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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 (秦绵绵)


  从天花板垂下一盏威尼斯琉璃灯,外形和色彩都很迷人。
  脚下踩的是能陷至脚踝的土耳其地毯。
  数道门帘垂落在门前,另有一扇门通向第二个房间,里面似乎被照耀得富丽堂皇。
  这房间的布置太不像中国人的宫殿了,怎么觉得那么有异域风情呢。
  令二红感到高兴的是,二红的训练老师,竟然真的是一位外国人。
  没错,就是一位外国人。
  他非常年轻,大概16、7岁吧,他整个装束完全是一位明朝王爷世子的打扮。
  一身月白项银细花纹底锦服,大片的莲花纹在白衣上若影若现。一根白丝线束着一半以上的金黄色头发高高的扎在脑后。
  一双浅蓝的眼睛,棕色的皮肤显出健康的光泽,彰显出他的与众不同。
  这位王子用不太熟练的中文,自我介绍道:“我叫温哈喇,是苏禄国东王第三子,你们的皇帝请我给你传授一些细作方法。”
  苏禄国?相当于现代的菲律宾群岛上的某个部落酋长吧?二红迅速启动现代学霸搜索引擎。
  原来,因为郑和下西洋,访问了苏禄国,于是,永乐十五年八月初一,苏禄东国酋长巴都葛叭答剌、苏禄西国酋长麻哈剌吒葛剌马丁、故苏禄峒酋长之妻叭都葛巴剌卜,各率其亲属及随从头目,组成多达三百四十余人的使团。
  他们带着金镂表来朝贡,并献珍珠、宝石、玳瑁等物,浩浩荡荡的来回访了。
  朱棣喜出望外,八月初八,封巴都葛叭答剌为苏禄国东王,麻哈剌吒葛剌马丁为苏禄国西王,叭都葛巴剌卜为苏禄国峒王,并赐诰命及袭衣、冠服、印章、鞍马、仪仗。
  其随从头目三百余人,也各赐冠带、金织文绮、袭衣不等。
  在京期间,苏禄国三王受到最高规格的接待。
  八月二十七日,三王辞归,而这位苏禄国东王的三王子温哈喇自称善于训练细作,被朱棣特别留下了。
  二红猜测,这三王子大概是因为永乐帝的高规格接待,乐不思蜀,故意找理由留下吧。
  “你叫吴二红吧?”温哈喇忽然叫出了二红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不愧是搞细作工作的,竟然连这都知道。”二红惊叹不已。
  谁知道,这位温哈喇却不好意思的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其实我都不知道什么是细作?”
  “那你怎么敢在皇帝面前自称擅长细作?”二红真的觉得不可思议了。
  “我……”那温哈喇王子欲言又止,似乎很难为情。
  “你要是不告诉我原因,我马上把你刚才的话告诉皇上去,看皇上还会对你们那么礼遇么?”二红见他吞吞吐吐,便作势要去告诉皇帝。
  “不要不要。如果我告诉你,你可不可以不生气?”他真诚的说。
  “好,我答应你。”
  “其实,是我在宫里住时,听到这里的宫人们谈起你的名字,偶然听说你宁愿去做宫女,也不当皇太孙妃,我见过你们的皇太孙,是个很俊秀的皇子,心里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姑娘,这样高傲,会拒绝这样的佳偶。”
  二红听到这儿,忍不住哑然失笑。那种即将要离别朱瞻基的哀伤,也被这个可爱的外国王子,质朴的心思逗笑了。
  什么样的姑娘?你以为是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让你失望了吧,外国友人,本姑娘只是一枚长相困难的臭丫头而已。
  “那么,你今天算是见识到我了,怎么样,觉得如何?”二红反正心里哀怨,所以只顾破罐子破摔了。
  “你,真美!”温哈喇王子陶醉似的说。
  二红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或者是,这个王子故意在嘲笑自己,于是,非常生气的质问:“你说什么?”
  “你真美!”王子的声音小了点,但是眼神依然真诚,语气依然坚定。
  二红发现,他说的是真心话,没有嘲笑自己的意思。
  难道我已经长成美女了?我怎么没有觉得?二红觉得又惊又喜,她赶紧到处在屋子里找铜镜。
  镜子里是一张熟悉的丑丫头的脸。
  天,我依然是那么丑!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美?难道在你们国家,以丑为美?”二红愤愤的质问他。“你明明就生的美,为什么你要这样说?我哪儿惹你生气了么?”
  那王子看见二红生气,神情变得很紧张。
  二红看见他这样在乎自己,知道眼前这位帅气的王子真没有取笑她的意思,便不再生气了。
  她忽然想起了,在现代,好多国内被称为很丑的女子反而被外国人觉得很美,这就是东西方审美的差距吧。
  可是温哈喇王子所在非尔菲律宾群岛,离我们也并不遥远,审美差距不至于这么大吧。
  哦,难道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这位帅气的王子竟然喜欢上了自己?
  没来由啊,世界上没有对丑女的“一见钟情”吧?
  可是看那王子那炽热的眼神,二红觉得自己真的走了桃花运了。
  哎,看来我这个丑姑娘也有王子爱慕,只可惜,是外国的王子啦。(未完待续。)

