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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妻谁:总裁你要乖 (幽魂z魅)



兴许是遗传了母亲骨子里的桀骜,父亲的脾性,司空见惯的她,对这样的殷勤早已熟视无睹,冷漠无情,不沉迷于任何的金钱诱惑。可恰恰适得其反,这样的性子在别人眼里却成了更致命的诱惑,因为他们觉得,生活如此窘迫的她,怎么会不喜欢钱呢。

所以,她显得很特别,当时她心里想,钱何时成了她需要考虑的东西,她想要的,不过是场自主的生活,当然,这种自主的生活,不论是在那个年代,还是在现在,都有一个共同的词语,叫叛逆。

人一旦叛逆了,从来不会考虑到后果 ,所以,那么多年,她从来没有跟家里联系过,她知道母亲虽然温和,但性子是极其烈的,容不得她这样的胡作非为。

于是,将任性进行到底。

她自己也没想到,最终看上的那个人,却不是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而是那个穷得一无所有,在酒吧里当小弟的一个年轻男子,他叫欧阳令。

认识他的第一次,是因为那日有一个纨绔子弟喝醉了酒,想轻薄她,当时他挣脱不掉之时,是他将他打到在地,并拉着她没命的狂跑。当时俩人跑了不知道多久,只知道累得接不上气了才停了下来。

当时气温并不高,停下来后,两人脸上都是汗水,弯着腰气喘吁吁,然后她冲他笑了笑。

他却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披在她的身上,说:刚跑完不觉得,等会就会冷了,把衣服披上,小心着凉。

这是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英雄救美的故事,或许,他根本算不上英雄,真正的英雄是不会那么没命的跑的。但是,她一见钟情了,是可笑了些,但的确是一见钟情了。

那个长相平凡,物质匮乏的男子,成功的俘获了她的心。

初恋,是那般美好,他对她呵护有加,她也不再去跳舞,安心的接受这他的供养,他牵着她的手,去山明水秀的地方踏青,失眠的时候,他会在她的耳边轻轻的哄着小曲哄她入睡,伙食很简单,衣着很朴素,于她之前的生活根本无法相比。她觉得,这些年,她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种随心所欲的幸福。她喜欢得理所当然,不觉得有何奇怪的地方,这也许有点像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突然吃上野菜了,觉得新鲜又好奇。在这样的好奇和新鲜中,日子过得极快,快得她根本来不及反思和后悔。

慢慢的,他们的生活开始改善,她不知道他的钱来自何处,他不说,她也不问。

他对她依旧好,所以从不怀疑他,她不知道,她爱的那个男人在依旧即将成为别人的丈夫,她永远不会知道,她爱的那个男人没逃得过金钱的诱惑,依附于了另一个女人。

她更不会知道,生命会被自己所爱之人的另一个女人终结,还差点赔上了自己的孩子的性命。

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她开心得几乎夜夜做美梦,她顶着大肚子,期待孩子的到来,和期待心爱之人的回来,成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件事。

他说她有笔生意要谈,很大的生意,需要离开,不过会很快回来。

她信了,可她没想到,直到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她都没等到他,不过她还是很欣慰,因为自己拼尽全力,终于将属于两个人的爱的延续留在了这世上。

一个风华绝代,犹如娇艳欲滴的玫瑰般的人儿,香消玉殒的那一刻,仍是充满期待和爱。

她是不幸的,因为真爱错付。

但她最后一刻是幸运的,比起现实的残忍,活在谎言里至少不用死不瞑目。

呱呱坠地的那个新生儿,在尚没来得及睁开眼睛看自己的母亲一眼,便被一双手悄悄的抱走,从此不知去向。

而这一切,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的人不会知道了。

羽谷柔,空谷幽灵,似水柔情,只因叛逆,再因错爱,结束了短暂而让世人唏嘘的一生。

正文 番外之玄继 牵肠

初次见到那个女孩儿,不,应该说是那个女人,被病痛折磨着,连睡觉时都皱着眉头,脸色苍白如纸,当时只顾着救人,没仔细瞧她。再后来,他鬼使神差般,第一次跑遍了好几个地方,买到了一只跟她卧室里很像的小狗送给她。

