洱的小情人后,就抓了侯郁,侯郁说自从我认识季夫洱后,他就再也没有碰过我,所以他外公把我关了起来。”

王潇潇听的一头雾水,又问:

“那你腹中的孩子,到底是侯郁的,还是季夫洱的?”

徐曼很坚定的说:“是季夫洱的,是我主动勾引了他,为了摆脱侯郁的索取,我一直在寻找能帮助我的人,当时的离群路,曼陀的名声很大,因为曼陀会吹口琴,季夫洱是被同伴带来的,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被一位当官的包了夜,他直接闯了进来把我带走了,当天晚上我就把自己给了他。”

以琴相知,这要是在古代,又是一出才子佳人的好戏。

只可惜在这个时代,在他们这个年纪,谈论这些未免过于沉重。

王潇潇侧着头:“既然孩子是季家的,那霸叔之所以要找到你,纯粹是为了这个孩子,你并没有错,出庭作证也是为了伸张正义,那你为什么要跑呢?如果是为了回来祭奠你的母亲,你完全可以跟霸叔实话实说,看在孩子的份上,他应该会同意才对。”

徐曼疯狂的摇着头:

“不,不能回去。我绝对不能回去,他要割了我的舌头,他说到就能做到,我是宁死都不会回去的,姐,好姐姐,你们帮帮我,求你们帮帮我,我不想回去,我不想死。”

虽然她怀着身孕,但她毕竟是个孩子。

霸叔或许只是想吓唬吓唬她,并不会残忍的割掉一个可怜女孩的舌头。

而她当了真,所以拼命的想要逃。

这些我都能理解,毕竟那天晚上侯邺对我所做的一切,我天真的以为只是想试探我,但他却是认真的。

看到徐曼那双惊恐无助的眸子,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直到上高速,王潇潇才在边开车边咆哮:

“江离,我想我是疯了,你也是疯了,羊城是什么地儿,我们上一次去羊城,连徐曼的人都没见到就差点死无葬生之地,这次要去闯霸叔的老巢,你当真不想活了?”

我靠在副驾驶上眯着眼:

“怎么着?你刚刚还一腔热血的,现在要反悔?别想那么多了,好好享受这辆新的座驾带来的不一样的感觉吧,开着几万块的车和百多万的车,到底是有些区别的。”

我做了个决定,要去羊城找霸叔谈谈。

杨柳月和徐曼都坚决反对,只有王潇潇热血上脑的支持我,于是我们开了宋安戈的车,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家。

从星城到羊城,这不是王潇潇第一次开长途,但这是她最磨叽的一次,好几次都想说服我改变这个决定,我一想到徐曼那么瘦小的一个人要承受那么多的苦难,我就想去闯一闯,毕竟是新时代了,能够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外孙,霸叔也一定是个讲情讲理的好人。

上了高速后我们就把手机关了机,这个时候的宋安戈,应该已经知道了我们一意孤行的消息。

这一次我不想拖累他,我想一劳永逸的解决好徐曼的事情,同时撇清我和侯邺之间的纠葛。

到达羊城时,是凌晨三点多。

我们开了间房休息了几个小时,王潇潇忍不住把手机开了机,但她很快又关掉了,说是信息多的看不过来,既然来了,也就没有回头路可走。

根据徐曼提供的住址,霸叔住在偏离市中心的地方,幸好我们是自驾前往,在百度地图上搜索季家大院,竟然有具体的导航,只是导的地方,倒是让我们有些不敢置信。

在羊城的郊区,竟然有一座占地面积很宽的田园农庄。

水泥路能一直行驶到农庄的大门口,但入口设有路障,却没人守着。

王潇潇开了车窗,农庄很大,四下无人。

我下了车去查看,在不远处的白萝卜地里,有个头发斑白的老人正在弯着腰拔萝卜。

泥地比较干爽,我穿的是运动鞋,倒也好走。

我想去问个路,走进后听到老头自言自语:

“冬吃萝卜夏吃姜,这萝卜拿来炖猪骨头,肯定美味。”

他是在跟谁说话吗?

