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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 (苏幕遮玥)


  后来他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机器人,可是回家他就把它扔到角落里,再也没有摸过,任它在角落里落满灰尘。
  他的喜欢很廉价,也很薄情,宋锦也许早就看透了这样的洛秀,所以在心悸的同时能毫不犹豫的退出。
  他对待宋锦,喜欢居多,但更多的就像对待小时候喜欢的那个玩具,一旦被他看上,便逃不了被圈禁的命运,在他的地盘上即使落满灰尘也跨不出那一步。
  她对洛秀,仅仅止于心动,而洛秀对她,也没有深情到非她不可,也许是她的一次次拒绝让他的大男子主义接受不了,才会更想靠近更想拥有。
  所有男人的通病,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一旦得到,过了新鲜期逃不了被冷落的命运。
  虽然她有自信可以永远吸引住一个男人的目光,可这样费尽心机得来的爱情,有什么意思?
  宋锦忽然觉得有些累,她已不想再说话,背过身低声道:“只是齐歌这个人,我喜欢的只是他这个人,你即使把全世界送给我,我也不稀罕,所以,你走吧,古宅的那一切你就当作一场梦吧,我以后不想再和你有任何纠缠,齐歌看到了会不开心。”
  “当作一场梦?你说的轻巧,对你来说是一场梦,可对我来说是最珍贵的回忆,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在你眼里只看得到齐歌,那我呢,我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你拿我当什么?”
  “你于我来说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仅此而已。”宋锦心硬如铁,丝毫不给洛秀置喙的余地。
  如果从一开始就把他排除心门,就不要再给希望和机会。
  “你……,”洛秀气的一下子晕了过去。
  宋锦看着软倒在地上的洛秀,叹了口气,走过去把他拖到另一张病床上,看着他血肉模糊的右手和左臂上血流不止的伤口,叹息道:“傻瓜,再晚一会你身上的血就要流干了,这么大的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宋锦开始熟练的给他的手臂止血上药。
  门外,沉香脸上的担忧被兴奋所取代,别看宋锦面对主子时冷如冰霜,其实她还是很关心主子的,看那说话的语气,啧啧……一听就容易让人想歪。
  宋锦突然侧眸看向门口方向,冷声道:“把你家主子弄走,否则死在我这里概不负责。”
  沉香一扭头就溜了,主子可不能白白受伤,总要物尽其用,他可不能在后边给主子拖后腿。
  反正这点伤对主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也许主子刚才晕倒就是装的呢?
  宋锦手下加重了力气,“连奴才都是和你一副德行,真当我好骗?”
  把洛秀身上的伤口处理完毕,宋锦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窗边忽然露出一双眼,刚好与宋锦幽深的目光撞在一起,慌乱下赶忙蹲下身子。
  哎呀妈呀,这女娃的眼神太吓人了。
  尘野拍着胸脯喘气,想起刚才那女孩轻轻一挥手,他整个人就不受控制的飞了出来,多么可怕的力量!
  尘野想起来就害怕。
  宋锦走到窗前,看着蹲在墙根的瘦老头,嘴角勾着一丝意味深明的笑。
  “你的剑舞的不错,练了有三十年了吧。”
  宋锦乍然出声把尘野吓了一跳,尘野身子一趔趄,歪头看着现在窗前的少女,她俯视,他仰视,已经是一个上位者和卑微者的姿态。
  少女白衣墨发,黑眸红唇,月光下美幻如仙,却也如暗夜妖精般拥有神秘强大的力量和胸怀。
  “你……你怎么知道?”尘野练剑确实已有三十年,他从未对别人提起过,这女孩怎么知道?
  宋锦看着穿着一身破道袍的精瘦老头,不,他的眼神虽历经风霜,脸上的细纹昭示岁月的痕迹,但其实,他很年轻。
  “如果我送你一把初霁剑,你能否成为我的忠仆?”她毫不掩饰对这老头的欣赏,对于能人她一向兼爱,能收归麾下则是意外之喜。
  初霁剑?尘野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作为剑术爱好者的他如何不知初霁剑,这个只存在于古书上的上古名剑,雪霁初晴,耀世流芳。
  上可劈天地,下可憾高峰。虽有夸大之嫌,但也侧面证明了初霁剑的威力。
  “怎么可能,初霁剑只存在于古书中,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有?”尘野忍不住反驳道。
  “如果我有呢?”宋锦微笑道。
  初霁剑是她在古代时谢骓的佩剑,确实是一把好剑,谢骓刚得到时爱不释手,走到哪里都要带着。
  武器虽好却只是辅助,如果一味的借助外力取得胜利那永远都不会成长,只有内心的强大才是最锋利称手的武器,无往而不利。
  用一把破剑收买一个人才,再划算不过。
  宋锦笑的自信而淡然,尘野差点就信了她,微眯起眼警惕的瞪向宋锦。
  “我是穷凶极恶的逃犯,你未婚夫就是我的人伤的,你不为你未婚夫报仇?”
  宋锦笑着摇摇头,“人活着总有很多无奈,我想如果不是被逼无奈,你也许并不想走上这样一条路。”宋锦温柔的声线轻易就抚平了尘野苍凉的心。
  宋锦说的没错,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想当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罪犯啊。
  尘野看着黑暗中神秘温柔的少女,眼珠逐渐恢复温度,他又试探着问了一句:“你真的能找到初霁剑?”
  “我没必要骗你。”宋锦眉眼温淡,修长如玉的指尖探出玻璃窗,轻轻旋转,一片叶子自遥远的天边飞来,落在她的指尖,纤长的手指把玩着翠绿的叶子,美丽的容颜上略过一丝漫不经心。
  尘野目光落在她玉白的指尖中那枚绿叶,半晌,他听到自己咽唾沫的声音。
  “噗通”一声重响,膝盖磕在地上,男子伏地恭谨道“属下尘野拜见主子。”
  识时务的人,才能活的长久,他知道,如果他拒绝,这女孩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一招秒之,他甚至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更何况,他心心念念那把初霁剑。
  “很好。”宋锦勾唇轻笑。
  “只是尘野这个名字不好,你已与过去道别,我赐你一个新的名字,元君。”
  元君,元君,尘野咀嚼着这个名字,只觉得喜爱不已,俯身激动道:“谢主子赐名。”
  “水……。”一道虚弱沙哑的声音忽然响起,就像久旱的沙漠,急需水的滋润。
  宋锦愣了愣,突然回身,快步朝齐歌走去。
  你终于醒了。
  可知我等了多久,有多担心?
  ------题外话------
  好累,啥都不想说了,等我忙过了这阵,也就该入v了,万更走起。

