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辰和他的肝源还很配,但他死活不愿意用他的肝来续命。以他的话说,他十多年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又哪来的资格用孩子的肝来续命?
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他是不想活了,因为他放弃了对欢颜的追求,那股子劲没了,就变得生无可恋。
至于一个硬生生闯进他生命里的孩子,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疼爱。浩辰的存在,可能仅仅是能继承他所有的家业而已,别无其他的意义。
我不得不承认,三叔对生死的淡漠实在超凡脱俗得很,我根本做不到。可能人一旦拥有太多,就变得比较贪生,也比较贪婪,总想活久点,多享受一些这世间的繁华。
欢颜讲得多,若非是秦家当年太冷漠,三叔不会落得如今这般等死的境地。以他那逆天的本事,这人世间哪一场繁华风景他抓不住呢?
最主要,若非他的成全,我和欢颜不会如此幸福。所以我们大家欠他的,我来还!
洛小七这个名字,早在三叔摧毁黑市器官交易时我就关注了,因为她的血和我们秦家的血一样,是稀有血型。
最关键是,她当年就是因为肝源和三叔匹配才被薛老头子盯上的。只是三叔这人很诡异,他能坏得淋漓尽致,也能好得莫名其妙,他直接就放过了她。
但这个女孩儿,我一直记得。
所以在三叔等待死亡的时候,我千方百计找到了洛小七,她竟和欢颜是一个县城,两人所在的地方紧紧相隔七八十公里而已,令我对她又多了几分亲切感。
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划了这样一个地方。
洛小七认识我,她叫欢颜为欢颜姐姐,还特别羡慕她,说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欢颜。
她家境跟欢颜差不多,父母都离世了,本有个弟弟也被薛老头子给害了。但她身上有种很乐观的精神,脸上始终透着对生活的渴望和激情。
我提到三叔的时候,洛小七眼神多了几分暖意,我感觉这丫头喜欢他。只是,以三叔的性子,是绝不会接受她的,且不说他心里还有欢颜,单就他那操蛋的人生,就不是一般女孩子能理解的。
道明来意,我对洛小七并没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接给出一张空白支票买她的肝。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因为这世上很少人会对金钱无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讲了句令我汗颜的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搞得这样市侩做什么?我和秦先生有数面之缘,救他义不容辞。”
我满脸尴尬地道,“或许会有性命危险,你知道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忽然莫名让我心酸。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谊,可以让她如此坦然面对生死。
活体捐肝这种事,就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危险也有百分之五十。还有捐肝后的种种危害和负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就比如父亲,当年若非切了肝,以慕连清的医术他是能活下来的。所以后来三叔坚决不让小浩辰给他捐肝,也就是处于这方面的担心。
洛小七肯定明白捐肝后的危害,可她并不在乎。我在想,如果三叔最终知道这事,他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和洛小七敲定捐肝一事过后,她叮嘱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三叔知道,一定要瞒着。我其实也是这个意思,否则三叔这一生都会心怀愧疚的。
我把洛小七接到了野战医院,筹备手术。这是我最放心也最安全的地方,不过操刀的人还是慕少卿,他这人虽然有点儿心术不正,但医术确实好。
捐肝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筹备。洛小七就在野战医院里住着,每天定时定量地摄入一些营养元素,为手术做准备。
在手术的前夕,她私底下跟我说,如果手术中她真的十分倒霉地死去了,谁也别说,就偷偷把她烧了丢海里,就魔都东海码头那地方。
我问她为何要丢东海码头,她纠结了很久才告诉我,那地方离三叔的别墅最近,她想陪着他。
我听后沉默了很久,很慎重地答应了她。而后她就笑了,那一脸璀璨的笑容就像春风一般,暖到了人心坎里去了。我忽然间很怜惜这丫头,她比我小九岁,却活得比我大气。