  ☆、105章 外国帅哥守护神

  果然,这温哈喇王子还真是直接。
  “二红姑娘,我真的……很喜欢你。刚才,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好美。”
  温哈喇王子说这些话的时候,清澈的蓝眼睛里透出火一样炽热的光芒,令人有点不敢对视。
  二红此时有点不敢看他的眼睛,只好假装生气的瞪大眼睛:“好啊,你这是假公济私,你不是向皇上说你,最擅长于细作的本领么?”
  “其实我什么细作的本领也没法教你,但我有一样最重要的宝贝,我把它送给你,它可以助你成为最优秀的细作。”
  那王子说到这儿,忽然单膝跪下,
  “在我们苏禄国,有一种灵鹫鸟,这种鸟叫做‘不死鸟’,天生就善于识别方向,而且它们非常飞行速度快,传送的信件比汗血宝马马快很多倍。最为神奇的是,如果你跟它相处愉快,时间久了,它们就会懂人语,甚至还能说话。”
  啊,二红听到这儿,一下子由懵逼的状态变得十分兴奋。
  “这么神奇的灵鹫鸟在哪儿?你真肯送给我?飞得比汗血宝马还快,那一定长得十分高大吧?恐怕像神雕侠侣里面的大雕一样吧,还可以给我当坐骑?”
  “它在这儿……”
  温哈喇王子慢慢的从怀抱里掏出一只像鹌鹑蛋那么小的两个鸟蛋出来,小心翼翼的捧在掌心。
  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死鸟?好你个外国友人,不懂装懂、好为人师也就罢了,还打着喜欢我的旗号,送我两个鹌鹑蛋!
  二红一把抓起那两只鸟蛋,就要往地上砸。
  “住手!”只听一声熟悉的断喝,只见永乐帝朱棣忽然出现在二红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二红完全懵了。
  “这小小的灵鹫鸟虽然称为不死鸟,但其实也最多能活100年,只是在它们鸟类里,算是长寿的了。它们是三代才能繁衍一颗蛋,珍贵的很哪。”
  朱棣说到这儿,俯下头对二红道:“这蛋,在苏禄国,只有尊贵的王室成员才可以拥有一颗。王子有幸拥有两颗,却愿意把两颗蛋都送给你,可见他对你是真情一片。”
  二红羞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朱棣就像爆料似的对二红说道:
  “温哈喇王子从进宫之日就向我打听你的名字,他对你是一片真心,可惜,你有重任在身,不然我可以朝堂赐婚,让你风风光光的嫁出去。”
  “敢问大明皇上,二红姑娘是去乐安当细作么?”
  那温哈喇王子忽然双膝跪地,郑重的用中国的礼仪向皇上请求道,“如果我愿意去乐安,长住中国,这样我是不是就可以和二红姑娘多点时间在一起了?”
  永乐帝眼前一亮:“朕一直不放心红儿独身去山东,无人照应,王子若是愿意长留华夏,真是美事。”
  可是他脸色忽然又变得有些为难:“王子长期滞留我国,我自然是欢喜的很,只怕你的国民,会不理解的。总得出师有名才好。”
  “机会总是有的。若是老天有意成全,也断然没有不可为之事。”
  温哈喇王子语带神秘的说。
  朱棣忽然心中一动。
  九月十三日,大明宫传来消息,率众归国的东王巴都葛叭答剌在南归途经德州时,不幸因病去世。
  永乐帝当即传命,按王礼祭葬,派礼部郎中陈士启前往主持祭礼,赐谥“恭定”。
  命东王长子都麻含继承王位,率众回国。
  永乐帝在德州营建了壮观的东王墓,又留下东王的妃妾、仆从十人守墓,满三年后才准回国。
  命其次子安都禄、三子温哈喇世代留居德州守陵。
  一切丧礼完毕,永乐帝在奉天殿召见了二红和温哈喇王子。
  “三王子,朕给你父王如此死后哀荣,也算对得起东王了。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安排,现在,你可以名正言顺的留在中国了。朕命你和二王子留下,世代守卫你们父王陵寝,你可满意?”
  “皇上,我听说乐安州距离德州东王府很近,但是,万一二红姑娘有什么闪失,我觉得还是不放心。皇上可否在汉王府修一个别院,以皇上名义赐予我?或者干脆就让我跟二红姑娘同去汉王府,我愿意深入虎穴,跟二红姑娘同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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