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却有些失落:“哦……”
接下去房间里只有键盘的敲击声。
房间里关了大灯,所有的光源来源于男人面前的电脑。
余笙的目光一直落在他下落有序的手指上。
渐渐的,她有些犯困。
青梅酒很好喝,后劲也强烈。
余笙的身体发热,白皙饱满的额头慢慢渗出了汗来,那双杏花似的眼很有些迷离。
从她醉得微醺的眼看过去,男人的侧脸完美地拥有了如雕塑般的黄金比例。
他的半张脸被口罩遮住,有些神秘,又有些勾人。
她大胆地伸出手去扒拉他的口罩。
第一次没扒拉下,第二下的时候却在一阵翻天覆地后被男人压在了身下。
不过口罩终是被她扒拉下来了,男人的头下意识地埋在她的秀发间躲藏,语气充满着安抚的性质。
“乖,以后会告诉你我是谁的,现在好好睡觉好吗?”
不知是男人的嗓音太好听了,还是余笙真的被劝服了。
她拍拍他的背,迷迷糊糊的很听话:“好。”
寂静的夜,是悸动的心跳跳得杂乱无章。
良久,在男人感到身体无比燥热难耐的时候,他听到身下的人儿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他低下头,看着她恬静的睡颜,终是忍不住亲了亲她微微嘟起来的唇。
他吻着她,像是对待珍宝。良久,他稍稍退开,揉了揉她那柔软的发,声音低沉涩然:
“余笙,从你卷入这件事开始,之后的一切可能不是你能做的了主了。”
他面色凝重地郑重宣告,“不过,欢迎你进入我的世界。”
“Zzzzz……”
电脑叮的一声响起,在这空寂的夜十分突兀。
男人的视线从余笙的脸上落到了电脑上,他深深看了一眼,在犹豫,也是在逼自己做出决定。最后他挪过去,离开前还悉心给床上的人盖好了被子。
他走到阳台,拿出手机与那个屏幕上显现出来的号码联系上。
夜风吹得他身上的衣袂翻飞,细碎的发也缕缕划过他的脸颊。
“喂?”
对方听着他的语气就猜到了结果:“任务失败了?”
“嗯。”
简直是个大新闻:“呵,你小子任务也会有失败的一天啊。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先不回来了。不过我申请组织帮我保护一个人。”秦歌的目光重回到被窝处那拱起来的一团。
“说。”
“余笙,就是当年我们救的小姑娘。”
“……”对方静了静,轻声道,“好。”
……………………
………………
结实的土地化为无尽的深渊,失重的感觉再次盈上心头。
床上的人眉头紧紧一锁。下一秒她的眼睛瞬间睁开,身体也直直地坐起来。
冷汗从她的额角落下,那明艳的脸上一片惨白。
余笙急促的呼吸着,显然是一副刚从噩梦中脱离的模样。
她失魂地看向身侧,本想看着有个人还能缓解一下内心的恐惧,却发现周围哪还有昨天晚上那个男人的身影。
不仅床是空空荡荡的,就连房间也没有另一个人的气息。另一侧床铺是冰冷的温度,看来他早就离开了。
余笙看了看被子下自己的身体,衣服还紧紧贴在身上。
她为此稍稍松了一口气,掀开被子果断下了床。
前天设下的闹钟此刻欢快地奏响。
她走过去按掉。而后收拾了衣服走入浴室,打算洗掉一身的酒味,还有……所有关于昨晚的一切。
时间到了,该走了。
第15章
人在遇到绝境的时候,只要还没放弃,一点点曙光就会把人引向新的开始。
余笙洗完澡换好衣服打算带着行李箱赶往火车站时,门铃被人按响。
她小跑过去打开门,只见一个年近三十岁的男人正严肃地站在外面,穿着很正式,不怒而威,气场十分压人。
这个陌生的男人看上去是来找她的,但余笙可以保证,她与这种看起来像是黑帮的人,丝毫没有关系。
她站在原地有些懵,但友善还是让她朝对方打了个招呼,声音干干的:“你好。”
男人很有架势与派头,看上去应该是一个公司呀或者帮派里的高管。
说话时的声音也十分雄厚:“余笙,余小姐是吗?”
