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最昂贵的是金钱,但最廉价的也是它。需要它的时候,它就珍贵得很,不需要它的时候,就跟粪土一样。
早间我刚到公司,就看程婉卿已经在休息间等我了,看到我进办公室连忙就跟了过来。
“驰恩,我错了!”
一进门,她就忙不迭地讲了这么一句。我放下包狐疑地瞄了她一眼,脱下外套挂在了衣架上,才指了指面前的沙发,“坐吧,要喝点什么?”
“我绝不是财迷心窍,也不是不满足你留给我的东西,我只是觉得你这样会令秦漠飞很难堪,毕竟你们俩叔侄,又已经冰释前嫌,有些东西就应该放下,你说对吗?”
“那么你认为应该怎样处理呢?”
“要不然我去帮你处理这事儿吧,弄好了我就跟你说。我也晓得沈小姐现在所在的地方,可以跟她好好聊聊。当然,如果你打算去见她也行,就自己跟她说好了。”
我微眯起眼睛盯着程婉卿,觉得她开始对我用心机了。她明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不会去见欢颜的,我怕她害怕,尴尬。最主要是,再见面我会更痛苦。
但她竟然激我,我很不开心。
“驰恩,我对你没有二心,相信我。”
程婉卿看我不悦紧张道,她很了解我的一举一动,也能揣摩。否则她不会一大早来跟我道歉,因为她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也晓得碰到了我的底线。
二十多年的相伴啊,我真不愿意看到我们俩决裂。于是叹了声道,“也罢,你去见见她也行,遗嘱我会再修改一下,到时候你让她签字就行。”
“……嗯!”程婉卿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又道,“她目前就在纽约,你如果想见她,也是可以去见见的。”
“好!”
……
鬼使神差,我真的从魔都来到了纽约,把事情都交给了程婉卿。一是想看看她的忠诚,二是想试着放手,如果她够忠诚,那么她会更上一层楼。
纽约这地方算是我第一故乡,因为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这儿度过。嗅到这里的空气,会有一种莫名的亲切,可能因为欢颜也在这城市的缘故。
这边比魔都还冷,天色一直都很阴霾。
我没有直接去找欢颜,而是从新买了一把小提琴,在纽约街头拉小提琴了。在这里,能够看到形形色色的路人,兴许其中一个就是欢颜。
一天,两天……
我都是风雨无阻,总会准时出现在街头拉小提琴,迎风迎雨迎佳人。这边的人很大方,我卖艺的钱足够我吃喝拉撒睡,这倒是出乎我意料了。
我又蓄起了长发,比之前更长了,像极了一个流浪艺人。这形象沧桑至极,很惹路人喜欢,我甚至有了不少粉丝。我告诉自己,如果一年里等不到欢颜就离开,不强求自己去苦苦痴等了。
但,兴许是精诚所至,我在这里等了一个多月,终于等到她了。茫茫人海中,她一出现,那气息瞬间就被我捕捉到了,这就像是一种心电感应。
她就躲在广告牌边,穿着风衣披着长发,惊恐万分地看着我,看着看着就泪眼婆娑。我虽然背对着她,但眼底余光一直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她哭得泣不成声。
女人的眼泪是最能打动人的,尤其是欢颜。
我一度认为她恨极了我,已经到想把我处之而后快的地步了。但再后来我才明白,她心里自始至终都还保留着一个位置给我,亲人也好,知己也罢,她是用了心的。
我没有去跟她相认,等到她了,看到她了,就了却了一个心愿。
我的心结彻彻底底消除了,觉得这一生即使得不到欢颜也没所谓,她能过得幸福开心就好。
我在纽约呆的时间不长,因为程婉卿没有经受得住考验,她已经开始利用职权在争夺一些不属于她的权益了。尤其是她还勾结了公司的律师准备篡改我的遗嘱,这令我十分生气。
回国过后,我也没有立即去公司,怕程婉卿一慌张就做出更离谱的事儿。我让小五从程婉卿身边的人挨个排查,看看是谁在蛊惑她。以她的为人,不太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改变心性。
这一查,果然令我痛心疾首。
第706章 番外.沮丧
从有自主能力开始,我就认为自己是世上最阴晦的魔鬼,贴在身上的标签很多,心狠手辣、老奸巨猾、以及凶残暴戾,没有一个好的形容词。
可当小五把程婉卿背着我做的事情摆在明面上时,我才觉得自己跟她比起来,算得上是一个天使。
