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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之怼翻全场 [金推] (卓璃音)


  即便楚家圩仍旧忧心忡忡,然而沈静远的确被沈蔷教导的很好。
  吃了饭,他会乖乖告诉大人他吃过了,请给他擦嘴巴洗手。
  收拾桌子的时候,也会跑过来,帮忙那筷子或者是勺子一类的小物件。
  即使是大人一只手就可以全部带走的玩意儿,沈蔷和斯宾塞仍旧会笑眯眯的郑重交到他手里,嘱咐他一定要完成任务。
  而每当此时,沈静远总会很高兴的举着手里的小东西,迈着短腿往厨房里跑去。
  沈蔷看着他高兴的背影,笑倒在斯宾塞身上:“等我儿子长大了,我还要教他做饭洗衣服,以后我就衣食无忧了。”
  楚家圩只在S市住了三天,这三天里,他每天都坚持不懈的来沈家探望沈静远,像个电灯泡一样跟在一家三口的身边。
  第三天他来的时候,沈蔷都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好烦。
  其实第一天晚上他走的时候,沈静远就问了她有关父亲的话题。
  沈蔷用他能够听懂的方式向他简单结识了一些什么叫做生身父亲。
  沈静远用他的小脑袋瓜子想了很久,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算了就斯宾塞一个傻爸爸已经够了,不想再要一个。
  在他走之后,不仅沈蔷和斯宾塞松了一口气,连沈静远都小大人似的叹了一口气。
  “终于走了。”
  “怎么,小年糕不喜欢他么?”沈蔷问道。
  沈静远一脸小大人的摇摇头:“他话好多。”
  沈蔷莞尔一笑,要是让那些当年和她一样曾经拜倒在楚家圩西装裤下的无知少女知道,当年的高冷男神,如今被儿子嫌弃话多,心里的梦幻该破的有多碎。
  母子俩很快就将楚家圩抛在了脑后,沈蔷却发现,斯宾塞似乎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几天的相处,让斯宾塞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楚是个万人迷,他总能够解决很多问题,很有能力……”
  “嘿嘿嘿,斯宾塞,你说什么呢?”沈蔷打断他的话,现任夸奖着前任,怎么都让她觉得别扭。
  “我只是觉得他太好了……”斯宾塞有些不自信的说道。
  沈蔷恍然大悟,原来是吃醋了。
  她抱着斯宾塞的头,和他额头抵着额头,鼻尖贴着鼻尖,低声问道:“他再好和我有什么关系,在我心里,你才是最好的。”
  “可是……”
  斯宾塞还在犹豫,沈蔷轻咬住了他的嘴唇,将他推到墙上,给了他一个热吻。
  斯宾塞被吻得天旋地转,回过神的时候,双脸热得发烫。
  “可是什么?”沈蔷用水光盈盈的眼睛注视着他,似乎只要他再说一个可是,自己就会直接吻到他无法呼吸。
  见斯宾塞一脸又害怕又期待的表情,沈蔷自己反倒先笑了。
  她轻轻捏着他脸颊上薄薄的肉,说道:“你害怕什么,在我心里,只有你,没有他。”
  谈及和楚家圩的相遇,沈蔷其实是觉得有些好笑的。
  现在想起当年的为爱疯狂,她都不太能够想得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楚家圩。
  要钱,沈家虽然不如楚家,沈建诚对于她这个女儿也不太在意,不过在钱财上,却是从来不亏待的。只要她不作死,每个月该给的零花钱,该买的包,想要的衣服,全部都有。更别说她还有个大了将近十岁的哥哥,在照顾着她。
  许是人的物质满足了,就会想要开始填饱灵魂。
  在M国的时候,沈蔷确实是交了很多个男朋友,长得好看,身材好,声音好听,看对眼了……只要符合其中一个要求,都能够让她甩了现任去追求。说起来,当年的自己,其实是有些渣的,不过那个时候的感情都不长,短则一两个星期,长也不过两三个月,大家都没有投入多深的感情,抽身也利索。
  只是一直没有谁让沈蔷能够有一种共度余生的想法。
  而楚家圩,只能说他出现的太巧合。
  作者有话要说:  楚家圩这个前男友,其实就是占了天时地利人和……
  谁年轻时候还没爱过两个人渣呢你们说是不是?

