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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敬余生 金推完结+番外 (北途川)


  这一觉一直睡到大天亮,秘书早上上班,进来帮他整理办公室的时候,他才醒过来。
  余笙已经不在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眯着眼,不甚清醒地折身下床,提上鞋子站了起来,从床头摸了皮带系上。
  推门出去的时候,秘书吓了一跳,手里一沓卷子哗啦啦地扔了一地,一边慌忙弯着腰去捡,一边惶恐地说:“boss,你昨晚没回去啊?……吓死我了。”
  姜博言系着外衣扣子,盯着秘书手里那一沓卷子看了眼,是余笙的六级模拟卷,才做了几天,自然还是不大行,密密麻麻都是红色的叉,他问,“见余笙了吗?”
  秘书摇摇头,“我没注意,不过我刚刚在楼下似乎看见一个穿着衬衣的女孩子的背影……那衬衣好像是boss你的!”
  因为款式独特,所以他记得。

☆、第51章

  这天是个冬日里难得的暖阳晴天, 余笙没穿厚外套,单穿着羊毛衫, 披了一件他的衬衣就出门了。
  那衬衣够骚气, 黑底,金线勾的花纹从肩膀缠绕到胸口, 也不知道他穿过没,放在休息室的衣柜里备用,余笙就拿来使了。
  她一女孩子, 穿上毫无违和感。
  修身款被她穿出了松松垮垮的街头潮流范儿, 她对着洗手间的镜子看了看,还挺酷。
  余笙别别扭扭地出门了,好在这会儿还早, 没什么人, 而且今天公司不会来太多人,年会定在了银光大酒店,是在晚上, 白天员工不用来打卡上班。
  临近年关,大多公司也已经放假, 整片写字楼都安安静静的。
  余笙出门的时候, 阳光照在身上,是晴冷的感觉, 并不算暖,不过也没关系,
  她是去晨练的, 早上起来的时候姜博言还在睡,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躺下的,想来也不会太早,所以就没叫醒他。她整个人发懵,软绵绵的,头疼身子疼,浑身每一处都泛着酸困,她摸了摸额头,也没有发烧。
  不知道是怎么了,索性起来去晨练,让自己清醒清醒。
  大概就是这几日吃吃睡睡把身子养废了,精神头都不太好了。
  果然啊,生命还是在于运动。
  出门的时候余笙才发现自己把手机落在了洗手台上,也没能留条信息给他,不过她没放在心上,也出去不了多久。
  沿着人行道跑步半个小时,浑身那股劲儿才稍微缓过来些,余笙在路边资助贩卖机上买了一瓶水,灌了一口,被冷的龇牙咧嘴。
  往前走两步就是那天凌晨姜博言和她一起去的早餐店,她打算过去买份早餐带回去,他醒来估计都该饿了。
  然后就看见了一辆车,停在店门口,是辆双门牧马人,这车虽然不算太稀奇,可余笙还是忍不住凑近去看了一眼。
  没想到车牌号真是她熟悉的那个。
  心头一跳,刀刀姐回来了?
  怎么也没听谁说起。
  余笙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罗阳出来倒垃圾,就看见了门口的她,叫了声,“小嫂子?”
  余笙抬起头,看见他的时候,惊讶得嘴巴能塞进去一颗鸭蛋了,“罗师兄,你怎么在这儿?”
  她不就买个早餐吗?怎么遇见的净是熟人。
  罗阳耸了耸肩,“我爸妈的店,我偶尔过来帮忙,顺带蹭口饭吃。我们单身狗,吃顿饭也是不容易的。”
  余笙脑子转了九曲十八弯,然后才似乎艰难地明白了,“原来这是你家的?我说怎么有人在这样的地段开平价早点铺子,罗师兄真是有钱任性……偷偷问一句,收入能抵消房租吗?”
  罗阳笑了起来,往里面看了一眼,确认父母听不到,才压低了声音说:“有时候还是能的。”
  余笙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办法,老头老太太一辈子做这个,让他们安心养老跟谋财害命似的,我把他们从老家接过来就租了这么个店,他们开心就好,别的不重要。”罗阳领着余笙往里走,边走边说着,“我爸妈从乡下来,人实诚,我要是让他们把价格按原料的几倍提上去,他们非揍我不可。”
  “因为你是奸商思维,阿姨和叔叔不是。”
  “无商不奸,所以我爸妈不适合做生意,偏偏又喜欢,我能有什么办法。”罗阳颇无奈地摊了摊手。
  余笙这才想起来,跟姜博言一起创业的,除了出身好的二代子,还有罗阳这种从底层一步一步爬上来的上进青年。
  “这不还有师兄你吗?”有这么个儿子,做梦都该笑醒了。
  不过叔叔阿姨大概也没意识到自己捡了个多宝贝的儿子。
