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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婚规 (萌妞坑宝)



一曲过后,宋安戈带着我去认识他的朋友们,其实我都没记住名字,送的礼物也是接过来后就交给幺妹帮我放置,师母严令夏初临不能喝酒,所以他被那个唱作人拉着唱歌去了。

“安戈,你这么快就忘记旧爱有了新欢,恭喜啊。”

站在我们面前的女人,就是坐在后排问路的那个。

宋安戈搂着我的腰,跟她碰了碰杯:“人生苦短,及时爱恨,慕欢,这道理你可比我懂多了。”

还以为慕欢说的话是有意针对宋安戈,但宋安戈的回答语气欢快,很显然他们两人的关系很好。

慕欢说不过他,把视线转到我身上:

“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江离,好巧啊,今天生日宴会的主角竟然是你,祝你生日快乐。早日和我们家安戈修成正果。”

我笑着说了声谢谢,宋安戈在我耳边补充:

“宝贝儿,别吃醋,她虽然是我的秘书,但她中意的却是阿珩。”

原来是王潇潇的竞争对手。

要论长相,她比王潇潇好看许多,论穿衣打扮也比王潇潇时尚,像她这样长得好看又有社会阅历的女人,应该是邓珩喜欢的类型才对。

可邓珩今晚比较黏王潇潇,像是故意做给慕欢看,有心要和她保持距离。

这么说来,王潇潇的胜算要比她大多了。

我放下心来,宋安戈喝了口酒,问我们:

“你们俩什么时候见过?”

慕欢偏头一笑:“想知道吗?偏不告诉你,好了,不跟你贫嘴,我要去跟我们家邓医生交流交流感情,免得他被别的小妖精给拐跑。”

我扑哧一笑,瞬间有点喜欢上慕欢的性子了。

宋安戈掐了掐我的脸:

“傻笑什么?快说说,你和她在哪儿见过?”

我抿了口嘴,学着慕欢那样回他:“想知道吗?偏不告诉你。”

宋安戈刮了刮我的鼻翼:

“了不得了。你还有秘密,好吧,我再带你去见一个我的好兄弟,我们公司的节目主持人,今晚特意请人代班,就为了来参加你的生日。”

说话间,宋安戈就带着我来到了正在唱歌的好兄弟面前:

“江离,这位是我的兄弟许森,我们都叫他三木,他可是有多重身份的,既是唱作人,又是主持人,还是我们公司的股东,黄金单身汉一枚,专门祸害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许森正好在唱歌,见我们到来,就把话筒递给了一旁的夏初临。

起初我还觉得纳闷,许森和夏初临应该从不相识相对,用餐过后,许森却亲热的搂着夏初临的肩膀占据了两个话筒,现在我算是明白了。想必这一切都是宋安戈的杰作。

许森端了一杯红酒来跟我碰了碰:

“嫂子好,叫我三木就行,叫名字显得生分,我可提前说好啊,等老大结婚的时候,我要当伴郎的,还请嫂子帮我介绍一个漂亮的伴娘。”

宋安戈紧紧搂着我,眼神却往一旁示意:

“据我所知,最漂亮的伴娘在那儿,不过人家已经心有所属,你该不会要和阿珩抢女人吧?”

许森长叹一声,向我抱屈:

“嫂子,你说我哪点比不上阿珩,我应该比他帅气比他风趣比他有才气会哄女孩子开心才对,怎么在女人这个问题上,老是落后一大截呢?”

说实话,风趣才气和哄女孩开心这三样,我服。

但是论外貌,邓珩五官清秀,标准的大帅哥,而许森那一双狐狸眼虽然迷人。到底会让女孩子觉得驾驭不住,更何况他有着歌手主持人等多重身份,一般的女孩都不敢对他下手,怕hold不住。

所以我毫不吝啬的夸赞道:

“正是因为你比邓医生有魅力多了,才让很多女孩望而却步,你放心,长得太帅不是你的错。”

许森哈哈大笑:

“老大,这嫂子深得我心,连我要说什么都猜得到,不过长得帅还出来招摇,就是我的不对了,我认错,这杯酒,我干了,祝嫂子生日快乐,青春永驻。”

宋安戈轻捶他的心口:

“你小子别打我家离离的主意,她的余生已被我承包了,容不得任何人来掺一脚。”

说这话的时候,夏初临刚好把视线落在我们身上。

许森是宋安戈的好哥们,自然知道宋安戈这话是说给谁听的,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

“放心吧老大,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兄弟我懂,以后谁要是敢打嫂子的主意,三木我第一个不放过他。”

