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渐歌醒过神来,此时也感觉到刚才遗留的诡异气氛,尴尬地说:“会来的,她侄女结婚能不来嘛!”
俞渐诗夸张的做出放心的动作:“那就好,不然姑姑得有多遗憾呀,对了,姐你这次回来还走不走了?别走了,好不好,你和嫂子都不在A市,我都没人说话了。”
俞渐曲的妻子林琳拆她后台:“整的你在A市好像没有朋友似的。”
俞渐歌笑,举双手同意林琳的话。
“哎哟,嫂子,朋友能和家人比嘛?”俞渐诗的嘴一贯很甜,哄得人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滋滋的。
林琳说:“瞧瞧,瞧瞧,咱家小妹的嘴就会说话。”
大伯母也笑得合不拢嘴,拿筷子另一头敲了敲俞渐诗的脑袋,“别贫了,快吃饭吧。”
俞渐歌静静地吃饭。
对于俞渐歌的去留问题,大家好似没再追问下去,仿佛已经知道她是否离开。
俞渐歌没和韩续相遇之前,也以为自己来了A市后会马上离开,如今“棋局”有了变数,便是一切归零,成了未知,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离开。
晚餐结束后,俞渐歌到了客厅看见言言趴在沙发上睡着了,折腾了一天,就连她都有些困了。
大伯母早已准备好房间,还是之前她所住的卧室,屋内还是她离开之时的摆设,只不过现在多了一个人——言言。
看到女儿睡得很香的样子,一点都不认床,俞渐歌掖好被子就去外面的洗手间洗漱。
推开洗手间的门,看见嫂子林琳正在洗脸,林琳透过墙上的镜子也看到了俞渐歌,俞渐歌犹豫了半晌,最后还是走了过去,喊了声“嫂子”。
林琳让开位置,拿毛巾擦了擦脸,对正在挤牙膏的俞渐歌说:“言言现在看起来和你长得很像。”
俞渐歌拿着牙刷的手瞬间僵硬了,好一会儿嘴角扯出笑容:“很多人都说我们母女俩越来越像了,真的很奇妙。”
林琳冲着镜子里的俞渐歌淡淡地笑了,搭好毛巾,准备离开洗手间。
“嫂子。”俞渐歌喊住了林琳,转身问道:“嫂子,轩轩身体还好吧。”
轩轩,俞渐曲和林琳的儿子,快四岁了。
林琳摇头:“放心吧,别看他是个早产儿,这身体素质比同龄人还要好,个子也蹿得比较高,别惦记了啊。”
哪能真的不惦记?!俞渐歌:“那就好。”
还记得轩轩刚出生那会儿,还不够八个月,整个小身体都还没发育好,眉毛,眼睫毛,就连胸都还没有发育好,出生时窒息五分钟,愣是让医生给抢救回来了,当时把大家吓得不轻,生怕有什么闪失。
俞渐歌洗漱完毕躺在床上,看到睡在身边的女儿,想着刚才林琳在洗手间说的话,现在又看看言言的面庞,还真是,这孩子越长越像她了。
俞渐歌不禁感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是捉摸不透。
结婚前要准备很多东西,没有一天是闲的,俞渐歌手不巧,也有孩子要照顾,所以她的任务就是照顾家里仅有的两个孩子:言言和轩轩。
言言和轩轩是花童,在酒店等待彩排,主持人把婚礼流程告诉俞渐歌,让她在旁边提醒这两个小孩子的走位和站位问题,并且演练了一下。
熟悉场地后,两个孩子开始趴在餐桌上,双双用手托着下巴看两位新人被主持人“摆弄”,眼睛充满了新奇的色彩。
俞渐歌也没闲着,看那两个孩子还算安生,便和服务员一起打气球,身边散落了满地的气球,将她包围。
忽然手机响了,俞渐歌拿出一看,是陌生号,但电话归属地是A市,这一串电话号码熟悉又陌生,不确定是谁的号码,但她知道一定是认识的人。
按下屏幕上绿色的键,放在耳边,“喂?”
“是俞渐歌吗?”声音有着试探的意味。
声音是女的,好像还是她很熟悉的人,只是时隔太久,话筒传来的声音也有些失真,俞渐歌不确定地问:“对,我是,你是……赵晗吗?”