她笑了,笑得那样的甜美,方才发现,她虽然没有倾城之色,却有着骨子里透出来的气质,一种一般人不会有的气质,像清新的百合,像空谷的幽兰,又像是捉摸不定的精灵。

在阳光下,是那样的恬静,自然,又是那样的坦荡和可爱,只因为一只小小的毛绒宠物,她可以乐上好几天。

那一刻,他心动了。

那是他的第一次行动,所以有些迷茫,只以为是哥哥对妹妹般的喜爱,直到她离家出走。

那天,他狼狈的突然出现在他家的门口,玩笑般的求他收留,他以为只是个玩笑,谁曾想竟然真的从那天起住了下来。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后才得知,这个女人竟然什么都不会。

每天不知道脸皮为何物的等着他下班填饱她的肚子,每天绞尽脑汁的想着第二天的食谱让他好去买菜,所以,那段日子他不仅买菜的技术大涨,厨艺也突飞猛进的发展。

她拉着他看恐怖片,将家里的灯全部打开,虽然怕得要死,但仍会捂着眼睛,从指缝处偷偷的看两眼,然后大声的尖叫,许多时候,他不是被镜头吓着的,他是被她狗血式的尖叫吓着的。

她也会去看俗不可耐的爱情片,然后因为男女主角的虐恋而哭得稀里哗啦,那时候,他总是有种想抱着她的冲动。

他知道,他不能,因为他是厉家的少夫人,而他,只是厉家的私人医生,在她的心里,只是个可以依靠的哥哥。

但他还是很高兴的,至少每天回家的时候,家里的灯是亮着的,那样的感觉很温暖,至少她在他这里是活得真实而又开心的,他已觉得满足。

那次跟同行的朋友喝酒,虽已有了醉意,但无意中瞧见在人行道上若有所思的走路的她后,顿时好像完全酒醒了般,这样的偶遇让他心情澎湃。

瞧见她低头走路,差点被急速而来的车子撞到时,那一刻,他丝毫没有任何犹豫的飞冲了上去,将她拉开,感受到她紧贴着自己的胸口,安然无恙时,他第一次脸红了。

幸亏那时候是天黑,否则他真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解释脸红的原因。

心跳得很厉害,她离开胸膛的那一刻,瞬间怅然若失,他知道,他沉沦了,所以,他以医学研讨会为借口,刻意的避开她。

一切只为了让自己好好的尘封这段心悸的感觉。

如果不是接到那条短信,他可能暂时不会跟她再见面,他原以为她又离家出走了,却没想到陷入了别人的圈套。进到房间,看到她意乱情迷的,妩媚动人的模样,理智差点就被击溃。

当她滚烫的身子贴住他,摩擦着他的胸膛,白皙的手指不断的摩挲着他的脸颊时,他的手指紧紧的掐进肉里,用疼痛感不断的告诉自己:你不能那样做。

最终,他忍住了,可只有鬼知道,当时他经历了怎样的忍耐的痛苦。

他们还是被误会了,也对,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那样高高在上的厉少爷怎么会允许这样的照片流出,所以当李叔带来厉冷尧的决定时,他一点惊讶的表情都没有。

还好,他所谓的消失,不是让他去死。

这样也好,他又多了个离开的借口,那夜,他在她曾经睡过的客房呆了很久,回忆着那双纯净透亮的眼睛,想起甜入心扉的笑颜,很美的记忆,但也很苦涩。

原来爱上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原来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是这样的感觉。

他打了好几遍她的手机,都是无人接听,失望的收起了电话,登上了即将远离的飞机,频频回首,她,终究不可能会出现的。

爱上一个人其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要为她放弃很多事,甚至有可能是生命,还要为她做很多事,包括不喜欢的事情;但如果必须放弃时,会使人走进地狱般,很苦很苦。

他是理智的,就算走入地狱又如何?所以选择离开,只为她的生活不受干扰,也是为了自己的救赎。

美丽的女孩儿,记得要幸福。

天空落下飞机掠过的痕迹,一段从无开始,更无结局的感情随着它的远去而渐渐的消失......

正文 第九十六章 再现

两年后

“外公......”豪华的客厅,或许是对过去的怀念,仍旧保留着古色古香的味道,充满着书香门第的浓墨色彩,一踏入,便有一股檀木清香的味道扑面而来,很是好闻。

一抹白色的身影,如蝴蝶般展现着轻盈的身姿,带着娇柔的呼唤飞奔而来,紧紧的搂住正坐在沙发上的老人,虽是杖朝之年,却是容光焕发,精神抖擞。

羽义山被她的举动暖得心里早就乐开了花,自从外孙女回到身边,他的心情每天都很愉悦。故作责怪道:“都多大的人了,还这么冒冒失失的。”

被责怪的女人刚要说话,却被斜对面沙发上坐着的中年女子打断,笑着说道:“梦梦这样,还不是你们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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