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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时光俏 (姣姣如卿)


  周阅海匆忙去买猪蹄了,好像不是他们要打牙祭加菜,而是赶着去救火!
  周小安心里惦记着猪蹄的事,也没注意到他的反常,想起昨天晚上试-内-衣-时,她连最小号都撑得勉勉强强,把沈玫笑得直打跌,咬牙切齿地自言自语,“我多吃猪蹄,还有木瓜牛奶,肯定还能长大的!肯定能!”
  从此以后的很多年,家里人都知道周小安爱吃猪蹄,有机会就给她买,她也每次都啃得干干净净。却没人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出于什么原因开始爱上吃猪蹄的……(未完待续。)
  

第三一零章 母亲
  沈玫去了一次华侨商店,带回好几件新衣服,搬过来一件一件试给周小安看,“你喜欢哪件?过几天我还去,到时候给你带回来!”
  “你给我的侨汇券还剩不少呢,够给你买好几条裙子的了!”
  周小安没去过华侨商店,并不知道侨汇券的购买力,傻乎乎地点头,“我要那件黄色带小碎花的连衣裙,你再帮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发卡。”
  沈玫在七一会演上一炮而红,最近有好几场演出,沈市长慷慨地给了她一笔置装费,“气得市长夫人和沈蓉鼻子都要歪了!”
  她们越生气沈玫笑得越欢,没事儿就往市长家跑,每次去都不会空手回来。
  “再忍两次我就能给我和我妈一人买一件呢子大衣了,到时候穿到市长夫人面前去转一圈儿,现在恶心点也值了!”
  沈玫说是去联络父女感情,可实际上见了沈市长连声爸爸都不叫,要起钱来却理直气壮毫不手软。
  就这样她还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回来得跟周小安吐槽一通才能气顺。
  馊主意都是她跟周小安一起想出来的,沈玫每天都给周小安做实况转播,“我以前怎么就那么倔呢!要是能坚持用这招对付他们多好!”
  那也得沈市长肯配合呀!周小安对沈市长这个人非常好奇。
  从他的所作所为上看,他亏待了沈玫母女这么多年,还纵容了丁月宜母女对沈玫母女的欺负迫害,可有时候对沈玫又好像挺有慈父之心。
  沈玫演出成功他会当着市委领导的面介绍她,还很为女儿骄傲的样子,不避嫌地让她上市长专车带她回家吃饭,沈玫跟他要钱买奢侈品他也很慷慨。
  不只这次,以前也是这样。
  沈玫自进厂就总穿新衣服,还骑那么高调的自行车,当然都是他给的钱。
  对沈玫也很包容,只要她不发脾气不举菜刀砍人,她提的要求沈市长能满足都会尽量满足。
  在这个年代,沈玫的消费水平也是沛州干部家庭里非常高的了。沈市长工资不低,要供养她这样花钱,也是有很大压力的。
  沈家没有任何家底,沈市长也是靠工资生活,要养父母、养前妻,还要养妻子和三个孩子。
  能拿出那么多钱来给沈玫挥霍,几乎是尽了全力了,甚至还要委屈家里其他成员才能达到。
  这绝不像是对糟糠前妻生的不受宠的女儿。周小安越了解沈家的情况越觉得反常。
  沈玫撇嘴,“沈卫国跟外国人学的什么博爱,对谁都好,就没有他想亏待的人!最后谁都不满意,都觉得受他亏待了!他还觉得自己做得特别好,沾沾自喜地觉得家庭和谐,真是笑死人了!”
  可这还是不能完全解释沈市长对沈玫的溺爱和纵容。
  以丁月宜的心计,这么多年来的水滴石穿,早就把沈市长心里对沈玫那点父女之情消除干净了,哪还会允许他委屈他们母子三人来纵容沈玫的挥霍?
  沈玫咬牙切齿,“沈卫国和丁月宜欠我妈妈一条命,他们这辈子都还不清!”
  沈玫所说的妈妈是她亲妈。
  沈玫并不是姚云兰的女儿,她的母亲另有其人。
  沈家的事,真如沈玫所说,可以讲一部长篇评书联播了。
  当年沈卫国离家投身革命,走了将近十年才回去,他回家除了骗沈老头捐献了全部家产,还跟姚云兰离了婚。
  已经家徒四壁的沈老头当然不可能同意沈卫国离婚,没了家产再没了能干活养家伺候他们二老的儿媳妇,他们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可沈卫国很快说服了他,因为他在部队已经有了自由恋爱的革命伴侣。
  这个人就是沈玫的妈妈徐鹏程。