我环顾四下,确认除了我之外,方圆百米内没有其余人。

“大伯,您好。”

我小心翼翼的询问,想着看他的穿着打扮,应该是附近的居民。

能在萝卜地这么接地气的地方弯着腰拔萝卜的人,看来是百姓无疑。

他抬起头,额头轻轻皱起,随后拿了手帕擦了擦沾了泥巴的手,戴起胸前挂着的老花镜,看清楚是我知道,才扬着手上的萝卜问:

“你也是来买萝卜的?我早就说过,这萝卜不卖,你要想拔几个回去煲汤的话,你就自己拔吧,我老了。这几个是要拿回去炖骨头的。”

我想他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并没有要他框里的萝卜的意思。

我指了指不远处的农庄:

“大伯,那里是不是季家大院季昀襄的农庄?您知道从哪儿可以把车开进去吗?我们到了路口,但那儿有路障,我们过不去。”

老人家继续弯腰拔萝卜:

“你去大院做什么?那儿养了十几只凶猛的土狗,你就不怕土狗咬人?”

怕!

当然怕啊。

我从小到大都很怕又大又壮的狗,我蹲下身去帮他把那个费了力气却拔不出来的萝卜给拔了出来:“我怕狗,但我相信狗的主人不会让它们乱咬人的,大伯,如果车子不能进去的话,有哪儿可以停车的,我看这条路比较窄,怕停在路口的话,别的车就过不去了。”

他指了指很远的地方:

“你去别的地方看看吧,季家大院不让外来人随便停车,你小心点,他们家的狗真的会乱咬人的。”

眼看着他拔了一筐的萝卜了,弯下腰去费劲的想背起,我上前帮忙:

“这地方好像除了季家大院,别的住户都比较远,大伯。你住哪儿?我们有车,送你回家。”

老人家婉拒了我的好意,背起那筐萝卜问我:

“你要去季家大院做什么?就算狗不咬人,季家大院养了那么多的保镖,个个凶神恶煞,就凭你这小身板,死在这儿都没人知道。”

说的那么吓人,我噗嗤一笑:

“大伯你就别吓唬我了,再凶神恶煞的人,也是人呐,无缘无故的,我不招他不惹他,他总不至于上来就给我脸色看吧。”

他叹口气:

“那你就把车停这儿,走进去试试看。”

从大伯这儿是找不到开进去的路了,要是停在路旁,还真是会挡住,除非把车停的更远一点。

上了车和王潇潇拿主意,她不赞成我们把车停太远,怕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想跑路都没机会。

我倒是觉得季家大院就像我的家乡一样,能住在这么质朴的农家小院的人。应该性本纯良。

最终我们还是把车停在了比较远的路口,再走路回来的时候,空旷的菜地竟然没有了大伯的踪影,像他那把年纪的老头,不应该健步如飞啊。

王潇潇挽着我的手:

“该不会那老头就是所谓的霸叔吧?这方圆几里都没什么人,老头出现的太诡异,姐,我有点怕啊。”

我指了指头顶上的太阳:

“这青天白日的,你怕什么?我倒是有点热,羊城的冬天暖洋洋的,不像星城,阴冷潮湿,做什么都畏手畏脚。”

王潇潇毫不客气的戳穿我:

“我看你是有点紧张的,七年前你去面试的时候,就像现在这样,手心冒着虚汗。”

我没好气的纠正她:

“八年前,拜托,是八年前好不好,姐现在都三十了,又不是八年前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我们两个加起来一百多斤。怕什么?”

王潇潇啊的叫了一声,愤恨的说:

“江离,你又瘦了?”

我盯着她上下瞧看:“你又胖了?”

王潇潇惊恐万状的看着我:“你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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