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相反,虽然是晋城人,但唐海自少年时就出外求学,几乎没有去过一次南归山,最近的也只是坐在车上,遥遥地看上一眼。
那也不能算是一座山,更准确来说是一个长满树的土坡,听说在战争年代,那里是乱葬岗,经常有野狗晃悠,传言还说附近的小河都被血染成了红色。
春夏之际,漫山遍野的花,红艳艳的,像天上的晚霞掉落了一大块。
奶奶和母亲经常耳提面命小辈不要靠近那个地方,所以在字序排列中,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就想到“南归山”。
既然已经有了大概方向,霍寒和陈副厅长电话请示后,事情很快就这样定下来。
古墓底下的壁画修复还在初步阶段,暂时可以让两个助手帮忙,于是温千树也和霍寒、盛千粥、杨小阳一起前往山城的北雁塔。
山城多山,一路颠簸,像坐过山车,在危险路段,一面临崖,车子几乎贴着山体前进,虽已入秋,但气候干燥,穿着一件薄衫,不起汗,全身却很是燥热。
温千树唇干舌燥,甚至感觉呼吸都有些不顺。
霍寒看她红扑扑的脸颊,拧开一瓶矿泉水递过去。
她喝了几口,直接就去掉了一大半,这才好受了些。
车子一个急弯,扫起碎石落崖,温千树天旋地转地往霍寒怀里靠,被他的大手用力稳住,“没事吧?”
她摇摇头,继续挨着他。
副驾的杨小阳吓得直拍胸口,“粥哥,你小心点啊。”
这两人出发前搞了个兄弟结拜,本来按年龄算,杨小阳比盛千粥还大上三岁,但盛千粥江湖走得多,耍起了赖皮,硬是弄了个猜拳定先后的规则,把人家杨小阳唬得团团转,最后憋屈地成了“阳弟”,还要恭恭敬敬地喊他一声“粥哥。”
这亏也吃得太大了,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又能说些什么呢?
杨小阳其实是心甘情愿的。还记得某天晚上,他和杨小阳一前一后走出来,盛千粥搭着他肩膀,“你怎么还霍队霍队地叫,听起来多生疏啊!”
他一愣:“那应该叫什么?”
盛千粥恨铁不成钢地跳起来拍他脑袋,“傻哦,当然是寒哥。”
可是……那是他偶像啊,还是救命恩人,可以叫得这么亲近吗?
“当然!既然都加入了,那我们以后就都是兄弟了。”
“兄弟”两字拨动了杨小阳心底最深处的那根弦,从一开始为追回千佛塔文物,到后来经历了那么多的事,这份同甘共苦的情谊,深一笔浅一笔地刻在生命中,再难忘记。
被人接纳,被人认可,被人叫做兄弟,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他想着都忍不住有些热泪盈眶。
盛千粥重重地咳嗽起来,杨小阳被扯回思绪,问道,“怎么了?”
“没事,吃了点泥尘。”盛千粥往窗外吐了两口口水。
一辆嘟嘟冒响的拖拉机几乎擦着车子过去,现场上演了一场堪称完美的行为艺术,杨小阳看得目瞪口呆。
一个穿短裤、背心的大叔抛了个眼神过来,他面色黧黑,眉毛很粗,像两条肥硕的毛毛虫,大概常年喝泉水的缘故,牙齿很白,笑得很友好,“来旅游的吧。”
“是啊。”盛千粥探出头去,比了个朝天的大拇指,“叔好车技啊!”
中年大叔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走习惯了呗。”
他又说:“你们晚上如果要住店的话,可以去镇头的那家‘天上人间’,那是我儿子开的,报我的名字能打八折。”
盛千粥笑呵呵的:“叔您叫什么名字啊?”
“瞧我!”大叔四处翻,最后从裤兜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的名片,“我叫王大福,我儿子叫王小福。”
盛千粥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黄小福”,下面是一串手机号码,再下面是“黄大福”,原来是姓“黄”而不是“王”啊,怪不得这“天上人间”听着也不怎么正经。
“叔您家这福气是一脉相传啊!”
“那是那是!”大叔说,“特地找人算过的,花了不少钱呢。时间不早了,我赶着去卖瓜,你们今晚一定要过来哦。”
他又特地强调:“千万记住,提我的名字享受八折优惠。”
“好好好。”盛千粥连连应着。
大叔这才满意地开着拖拉机,载着大半车的瓜,拖着一条浓滚滚的黑色尾气走了。
盛千粥也启动车子重新上路。
车子又拐过一个大弯后。半山腰有个黑影从树丛里冒了出来,他收好望眼镜,矮着身体钻进帐篷,“军哥,果然不出您所料,他们到山城来了。”
军哥摸着下巴:“这就叫请君入瓮。”
那人附和着笑。
军哥把这个消息汇报给白夜。
白夜:“这么快?这霍寒还真是个有趣的对手。”他喜欢和聪明的人交手。
“对了,白爷,还要继续盯着吗?”
