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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傻瓜爱上我 (名门榜眼)


  我左右看了一下,我说,你以后能不能不要喊我猴妮儿,你可以喊我小溪,可以喊我林妹妹,喊什么都可以,反正就是别喊猴妮儿。
  今天办公室里同事笑话我,已经让我面红耳赤,这个小名,可是连我男朋友都不知道。
  “哦,好啊,猴妮儿。”
  我承认,方与不是故意的,他就是这样,他不傻的时候也是这样,脑袋像轴了一样。
  我说,快吃吧,我下午还要去上班儿,不然宫胖子又要报复我。
  他问,宫胖子是谁?
  我说,唉,反正,就是一个胖子。
  我不歧视胖子,但我歧视宫胖子!
  我带着方与回到住处,我对他说,这个地方大,千万别乱跑,乖乖等我下班回来,晚上带你吃大餐。
  说到吃,我刚填饱的肚子似乎咕咕直叫。我承认我是一个吃货,但我已经三月不见肉味,别人夸我身材好,都以为我是在减肥,可我真的不想减肥。
  我风风火火的冲到办公室里,刚坐到位置上,“小八卦”白静娴问我,小溪,二哥跟你什么关系?
  白静娴从来说话都是天上一脚,地下一脚的不着调,我说,什么二哥?
  白静娴说,就是喊你猴妮儿的那人高马大,英俊潇洒的武二郎。
  我看着白静娴,白静娴的脸上挂满了桃花。
  白静娴虽然漂亮,但似乎天妒红颜,她刚经过人生的第N次失恋,导致到了现在,她对男朋友的标准越来越低。
  “那是我的邻居。他帅?我怎么没觉得。”
  我对白静娴予以反驳,至少,我活了二十二年,从没觉得方与是帅的,或者是因为我和他太过于熟络。
  我的工作是搜集和编写一些似是而非的心灵鸡汤,用来浇灌那些干渴的白领。在这杂志不景气的时代,像我这样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学生,只能屈身在这样的单位里。
  看着一脸痤疮的男同事,活成了妇女主任的模样,他们纷纷没了自己的理想,我暗自庆幸,因为我没有痤疮,这已是上天给我最大的眷顾。
  下午的工作是紧张而又繁忙的。许多人以为的白领生活一定是多么的美好,我在摊到我的主管宫胖子之前,也曾一厢情愿的这么认为,但自从摊到了宫胖子,我注定生活水深火热。
  宫胖子又开始传唤我,我在同事们的注目礼中,走到了她的办公室。
  宫胖子名叫宫艳文,二十五六岁,矮矮胖胖的,一脸的痘坑,用了非常之手段当上的部门主管,这一点别人不知道,但我可清楚的很。
  我每次见到宫胖子都避之不及,但宫胖子总喜欢找我的茬。现在,宫胖子一脸的愤怒,看来又是要找事儿了。
  “林溪,每次我让你编辑一些比较走心的鸡汤,你看你编辑的都是什么?昨天华众那家是你维护的主版,今天人家就反馈了数据,公众粉丝掉了几千。”
  宫胖子曾经教育我们,说编辑的内容要哀怨一点,走心一点,千万不要傻白甜。
  但为什么不能正能量多一点儿呢,难道这就不是走心?
  当然,这样的话,我不敢直接和宫胖子顶撞,毕竟她手里掌握着我的饭碗,倘若她扼住了我命运的喉咙,就相当于顺便拿走了我扁扁的荷包。
  虽然,我知道,华众的公众号掉了粉丝,是因为他们推了丰胸的广告,掉粉是很正常的。但我有苦说不出。
  我说,下次走心,一定。
  宫胖子罗里吧嗦地说了二十分钟,终于开始收尾。她说,赶紧工作去吧,你看看你,又耽误了二十多分钟。
  我不敢多言,逃也似的离开了宫胖子的办公室。刚坐到位置上,检查了一下手机,手机上收到了好几条微信。
  消息都是李小白发来的。李小白,我名义上的男朋友,他给我发来的消息。
  他说,我回来了。


