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对没有得到的东西,无论是人还是权都是念念不忘。
左沛的嗤笑声从那一头传来,“花你的钱,而你又没有得到的女人数不胜数,时欢是这其中的哪一个?”
“你是非得让我承认时欢在我心里是与众不同的?我承认对你有什么好处?”
“承认了,我就可以尽情的嘲笑你。”
“……”兰时昱白希的手指扣了一下手机,看到有警车过去了,这一条路应该是通往医院的…
他勾唇微笑,“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本少爷现在非常的畅快,非常的爽,你可以跪安了。”
扔掉手机。
前方绿灯还有三秒钟,他脚下一个用力油门轰的一声,车子一瞬间窜了过去。
原本是想要回家的,但转念一想,想到了某人,车头一转,往南边而去。
……
医院。
封煜乘在走道里,方为正在给他禀告车子被毁的消息。
“封哥,刚才医院的守卫已经报警,想必警察快到了,只要一看监控,就会知道到底是谁做的,您看,这个事情我们要怎么处理?”
封煜乘眉头深锁,精光在眼眶里兜转着,声音醇厚,“让警察全都撤回去,不用报警了,也无需再查监控,我自有主张。”
除了兰时昱,这座城市,怕是也没有人敢砸他的车。
小子,可够狂的。
“……封哥,这……”
“去现场处理!”说着,他便返回了病房,那股风轻云淡的娴雅姿态,好像一两,几百万的车被砸了,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掉了一根头发丝的无谓。
方为只好去处理。
回到病房,走至*边,女人已经接近于熟睡状态……
想来今天的确是很累了。
他伸手关了灯,一片漆黑,有利于睡眠。他走过去,把被子好好的给她腋了腋。
这个动作他必然是要弯腰的,这么一弯腰,离她就近了很多,于是就闻到了来自她身上的独有的香味……
到底是开过荤的男人,又忍了好多年,光是闻这个味道,鼠悉处狠狠一麻。
夜色里,只见他低头在女人的额头吻了一下,曲手轻脚的出去,到了阳台。
从阳台处眺望着这个城市的灯火辉煌……在这里站了十分钟,直到确定里面的女人已经熟睡,他才拿电话,打了一个电话出去。
那一头过了好一会儿才接。
“大半夜的,干什么?”
“你的初恋女友你是怎么追到手的?”
成墨从*上坐起来,睡眼惺忪……他以为对方打错了电话,于是拿下来看了看手机号码和存储的名字,没错,确实是封煜乘。
他……问这种问题?不过想想也是,活了三十年没有追过女人,也没有谈过恋爱,在这一方面应该是比较匮乏的。
第124:几百万的车比不上一个一点都不喜欢他的女人?
成墨从*上坐起来,睡眼惺忪……他以为对方打错了电话,于是拿下来看了看手机号码和存储的名字,没错,确实是封煜乘。
他……问这种问题?不过想想也是,活了三十年没有追过女人,也没有谈过恋爱,在这一方面应该是比较匮乏的。
“我没有追,我站在那里没有动,她自己扑过来的。”成墨近乎于咬牙切齿。
封煜乘,“……那她还给你戴绿帽子?”
“封煜乘,不提这个事情,我还可以教你两招。”
“不提。”僵硬的两个字从唇内出来。
“时欢这种冰美人,你需要用温情打动,动粗是不行的,*她,保护她,然后睡服她,女人多睡两次……睡着睡着就喜欢了。就算最后她还不喜欢你,但是,也绝对会习惯你,你要明白,习惯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
封煜乘没有说话,*她?保护她?睡服她?难道他不是正在做?
成墨揉了揉头发,恰好有一条短信发来,他打开……
然后忽然一笑,开免提,“二十分钟前你的车子被砸了,你居然不去处理,问我怎么追女人?你真是让我怪目相看。”
“嗯,我想追她。”封煜乘正儿八经的说了一句。
成墨,“……”几百万的车比不上一个一点都不喜欢他的女人?
封煜乘的这话才刚刚落地,睡在*上的人……原本是平静的,却忽然间僵了僵。几秒过后再听到男人那一句‘你就当我这个电话没有打过’后,她僵硬的身躯方才恢复如常。
男人进来,站在*位的位置,看着*上的人,五官淹没在黑夜中,那一身的低沉在夜色里肆无忌惮的蔓延……
………
大年三十前一天,时欢回了家,并没有出院,只是回来住一晚。
家里毕竟不如医院里清静,有穿插来往的佣人,还有一个孩子,更有时月在晃来晃去。
过年了……家里也热闹了些,那些气氛,原本时欢是不喜欢的,她不喜欢吵闹,更不喜欢人多。但是……有孩子跑前跑后的叫她妈咪,把时月也叫妈咪,喊的并不是更清晰,不过也能听出她在喊什么。这种感觉也并不是很差。
时欢问时月,“她……怎么叫你妈咪?”
