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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故事里的玫瑰 (酸角糕)


  着实吓到了陈之。
  陈之安抚地拍拍自己胸口,气着说:“胖山!没事去睡觉,傻站着干什么!装鬼吓唬人呢。”
  “没有。”王远山顶着一张严肃的胖脸,居然命令着说:“你先去洗漱。”
  这模样,看得陈之笑了一笑,“怎么,你有事啊。”
  “是的。”王远山郑重其事地点了下头,说,“之姐,我有话和你说。”


27、第二十八章

  陈之暂时不打算去洗漱了, 抱着手臂看王远山, 说:“你要和我说什么。”
  王远山看了一眼, 陈之的房间里面,问:“能不能进去说啊。”
  “到底什么事啊,这么神神秘秘。”
  王远山随陈之走在后面,顺手, 把门合上了。
  
  “说吧。”
  “之姐,你还记不记得, 我和你说过的话。”
  “你和我说过的话, 多了去了。哪句啊?”
  王远山吸了口气, 盯着陈之的眼睛, “我说,那件事,你差不多就好了,见好就收。”
  那件事, 是什么事, 陈之和王远山都心知肚明。
  “那你记不记得,我也和你说了一句话。”陈之说,“我说, 做事千万不要半途而废。”
  “记得, 但是——”王远山皱着眉,露出一副苦恼的样子,“之姐,纸包不住火的。”
  “你觉得我会怕吗?”
  王远山摇摇头, 陈之耸了耸肩,又摊了摊手,“那不就得了。”
  这种事不关己的态度,最让王远山没辙。要比段数,王远山真的,差了远了。这种时候,他知道自己没法说服陈之,只能一个劲地焦急。
  陈之赶他,“好了好了,你回去睡觉吧,我也要睡了。”她推着王远山,一路走向房门口,王远山回过头来,喊:“之姐!”
  陈之看着他,脸上已经降温,连眼神,也变得很淡。
  王远山说:“求你,你别把自己也搭进去!”
  
  接下来的几天,陈之一直在处理从广州带回来的那批货。她没有资金粗店面,就把衣服拉到夜市上去卖。不需要过多的销售技巧,她的衣服,总是夜市上,最时髦、最吸睛的。这批货,不出意料的话,半个月内肯定售空。
  确实也是如此,将近两周后,周六的晚上,她把最后一件衣服,卖给了一个从外地过来的女工人。隔壁摊的老板羡慕地看着她,说:“这么早,又收摊啦。”
  “是啊,去田老板那喝一壶。”
  “哎!你的日子滋润啊!”
  
  陈之笑了笑,收拾得差不多了,就到了田老板的小炒店。
  看到陈之,田老板很热情地上来打招呼,老规矩,一碗面搭一壶温黄酒。田老板说:“今天这么早,挣了多少啊?”
  “货不多,挣得也不多。”
  “怎么不多了!当我没逛过夜市啊?那么多摊,就你那人最多,乌泱泱一大片。”田老板摆出一副知情人的表情,对陈之眨眨眼睛,“和我都这么熟了,你就别藏着掖着啦!”
  “真的不多!”
  陈之说的,其实也算事实。她卖得好,除了衣服的款式占了点优势以外,和别人打的,就是价格战。和朱明辉走的路子不同,陈之不走高端零售,而是走廉价批发。进货白菜价,出货,也是白菜价。不过就是,薄利多销而已。
  走批发,其实很吃力。往往是,陈之卖出几十件几百件,朱明辉卖出一件,就能平了陈之的利润。陈之也不是没想过,像朱明辉那样,但是,她不比朱明辉财大气粗,势单力薄地走高端,会跌得很惨。
  这个话题,田老板没有和陈之较真。比起这个,田老板乐呵地撑在陈之的桌上,说:“和你一起的那个男人呢?好几天没看见他了吧。”
  陈之捧着酒碗的手,顿了一下,忽然想起什么。
  “我给他回个电话。”
  
