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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敬余生 金推完结+番外 (北途川)


  嗯,这么严重失实的评价自然不是她说的,罗阳那厮转述给她的, 那脑子一根筋的男人,自从和女神刀刀姐关系突飞猛进之后,似乎脑子都好使了。他绘声绘色地描绘一通, 余笙自然是不会承认, 坚定地认为他是在抹黑她光辉的形象。
  “你也就仗着六哥不嫌弃你!”罗阳跟余笙已经很熟了,说话都开始不客气起来, 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余笙作为一个学中文的,低调地向他科普了一个词, “恃宠而骄你不知道吗?”
  “你就嘚瑟吧!”
  “主要是我有的嘚瑟。”
  “……”
  “服气不服气?”
  罗阳一脸服气地看着她,“看, 至少惯会打嘴仗这条没有辱没你。”
  过了会儿,罗阳叹了一口气, “唉,其实挺好的,起初我们兄弟几个还打过赌, 说六哥跟你能在一起多久。我说了你可别打我,我赌不超过一周……哎哎,说了别动手啊!”话说到一半余笙就开始揍他,“我有那么差劲吗?”
  “你先听我说完嘛!”罗阳连连求饶,“也不是差劲,就是差距吧!六哥这人向来不在乎什么虚头巴脑的东西,钱啊权啊有没有都无所谓,但是你就不一定了,女孩子心都细,六哥不在乎你也会在乎啊,毕竟你的身价和六哥的身价,中间差着一个马里亚纳海沟呢!”
  余笙切了声,“他的都是我的,我自己的东西我有什么可心虚的?”
  她这股不要脸的架势还是颇有姜博言的风范的。
  姜博言从小就有这种老子天下第一不服统统闭嘴的自信,嗯,有时候也自负。
  余笙越活越像他了,对别人的目光有着天然免疫力。
  万事不求其他,只求问心无愧。
  这会儿余笙拿了他的手机就进了休息室,也不管别人心里她是如何的幼稚,反正她也没什么形象可言了,干脆放飞自我了。
  这时候她就差高歌一曲,“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焰火~”了。
  晚上的时候,订了城西一家会所的包厢,二十几个人往里一坐,热闹的不行,平时余笙总是嫌协会的人少,要办事的时候,一个个的嗯呀恨不得掰成两半使,就这会儿才觉得这人真是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笙的缘故,平时这些人是断不会在姜博言面前刷存在感的,今天却大着胆子开始试图聊天了。
  余笙也知道怎么回事,一来姜博言本身不说话的时候就透着冷漠感,看起来十分的不好相处,二来姜博言总是给人一种距离感,他这种精英型人才,跟他们这些六十分万岁,偶尔拿个奖学金都觉得自个儿牛逼到不行的人不是一个次元的,准确来说不是一个圈子,无论在哪儿,圈子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余笙这个人不一样,余笙接地气多了,虽然她拿过国际摄影比赛的奖,虽然她是校园之星,虽然她在一个销量一直排在前列的杂志上开设了专栏,她依旧和普通人有着太多的相似点,她专业课优秀,但是英语是个老大难,大一两个学期都没能把四级给过了,成绩下来的时候,生无可恋地吐槽这变态的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偶尔开玩笑的时候还说,那个国际大赛的获奖证书发给她的时候,她只看得懂她的名字。直到大二的时候余笙才咬咬牙擦线把四级给过了。
  她会吐槽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太难吃又贵,事情太多的时候,也会暴跳如雷,大方起来的时候会请整个协会的人去吃饭,抠起来的时候,吃泡面把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她十数年如一日地早晨六点钟起床,有人夸她有毅力,她会冷笑着回答:“你要是从小到大被老妈掀被子叫起床,你也会有心理阴影的。”
  余笙就是这么个人,嘴上不饶人,性格也实在是不算好。虽然够漂亮,奈何她穿运动装总比裙子多,整天背着一个大包,摄影器材随身带,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会高兴地跳起来,会为了拍照,上天入地地找角度。
  这样一个人,背地里会有人说,“她蛮厉害的。”
  也仅仅是蛮厉害而已。
  不像姜博言,姜博言不住凡间,他坐在云端睥睨众生,在所有人祈祷期末不挂科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创办公司,在陌生的领域开疆扩土了,他一路高歌猛进,行进间颇有王者风范。
  余笙和姜博言,根本就是两类人,这两类人凑在一起,竟然意外的毫无违和感。
  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世事难料。
  不过也或许是她们会长太自信,毕竟要是个寻常人,就连站在姜博言身边都会觉得自卑。
  他太优秀了,伟光正的典范,记得有次学院演讲的时候,他的发言主题就是青年企业家要有家国情怀,别人说这个难免会有装逼的嫌疑,但是他不一样,他这样说,也这样做。
  他就是这么牛逼,然而这么牛逼的人,被他们会长给拿下了,也把他从神坛上拽了下来。
  好在姜博言今天也给面子,一直保持着温和大哥哥的派头,微笑着和大家讲话,如沐春风的小萝卜头们很快就有点儿得意忘形了,酒足饭饱开始八卦姜博言的感情史。
  “在会长之前,师兄有没有过女朋友啊?”
