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为知己者死,文为知己者续。
大概就是这样。
一直以来都默默支持我的小天使们,很爱你们。
第七十七章 告白 二(一更)
陆初夏几乎是惨白着脸冲出医院,林轩的车已经在楼下等她了,看到她的脸色心里也是一惊,连声安慰道:“小姐不要着急,我马上送你过去。”
陆初夏喘着气说不出话来,一上车就用眼神和动作催促林轩赶紧开车。
好不容易喘匀了气息,她急声问道:“怎么回事?阿越怎么了?他受伤了吗?他现在在哪里?”
林轩说:“我也不是很清楚,少爷这两天都没去公司,我也一直只是手机跟他联系。”
“你也两天没见过他?”陆初夏惊叫道,心里更加担心。
“是的,少爷说他有事情要处理,让我记得每天接送小姐。刚才一直跟着少爷的林一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少爷出事了,要马上见戴小姐,所以我才赶紧过来接您。”
“他现在在哪里?”陆初夏又问了一次,同时手上不停的在拨打沈越的手机,然而一直是无人接听。
林轩从后视镜看了着急的满头大汗的陆初夏,说道:“在一个少爷觉得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现在正在过去。”
“最安全的地方?”那他现在到底是多危险?
陆初夏简直不敢想,沈越电话打不通,她只有给他发微信,发短信,让他看到之后马上回复自己。
她第一次觉得这个城市为什么竟然那么大,时间竟然过的那么慢,总算明白什么叫做心急如焚。
林轩车都没停稳陆初夏就打开了车门,被惯性向前的车带的差点一个踉跄摔地上,好险扶住了车门才勉强站稳,但是林轩已经被吓的赶紧摘了安全带跑过来,就怕这个小祖宗少根头发,他今年的奖金才是真的完蛋了。
“戴小姐你别着急,这里是老社区,你不熟悉很容易迷路的。”
林轩带她来的是一片建筑年龄普遍超过50年的老社区,其中小巷错综复杂,在各栋看起来摇摇欲坠的老楼里纵横交错,车子根本开不进去,只能停在巷口。
这里几十年前曾经是市中心,现在已经变成了城市边缘人员地带聚集的地方,说是S市的贫民区也不为过。
陆初夏不知道沈越为什么会来这里,林轩为什么又说这里是他家少爷觉得‘最安全的地方’。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沈越现在到底在哪里,现在怎么样。
林轩带着陆初夏在小巷子里左拐右拐,最后在一个五层楼高的老楼房面前停了下来。
“戴小姐,少爷就在楼上,你从这边上去,少爷在511单元。”
陆初夏看都没看他直接就跑着上楼了,整栋楼都静悄悄的,也不知道是住户们全都还没回来还是都已经搬走了,在夕阳的照射下显得有些寂寥。
不用两分钟陆初夏就跑上了五楼,一层楼一共四个单元,511在最里面。
整个楼层安静的不同寻常,陆初夏觉得甚至能听到她自己的心跳声,她深深喘了一口气,慢慢走近最深处的511单元。
门没关,轻轻一推就推开了。
这是一套普通的三居室,窄小的客厅只有一些简单寻常的家具,却处处透着家的温馨,只是看的出长时间没人居住了,透出一点清冷。
沈越就站在这个客厅里面,穿着一套亚麻色的家居服,脸上的神情是陆初夏从来没有见过的柔软和温暖,甚至带了一点感伤。
陆初夏停下脚步,就这么愣愣的看着沈越,过道的风顽皮的吹过,啪的一声把门带上了。
时间仿佛停滞下来,静默的空间里只有相视无言的两个人。
客厅后面是个很大的落地窗,此时橘色的夕阳从外面照进来,沈越站在这片暖阳里,对陆初夏伸出了手。
“宝贝,过来。”
陆初夏像是收到蛊惑一样慢慢的走近沈越,然后把自己的手,放进了沈越的手心里。
沈越收拢五指握紧她,拉到唇边在她手背印下一个湿润的吻。
“阿越……?”