她是我最信任的人,我觉得天下所有人都背叛我,她一定不会。因为她陪我走了二十多年,那份情意不是“背叛”两个字能够改写的。
然而纵观我身边所有人中,只有她做得滴水不漏,令我没有察觉。
从我做第一笔捐赠的时候开始,她就在帮我处理关于慈善这一块的事物。因为这其中要涉及到方方面面,而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处理,就全权交给了她。她能力强,驾驭这些东西游刃有余。
她确实处理得不错,加上有甄允昊从中帮忙,我们的账面从来没有出过任何岔子。我慈善家的光环,也等于是在她的推波助澜下才有的。
这么些年,她一直把最利于我东西摆在民众看得到的地方,所以我成了企业家,慈善家,而弱化了黑道的身份。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退去了魔鬼外衣,进化成了天使。
我们如此相辅相成,我善于决策,她善于执行,我一度认为她就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伙伴,甚至超越了红颜知己,人生伴侣的位置。我感觉她就是我的亲人,血浓于水的那种。
所以看到这些令人难以置信的东西,我下意识就觉得是有人在陷害她,蛊惑她。然而事实证明,这就是她一手操办的,她的城府比我想象中要深。
此时的我就像一只被戳了洞的气球,精气神在瞬间全部外泄了。瘫坐在沙发上,我满脑子空白,是那样的心灰意冷。我又想起了那句话:看沧桑百态,论世事无常,最难懂的就是人心,人性。
和程婉卿相处了二十多年,我竟没看透她是那样一个居心叵测的女人。二十多年了啊,我他妈这都做什么了呢,把一只温润的小绵羊养成了白眼狼。
“老板,现在怎么办?”小五看我如此沮丧,走过来问我道。
我轻叹了声,让他给我准备鱼竿,到荷塘边去钓鱼。我现在能怎么办呢?难道对程婉卿也像对敌人那样的手段么?二十多年的情分,我如何下得了手?
正值深冬,户外寒风呼啸,呼出的气息瞬间能凝成一团雾气。小五放了个软垫在荷塘边的椅子上,又问我要不要放个暖手袋。我摇摇头把他打发走了,独自一人在这里垂钓。
荷塘里的荷叶早已经枯败,凄凄凉凉地泡在水里。仅有的几片还没枯死的叶子也都黄黄的,飘在水面上很扎眼。荷塘里面的杂物许久没有处理,看起来有些脏。
我把鱼竿插在岸边时,就裹着大衣蜷缩在椅子上,荷塘里倒影的我看起来十分落寞。一向自负的我,真真正正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连最亲近的程婉卿都背叛了我。
我实在是想不通,到底还是我做人太失败,不够魅力令人心悦诚服还是怎地?我他妈怎么就混到了这种地步呢?曾经我咳嗽一声都会有人哆嗦的啊。
我越想越生气,拽起鱼竿掰断直接就扔在了荷塘里,连带小桶也一脚给踹下去了。
“妈的!”我怒急地诅咒了声,胸口愤愤难平。
“老板,程小姐刚打电话来说,晚上公司有个宴会需要你出席,你要去吗?”小五又急急地走了过来,看了眼荷塘里的鱼竿又道,“你要是不想去,我就去回个电话。”
“去,怎么不去?”
无论如何,目前公司依然是我说了算,我倒是想看看她究竟要做什么。最好是不留痕迹地平息这件事,我不想彻底撕破脸,那真的不好看。
再则,她在公司二十多年,所有运作都自成一体。如果贸然换人,未必会比她做得好。在用人的事情上,不得不考虑到其他的方方面面。
若不然,古代的大贪官和珅为何能成为皇帝身边的红人呢?总归他是有可圈可点的地方。
……
程婉卿来接我的时候,我正在穿衣服。大概是胖了点的缘故,西装穿在身上更有型。她在我身后静静看着,眼神迷离,却又复杂至极。
“驰恩,我来给你打领带吧。”
我刚拉起领带她就走了过来,接过领带看了看,笑道,“换那一条黑色的吧?跟你这衬衣更配。”
“好!”
我也没反对,站在镜子前等她给我打领带,她手法不熟练但十分专注,这领带打了至少有二十分钟她才满意,帮我整了整肩头,又拍了拍并不存在的尘灰。
“你真的……是我见过最高贵儒雅的男人,举手投足那股贵气浑然天成。驰恩啊,这辈子谁有幸成为你的妻子,她一定会很幸福的。”
程婉卿轻叹道,手就搭在了我肩头没有移开,一脸委屈的神情。如果我不知道她背着我做的那些事,一定会因为她这番话感到愧疚的,可现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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