“对,我是。”
男人忽而微笑起来,缓缓播报着她的信息:“余笙,原户籍四川映川,现风华市人,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曾在模拟战中取得最优成绩。入学宣言:为党和人民服务。
你好,余笙。现雪鹰特种部队正式将你收编,我是你的介绍人,陈星海。”
“……”
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余笙感到十分震惊,几乎不能及时作出反应来。
“不愿意?”男人挑眉。
“啊不。”余笙举起手敬礼,庄重地说,“余笙誓死愿为祖国效忠。”
有干劲。
男人拍拍她的肩膀:“那你准备准备,五一过后会有人带你来雪鹰特种部队后勤组处报道。”
“是,首长!”余笙又敬了个礼,身姿笔挺。
之后下楼送人到军用吉普车里,余笙又一脸痴痴地回了房间。
她躺倒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发了一会懵,而后嘴角开始荡漾起笑容,笑容变大,她笑得像是完成多年心愿的疯婆子。
如果今天早些去了火车站,她可能差点错过这美好的瞬间,也差点留下一辈子的遗憾。
雪鹰……Q所在的部队,这是她一直以来努力的目标,这次终于要实现了,真好……一时间她觉得自己无比幸运。
只是……怎么会找上自己的?是李主任给她推了介绍信?
余笙很快摇了摇头,她自我否定了这个可能。
如果说进部队需要介绍信,那么进到雪鹰里只能是特种部队自己挑人。也许呢,也许冥冥之中有什么牵引着自己与雪鹰联系在了一起。他们就是注定会相遇,注定它是她的归属。
反正她今儿个人品爆棚!
感叹了一番自己运气好得不得了,余笙思考一番,决定去看望一下秦歌。便立刻动身去到厨房打算做几个小菜送去医院。
因为想要给秦歌补身体,她还特意选择炖一锅鸡汤。
只是等她到医院的时候,却被告知秦歌昨天晚上就出院了,并且走得很急。
“他疯了?!”余笙脸上满是紧张和讶异。
毕竟秦歌身上的那些伤一看就不是能立即出院的。他怎么就这么草率地出院了,不要命了吗。
王姐:“鬼知道,倒是你,不是下午的火车票吗,现在过去还赶得及吗?”
“哈……我不用走了。”余笙笑得很高兴,就像是遇到什么喜事,逢人都要告知一遍。
听此,王姐的双颊顿时也飞上了欣喜:“不用走啦,那可太好了。要不要我和李主任说说,争取再让你回来?”
余笙连忙摆摆手:“王姐,不用啦,我找到新的岗位了,过几天就要过去上班了。只是王姐……你能不能先告诉我,秦歌家住哪,我找他有事。”
王姐做了个OK的手势,拿着张纸对着信息簿子唰唰地开抄录秦歌的个人信息。
——
将近五月,天已经有些燥热。
青葱的树,青葱的光阴,仿佛一眨眼,什么都匆匆而过。
余笙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踏上西遥的土地时,天上还下着鹅毛般大小的雪。一脚踩在雪里能埋进一整只脚踝。
如今须臾三月,热得已经得穿短袖了。
她举着太阳伞缓步而行,伞沿举起来,露出的便是杏眼,圆溜溜的十分灵动。
走在宁静小镇上,她再一次感受到这个世界给自己的平静、和平与安宁。
以后这就是她要保护的地方之一,只愿以后的西遥没有黑暗,没有恐袭、也没有毒品。
她停驻在一间满是花卉的小屋前。
不少缤纷的蝴蝶飞在周围,流连在花簇间。
如果地址上不是清楚地说明了这是秦歌的房子,余笙一定严重怀疑这个信息的真实性。
这间小屋实在是也太完美了,反而和糙汉子秦歌不是那么相配。
前边是玻璃的温室,后边是木制的的小屋子。也只有在这地广人稀的中国西部才能看得到那么多木屋。
这是她从小到大都梦想拥有的房子。没想到秦歌有。
微风吹在蓝色的风铃上,叮叮当当很悦耳。
余笙推开面前的矮木门,踱步进去。
穿过花丛,穿过温室,她来到木屋前轻轻敲了里面的蓝色房门。
“咯吱”一声,门自动打开,看起来主人并没有关紧。
余笙在门前犹豫再三,还是一举进入。
“秦歌……”她小声地喊着他的名字,细细弱弱的声音成了屋子里唯一的声响。
“奇怪,怎么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