沈越笑了,眼里装满了璀璨的阳光和融融的爱意。
“宝贝,这里是我最后的基地。”
“欢迎来到我心中最后的堡垒,我亲爱的未婚妻小姐。”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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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告白 三(二更)
“我想跟你讲一个很长的故事。”
沈越把陆初夏带到客厅里唯一的沙发前面坐好,他自己则直接坐到了地上,靠着陆初夏的腿。但是还是把陆初夏的手牢牢的握着,珍惜的亲了又亲。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的生活里就只有妈妈一个人,没有爸爸,也没有其他的亲人,只有妈妈跟我相依为命。我小时候看到别人有爸爸,曾经很羡慕,也曾经很生气的问妈妈,为什么只有我没有爸爸,是不是爸爸把我们给丢了。这个时候妈妈总是跟我说,不是爸爸把我们丢了,是我们把爸爸丢掉了。”他短促的笑了一下,表情因为陷入回忆而变得柔软无比。
“我还埋怨过妈妈一段时间,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把爸爸丢掉。在小朋友的眼里,有个威风的爸爸是多重要的事情,妈妈根本不懂。”
“后来,我再长大一点的时候,有一天我放学回来,发现早上说身体不舒服的妈妈倒在了地上,我怎么叫她,她都醒不过来。”
“在邻居的帮助下我把妈妈送到了医院,我才知道,原来妈妈生病了。”沈越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妈妈的这里,在一个很关键的位置,长了一个很要命的东西,治疗的唯一办法只有开颅。可是当时国内还没有那么先进的技术和医生不说,小时候的我身上连住院的钱都凑不出来。”
“那个时候你多大?”陆初夏声音很低,仔细听还能听出一点哽咽。沈越抬起头,用另一只手擦掉她眼角的泪水。
“那天正好是我10岁生日,也就是在那一天,我知道了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其他的亲人。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我爷爷,也是我第一次知道钱是一个多么有力量的东西。妈妈清醒之后坚决反对爷爷带我走,她说我是她的孩子,不是沈家的。对了,十岁之前其实我都是随母性的,那个时候的我不叫沈越,叫楚辞。”
“楚辞?”陆初夏失笑。
沈越也笑了。“妈妈说怀我那段时间特别爱看楚辞,正好她就姓楚,所以干脆叫我楚辞。还好我没个弟弟或者妹妹什么的,不然该叫楚诗经了。”
这个话题陆初夏笑不出来,她知道沈越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叫楚诗经的弟弟或者妹妹了,倒是沈越察觉到她的情绪,安抚的把唇贴在她的手背上,眼睛向上的看着她。
“别担心,我没事。”他把陆初夏的手心贴在自己脸上,闭了闭眼。“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没事。”
陆初夏低头轻轻吻在了他的额头上,沈越闭着眼睛笑了。
“后来呢?”
“后来,为了让妈妈得到最好的治疗,我答应了爷爷改名,也答应了以后跟着爷爷学习。林轩林奇他们就是那个时候开始跟着我的,他们都是爷爷从全国各地挑选出来的孤儿,为了沈家下一任接班人准备的,除了林轩之外,还有另外十个人,林轩算是队长吧,贴身跟着我,其他人都各有自己的能力和职责。”
他停了一下,才又说道。“一直跟着你的,是林奇。”
陆初夏没有说什么,只是温柔的摸了摸他的头发。
“我知道妈妈不愿意我认回沈家,所以我跟爷爷说,我可以改名,但是我不要排进沈家的辈分里。而且我只答应跟着他学习,没答应要继承沈家。不管沈家多么有钱有势,我只想跟妈妈两个人过普通人的日子,让妈妈能够开开心心,安安稳稳。”
“我不知道爷爷用什么办法隐瞒了我的存在,沈德谨一直到我十五岁的时候才知道有我的存在。他当时的老婆已经去世很多年,没有留下任何子嗣。他身边其实一直不缺人,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对他的报应,除了我,他竟然毫无所出。”
沈越嘲讽的说道:“算起来,我妈妈应该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唯一一个给他生下了孩子的。”
陆初夏之前一直不敢问沈越关于身世这方面的问题,现在既然沈越有说开的意思,她也就大着胆子问了一句。“当年楚妈妈跟沈董是……?”
“当年我妈妈是S市医学院大一的学生,沈德谨是S大的,两个人因为一次联谊认识,沈德谨对我妈妈一见钟情,热烈追求,我妈妈很快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为他奉献了一切。其实当时沈德谨身上已经有婚约了,就像我们之间一样,沈家任何一个人的婚姻都只会是利益交换的工具。可是沈德谨错就错在,既没有勇气反抗家族,又没有肚量放我妈妈走。我妈妈知道他已经订婚之后要求分手,他竟然要我妈妈继续做他的情妇。我妈妈断然拒绝后他还一直去学校里骚扰我妈妈,做出多么深情的样子,当时几乎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大少爷有钱又深情,都说我妈妈不识好歹,还有人在学校里污蔑我妈妈跟其他人有染才甩了沈德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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