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屋,我给霍致远和那个憨憨的大个子倒了两杯水,见霍致远始终眼含笑意的看我,我不自然的清咳了一声,“你们怎么避过去的?丁强是个特别横的刺头;;”
“你似乎对丁强很熟悉。”
霍致远眼里的笑意突然消散了个干净,他端起水杯,晃了晃,“我很好奇你们之间的过往,说说看。”
是命令的语气,而不是商量的语气。
皱眉,我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
在北城大学的时候我太着急了,将自己前世对丁强的了解一蜂窝告诉了霍致远,现在又提起来,换做我是他,我肯定也疑惑。
我重生的事情没办法告诉他,即便是说出来,也不会有人信。
霍致远是个多疑且做事严谨的男人,从这些天的相处中就能看出来,如果我跟他撒谎,他一定会有所察觉,从而动摇了我们之间合作之根基&da;&da;信任。
所以我必须实话实话,坦诚相待。
从抽屉里抽出一张我和元凯的合照,我递到了他的面前:“照片里的男人是我男朋友,我初中辍学;;”
我将我和元凯的过往简单的跟霍致远说了一遍,不着痕迹的将重生掩盖了过去,只说我是在无意中发现了元凯出轨的蛛丝马迹。
末了,我苦涩的笑了笑:“我给你的那几万块钱是我攒的结婚钱,我想着等他回国就嫁给他的,可他已经有新欢了,是个大老板的女儿。”
“丁强是那个女人的舅舅,我了解我情敌的信息多一些,也不足为奇吧?”
我说着说着,鼻子又泛酸了。
倔强的将眼泪逼回去,我将霍致远手里泛黄的合照抽回来,猛地撕成了个稀巴拉,扔在了地上。
“都结束了,这段感情从头到尾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也该醒醒了。”
“霍致远,我真的穷怕了,我再也不想当个可怜的垫脚石了,我想跟着你,我想让那个我爱了整个青春的男人后悔,我想让他看看,我苏青亦并不是一团扶不上墙的烂泥,我也很聪明,我也可以很漂亮,我也可以给他他想要的一切;;”
我哽咽的说着,眼泪终于决堤而下。
我攥着洗得发白的衣角,心脏疼得狠狠抽搐了几下。
前世元凯回国以后,他的眼睛始终都追随在陈语凤的身上,她是那么的高贵,有钱,即便她脾气很臭,又特别的矫情任性,经常打骂元凯,可元凯看着她的眼睛依旧在发光。
其实我早就应该醒悟的,可我总是在自欺欺人,我害怕元凯离开我,所以强迫着自己一次次的自我麻痹,任由他们越来越过火,越来越不把我当回事。
一直到我惨死,我才终于醒悟&da;&da;原来你真的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即便你将他视如生命。
粗糙的大手突然将我攥着衣角的手包裹在了手心里,我身子过电般微颤,泪眼朦胧的看向了大手的主人。
“你说的不错,你很聪明,也很漂亮。”
霍致远朝着我扬起一抹淡笑:“是他有眼无珠,你无需过于遗憾自责。”
他站起身,将我眼角的泪水抹去,眼中骤然迸发出一抹逼人的自信,“当然,你也会很有钱。”
不过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却给人莫名信服的力量。
我突然就笑了,眼泪染湿了眼眶,笑容却愈发明媚。
我知道,霍致远彻底接受我了。
他愿意让我跟着他,愿意带着我发财了。
虽然我们现在一穷二白,但我相信,我们会合作的很融洽,总有一天,我会陪着他大放异彩,声名显赫。
“谢谢,谢谢你霍致远。”
我反握住他的手,声音铿锵:“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只要你要,只要我有,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
“今天你做得很好,你收拾一下,把这间房退了,搬去我那里。”
霍致远侧眸扫了那个憨憨的大个子一眼,“他叫王熊,是我的兄弟,从今以后,你以他表妹的身份自居,有没有问题?”