“不然叫我爸爸?”
时欢,“……”
大年三十当天,家里来了客人,舒兰。
天气阴沉了好些天,今天总算是放晴了些……
舒兰和时欢在院子里,时月领着孩子在楼上玩。
天气好,万里无云,碧蓝天空,毫无风向,暖洋洋的阳光洒下来,天然的滤镜,让人看起来比化妆时还要来的精致的多。
舒兰不知道中午是不是喝了酒,眼神里有一种迷离感。
时欢让人给她拿了柠檬茶来,“怎么了,团圆不是在晚上么,中午就喝酒了?”
舒兰摇晃了一下黑发,露出了白净的脖子,一低头,一丝愁云在眉宇间,“喝酒么,想喝就喝了……”
“有心事?”
“算吧,我……爱上了一个人,对他一见钟情。”
正好佣人给她也送来了一杯水,时欢接过,浅浅的抿了一口,“封大总裁?”
舒兰一笑,“你向来都很聪明,一猜就中。确实是他……其实我和他,应该是早就有过节了,两年前,他要娶我。”
时欢一顿,她确实没有想到。
“那时候……他不知道在哪里看到了我的照片,可能是觉得我长的还行,又可能是觉得我的气质适合做一个老婆,于是要娶我。那时候,我没有见过他,从来没有……”
“我不会嫁给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人,更何况我大哥还说,他只是一个有钱有势的老头子,我是兰家人,有钱有势是吸引不了我的。”
“于是我反抗,在家里跪了三天三夜,我爸死了心的让我嫁,我怎么哀求都没有用,最后只有离家出走。”
“直到今年……我才见到他,原来这个人就是封煜乘。他撞了我,抱我去医院,后来我们一起吃过一次晚餐,在临城有名的情侣酒店。差一点……差一点……他就是我的老公。”舒兰说这话时,把柠檬茶当酒一样的,喝了一大口,肯定她感觉……这样能缓解心里的悔恨?
时欢慢条斯理的喝着水,漂亮的脸蛋上没有过多的表情,只是热水的水气漂上来,有一点不太舒服。那一天她闻到了封煜乘身上的蜡梅味,于是就猜到了他和女人共进晚餐,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女人会是舒兰。
她低头看了一眼包扎的脚踝,昨天出来时,这个绑带还是封煜乘弄的,弄得有点紧了,手艺真差。
“所以,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她问,既然选在这个时候来告诉她,那么必然有目的。
“我们……已经是情敌了,已经不能成为合作伙伴,我撤股,工作室你一个人吧,我相信你可以撑起来。”已经是情敌,说的如此光明磊落,丝毫没有扭扭捏捏。
时欢笑了一下,点头,“好。”说别的,已经没有用了。
舒兰有一个和时欢一样的习惯,在心情沉闷时,喜欢撸头发。
她撸了一把,然后衬着下巴,脸上终于扬起了从进来时就没有出现过的笑意,“和你成为情敌,也是很有压力,如果我没有喜欢上封煜乘,我们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是吧。”时欢回的平淡又轻松。
从她的神态里和姿态中,丝毫看不出有把舒兰当情敌的‘仇视’。
舒兰瞄了一眼她的腿,“你受了伤,就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起身,大衣的衣摆碰到了桌子上的水,随着身子的走动,水杯一瞬间倾倒,水顺着时欢的腿往下淌,太巧了,又是那一条受伤的腿!
这个水不是热的,是舒兰刚刚喝过的柠檬水,温热,可酸性重,时欢腿上……原本就有轻微的烫伤,有一个地方皮质松软,还上了药,这么一淋下来……说不疼,那是骗人的!
包扎的纱布,通通打湿。
时欢皱了眉。
舒兰蹲下来,吓了一跳,“小欢,对不起对不起,没事儿吧。”
没有等时欢回答,舒兰就已经叫了管家过来。
管家立刻启动车子,出发去医院,重新清理伤口。
去了医院,时欢的裤子已经变得冰冰凉凉,贴在身上……在路上舒兰让她脱下来,车上有备用衣服,时欢没有同意,她还没有那个习惯在外人面前脱衣服,女人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