  姜博言摇头,“没有。”
  “那会长就是初恋啦?”
  “也不算!”
  这下余笙不干了,歪着头看他,莫非他之前还有过她不知道的交往对象?
  “说出你的故事,大师兄!”余笙阴测测地看着他,姜博言却笑了,“我的初恋是只狗,我曾经跟我爸妈说过,这辈子我跟路易斯过,不结婚。”
  余笙:“……”论情敌是条狗的体验,注意这不是骂人哦!
  几个人哈哈大笑,“打脸开心吗师兄?”
  姜博言摇摇头,叹了口气,似乎颇无奈,“没办法!”
  “那为什么不想结婚啊!师兄,说出你的故事。”几个人学着余笙的语气问。
  “没,就是气话。”姜博言笑了笑,“爸妈乱点鸳鸯谱,气得没理智了。”从小他就被暗示,刀刀和他青梅竹马,他们互相喜欢,会一起长大,会从校服到婚纱,当然,这都是母亲和干妈一厢情愿的意淫和充满浪漫主义情怀的想象,而对他来说,刀刀就是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硬扯上这些只会让两个人越来越疏远。
  母亲一再质问他,“刀刀那么优秀,你到底看不上她哪?”
  可是爱情又何曾是用优秀做标准来衡量的,她是很好的,可却不是他想要的。
  他想要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他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他看女人向来处于肤浅的欣赏阶段,很少有人能让她主动想要去深入了解,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世界上没有爱情这种东西,觉得这都是文学家和诗人编织出来的一种假象,是一种人类幻想的又一里程碑式的杰作。
  然后他就和余笙这个倒霉玩意儿纠缠在一起了,起初只是两看两相厌罢了,她看不惯他整日拽得二五八万的冷淡脸,他看不惯她乖乖女外表下一颗不羁的心,她气他毒舌又挑剔,他讨厌她敏锐到几乎带锋芒的洞察力。
  这是一段孽到不能再孽的孽缘,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祈祷这倒霉玩意儿别阴魂不散地出现在他视线里。
  奈何两个人在一个学校,她又是学生会活跃分子,初中的她正好负责高中部的考勤,他又是个万年踩点儿王,俩人遇见的几率几乎是八分之八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因为他没去上课。
  后来到了大学,他心想自己终于摆脱这个倒霉玩意儿了,结果就听说她扬言要考a大投奔他。
  天可怜见,他一点儿都不想看见她。
  内心怀着无比蛋疼的情绪提心吊胆了近两年,从最初的抗拒到后来隐隐有些期待,这中间的变化着实让他自己都错愕不已。
  他矜持又躁动地暗暗琢磨着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他对这个炸毛狮子一样的毛丫头有些非比寻常的浓厚兴趣。
  每次见到她的时候,他那忍不住竖起的对抗大旗,其实是他荷尔蒙狂飙的结果。
  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他实在是吓了一跳,反复去回想自己推证的每个细节,企图证明这是个伪命题,最后当然……他不得不接受现实。
  他怀着这种复杂的情绪等来了余笙的高考,她成绩一向稳定,如愿考上了a大,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他记得那天是他的钢琴课,杨老师——也就是余笙的母亲杨慧女士在教课之余反复看着手机,她在等余笙接收邮件的电话,虽然早就已经确定被a大录取,但似乎录取通知书没到手就跟一颗大石悬而未落似的。
  最后余笙终于打来电话,说已经收到了录取通知书,杨老师才松了一口气,仿佛胸中一块大石终于落地,喜悦溢于言表,她跟姜博言说,“以后笙笙就是你的学妹了,还要多麻烦你照顾啦。”
  他想起余笙大张旗鼓要投奔他的话,在心底默默带笑,面上却矜持地“嗯”了声,“应该的。”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他还说了一句,“如果开学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让她尽管来找我。”
  杨老师眉开眼笑地说:“那就麻烦博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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