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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浮生三千)


  “姚天明,你敢威胁我。”苏姗有些忌惮我,嘴上却逞能:“我给你哥生了孩子,就是楚家的人,我能有什么歪心思,就算有,也不过跟你们一样,让傅家完蛋罢了,你也别唬我,我苏姗不是吓大的,你别一口一个哥的叫,你只不过是楚天逸的一条狗罢了,哪里轮得到你来教训我。”
  苏姗已经不是第一次说我是狗,再沉默的人也不会无动于衷,除了苏姗,可没人敢这么对我说话,我狠狠捏紧了购物袋,一步步逼近苏姗,冷沉道:“你要庆幸自己给楚家生了一个儿子,否则的话,就凭你刚才的话,你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就算是我哥在,我也一定能要了你的命,你信不信?”
  如果这不是商场,我绝不会轻饶了苏姗。
  她以为用楚天逸就能制衡我,却不知道,楚天逸虽然利用我,没把我当亲人,可他同时也忌惮我,我手底下的人,手中的枪不是吃素的。
  那时我还不知道苏姗的孩子根本就不是楚家的,她的孩子在五个月时就没了,她真的是成功的骗过了我们兄弟俩。
  我将购物袋扔在她手里,那天回去之后,苏姗还是将商场的事告诉了楚天逸,从此之后,我也就再没去保护苏姗,这也正合我意,若再让我去,我不能保证下一次能不能忍住脾气,要了苏姗的命。
  若说这辈子我最想停留在哪一天,不是后来楼笙陪了我几个月,而是她救我的那晚。
  她心里那些小心思我都知道,当时我是没了牙齿的老虎,她好不容易逮着机会,肯定不会对是心软,但当时我并没有因为她的那些小心思而愤怒,反而觉得她挺可爱。
  一个人心里到底是善还是恶,从她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她给我处理伤口确实让人疼的想撞墙,那真是比挨刀子还疼,可她看到我身上的新伤旧伤,眼里不经意流露出心疼,也可以说是同情吧,不管是什么也好,至少当时她眼里没把我当仇人,也没害怕我身上狰狞的疤痕,这让我心里莫名的高兴。
  后来楼笙说,我只是因为她救了我一命才会对她有了心思,这点我真不否认,但也不光如此,而仅是因为她这个人让我沉陷,她是我三十五年寻到的第一缕光,但一个人在黑暗中待的太久了,对于温暖的渴望,光明的渴望,那是无法想象的。
  别看我当时没吭声,应扛了过去,说真话,若是楼笙当时再慢一点,再磨叽,下手再重一点,我真痛晕过去了。
  我记得,那天她问我,给楚天逸卖命值得吗?
  当时我并不是觉得她的问题傻,而是一时没反应过来,没想到她会问我那样的问题,当时我心里仿佛海啸般,一时没说出话来。
  她是第一个问我这话的人,方晴虽然一直照顾着我的衣食起居,对我什么心思,我也是知道,可方晴从来没问过这样的话,在方晴的眼里,我估计就是铁打的金刚,只有在楼笙眼里,我是一个人。
  看着她用笨拙的手法将我包成了粽子,心里流淌着一股暖流,不自觉的扬起了笑,对她说了谢谢。
  那是我第一次谢过一个人。
  不过她也真是不客气,刚给我包扎好,逮着我的谢意就来跟我讨报酬,真是一点也不吃亏。
  可我没告诉她,她的儿子在我的手里。
  她将我留在出租屋,自己走了,我仰躺在沙发上,微眯着眸子休息,我知道傅容庭的人还在外面,不过他不会进来,他的老婆已经救了我,他也不想让楼笙知道他做下的事,所以他只能放弃。
  身上是她给我盖上的毯子,疼还在,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我竟然放下了所有的防备,安心的睡了过去。
  我以前我调查过她,自然知道这个地方曾经是她跟沈晨南住过的地方,不知为何,一想到她跟沈晨南曾在这里生活过,心里涌起一股恼意,当时我也没去多想那是为何,就是很不痛快,不痛快她曾跟别的男人有过牵扯。
  我一向睡眠浅,不会睡太沉,会保持着一种警惕,第二天我早早醒了,却没离开,我等着楼笙来。
  她来得有点晚,不过她很是心细的给我买了补充能量的东西。
  我身上的伤是傅容庭干的,算来我也不欠楼笙什么,可我鬼使神差的说出欠她的话,让她尽管提要求。
  这辈子,我真没欠过谁什么,就连楼笙也是,后来我一次次救她,打着报恩的幌子,其实就如她所说,我真不欠她,就算真欠了,也早就还完了,可我不想跟她断了关系,不管是何种纠葛,也不管她是傅容庭的妻子,更不管以何种方式,我都想抓住她这缕光。
  说真的,当初我真的只是简单的想要靠近,并没有后来的那些一发不可收拾的想法,因为我很清楚我跟楼笙之前隔着什么,我对楚天逸将苏姗当成宝嗤之以鼻,自己又怎么会犯同样的错误,真是笑话。
  可我心里那样想着,又做出幼稚的事来,我明知道就算楼笙知道我的上是傅容庭干的,她也不会跟傅容庭有任何嫌隙,可我很是小人的告诉了她,并且给傅容庭扣了一顶大帽子,说他手上不干净。
  其实真正不干净的,是我。
  当楼笙问我,她儿子在哪里,当时她眼里的期待我看在眼里,可我却亲手打破了她的希望。
  无情的回了她四个字:“我不知道。”
  可我从出租屋离开,半个小时后就见到了我口中说不知道的人,方晴正带着小臻在婴儿房玩。
  小臻已经被带来这里马上就一年了,最开始时他天天哭,方晴没有带孩子的经验,根本就哄不了,而我,让我杀人可以,带一个软的跟没骨头似的婴儿,那还是算了,恐怕我手一重,又一条人命在我手里了结。
  我找了保姆来带,虽然小臻就在南公馆跟我一起生活,但这一年,我几乎很少见他,方晴也不会带来我吵我,若不是时而南公馆里有小臻的哭声,我都会忘记这屋子里其实有一个婴儿。
  我站在门口看方晴逗小臻玩,教他说话,一岁的孩子已经该学说话了,方晴逗小臻:“宝宝,叫妈妈,来,跟着说,妈妈。”
  方晴的话让我一下子想到楼笙,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了,走过去冷着脸说:“别乱教孩子。”
  将小臻抱回来后,我没对方晴说过这孩子是谁,她虽然是楚天逸的人,而楚天逸那边也没说,或许楚天逸心里也清楚,方晴的心已经不在他那边了,不会全心全意的为他卖命,所以方晴现在的用处,也就是帮忙照顾这孩子了。
  方晴一愣,仰头看着我,尴尬的笑着解释:“天明,我这是跟孩子闹着玩呢,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就不让他叫了。”
  我没看方晴,目光落在小臻身上,这孩子养得很好,白白嫩嫩的跟白面馒头似的,当时我不禁想,若是楼笙看见自己儿子养的这么好,心里也会高兴吧。
  小臻圆溜溜的眸子特别乌亮又清澈,他冲我咧嘴一笑,让我心底某个地方柔软了一片,我想上前去抱抱,可想到自己双手沾了不少血,不少人命,在天真无邪的孩子面前,我郑氏不够资格。
  而是身上的伤口只是被楼笙简单处理,脓血渗出来,一扯就痛,我也没法抱小臻,对方晴冷声说:“你好生照顾着,若是有什么需要,孩子喜欢什么,就让保姆去买。”


