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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傻瓜爱上我 (名门榜眼)


  转眼距离李小白的离开即将一个月,算算该是李小白的归来之期,这个晚上,我拨通了李小白的电话。


  ☆、20 失眠

  挂了电话,我一阵落寞。李小白在电话里说,他可能还要再过些日子回来,具体什么时候,他自己也不清楚。也许,这就是一个新闻工作者的生活吧,流浪着,漂泊着,如同一个孤儿。
  沉沉地躺着,我想起我来上海,为什么要找一份这样的传媒公司,也许是受了他太多的影响。李小白已经在我的生命里无孔不入,我血液里的每一寸相思里,都有他的存在。如此地惦念着他,我进入半梦半醒之间。
  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一群白鸽飞起,我穿上洁白的婚纱,李小白英俊潇洒,随着婚礼进行曲的演奏,他牵着我的手走进教堂,给我戴上了戒指,我嫁给了他。
  牧师问他愿意娶我吗?他说,我愿意。
  牧师问我,愿意嫁给他吗,我说,我也愿意。
  但就在这个时候,自天上飞来一只灰色秃鹫,一声长啸自教堂外面钻进来,抓起李小白,往外飞,李小白大声喊着“小溪救我”,我哭着飞奔,抓住了他的手跑,公路上只有我一个人,秃鹫带着他越飞越高,我的手再也拉不住他,松开手之后我继续追赶,一直跑,一直跑,直到秃鹫带着李小白消失在天际。
  我蹲下身子大哭,嘴里念叨着“李小白,李小白”,直到我自己听到我在叫他,我方知是梦,从梦里惊醒,屈身抱着腿,黑夜里留给我长长的孤寂。
  我拿起电话,想给他打个电话,但看看时间是夜间的三点多钟,我爬起来走到客厅里,打开空调打开电视机,一个人无聊地看着电视。
  这个夜晚,米糊糊出差去了外地,方与值夜班,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电视里放着什么我不知道,大概是只想听到一点声音。
  有人说,当一个人最寂寞的时候,能陪在自己身边的,不是亲人,不是朋友,也不是最爱的人,而是,螨虫,它们永远永远躲在皮肤下面,距离人最近的地方,即便是伤害,至少是陪在身边。
  我有这个奇葩的想法的时候,忍不住凄然一笑,笑自己如同深闺怨妇一般,愈发想依赖,那个人始终不来。
  就这样,我在客厅里坐到天亮。
  门开了,方与从外面进来,手里拎着豆浆油条,看见我从外面进来,说,你怎么起的这么早,我还以为你在睡懒觉呢。
  我说,我失眠了,在这里坐到了天亮。
  “你不是又生病了吧?”方与把早餐放到餐桌上,走过来就要摸我的额头。
  “呸!”我把他的手拨开,白了他一眼,“大早晨的就诅咒我生病。”
  方与垂下手,笑了,说,没生病就好,赶紧洗脸刷牙,趁热把早餐吃了吧。
  我说,方与,你每天都给我带早餐回来,如果你要是不在这里,谁给我带早餐?为了避免我赖上你,以后不要再带了吧。
  方与张张嘴巴,嘴角带着些许的笑。他说,从明天起,我不带了吧,你要记得自己买早餐。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在不经意之间,方与变得这样敏感。我点点头,毕竟每天吃着他买回来的早餐,我总觉得欠他似的。
  方与回房间休息,我收拾好自己吃了早餐,便去了公司。白静娴看见我,凑到我的办公桌前,小声地说,你听说没,公司走马上任过来一个经理。
  经理?我说,哪里来的,你从哪里听来的,我怎么不知道。
  白静娴说,你没看见今天办公室里收拾的非常干净么,宫胖子让我们一起收拾的,说是新任经理今天要来部门里训话。
  “男的女的?”我问。
  “不知道呢。”白静娴说,“应该有些来头。”
  宫胖子从门外进来,满脸堆着笑,说,同事们,今天公司来了一个新的经理走马上任,我们部门里同事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这样才能显出我们铁血军团的力量。
  紧接着,她又说了一通话,具体什么内容,我走神没有仔细听,无非就是各种套路的战斗檄文。
  紧绷了两个小时,困意来犯,我的眼皮开始打架,一夜没有睡好的我终于在办公室里平日里听来枯燥无味,现在听来如同摇篮曲的音乐里,伏在桌面上睡着了。
  有人推了我一把,我揉揉惺忪的睡眼,擦了一把嘴巴,转头看看白静娴,白静娴往我左侧指了指,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年轻的短发姑娘。
  我对白静娴说,我们又来新同事了。
  白静娴惊惶地看了我一眼,把头转了过去。我看着这个姑娘,说,你好!
  那姑娘穿着一身职业装,正冷冷地看着我。正当我有些迷糊的时候,宫胖子叫道:“你干什么呢,大上午的就在睡觉!”
  我心里咯噔一下,低着头没敢搭话。那姑娘说话了,问,“宫主管,她叫什么名字。”
  “冉经理,她叫林溪。”宫胖子说道。
  天!我竟然把宫胖子交代过今天新任经理要来的事情忘掉了。我透过余光看着身旁的这个姑娘,看着比我年纪还小,我心里叹息:完了完了,我不仅忘掉了新任经理要来的事情,还不知道身边的这个姑娘就是新的经理,她第一次见我,我就给她不好的印象,她一定会像宫胖子一样,给我穿小鞋。
  信任的这位姓冉的经理没有说什么,走到办公室的中央,说:“大家好,我叫冉夕,是公司经理,负责本公司的三个部门的调配工作,其中就包括本部门。今天第一天上班,就是和大家简单认识一下,希望大家以后能够携手并肩,不遗余力地为公司工作,也为自己的将来奠定基础,以后我有什么做的不到的地方,各位也可以直接指出来。”
  领导皆是如此,上任的时候,都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到了最后,还不是都一样,比如说宫胖子。初开始的时候,我也以为她是好人,是凭着自己的真实能力坐上主管的位置,若不是我看到那一幕,恐怕我还傻傻以为真是如此呢。
  但好在,这个新来的经理冉夕没有为难我,和同事们交流了很久之后,冉夕出门欲走,我总算松了一口气,可没想到,冉夕转头眼睛直视着我,冰冷地说,林溪,你到我办公室里来一下。