俞渐歌一开口说话,电话那边的人立马爆炸,轰炸她的耳朵:“俞渐歌,你还有没有良心?整整两年都没和我联系,号码换了也不告诉我,你是想死吗?还是想友尽?你得给我一个说法。”
能把温柔细腻的赵晗逼成歇斯底里的大妈,大概也只有俞渐歌有这个能耐,她无声笑了,“之前手机丢了,换了号码后,一个朋友的手机号都没记住,但是我并没有忘记你啊赵晗,我从初中开始玩的小伙伴。”
俞渐歌人生的二十八年,或许源于她性格豪爽,身上男孩子气浓重,故而男性朋友甚多,女性朋友极为不多。
性格温温柔柔的赵晗和大大咧咧的俞渐歌,在外人看来是极为不可能成为闺蜜的那种搭档,但恰恰就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也是奇了。
俞渐歌人生中有过很多女性朋友,高考南北纷飞的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各奔东西的舍友,但最后也只有赵晗留在了她身边。
“我不管啊俞渐歌,你这次回来就要多留几天,我有很多话要跟你说。”
唉,这次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提前走了,若是她执意要按原先的时间走,那真的就失去赵晗这个朋友了。
“我妹妹明天结婚,婚礼过后我们就见一面,把你想说的话全都说给我听。”
或许是俞渐歌声音柔和了许多,赵晗也有些不适应,本以为俞渐歌会霸气侧漏地与她争辩,没想到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与赵晗唠了半个多小时的嗑儿,挂电话前,赵晗唯恐俞渐歌突然消失,威胁道:“俞渐歌,我们明晚必须要见一面,你可不能再不吭一声地玩失踪,不然我就没你这个朋友了,你不相信,可以试试。”
俞渐歌微笑着说:“我相信。”
她相信,再好的友谊,也禁不起一次又一次的隐瞒和心凉。
俞立莉在侄女结婚前日准时到达A市,韩续也没再出现俞渐歌面前。
新婚日,新郎在俞家接走了新娘俞渐诗,然后直奔酒店。
俞渐歌和言言在酒店门前下车,一抬头便看到站在门口的韩续,没有一点点防备。
韩续今天穿的衣服很喜庆,暗红色西装套装,头发还打着发胶,本来人长得就不赖,再配上这一身,整个人容光焕发,不知道还以为他才是新郎呢。
俞渐歌撇嘴,就不能低调点儿,这不是明摆着在抢新郎风头么!
韩续一看俞渐歌这种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过去解释说:“我衣服大多都是黑色的,想着来参加婚礼穿黑色西服不大合适,就只有这一身还勉强凑合吧。”
得,这人的臭美技能又上线了。
俞渐歌没理韩续,言言倒是奔到韩续面前,抱住他的腿,撒撒娇:“爸爸……”
韩续弯腰抱起言言,“还是我闺女有良心。”
韩续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是看着俞渐歌的,影射意味极重。
俞渐歌偏偏不理他的话茬,越过韩续径直往酒店里面走。
俞渐歌找到女方的餐桌坐下,韩续也跟着坐在俞渐歌的身边,言言坐在他腿上。
韩续的回头率挺高的,吸引了一大票认识的不认识的人的目光。
俞家亲戚都知道俞渐歌和韩续有那么一段往事,也知道俞渐歌这次带了个小女孩回来,今天看到那个小女孩被韩续抱坐在腿上,并喊他“爸爸”时,一下子也明了了。
男方亲戚以及酒店服务员也自动把他们三个人归为了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俞立仁,俞渐曲看见韩续出现在婚礼上,并且和俞渐歌,言言互动良好,他们交换了眼神,不约而同地流露出担心的无奈。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用餐时俞渐歌感觉耳朵很痒,可又不敢去碰耳朵,只好起身去洗手间。
在俞渐歌站起来的那瞬,韩续紧张地看向她,按住她的手,问道:“去哪儿?”
俞渐歌看到韩续那紧张的目光,一愣,她好像还没急到婚礼还没结束就走人的地步。
“去一下洗手间。”
韩续的目光才放松下来,松开她的手,“快去快回。”
快去快回?俞渐歌的嘴角有些抽搐,这四个字用在洗手间上,真是醉人。
俞渐歌到了洗手间,卸下助听器,装在盒子,放进包里。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今天戴助听器的耳朵老是不舒服,很痒,估计这两天戴的时间过长了吧,有些不适应。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上了鞭腿,夫人很高兴,决定搞活动了:收藏+2分十字以上评论送红包!!!快来撒花吧^_^时间截止为明晚八点。
因为国庆假期,这篇文在榜两周,字数翻倍,两周更新两万字,但为了方便下次申榜,只能先隔日更,希望大家谅解,不过也会不定时加更,主要看心情^_^
第12章 chapter 12 余情未了
下午三点多婚礼结束,新郎新娘带着大家的祝福同车回新家,各方的亲戚们参加完热热闹闹的婚礼,准备回自家好好休憩一番。
俞渐歌站在酒店门口,韩续将言言抱在怀里立在她身后,目光一直跟着俞渐歌,大有种你走哪儿我跟到哪儿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