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回国的时候我也不适应,老毕的livehouse在天津,但是我回国的时候还是想先在北京试着发展,我会英语,又有留学北京,在初高中生的家教行业里混的还算吃香,同时再兼职一份书面翻译的翻译工作,在北京过的比其他刚毕业的小白领要滋润的多。
到了晚上我就去唱歌,大大小小的场子从livehouse到嗨吧到清吧我都唱过,像老毕提点的那样,玩儿摇滚到底是烧钱的,要么就很穷,要么就先想办法多赚钱,我选了后者。
那会儿我头发已经像高中时候差不多长了,就学着流星花园里杉菜的样子中分头发抱着吉他唱流星雨。
歌我自认为唱的是没问题的,下面听歌人的反应也都没什么问题,就在我一首歌唱完准备下台去赶下个场子的时候,台下有个人突然站起来,两三步走到我面前,“草,你知道这儿是摇滚酒吧么,你唱的那叫摇滚?”
我干笑一下偷偷打量着面前这小青年,长的挺好,可惜脑子有病。
推开他的手我打算溜,没想到这小伙子挺不可以的拉住了我的手。可能他也觉得自己冒失了,正打算道歉,忽然就看见我手腕上的刺青了。
我用刺青去盖住之前的疤痕,又用手表去盖住刺青。
手表往上一滑刺青就露出来了,而我的刺青是一朵玫瑰花和一把手枪,代表我喜欢的乐队枪炮玫瑰。
“你还喜欢枪花呐?”
他喝多了,一说话就一股酒味儿扑面而来,我也不矫情,眉都不皱一下了。
然后他拉着我往外走,“来来,今天心情好,给你看我们乐队的新歌,我觉得,你的声音……”
话说了一半儿他翻了个白眼儿差点儿晕了,过了几秒接着说:“能,能凑合唱,勉强……”
本来我不打算跟他纠缠,但他突然哼了几句,那种旋律真的给我一种心都被抓住了一见钟情的感觉。
“怎么样,动心了?”
“走啊。”
“敞亮!”
我跟着这脑子有病的小青年去了小旅馆,我不怕他,现在我随身带着折叠小刀。结果乐谱他只给我看了一半。
我对着哼出来,他在旁边赞赏,“不错啊。”
我横他一眼,“后面的呢?”
他无奈的耸耸肩,“没写完呢。”
靠,神经病。
我打算走,这混球儿又挡住我的路了,“那你当我女朋友,写完了你就能看到咯,还能唱。”
“你写的?”
他没正面回答,而是抱着吉他弹了几个曲子。
比起之前那一首感觉要嚣张的多,不过确实让人……挺佩服的,凭借我这些年的曲库量我也确定这几首真的是原创。
“跟我混,哥包你能红,到时候带你去工体开演唱会去。”
“是看吧。”
“靠,你看不起谁呢,我说开。”
“……”
“怎么样,来我们乐队,我把主场位置给你。”
“那你呢?”
“我当你男朋友啊。”
“……”我确定,他真喝多了。
我去开门的时候他又在身后喊了一句,“我叫陈识。”
第073章 司辰写的
认识陈识算是个意外,但当陈识带着我去江湖(老毕开的livehouse),我第二次见到老毕的时候才确定,所谓的意外也不过是殊途同归。
于是,在北京漂荡了不到一个月我就跟着陈识到了天津。
有人误会我是陈识的女朋友,这小子干脆大方的揽着我的肩膀对外宣称我们确实是一对,真相的他想用我挡住那些前赴后继的狂蜂浪蝶。
现在这年代初中生都嚷嚷着学吉他玩儿乐队,喜欢音乐的少数,耍帅泡妹子才是目的。于是什么果儿,骨肉皮才渐渐在这些未成年眼里成为一种褒义词。
但陈识不同,花花世界里,他还真有点儿白莲花了,我的意思是,真的出淤泥而不染。我听说他刚和感情很好的女朋友分手,其他的事就不想八卦了。
我们在一起是朋友,陈识觉得除了他自己就只有我可以唱他写的歌,而我也欣赏他在音乐上的才华,但说到底让我注意到这个人的,还是那半首没完成的歌。
后来我追着陈识问了好多次,他才承认那首歌不是他写的。
在音乐上陈识有足够的天赋,但我总觉得,他写的歌少了种感情,而那首歌却有。总有一种写歌的人在心碎的感觉。
真想知道那个人是什么样子的,陈识却偏偏不告诉我,被人超过,他挺不甘心的。
到了天津后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租房,陈识说可以帮我,大不了委屈点儿让我跟他一起住。
我丢给他一个白眼。
陈识严肃的假正经,“想什么呢,我说我们乐队,三个人,有一个最近都不在。”
“不在?”