第29章:姚天明:为你在所不惜(一)

  “天明,你……”方晴很是惊诧的望着我。旋即小心翼翼的问:“这个孩子。是谁的?”
  我知道,她是惊讶我为何会关心这个孩子。放在以前我是一个字也不会过问,只要孩子好好的活着就成,在我的眼里,这个孩子只是在以后某个关键时候牵制傅容庭的筹码而已。
  “不该你知道的就别问,好生带着就是。”我不想跟方晴说太多。她很聪明,我怕说多了。她会猜到。
  我受伤的事楚天逸知道,却没有半句问候。有的只是责问,我也不奢望从他这里得到半点兄弟之情,但这次我没忍住问了句:“哥,若是我这次死在傅容庭手里。你会替我报仇吗?”
  楚天逸怔了怔,皱眉道:“你的命不是你的,大仇未报。你必须给我好好的活着。”
  仅仅是因为大仇未报,二十年了。他连基本的伪装也觉得没必要了是吗?
  我的存在,就是为了报仇,活着的价值。也仅是如此。
  我没错漏楚天逸眼里的嫌恶。若说十四岁的我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城府,如今也该懂了。
  我跟楚天逸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除了在血缘上有关系,我们的心是不一样的,或者说,我们该是相恨的。
  “我知道了。”
  从楚天逸那里离开,我去了林叔那,感念他曾帮了我的情分上,我给林叔在北城置办了一套房子,给他养老。
  林叔的儿子在一次给人拉货时出了车祸,老婆受不了打击,跟着去了,也就剩下林叔一个人。
  我来北城也算是林叔带来的,二十年在北城扎根,自从邓松走了之后,他是唯一一个能让我说句真话的人。
  林叔已经快六十了,这些年我受的伤,大半都是他给处理的,今日我又带着一身伤去,林叔看着我背后新添的刀伤,浑浊的眼睛起了一层雾,在他心里,已经将我当成儿子了,我也像父亲一样敬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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