“不必了。”
虽然并不明白白爷的用意,但军哥也没有再过问,“好的,我知道了。”
他把手机丢在一旁,掀开帐篷门走出去,看着日暮下的山林,嘴角缓缓露出笑意,“霍寒,这山城就是你们的葬身之地。”
***
快接近山城时,沿路可以看到不少的小贩,卖的东西也千奇百怪,常见的日用品,还有一些见都没见过的东西,方言夹着不甚标准的普通话,讨价还价的声音充盈在黄昏的空气里,热闹极了。
车子还没停下,几个妇女就拥了上来,“住店吗?住店吗?一晚九十,有热水,有歪嗨,可以上网……”
“我们家一晚七十,有麻将歪嗨!”
“太太买菜吗?”
“先生,要不要买点烟?”
还有只小脏手从车窗外伸进来,“姐姐,买口香糖吧。”
温千树偏头一看,是个矮瘦的小男孩,细细的脖子上挂着一根粗绳,绳子吊着两块可张可合的木板,上面摆满了烟、打火机和口香糖,还有看起来很劣质的……安全套。
大概很重,他弯着腰,小脸红红的,语气几乎带着恳求,“姐姐,买吧买吧。”
温千树下意识去拿包。
霍寒按住了她的手,眼神示意她“不要”。
盛千粥说得口水都快干了,这才摆脱众人的围攻,将车子停在路边。
霍寒打开车门,跟温千树说:“下去走走。”
她刚刚看得眼睛都直了,应该鲜少有接触这么充满人间烟火气息的机会。
“好啊。”
不远处的树下,有个男人在挤羊奶,旁边摆了个纸牌:新鲜羊奶,现挤现卖。长时间待在繁华都市的游客,大概觉得这挺新鲜的,纷纷围着看,生意自然也不错。
挤奶的男人用尽了力气,额头上布着汗,捏得那母羊不停地叫。
温千树牵着霍寒的手,缓慢地在人群中穿行。
“霍寒,刚刚为什么……”
他替她挡着冲撞过来的人,“那些小孩的父母认为做生意比上学有前途,所以就让孩子荒废学业出来了,挣的钱越多,这甜头会迅速扩散到很多的家庭……”
温千树明白过来。如果孩子们都不读书争着出来做生意的话,后果真是太可怕了。
霍寒在一个老妇人的摊前蹲下来,伸手去翻塑料袋上堆着的削好的马蹄,肉嫩,个头都挺大,颜色也正,他抬起头,“要吃吗?”
温千树: “要!”
老妇人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用的是当地的土话,但大概能听出她是说这马蹄很新鲜很好吃!
霍寒挑了一斤,付过钱后,把温千树拉到一边。
“在这里吃?”
他好笑,想揉她的头发,但想到手刚刚挑过马蹄,改成低下来用额头轻轻碰了下她的,“入乡随俗。”
温千树也笑,这哪门子的乡哪门子的俗啊?
但她也不是扭捏的人,用矿泉水冲洗过马蹄后,咬了一口,果然很是清甜,她把剩下的塞进了霍寒嘴里。
剩下的三分之一矿泉水就用来冲了马蹄吃。
温千树把瓶子盖好,准备找个垃圾桶扔掉,从后面走出个身影,是之前让她买口香糖的小男孩,他舔着发干的唇,目光怯怯的,“姐姐,能把它给我吗?”
温千树把水瓶递过去,他拿在手里,飞快地跑开了,似乎怕她会突然反悔要回去般,瘦小的身影撞破暮色,很快就消失在树林里。
多么无忧无虑的年纪,纯净的眼睛染上了世俗的市侩,而原本最纯真无暇的时光,应该挥霍在学堂里、山林中、河畔边……却背负着不属于自己的生活之重,艰难前行。
夜渐深了,人也散得差不多。
车子开进小镇,过了一座石桥,入目便是那被红灯绿灯渲染、浮夸得不得了的“天上人间”。
而那个中年大叔就像守株待兔般坐在门口抽旱烟,远远就朝他们挥手,一个年轻男人,应该是他儿子黄小福,拿着把刀在旁边杀羊,大概和父亲已经事先通过气,知道有五条待宰肥羊会送上门,竟然也开心地挥起了刀跟他们打招呼。
那刀上还带着血!
盛千粥有气无力地趴在方向盘上:“看来我们今晚要住在这不太正经的‘天上人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