从头至尾,三叔都不晓得我和洛小七这约定,他真以为我从黑市上找到了肝,所以抱着一种没所谓的态度接受了手术。他还跟我说,如果手术中他一不小心嗝屁了,不要把他埋葬了,就洒在海里面。
他的想法和洛小七惊人的相似,但意思不一样,他说他一生作孽太多,进入大海中洗涤一下肮脏的灵魂。往后有机会轮回转世了,也能投一个好人家。
他说到“好人家”三个字时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眸光中那淡淡的不屑和凉意,令我心里十分难受。秦家带给他的伤痛,恐怕这辈子都抹不去了。
本身这一场手术感觉上是十分顺利的,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有医术精湛的慕少卿,成功率即使没有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七八十。
但我们都估算错误了,洛小七在取肝过后就出现了休克,陷入了深度昏迷。整个野战医院肝病科的权威都参与了抢救才把她抢救过来,但她身体却十分糟糕了。
手术过后,我才晓得她曾经得过再生性贫血,取肝诱发了她的病因。不得已,我让家族里面所有人都来检查,准备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
最后是小浩辰匹配度高,取了他的干细胞才阻止了洛小七的病情。等她病情稳妥过后,慕少卿才告诉我,当初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人就是三叔,这大概就是缘分了。
手术过后,三叔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但洛小七却一直住在重症病房里养病,足足养了大半年才彻底痊愈,但整个人瘦得都没有人形了。但她很亢奋,她说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应该做的事。
第721章 漠飞说5
三叔恋上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在这儿过上了与世无争的日子。他说喜欢这里的清净和平凡,都市的喧嚣已经吸引不了他的兴趣了。
其实我晓得,他只是不想呆在有欢颜的城市,会触景生情。他之所以选择放手,并非是因为多疼惜我,而是为了欢颜,他不想她那样为难。
和欢颜几经风雨,我终于给了她一个我认为的与众不同的婚礼,婚礼在桃花源举行,整个婚礼的布景和策划都出自三叔的手笔。他说,只想用这种方式祝福我们。
婚礼上,他为我们拉了一首曲子,叫《追梦人》,特别的应景。我骑着马带着欢颜见到了他,但他始终没有正面欢颜,跟我们说“曲终人散,祝我们白头偕老。”
从他嘴里讲出这句话实属不易,我不是他,但能感同身受。欢颜落泪了,特别的伤心,我明白她的百感交集,也看出来她的如释重负。
三叔是一个洒脱的人,他放弃了一切荣华富贵,毫不犹豫选择了隐居。这可能是最适合他的生活,所以我也没有再劝他回到繁华的都市中来。
我接手了秦家的产业,再次成为了秦家的掌舵人。随着世家的陨落,秦家的结构瓦解了,我不再背负来自家族的压力,也摆脱了那边人的牵制。
秦家持续了好几十年的风起云涌,因为三叔的隐退而平静。
我跟他的这场较量中,说不上谁胜谁负,但不可否认的是,若非他让我,我们可能还在斗。我没有他那样的心胸,也没有那气度,或许若干年后,我才能修到他那样的境界。
这一生,因为三叔我受益匪浅,事业、爱情,都是他的推波助澜才促成了我如今的人生。不管动机如何,但我内心深处确实特别感谢他。
尤其是欢颜,在想,如果没有她的出现,没有她为我生儿育女,我的性子可能更加张扬跋扈。我都不晓得最终会有怎样一个人生,但一定不会如现在这般幸福。
秦家祖辈中,从来没有过真正的爱情存在,因为我们的祖训提倡的就是门当户对。
而从古至今,能够与秦家匹配的门户几乎凤毛麟角,所以祖辈们的婚姻都算不得完美。
年少的时候总看到父母同床异梦,所以我十分排斥没有爱的婚姻。也正因为如此,在遇上欢颜之前的二十多年,我都很洁身自好,我不想走父亲的路子。
我一直渴望的婚姻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就算没有荣华富贵也能执子之手到白头。
其实这种渴望很奢侈,因为现如今这世道太浮躁了,想拥有一段完美的恋情和婚姻是很难的事儿。
因为三叔的一步错棋,我过早地为人父,为人夫,也过早地享受到了天伦之乐。所以他是我的恩人,是我和欢颜和孩子们这个小家的恩人。
我很爱欢颜,很爱我的孩子们,是他们的出现,才让我从一个冷漠的商人变得有血有肉。我总在想,欢颜的出现到底是三叔制造的一个意外,还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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