  ☆、21 旧人

  我紧跟在冉夕的身后去往她的办公室,我也明白,夏天暴风雨来临之前一般都没有风。
  冉夕的办公室新添的,房间里的办公家具还有刺鼻的味道。她坐在办公桌前的旋转靠椅上,纤细的手指慵懒地抬了一抬,轻巧着声音说,坐吧。
  我坐下,两只手拘谨地交叉放在腿上,等着雷雨降至。我偷偷瞄着冉夕,像一只可怜的小猫儿,或者是等待被她涮着玩的猴子。
  冉夕端起骨瓷杯子,优雅地喝了一口水,瞥了我一眼,说,你来上海多久了。
  不是训话么,这套路怎么不对?她的话语显得柔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样子。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惊愕地说,问我么。
  “嗯。”冉夕点点头,放下杯子,从鼻息里面窜出一丝无声的笑,“这房间里除了你我之外,还有别人么?”
  “嗷。”我眨了眨眼睛说,“我年初过来的,半年多了。”
  “在这里习惯吗?”
  “感觉,还好,习惯的。”
  “你今年多大?”
  “22岁。”
  冉夕顿了顿,靠在座椅上仰着头,似乎在算着什么。末了坐直了身子,冲我笑了笑,说,那你和他认识五年了对吧?
  他?我怔怔地看着冉夕,我问,他是谁?
  “你说呢。”
  “你说的他,不会是……李小白吧?”这个时候除了李小白,我不知道还能想到谁是和我正好认识五年。
  我睁大眼睛看着冉夕的动作以及冉夕的唇形,我多希望冉夕说的他,与李小白无关,若是有关,,他们之间或许有故事,这个世界不可能这么巧!
  然而,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巧,冉夕点了点头。我说,你认识他?
  冉夕没有直接回答我的话,她似乎在叙述起了故事。
  “我和李小白是大学校友,认识到现在十三年了吧。我们念书的时候,他学新闻媒体,我学营销管理,毕业之后,我们一起来到上海。我说得这么明白,你也应该清楚了吧。”
  “你就是他说过的前女友?”虽然我已经猜出了大概,但是我宁愿不相信这是真的,我波澜不惊的生活,不希望这么狗血,也不需要多这一笔色彩。
  我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宁愿与世无争平庸的活着,也不想惊涛拍岸一不小心拍在脸上。
  可现实就是这么狗血!在我的疑问说出口之后,冉夕淡然地回答了我,她说,对,我就是李小白的前女友。
  我笑笑,冷冷地回答,你是他前女友,关我什么事呢,你不至于是为了追述你和他的逝水年华而专程来找我的吧。
  冉夕轻哼一声,笑出来的样子都是那么的冷傲。即便是她在冷傲,这也与我无关,我必须要捍卫我的主权。她说,我还没无聊到这种地步,不过,也善意的提醒你一句,毕竟你还年轻,有些事情未必是你看到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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