我心里有些疑惑,可还是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要想人前显贵,必先人后受罪,我这里不留闲人,你要做好吃苦受难的准备。”
霍致远松开我,又跟王熊介绍了一下我。
王熊似乎对我不是很感冒,只是稍微点了一下头,连一句话都没搭理我。
他看着憨憨的,可他的体型如其名,像只彪悍的狗熊,往那儿一站好似一座大山,令人莫名畏惧。
我痛快的收拾好东西,很快入戏,亲切的叫了王熊一声表哥。
霍致远打量了我一眼,满意的点了点头:“切记,外露的聪明是小聪明,藏起来的才是大智慧。”
霍致远的话令我醍醐灌顶,我朝着他笑了笑,重重点了点头。
刚才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就想明白了,霍致远把我安排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位置上,是一个很聪明的决定。
要知道,决胜关键有时候并不在于被敌人紧盯的大人物,而在于出其不意的小人物。
王熊是霍致远的心腹,而我是王熊的表妹,看似无关紧要的身份,却恰到好处的给敌人暴露了些许缺陷。
啧,刚刚加入就把我往敌人怀里送,这个霍致远还真够狠的。
看来他还是没有完全信任我,想要再考验我一次。
这个霍致远,疑心真够重的。
不过;;我欣赏。
☆、第5章 遭人嫌弃
霍致远住的地方在郊区的村里,是一个简陋的四合院,瓦顶平房,离北城大学的新校区很近。
虽然院子很破旧,却打扫的十分干净整洁。
我们进去的时候院子里还亮着灯,裸露的土地上还有积雪,上面堆着一个雪人,在灯光下扬着笑脸。
如果我记得没错,十年后的北城大学新校区附近的村落都被开发了,改建成了富人区,建了不少别墅,还凿了一个很大的人工湖,建了个公园。
眯了眯眼睛,我脑光一亮。
“霍致远,这个院子你买的还是租的?”
刚才一路走来,这个村的种种都透着一种落后的气息,别的不说,光说临街的院门,就没有几户是阔气的,都是那种木制的大门,这证明这个村子很穷。
假如我能在这个村里多买些土地和房屋,用不了多少年,这里的地皮就会疯狂的涨价。
到那时;;嘿嘿,发了。
“祖宅,怎么?”霍致远犀利的眼神令我脸上的奸笑凝固,我清咳了一声,朝着他摆摆手,“没事,我挺喜欢这个村的,想问问这里的房价。”
没有真凭实据,我说出来也没有人会信。
况且我的钱都投资给霍致远了,手头也没钱买房,得慢慢来。
“两三万吧。”霍致远随口说了一句,指了指西屋:“你以后住那里。”
两三万!
我眼睛猛然发亮,心里瞬间乐开了花。
不过很快,我就郁闷了。
现在是十年前,赚钱不比十年后那么快,两三万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个大数字。
我之前攒的那十万几乎要了我的命,每天打很多份工不说,还严重的营养不良。
就比如说我那天吃的那碗大碗面,才三块钱,卤还多,放在十年后,十五起,还是清汤面。
无奈,我只得先把这个念头压回去。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被一个银铃般的笑声吵醒了。
西屋是个大炕头,抬起头就是窗户,我撩起窗帘,入目就是一个穿着粉色棉衣的女孩子。
霍致远正和王熊在院子里打木人桩,那个粉衣女孩儿则是活蹦乱跳的在旁边喊加油。
大冬天的,王熊赤着膀子,霍致远就穿着一个白色背心,两人满头大汗,由着粉衣女孩儿在一旁闹。
坐起身,我盯着院子里的画面,突然一阵恍惚。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种温馨淳朴的画面了,前世从村里考出来以后我就一直围着元凯转,我把他当我的命,却忘了生我养我的父母。
他们虽然重男轻女,对我不太好,可却不会像元凯那样毁我容貌,害我惨死。
我以为嫁给元凯就可以脱离以前在村里的那种痛苦生活,得到幸福,所以我各种对他好,忍让着他,艰难的在城里扎根,学着城里人生活,结果却迈入了另一个地狱。
人不能忘根,不能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
“哥,她是谁?”
粉衣女孩收起笑容,皱着眉头警惕的打量我。
我回神,朝着她扯起一个笑容。
没想到霍致远还有个妹妹,前世倒是没听说过,不过他们俩长得可一点都不像。
听着霍致远跟她介绍我,我披了件衣服,推门出去。
粉衣女孩儿名叫汤蓉,霍致远没说他们为什么不是一个姓,只简单互相介绍了一下。
汤蓉和王熊一样,都对我不感冒,甚至还有些敌对。
吃早饭的时候,汤蓉给王熊和霍致远都盛了一碗小米粥,唯独没有管我。
住人屋檐下,有吃住已经很不错了,我也就没放心上,自己拿碗去盛粥。
还没走到锅灶边,就听汤蓉说:“王熊,你住我家就算了,怎么连你妹都住我家,还是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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