“嗯,家里有事休学了,不知道多久才处理好,但是过几个月会有唱片公司的人来试听。”
我点点头,“难怪你和更年期妇女一样烦躁了,少个人不能练习很麻烦吧,键盘,贝司,还是鼓手?”
陈识:“键盘+鼓手。”
“这么厉害啊。”
既是键盘又是鼓手,我想到xjapan的yoshiki,还想到了另一个人,那个人的名字,我不想提。而且他,已经不能弹琴了。
然后陈识耸耸肩,“有机会带你认识,那天给你的歌是他写的,不过就写了一半。”
“你不是不想告诉我吗?”
陈识勾起嘴角,“自己的哥们,我还真嫉妒他写的比我好?我怕你对他一见钟情了,到时候乐队成员一个个都去谈恋爱哪有时间练习,一个许尼亚够我头疼了。”
我无奈:“那也要他能看上我啊,写歌那么厉害,眼光肯定不一般。”
陈识笑笑,“别说,那小子估计是gay,认识他四年就没和哪个女生多说过一句话。他那阳光,估计也只有我能让他看上了?”
“噗,听你歌的人知道你这么自恋吗?”
“没办法啊,无敌就是这么寂寞。对了,那房子的事你到底打算怎么办?”
“不用担心啦,我找了个外院学妹合租。”
“那……”
“你歌迷来了。”
我指了指马路对面,趁着陈识分心开溜,来的不是陈识的歌迷,而是我刚连哄带骗答应跟我合租的小学妹向西。
向西,是我回国后的第二个朋友,外院日语系的学生,我们在酒吧认识的,她说我唱歌好听,我说她一个小女孩儿这么晚自己出来不安全。
后来我陪她去车站才知道她学校就在附近,刚刚打完工才来听歌。
向西上车之后问我去哪儿,我说去找快捷酒店,于是她就带着我回家了。
找到房子之前,我都是住在向西家里,后来知道她也打算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的时候我就打算跟她合租了,为了让向西的家人放心,我谎称自己也是外院的学生,事实上我只在外院的英语补习班当代课老师。
和向西合租除了这姑娘真的乖巧贴心外,更多还是因为我们俩聊的上来,我从英国带回来的那些cd都成了她的宝贝,除此之外,她也给我听了很多这几年国内乐队的歌,还有是她自己去现场录的,其中一个我听出来是陈识唱的。
向西是slam的歌迷,slam就是陈识个乐队,而我虽然认识陈识,但却从来没打算带着向西进入那些乐手的世界。
陈识也就算了,其他那些人,太乱。
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向西喜欢陈识,而且早就不止是歌迷对乐手的那种喜欢了。
那天我替人顶了一个小时的场子,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二点了,刚上楼就看到陈识醉醺醺的站在我门口。
向西在他对面,衣服有点凌乱,小脸儿也吓的发白了。
万幸的是陈识没做什么过火的事,但他反而嫌弃向西不是好女孩,“穿的那是什么衣服,你就和这种不正经的人住一起?”
我已经拿手捂着他的嘴了,但陈识喝酒之后就犯病,上次是无比自恋,这次是无比愤世嫉俗,向西身上那件类似和服的衣服在陈识眼里就是不三不四了。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我以为很快就过去了,但向西的表现看来她真的很在意。我也觉得自己隐瞒和陈识认识这件事做的有点儿不地道。
有一支国内有名的地下乐队要来江湖开live,这之前我已经有阵子不搭理陈识了,他借着这个机会喊我去看live,我也觉得他是知道自己错了。
结果我说起向西其实是slam的歌迷的时候,陈识根本不当回事,“那又怎么样?”
“你不是很在意歌迷吗?”
“我就看她不顺眼不行?”
“她得罪你了?”
陈识撇撇嘴,“不知道不知道,你别问了。”
他甩开我走在前面,然而没走几步又自动退回到我身边,手揽着我的肩膀,“嘿,你们家小歌迷又来了。”
我抬头,就看到向西一脸期待的对我挥手。
而陈识收起嬉皮笑脸,故意瞪了过去。
我控制不了陈识的神经病随时发作,于是他又向西又开始斗嘴了,向西说不过她,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失望之后就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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