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长着喵尾巴 (萧雪鱼11)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萧雪鱼11
- 入库:04.11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认真地观察他的尾巴,以前对它的印象就是“吴骏孙的尾巴”,心里隐约猜测属于猫科动物,也没有认真分辨究竟是何种类。此刻有闲心细细地看,与昨天见过的吴兆的尾巴对比,她越看越像是老虎的尾巴。
或许是猫,她不确定地想,虎斑呀,橘猫呀什么的,她以前没养过猫,不太懂这里面品种的区别。
可惜尾巴毛没有天然卷,她对此很是遗憾。
不过吴兆的尾巴毛色也挺健康,虽然因为是杂毛,观感上比不了徐慎的红毛和吴兆的黑毛那样毫无瑕疵的震撼,但杂色有杂色的好,尤其显得俏皮,动起来时一圈深色一圈浅色的毛还会起伏,毛色边缘来回波动,毛尖在晨光里迹近透明。
还有摸起来手感也挺好,她愉快地回忆着,偏过脑袋夹住伸到她颈间的尾巴,反过来用脸颊对它蹭了又蹭。
她和尾巴玩得正欢,吴骏孙恰在此时醒来,他睁开眼,大脑重启中,迷迷糊糊地看到她奇怪的动作,问道:“你脸痒吗?还是肩膀痒?”
他以为她是用脸在蹭自己的肩膀,崔眉失笑,抬起下巴放掉了尾巴,转回头来看他。
他和她躺在同一个枕头上,入睡的时候想必额头相抵,现在醒来也是咫尺之间呼吸可闻,她有点担心没刷牙的口气,随即把这个煞风景的念头远远抛开。
“早啊,”她偷偷嗅了下,自己的味道不知道好不好闻,吴骏孙的味道却是熟悉的青草味须后水,掺了一点点他本身的味道,“你昨天什么时候过来的?为什么不叫醒我?”
她没有问吴骏孙怎么进了她的房间,这个问题就像早晨的口气一样,可以私下介意,但不该在气氛正好的时候说出来。
吴骏孙的大脑还在缓慢地启动中,他懵懵懂懂地盯着她注视许久,慢慢地开口,答道:“我爱你。”
崔眉:“……”
…………
……
等到他们终于起床,崔眉看了眼时间,还不到早晨五点。
她对北京的太阳有了新的认识,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天空中又是雾蒙蒙地煞白一片,太阳仿佛也融进了惨白色的天幕里,到处是光,却找不见光源。
吴骏孙从卫生间里洗漱出来,脸上还带着水珠的迹痕,似乎彻底清醒过来,不尴不尬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
崔眉回头看他,他又飞快调整好表情,吴老板的面具牢不可破地保卫了他,即使从脸到脖子根涨得通红,他总算强撑住架子不倒,梗着脖子站在那里回望她。
两人目光相接,“蓬”一声,他的尾巴炸成一根两倍粗的毛棒。
崔眉心下叹了口气,不忍见他这倔强又可怜的样子,走过去主动揽住他的腰,靠在他胸前抬头看他。果然这是他最喜欢的姿势,身后惊恐地竖起来的尾巴很快垂下来,毛还炸着,肌肉却不再紧绷。
“对不起,”她轻声道,“谢谢你。”
吴骏孙皱了皱眉,又迅速分开,口气硬梆梆地道:“我不是想听这个。”
是,崔眉想,她当然知道他想听到什么。
“我爱你”的标准回复应该是什么?
“我喜欢你,”她有些迷惘地道,“很喜欢很喜欢,可能我也爱你。”
吴骏孙伸臂熟练地揽住她的腰,把她往上托了托,她被迫踮起脚尖,脑袋向后,以这种稍嫌弱势的姿势仰视他。
他严肃地道:“为什么要叫上‘可能’?”
“因为我不确定,”崔眉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以前没有爱过什么人,喜欢和爱有区别吗?由喜欢进展到爱有什么预告吗?”
原来她和曾经的自己有同样的烦恼,吴骏孙释然了,以过来人的高姿态轻易原谅了她。
“喜欢和爱没什么区别,”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非要说的话,爱比喜欢的程度更深,单是喜欢的时候还能保有理性,爱会让人的感性超越理智。昨天我抱着你睡的时候觉得很满足,那时候我想,我毕生所有的成就可能都不会超过爱上你给我带来的成就感。”
这真是崔眉听过的最美的情话,可她还没来得及感动,吴骏孙又道:“早晨醒来以后我就后悔了,你很重要,SAG也很重要,我得多没脑子才把你们拿到一起来比较,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崔眉:“……”
吴骏孙浑然不觉自己搞砸了气氛,还在继续真心实意地发表感想:“由此可证,爱和喜欢的区别大概就是爱上一个人会让你彻底变傻,像我这样的智商都会有犯蠢的时候,可以想见爱情的威力。”
崔眉:“所以呢?”