  她走到公用电话旁,拨了寻呼机上的号码。林敏留的是办公室的座机,这几天,林正大把一个新项目交给他,比朱明辉的项目还要大一些。常常忙到天全黑了,局里人走空了,才得空回家。
  赵芬芳觉得林敏太辛苦了,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还和林正大打商量,这项目,能不能换个人做。林正大不为所动,“就是得让他忙!让他累!省得他大晚上的,就知道跑出家门,不知行踪!”
  林敏想,林正大和赵芬芳都不是傻子,他们,或许是意识到了什么。
  好不容易,项目的事暂时告一段落,林敏头一件事,就是呼叫陈之。为了这个电话,林敏特意在办公室守了一会。
  “陈之。”
  “嗯?先生,你搞错了,我不是陈之。”
  “……”林敏无言了一阵,忽然,又笑了出来,还是喊她,“陈之。”
  “我不是。”
  “你是。”
  “先生,你打电话,都不用确认一下的么。”
  “不用确认。”
  林敏含着笑意的眼,静静地扫过座机上的来电显示,“田老板那的公用电话,以及,不是我打给你,是你,打给了我。”
  “这样,”宁静的、浓稠的夜色里,林敏很放松地说着,“还用得着确认么。”
  “……”换成陈之一时无言。
  那阵若有似无的笑,仿佛,是林敏在笑话她。
  她完全不觉得窘迫,很是自然地,换了个话题,说:“哦,那你,找我有什么事。”
  林敏说:“下周一起,我有事要出差。可能,很久都没有空闲的时间。这周末,我们见一面吧。”
  “不行,周末我要去广州进货。”
  “那,周六呢。”林敏看了看表,说,“还是在田老板的小炒店,我现在就过来。”
  “也不行。”
  面碗和黄酒壶,已经空了。陈之付了钱,随时准备离开,“一会,我还有事。”
  “什么事?”
  “朱明辉从香港回来,我要去机场接他。”
  
  电话那头,林敏沉默了一会。尽管,他们都知道,朱明辉于陈之而言,根本算不得什么,但这时候,林敏还是不由自主地问:“是他让你去接的?”
  “不是。”
  那就是陈之自己想去。
  林敏说:“你去接他,以什么身份?”
  肯定不是员工,当然,也不是什么媒人介绍的对象。那是什么?
  陈之敏锐地想到,问:“你不高兴了?”
  林敏说:“陈之,我们已经半个多月没见面了,你,有没有想我?”
  陈之没有回答,反而是笑着,反问:“你有没有想我呢?”
  “想。”
  “你有我的照片,想了就拿出来看看啊。”
  “照片,我一直随身带着。”林敏说,“周末去广州,什么时候回来?”
  “现在还不确定。”
  
  陈之回想着,自从那个男人把她的图纸拿走,一直到现在,都杳无音信。她不确定,男人有没有把图纸交给孙老师,她的图纸背后,附上了寻呼机号,所以,她也不确定,孙老师看了图纸后,是觉得不满意,才没有联系她,还是另有原因。
  这些,陈之得亲自跑一趟,才会有答案。
  
  “到广州,还是住火车站附近的旅馆吗?”林敏问。
  “嗯。”
  “好,注意安全。晚上睡觉,一定关好门窗。”
  “知道,你已经说过了。”
  林敏嗯了一声。陈之不想耽搁去接朱明辉的事,接下来,随便聊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朱明辉的航班,准点到达。
  陈之接他,既不能充当司机开车载人,也不能充当苦力帮提行李,其实,她派不上多大的用场,但朱明辉在机场看到她,还是显得很高兴。
  
  朱明辉的文书,提前安排了车,一行人,坐在车里,在深夜空荡的街上穿过。车外昏黄的路灯,飞速地掠过,把漆黑的车里,照得忽明忽暗。
  陈之和朱明辉坐在后排,朱明辉取了一只体积不算小的盒子给她,她没接,问:“什么呀?”
  “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盒子摸上去,很高档。里面,是香港出名的珠宝饰品。颈饰、耳饰、手饰,完整的一套,一盒子天文数字。
  陈之还回去,说:“我要不起。”
  朱明辉说:“对你而言,这种东西,从来不是要不要得起,而是,配不配得上。”他拾起盒子里黄金的耳饰,在陈之耳朵上虚比划着,说,“好看。知道吗,只要是我给你买的,你都配得上。”
  陈之笑着摇头,“你这样花钱,哪像是养女儿,倒像是养情人。”
  “是啊,王阿姨的意思没错,有些事情,还是得尽早地,拨乱反正。养你,怎么能当成是养女儿呢?养的时间久了,是不是连你自己都觉得,你成了我女儿了。”
  “我还是想,你把我当成女儿。”
  “以前是这样,但现在,并不是我不乐意,只是,不行就是不行了。”朱明辉说,“朱珠对你的态度,已经软化,不像从前那样抗拒你。一切,都是向好发展,你我,也应该如此。”
  说话的时候,朱明辉的脸一明一暗,显出几分高深莫测来。陈之转过了脸,不想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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