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曼撇撇嘴,坐下,拿起筷子,夹着菜吃。
慕翌晨的手艺真是绝了,胡曼吃第一口就感动的要哭了。
黎成泽给胡曼拿了一个小碗,夹了一碗龙虾拌面,推过去。
胡曼尝了一口,美味无比。
“小慕怎么厨艺这么好,这也太好吃了!”
看着胡曼夸张的表情,黎成泽笑着说:“阿晨以前在部队,当过炊事员。”
“哈?”胡曼有些惊讶,慕翌晨那样少爷,居然还当过兵,当兵之后竟然还被分配到炊事班?
黎成泽笑了一下,给胡曼讲起慕翌晨当年的趣事。
慕家有军队背景,慕老爷子当年就是在军队摸爬滚打,一路走到今天的位置。慕翌晨的父母从小因车祸去世,他的亲人,只剩下一个大哥,还有爷爷奶奶。
慕老爷子当了一辈子的军人,性格极其强硬,大孙子慕翌风从小带在身边,他坚持棍棒教育的手段,使得老大的性格,跟他一样冷硬。
慕老太太不喜,觉得家里的男人各个跟个冷木头似的,所以她将小孙子慕翌晨带在身边,跟着她出去打牌,唱歌,跳舞,所以,慕翌晨从小就八面玲珑,哄得奶奶阿姨们的欢心。
但是慕老太太的教育方式,使得慕老爷子越来越看不下去,他一脚把慕翌晨踢到部队里,希望他经历军队的历练,能有个男人样子。
慕翌晨采取非暴力不合作手段,不好好训练,慕老爷子又发话了,对这个孙子,谁都不能包庇。结果他就从新兵连,直接被分到了炊事班。
正在慕翌晨在炊事班混吃等死,等着慕老太太解救他的时候,慕大哥来看他,说,爷爷下定决心要治治他,奶奶也没有办法。
爷爷说了,如果他一直这么不争气,那就让他一辈子呆在部队里,他愿意在炊事班呆着,就永远呆下去。
慕翌晨没有了后路,便开始在炊事班发奋图强,学会做了一手好菜,甚至能从炊事班颠勺子的,一直靠着自己的本事,当上特种兵。
所以说,慕翌晨是一个很轴的人,尽管看似脾气很好,很好说话的样子,但是他要是不想做什么,谁逼他都没用。他敢顶着慕家少爷的身份,在部队颠勺子,惹大祸,根本不在乎会不会给慕家甚至慕老爷子蒙羞。
很多事情,都要他自己真正想明白了,真的此路不通,他才会回头。
胡曼听了慕翌晨的经历,忍不住拍手赞叹:“小慕真厉害!竟然还是特种兵?”
“是啊,阿晨很厉害,学什么东西都很快,他愣是能从一个炊事兵,成为后来的特种兵大队的队长。这期间的付出,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那他怎么会退伍的?”胡曼有些好奇。
黎成泽眉头微蹙,慕翌晨退伍,跟他有分不开的关系。
大嫂林程程当年被人绑架,用她来要挟黎氏。当时慕翌晨正好休假,便跟着黎成泽一起去救林程程。
本来已经把对方逼到穷途末路,就要救下林程程。但是林疏影不知道怎么回事,也出现在现场。
慕翌晨为了救林疏影,肩膀中了一枪,伤及筋骨,身体留下后遗症。做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但是已经无法当一个特种兵了。
部队也提出过,给他一个后勤部门的职位,并且升职一级。
慕翌晨自尊心很强,堂堂的慕家小少爷,特种兵大队长,去后勤做什么?
他选择了退伍。
慕翌晨退伍之后,一时间,没有办法走出来这个阴影,他在家中有大哥压着,一直不被看重,好不容易在部队混出一番名堂,却又退了伍。
而且当时像林疏影表白又遭拒绝,他心灰意冷,流连酒吧,醉生梦死。
虽说慕翌晨是为了救林疏影,但是黎成泽一直把这件事情归结为自己的责任。毕竟对方是冲着黎氏而来,结果牺牲了林程程,慕翌晨也受伤。
所以,他把醉生梦死的慕翌晨带到身边,想尽一切办法让慕翌晨振作。这是他的责任。
也因此,黎成泽和慕翌晨关系很好,可以说是生死之交。两个人之间如果说有矛盾,那只有一个,就是林疏影。
念及旧事,黎成泽面色沉沉,不太好看。胡曼见黎成泽不想再说,便没有再问。
她总感觉黎成泽那个圈子的人,很厉害,又很神秘。
包括那个所谓的“情敌”林疏影,跟黎成泽他们从小就认识,他们很多事,胡曼都不知道。
胡曼心里突然有点吃味,感觉自己不如别人。
林疏影和黎成泽,青梅竹马,就算黎成泽现在不喜欢她,两人也有多年的情分。
但是她呢?哪怕黎成泽现在很喜欢她,说不定这一切都是镜花水月,到头来都是一场空。
她默默吃饭,不再说话。
两人吃完饭,黎成泽把碗刷了,胡曼看了一下,居然刷得很干净。
“你为什么这么会做家务?”