吴骏孙:“所以你一定要爱上我,不能只让我一个人犯蠢!”
崔眉:“哦。”
吴骏孙:“你‘哦’是什么意思?喂,你还没正面回答我,爱不爱我?爱不爱我?‘哦’到底是什么意思!?”
崔眉放开他掉头走进卫生间,吴骏孙自由切换到话痨模式,在她身后絮絮叨叨絮絮叨叨地追至门前,她蓦地回头,踮起脚尖亲在他唇畔。
“蓬”,吴骏孙的尾巴又炸成了一朵烟花。
“我爱你。”崔眉笑眯眯地道,当面将门拍到了他的鼻梁上。
如果世上必须要有一个人陪你犯蠢,那是我,也只能是我。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亲爱的SA和亲爱的sad-tango给我的雷!
☆、第四十五章 你的我的过去
两人洗漱以后时间还早, 不用着急过去人工智能技术大会的会场, 在吴骏孙的强烈要求下,崔眉被他兴冲冲地拉回了北京的家。
房子是老房子, 多年前他父亲的单位分配的职工宿舍,位置就在二环的边上,据说因为拆迁需要的费用太贵, 所以整个片区的旧楼得以保存至今。
吴骏孙把车直接驶进了小区, 降下车窗让崔眉看向侧后方,“那边是雍和宫,北京的景点我就喜欢雍和宫, 小时候经常逃学溜进去玩。”
崔眉探出车窗望了眼,灰白色的天幕下隐约能望见翘宇飞檐,她好奇地问:“你也会逃学?”
“当然!”吴骏孙不满道,“什么叫‘你也会’?我怎么就不能逃学了?”
“你是天才嘛, ”崔眉理所当然地道,“天才不仅指智商,还包括做事的专注力和学习的能力, 我以为你小时候就爱读书,除了读书什么也不感兴趣。”
吴骏孙挺高兴, 光听到崔眉夸他了,抓不住重点地回了一句:“也没你说得那么好啦, 嘿嘿~”
崔眉:“……”
小区内绿树成荫,车道两侧植满了榆树,这种树每到春天会像脱皮那样彻底地换一波树叶, 旧的树叶在短短几天内枯黄掉落,随即长出鲜灵灵的初芽,再迅速展开成浅绿色的嫩叶,精神抖擞地迎接它的新生。
吴骏孙把车速降到最慢,车轮辗过落叶发出细碎的声响,崔眉从车窗内伸出手去,接住一片随风飘荡的榆树叶,举起来对准太阳看了看。
就像她以前看过的电影,绿叶染出温柔的青色天光,指缝间透过来的阳光也是和软的肉红色,时光在这一刻仿佛加上了滤镜。
“我以前经常沿着这条路跑步,”吴骏孙又怀念地道,“十二岁到十三岁那两年吧,担心自己长不高,每天早晨跑三圈,晚饭过后还要出来跑三圈。”
崔眉转头瞧他,吴骏孙的表情惬意,看来回到熟悉的地盘让他感觉放松,唇角始终带了一丝微笑。
“十三岁以后呢?”她顺势问道,“你开始发育了,长高了?”
吴骏孙摇了摇头,“后来我就去了少年班。”
他补充道:“少年班里的同学倒是很像你说的那样,除了学习什么也不爱,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我很快被他们同化,没时间再操心别的。
不知道为什么,崔眉听他说的感觉有点可怜。她想象着小小的吴骏孙,那孩子比所有人都聪明,但也曾经像其他男孩子一样爱笑爱闹,会逃学出去疯玩,甚至也有他发育中的朦胧烦恼……可是他青春期尚未启蒙就被打断了,从此走上一条云霄之上的独行路。
她留心吴骏孙的表情,似乎没有刚才那么毫无阴霾的快乐了,便有意搞活气氛,伸手在他嘴边虚握了一个话筒,笑道:“采访你一下,要是给你一个回到过去的机会,让你重新选择,你还会去读少年班吗?”
吴骏孙丝毫没犹豫地回答:“当然会,如果没有少年班,我就不是今天的我了。”
他看了看她,认真地解释道:“‘我’之所以为‘我’,过去所经历的每个细节都是构成如今自我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改变或许会令未来的‘我’更好,或许更坏,但无论结果如何,那个‘我’也不再是这个‘我’。别的选择造就别的道路,而走在那条路上的只会是与‘我’与无关的另一个人了。
“很好,”崔眉并未被他这一长串‘我’绕晕,欣然表示,“我喜欢你的答案。”
两人默契地相视一笑,吴骏孙把车停在楼下,崔眉开门下车,手里仍然拈着那片树叶,用指尖搓弄转圈圈。
旧楼没装电梯,所以仅有六层高,外墙应该二次粉刷过,厚厚地白灰盖住了岁月痕迹,看来有种粉饰过度的粗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