  ☆、03 小白

  李小白,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一个在我生命里第一次除了亲情之外让我走心的男人。
  我十七岁在网上认识李小白,一晃就是五年。
  毕业的时候,他告诉我,“来上海吧,我在这里等你。”于是,我傻傻地来到上海。
  他是个媒体工作者,飘忽不定。他的工作就是辗转在不同的月台,今天上海,明天广州,后天北京,似乎每天都在行程中。
  算算日子,我来到上海的一百八十多天,却只见了他三面。
  然而,五年我都能等了,一百八十多天见三面对我来说已是奢侈。
  我匆匆回复信息后,李小白说,林妹妹,你下班后,我到你公司楼下接你。
  我放下手机,白静娴从我身后探出脑袋。她笑着八卦,小溪,你的白马王子,他回来了。
  “嗯。”我重重点了点头,幸福的回答她,一丝惆怅却挂在了我的眉睫。
  我总告诉白静娴,李小白是我的白马王子,但他真的是我的白马王子吗?我总感觉,我抓不住他。
  每个女孩,都喜欢做梦,在梦里,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参加了一个舞会,遇见了一个白马王子。
  我是幸运的,李小白那么优秀,那么体贴,那么温文尔雅,那么闪耀光芒。
  他的身上,馥郁的男士香水味道令人遐想。
  五点一刻,收拾完手里的一切,我冲下楼,我必须要冲下楼,因为电梯的下班高峰期,从大厦的22层抵达B2层,至少要用20分钟的时间。
  我从22层的安全通道往下跑,只因为李小白说,他已经在地下车库等我。我怕他等得着急,所以,我顾不得女孩子的体面。偏偏,行百里者半九十,我在下最后几层楼梯的时候崴住了脚。
  楼道里只有绿莹莹的安全指示灯光。我喊了一声,李——小——白!
  地下车库里传来回音。我有些沮丧。
  我本是要给李小白一个完美的见面方式,我跑下楼梯的时候还在想。若是李小白见到我,从车里出来,露出纯净的笑容,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可以闻着他的香水味道,他会吻吻我的额角……
  我坐在楼梯上给李小白发了一条消息,两分钟后,灯光刺痛了我的眼。我用手遮挡开,李小白穿着休闲干净的衣衫出现在我的面前。
  李小白蹲下了身子,用手机的灯光照了一下我的脚踝,关切地说,小溪,你崴着脚了,让我看看。
  我强撑着站起身来,毕竟我三个多月都没有见着他了,我不想把狼狈的一面给李小白看到,我笑着说,我没事。
  “哎哟。”我惨兮兮地叫了一声,那一刻,我确定我不是女汉子,毕竟脚踝真的很痛。
  李小白刮了一下我的鼻梁,说了一句“傻瓜”,直接把我抱了起来。
  “每个女孩心里都有一片萤火之森,那里住着一个少年。”我相信绿川幸的这句话,正如,就算我没有穿着水晶鞋,我的王子也一步一步朝我靠近。
  我闻着李小白身上散发着的氤氲气息,不知觉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
  李小白将我放在车子副座上,为我扣好了安全带,这才返身上了车,一路疾驰,赶去医院。
  我竟然有些歉疚,我说,一点小事,不用去医院的。
  李小白专注地开着车子,语气仍然是那么的温和。他说,现在呢,你要什么都听我的,好好检查一下,免得落下了毛病。
  我没法抵御他成熟的温柔,我偷偷地打量着这个我三个月零一个星期没有见到的男人,打量着他白净的脸和干爽的头发,打量着他温柔的眼睑和俊逸的鼻尖。我竟忍不住想去多看他几眼。
  他的手机响了,拿起电话,他温文尔雅的和对方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放下手机的时候,他看了我一眼,我赶紧把眼神避开,仿佛,我是做了错事的孩子。
  他对我微微一笑,说,想什么呢。
  我说,你这次回来,什么时候走?
  他说,多陪你一天,后天走。
  我有些伤感,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似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或许,事业型的男人都该是如此,幸好,他是我欣赏的男人,所以,我能够将以后的以后都化成甜蜜的思念,哪怕是遥遥无期的等待,袅袅风烟。
  人生最精彩的不是实现梦想的瞬间,而是坚持梦想的过程。李小白一直在他梦想的路上,而我也在这条路上,而我的梦想,是他。
  在医院里检查了一番,确认我没有伤骨骼,只是拉伤了韧带,李小白这才松了一口气。
  离开医院以后,找了一家简约雅致的餐厅,吃了饭,看了一场电影,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多钟。我珍惜李小白回来的每一分每一秒。李小白送我回小区的路上我问他,小白,你什么时候能稳定下来,不再折回在路上。
  李小白叹了口气,隔了很久,说:“小溪,我,我……唉,你再给我一段时间,等我可以在这个城市里扎根,等我能在这里买一套房子,等我有了自己的事业。”
  这显然不是我想要的答案,许多的花在等待的时候凋零,许多的人在等待的时候变得陌生。我不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所以,委屈也好,痛苦也罢,都只能如一粒砂,深深埋在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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