胡曼有些好奇,黎成泽这种身份的人,按说是不会做这些的。
“我以前在国外留学,很多事都是自己做,这有什么奇怪。”
胡曼鼓鼓嘴巴。
果然和黎成泽之间的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要是妈妈在世的话,她的人生也许会像其他千金小姐一样,能够出国留学,或者她还能成为著名设计大师威廉杜朗先生的学生。
或许她不会像其他名媛千金那样,游走不同的社交圈,但是她肯定会有更多的机会,有更开阔的眼界。
会不会更早地遇到黎成泽?
如果是以千金小姐的身份,和黎成泽在一起,会不会更般配一些?
没由来的,胡曼心里发虚,竟然隐隐地自卑起来。
过去的那个身份,她从丢弃的那一天起,就没有再留恋过。此刻,却又有了一丝不甘心。
胡曼摇了摇头,在心里给了自己一巴掌,让自己清醒。
她觉得自己又在自怜。
自尊,自爱,自信,自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自怜。
宁可心说过,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你自己去可怜你自己,而你,对自己的态度,也只剩下可怜。那就不用活了。
毕竟,你不仅在别人心里没有位置,连在自己心里,也是一个可怜对象,位置也是极低。
自怜的人生,是最失败的。
胡曼觉得很有道理。她收起自己的情绪,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
黎成泽把厨房收拾干净,洗了手出来,见胡曼呆坐在沙发上。
他走过去,亲了亲胡曼的头发,吻住。
“在想什么,嗯?”
胡曼摇头,“没想什么。”
黎成泽手指划过胡曼的长发,卷起一缕来,绕在手指上,玩个不停。
胡曼转头,见黎成泽靠在沙发上,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只有手指挑着她的头发玩着。姿态烂漫,矜贵得很。
黎成泽见胡曼转头看他,便凑过来,想要跟她亲热。
胡曼躲了一下,不能由着他再在这里闹,他拖着立场则的手,拉他站起来。
黎成泽挑眉问到:“要做什么?”
第一卷 正文 第139章 字字句句都像魔咒
胡曼想了一下,小声说道:“好几天没有遛小责了,再不遛它,它又要到处咬东西了。”
黎成泽点点头,拿起狗绳,唤小责过去。
小责对黎成泽,那叫一个百依百顺,黎成泽让它往东,它绝不往西。
它老老实实地让黎成泽给她套上绳子,回头看了一眼胡曼,“汪汪”地叫了两声。
胡曼穿上鞋子,嘟囔着:“知道啦!我马上!”
如果狗会翻白眼,估计这会儿已经翻了一百八十个白眼了。这个女主人,每次都这么慢,它每天就下楼这一会儿,还被她拖拖拉拉地浪费时间。
胡曼穿好鞋子,拿上手机,跟着黎成泽,一起下楼。
两人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
黎成泽一手牵着胡曼,一手牵着狗绳。小责很乖,没有乱跑,就老老实实在前面走着,鼻子到处乱拱,不知道在嗅些什么。
胡曼觉得这大概就是网上文艺青年喜欢说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吧。
她心中忍不住有些小幸福。
两人正在散步,黎成泽电话声突然响起,他看了一眼,是向南,摸摸胡曼的头,说:“我接个电话。”
胡曼点点头。
黎成泽接起来,直截了当的一个字:“说。”
胡曼撇撇嘴,黎成泽这个脾气啊,真是不好,不知道他手下的员工怎么受得了的。
电话那边的向南好像没觉得意外,黎成泽在工作的时候,很不喜欢别人跟他说废话,所以汇报工作一贯是用最简单的话语,把事情说清楚了。
“黎少,林小姐下午被慕少送回C城,但是她自己又偷偷跑回来了。”
“是么,我就知道,她不会老实。慕翌晨还以为她死了心?真是天真。”
黎成泽瞬间变了脸色,胡曼不知道黎成泽说得是谁,但是听到慕翌晨的名字,她转头看向黎成泽,见黎成泽的脸色,并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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