  跟姚云兰的包办婚姻他本来就是被逼迫的,作为一名革命军人,他完全不承认这种封建关系,他已经找到自己的灵魂伴侣,开始追求新生活了!
  在沈老头看来,这就是儿子出息了,又在部队里讨了一个小妾而已,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这种事他见得多了,不就是男人出息了图新鲜嘛!
  沈老头为了安抚住儿子,很痛快地答应了让他跟姚云兰离婚,却私下里承诺姚云兰,离婚不离家,在他们两老心里,她永远是沈家的媳妇。
  姚云兰娘家已经没有亲人,她又压死了沈家长孙,丈夫要抛弃她,公婆却不计前嫌肯收留她,她感激涕零地跪地磕头,从此更加死心塌地地留在了沈家。
  沈卫国虽然跟姚云兰离婚了,却并没有把事做绝,还安慰了姚云兰一番,也承诺她可以待在沈家,他以后会照顾她的生活。
  其实那时沈卫国跟徐鹏程已经谈婚论嫁,而且他们不知道的是,徐鹏程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只是沈卫国家乡还有一场名存实亡的封建婚姻,根据地又遭受敌人扫荡,部队损失惨重,情况不允许他们举办婚礼。
  他们已经商量好了,沈卫国回家离婚以后他们就马上打报告结婚。
  可是沈卫国离婚回到部队就接到了一个噩耗,徐鹏程去山区出任务,在随老乡分散撤离的时候遇到大雨,跌下山崖牺牲了。
  部队马上要进行反扫荡,沈卫国连事情的经过都没怎么弄清楚,徐鹏程的尸体也没来得及找就投入了战斗。
  而在沈卫国最悲痛的时候,丁月宜趁机走到了他身边,给与他安慰和陪伴,让他很快恢复过来。
  半年以后,沈卫国和丁月宜结了婚。
  他们结婚不久,徐鹏程抱着刚出生的沈玫出现在他们面前。
  原来她当时并没有牺牲,虽然跌下山崖,很快就被救了起来,只是摔断了腿,行动不便,需要在老乡家里修养。
  她托人捎回部队的信里也是说跌落山崖受伤,要在老乡家里修养几个月。
  后来腿好了,她也要生产了,就留下来准备生了孩子再回部队。
  可等她回到部队,迎接她的却是沈卫国已经结婚另娶。
  谁都不知道她捎回来的信去了哪里,也不知道怎么就把受伤休养误传成了牺牲。
  根据地当时被反复扫荡,文件和人员非常混乱,根本就没办法查清楚。
  可沈卫国已经跟丁月宜结婚,组织批准,同志们祝福,是不能更改的事实了。
  徐鹏程抱着沈玫就成了无比尴尬的身份。
  沈卫国两头为难,丁月宜却忽然晕倒,传来了她也怀孕的消息。
  两个女人和两个孩子,沈卫国更加两难。
  这时候徐鹏程替他做出了选择,她吊死在了沈卫国和丁月宜的新房门前。
  丁月宜孕期反应太大,根本就照顾不了沈玫,沈卫国只好把她送到已经跟着他来到根据地的父母身边,交给姚云兰抚养。
  在丁月宜的提议下,沈家人商量好,沈玫以后就记在姚云兰名下,当做姚云兰的亲生女儿,这样姚云兰老了也算有了个依靠。
  这件事一直瞒着沈玫,直到她初中毕业那年,为了维护姚云兰发疯,沈蓉被她逼得没有办法,情急之下才说出她并不是姚云兰的亲生女儿。
  沈玫一直耿耿于怀,“他们亏待了我两个母亲,这辈子这个仇都解不开!
  沈卫国不是对我好,他这是在向我亲妈赎罪!丁月宜为了自己在沈卫国心里的形象,这辈子都得夹起尾巴做人!要不我早就被她们母女整死了!”(未完待续。)
  

第三一一章 追求
  因为徐鹏程的惨死,所以沈市长才对沈玫这么包容,丁月宜母女背地里搞再多的小动作,明面上也不敢跟沈玫对上,还得对她有诸多顾忌,沈玫才能这么横冲直撞地活到这么大。
  可是要论心计,她还真不是丁月宜的对手。
  沈玫拿了沈市长不少钱,又趁沈老头出院的机会,把沈老太太也送去了市长家里,刚跟周小安说她要申请住房,带着沈妈妈搬出去,房子还没个影子,被她送出去的沈老头和沈老太太就又回来了。
  而且是灰溜溜自己回来的。
  按沈老头的脾气,就是回来,那也得让市长儿子开着小汽车送回来才算有面子,怎么可能甘心就这么拖着老伴儿扛着行李耷拉着脑袋回来了。
  “沈老太爷拿沈市长的重要文件给沈老太太擦尿,沈市长气疯了,跟沈老太爷吵了起来,市长夫人去劝架,被沈老太爷给推倒了,说是要流产。沈老太爷害怕了,灰溜溜地跑回来了。”
  沈玫气急败坏,“我妈才过两天消停日子,这两位就又回来祸害了!这回是真的撵都撵不走了!算是赖上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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