  ☆、083 命中注定我爱你

  像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齐歌几乎分不清现实和虚幻。
  阴森恐怖的太平间,小小的他缩在身体早已僵冷的孟嘉璟怀中,恐惧紧紧的攥住他每一寸呼吸,眼泪早已流干,身边的人却再也不会醒来。
  五岁之前,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五岁之后,他的世界只有黑与白,不,自从那个女孩出现后,他的世界又重新恢复了色彩。
  母亲孟嘉璟出身京都首屈一指的豪门世家,温柔典雅,贤良淑德,年轻时求亲的人几乎要踏破孟家的门槛,孟老爷子老来得女自然把孟嘉璟当做掌上明珠疼爱,三个哥哥也对她疼爱有加,那时,她是京都所有名媛中的典范,男人的梦中情人。
  这样美好的孟嘉璟,似乎怎样优秀的男子都配不上。
  出乎所有人意料,她爱上了一个流浪画家,那个名叫齐笙的孤儿。
  她比齐笙大五岁,名副其实的姐弟恋。
  他在天桥上以给行人画画像为生,穿着灰白的大衣,一头略长的邋遢凌乱的黑发掩盖去他俊秀的五官,半长的刘海下是一双总是迷离晦暗的眼睛,就像阴郁的将要下雨的天空。
  第一次相遇,她就看透了他躯壳下寂寞冰冷的灵魂。
  他也看透了她典雅高贵下一颗疲惫的需要栖息的心。
  如果王子和灰姑娘只存在于童话中,那么公主和流浪孤儿的爱情是否永远没有归期?
  孟嘉璟把他领回孟家时,面对震怒的孟山她第一次鼓起勇气反抗,面对哥哥们心痛不解的目光,她淡然处之,最终,孟山接受不了最宠爱的女儿给他带回来这样一个女婿,这会让他成为整个京都的笑话,孟嘉璟和齐笙被一起赶出了孟家。
  她是个有骨气的人,在孟家大门口磕了三个响头,便带着齐笙头也不回的离开,从此公主和流浪孤儿过上了贫苦生活。
  齐笙爱她如骨血,从不让她干任何苦活累活,白天她陪他在天桥上画画,晚上,他们在租来的十来平的地下室里缠绵如斯,那段日子虽苦她却活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活。
  第二年,齐歌便在那个小家里降生了。
  那时候在孟嘉璟的策划下,齐笙已经小有名气,他们的生活也好了很多,从地下室搬到了干净温暖的租房里,他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慢慢成长。
  他小时候最深的记忆便是母亲抱着他坐在家门口,等着父亲归来,夕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他贪恋着母亲身上的温暖,不小心睡过去了,再醒来便是在父亲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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