  余笙一脚跨进去,然后看见刀刀,她对面坐着的……是鬼妹!
  得,今儿个这趟没白出来,她拽了拽自己的衬衣衣角,半尴不尬地往里走。
  “刀刀姐也在,她昨天回来的。”罗阳循着余笙的目光,解释了句。
  余笙盯着看了眼,高挑的身形,精致的眉眼,看多少遍都惊艳的人。
  刀刀也看见了余笙,愣了片刻后,笑着挥了挥手,“笙笙,好巧啊!”
  余笙走过去,欠了下身,对着两个人拘谨地点点头,“好巧,我前几天来过一次,今天才知道是罗师兄家的店。”
  “嗯,店虽然小,味道还是很好的。……博言呢?我听罗阳说他昨晚在加班,也不知道有多少关紧事,都这个时候了,还不消停,你也就惯着他。”刀刀摇了摇头,似乎很不认同这件事,片刻后又问了句,“你过来给他带早餐?”
  余笙点点头,“嗯,这几天一直窝着,早上就出来走动走动,顺便带早餐回去,他熬夜加班,这会儿应该还没醒。”
  刀刀颔首,却是转了话题,“以前公司在创业园区的时候,每次来这边吃饭都要开四十分钟的车,没想到公司这么快就搬到了这里,从这里到新公司,也就几分钟的路吧?”她捏了一个包子咬着,不胜唏嘘。
  以前在创业园区的时候,她总会在早上带一份早餐给姜博言,他一直都挺拼的,有时候整宿整宿的熬夜,早上她去上班就能看见他随便窝在沙发的身影,或是一身倦怠地坐在办公椅上闭目养神。
  他从来不心疼自己,都是她在心疼,请营养师开单子,照着食谱去给他准备早餐,他会说谢谢,嘱咐她不用太操心,可是她怎么会不操心?然而转眼间,这些琐事就再也不需要她去做了。
  她也再没理由去做。
  人与人之间,亲近或是疏远,有时候只是一转眼的事。
  余笙这早上跟得了别扭症一样,说话都快不利索了,打包的早餐递到她手上的时候,她终于在心里松了口气,跟刀刀姐和鬼妹说了再见。
  一直埋头吃着饭,打了招呼就没再说一句话的鬼妹突然抬了头,她的声音和她的长相一样,都从骨子里透着冷,但又不是冷漠的冷,她问,“听说你想去域城?”
  余笙本来已经站起了身,这下居高临下地把目光投过去,也不知道她这是听谁说的,错愕了一瞬,忽然想起姜博言的话来,“放不下就别逞能了,我知道你想去域城干什么,好奇,还有愧疚,想做些什么来弥补。余笙,人有时候同情心太泛滥不是善良,是灾难。”
  她略一沉吟,回答,“嗯,有想过,但是现在不想去了,我没我想的那么有勇气。”像姜博言说的,有时候要学会释然,不是每一件事都能有一个结局的。
  鬼妹没多说什么,只解释了一句自己的用意,“我要带卫峥和卫臣的骨灰回域城,如果你想去,我可以带着你。”
  余笙点点头,“谢谢,如果需要,我会联系你。”
  “也不急,我夏天才动身,随时可以联系我。”鬼妹拿纸巾擦着手,看向余笙,“没别的意思,卫铮说过你喜欢探险,我想你应该会喜欢那边。”
  “好,”余笙颔首,又说了次,“那先再见!”
  “快回去吧!”刀刀看向她,“只穿了件衬衫,待会儿再感冒了。”
  余笙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这不伦不类的衣服,又看了看刀刀姐和鬼妹得体的衣装,顿时有些自惭形秽,红着脸“嗯”了声。
  人走了,刀刀拿勺子在碗里胡乱搅着,盯着余笙的背影,直到最后一点儿衣角消失不见,她才低头露出一个苦笑,她太羡慕余笙了。
  又有点儿可怜自己,爱而不得,最是心酸。
  只是她这感伤还没进行多久,罗阳就蹭了过来,坐在她身边,手足无措了片刻,还是开了口,“姐,你说放下了,其实还是放不下吧?”
  鬼妹就坐在旁边,但是他也没避着,总觉得鬼妹这人就跟一座冰冷的雕像或者花瓶似的,往那儿一坐,半点儿俗世的烟火都沾惹不到,跟空气没两样,旁人说话她从不插嘴,似乎也兴趣。
  他这人脾气直,不会弯弯绕绕的,想安慰人也只能开门见山,学不会婉转,这会儿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刀刀。
  “这哪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她笑了笑,没试图隐藏,爱过,并不是见不得人的事,只不过不凑巧,她爱的人不爱她而已,“我得好一阵缓了。”可能一个月,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一辈子,那得看她能不能遇见一个比姜博言更合她心意的人了,能吗?应该挺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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