☆、第72章 iniang卓璃音4.12

  出轨的父亲, 自杀的母亲,除了一个年长十岁的哥哥,沈蔷的生命之中, 关于亲人这一栏, 是一直属于空白状态。
  再加上年幼赌气, 早早出国, 独自一个人生活, 一路走来,沈蔷都是一个人跌跌撞撞的长大。在物质上,沈建诚从来没有亏待过她, 然而在精神上, 她好像是一个快要饿死的人,只要见到能吃的东西, 就会奋不顾身的扑上去。
  所以她在国外的时候,才会有那么多数不清的男朋友。
  然而这些人有着和沈蔷不同的肤色, 不同的语言,尽管他们有着鲜活的**, 俊美的容貌,但是对于沈蔷来说, 他们都是陌生的。
  这也是为何明明交往多任男友, 沈蔷第一次却是在和楚家圩意乱情迷的那个晚上。因为先前的那些男友, 即使他们有着她爱的外表,却没有一个足以让她感到安全足以交付自己的灵魂。
  楚家圩也没有这样的灵魂。
  事实上,和楚家圩在一起的时候, 沈蔷从始至终感到的都是不安全的感觉,数不清的女人在觊觎着楚太太的位置,无数年轻美貌的女子前仆后继只为能够得到他的一丝垂怜,她沈蔷有什么?除了一张继承自母亲好看的脸,她什么都没有。
  然而在两人相遇的那天晚上,楚家圩成熟的谈吐,亚洲人的外貌,以及让人暖心的关怀,却在不经意间就将他攻陷。
  喜欢上一个人很难,爱上一个人却很简单。
  一个大脑对另一个大脑多巴胺的分泌是极其剧烈且迅速的,楚家圩比沈蔷大了十二岁的年龄,成熟儒雅的外貌,温柔体贴的照顾,让一个缺爱的少女沦为爱情的奴丨隶,简直不要太简单。
  沈蔷是爱过楚家圩。
  也是真的脑残过。
  但她还要感谢楚家圩。
  就像她曾经对谢文慧说过的那样,她要感谢楚家圩从她生命中匆匆走过,却留下了对于她而言一生最重要的礼物——沈静远。
  有的时候她甚至会想,或许楚家圩不过是老天为了把沈静远带到她的身边,而提供的一个过客。
  俗话说,为母则强,当年母亲没能够为了她坚强下来,选择了逃避,但是当她做了母亲,却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沦落到和自己同样的境遇。
  飞机上,斯宾塞一直有些坐立不安,不时整理着自己的领结,然后问沈蔷:“我这样有没有很奇怪,要不要再往这边扭一点。”
  沈蔷对他的紧张简直哭笑不得:“亲爱的,放轻松,老师不吃人的,你现在就很好看,简直完美。”
  然而即使有着她的再三安慰,斯宾塞脸上焦虑的表情也仍旧没有放松下来。最后,还是由于漫长的旅程,折腾的他身心疲惫,不得不靠在椅子上沉沉睡去。
  本来S市就是交通拥堵的地方,为了能够准时赶上飞机,两人早早就起了床,坐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的车才从家里赶到机场,又是连着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斯宾塞再怎么兴奋的精神,也是支撑不住的。
  飞机划过M国的天空,在蓝天白云中拉出一条美丽的白色弧线,最后以优雅的姿势缓缓降落在了M国L市的机场。
  “芙洛拉,这里!”刚刚走到通道,沈蔷就听见了一声高呼。
  不远处,一个高大英俊的金发男人正举着一块画的花花绿绿的牌子,上面写着沈蔷的中文名和英文名。
  沈蔷冲着他摆摆手,然后侧头对斯宾塞介绍道:“马克,也是老师的学生,唔……算得上是我的师兄,对我来说他是一个哥哥一样的人物。”
  听见哥哥两个字,斯宾塞骤然看见一个帅气男人来接机的酸涩感好了许多。
  斯宾塞松了一口气的表情并没有逃过沈蔷的眼睛,她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对于斯宾塞,马克的观感还不错,当得知两人已经在一起好几个月之后,他发出的感叹是,天啦,这世界上竟然还有除他和老师以外的男人能够忍受得了沈蔷。
  在斯宾塞眼里,沈蔷是天底下再好不过的女人,完全不明白为什么马克要这么说。
  即使明知道小师妹就坐在后座上,马克吐槽起来一点都不留情:“你是没有见过她在学校里的时候,谁看见她都想打一顿,偏偏又打不过她,她学过中国功夫,很厉害……”说到这儿,他同情的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斯宾塞瘦弱的小身板,“如果芙洛拉欺负你的话,你来告诉我,我可以……”接收到沈蔷威胁的目光,他犹豫了一下:“听你诉诉苦。”
  一个人高马大,胳膊比斯宾塞沈蔷大腿还要粗的男人,一副怂样,沈蔷忍俊不禁,斯宾塞在一旁也跟着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沈静远虽然还不太听得懂大人之间的对话,不过听见爹妈跟着笑,自己也咯咯咯的咧开了嘴。
  还没到老师家,沈蔷已经看见了在门口浇花的老头子,他不时的垫着脚尖往外看,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而车停下来,他却又将水壶一甩,气呼呼的往房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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