看到夏初临那张略显尴尬的脸,我竟有点于心不忍。

倒是王潇潇眼见着慕欢一直围着邓珩,干脆眼不见为净的来到我身边,把手搭在夏初临的胳膊上问:

“你们几个聊什么呢,一副要去大干一场的架势,二少爷,你在屏幕面前坐了这么久也没见你唱首歌,要不来一首呗。”

夏初临很会唱歌,还会弹钢琴和古筝,大学时还学了柔术,他身上的优点多得让人数不过来,但他曾经说过,现在身上所有的才能,都是当初牺牲了童年换来的,如果时光能重来,他宁可生在普通人家,玩泥巴溜铁环,能和伙伴们打成一片。

可穷人家的孩子未必会这么想,他们也渴望能够碰一碰钢琴,车接车送。

家长们更甚,从孩子还没出生开始就做着各种各样的准备,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殊不知每个人自有造化,最终都会殊途同归。

在王潇潇的一再怂恿,以及许森的热情相邀下,夏初临拿着话筒很正式的面对着我说:

“好,那我就唱一首,首先,离离,祝你生日快乐,虽然你这些年不需要我陪你过生,但每一年的今天,我都给你备了蛋糕和礼物,今年我没有礼物,也没买蛋糕,但我有一颗爱你的真心,这首歌,送给你。”

他点了一首郑钧的《私奔》。

唱之前,他还上前来给了我一个拥抱,在我耳边轻声说:“我爱你,从开始到现在,从现在到终老。”

因为这个拥抱,许森差点就动手了,还是宋安戈和邓珩及时拉住他。

这首歌,他唱的很用心,那些看热闹的人渐渐的就沉默了下来。

他背对着屏幕,眼神却一直看着我,唱着:

把青春先给我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

你陪我流浪

你陪我两败俱伤

沙哑的音色带着一双柔情似水的眸子,大部分的姑娘都受不了这种既温柔又痴情的攻势,我也不能免俗,这些年我一再逃避着他,但他始终都在我心底最深的角落里隐藏着,我怕自己一旦触碰,理智就会被情感所淹没。

他曾经是这座城市里最明媚的少年,会唱着最甜蜜的情歌,绽放着最阳光的笑容。

可如今的他唱着撕裂的情歌,先是红了眼眶,再是湿了眸子,最后两滴泪从眼眶夺出,缓缓而下。

他颤抖的手握着话筒,忘情的唱着:

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的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那年他在空间里对我留言,说他想带我私奔,他会从遥远的大洋彼岸飞回来,带我去一个家里人找不到的地方,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他会给我这个世上最美好的一切,而我,只需要每天给他一个幸福的笑容,他就知足。

后来,我锁了空间,就像是给心门上了一道锁。

遥远的大洋彼岸,他的思念全都消散在风中,我们的结局,注定是分道扬镳。

一曲歌毕,伴乐都已经结束,夏初临却握着话筒,一遍一遍的唱着这首歌。

在场的女生全都哭了。无一例外,王潇潇更是靠在邓珩的肩膀上,哽咽着说:“我将自己一年年放逐,穿过鲜花,走过荆棘,只为自由之地,在这欲望都市,你就是我最后的信仰。学长,这歌唱的我好想哭啊,我忍不住。”

或许是知道慕欢在一旁看着,邓珩擦拭着王潇潇的眼泪,哄着她:

“乖,哭花了妆就不好看了。”

到最后,唱的精疲力竭的夏初临泪流满面,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哭。

他一个人站在我们众多人的面前,显得那么孤单不合群,却又那么的让人心疼。

许森看不下去,要上前去劝他,依然是宋安戈拉住了许森,然后对我说:

“去劝劝他吧,他虽然退了烧。但师母说他身子很虚,应该是长久以来的郁结,导致抵抗力不强,这个时候,只有你才能劝他回房休息。”

许森皱皱眉:

“老大,这...”

宋安戈捂了他的嘴,拿了另一只话筒调节气氛:

“来来来,大家鼓掌,接下来轮到谁唱歌了?”

大伙儿都很配合,异口同声的喊:

“你。”

宋安戈推辞不掉,笑着说:

“刚刚大家都被这首歌感动了,那我就唱一首欢快一点的歌帮大家舒缓舒缓心情,不过我我五音不全,你们可不许朝我喷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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