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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暖婚之全能老公 (小主皓晨)


  这样的话,岂不是白来了?要睡觉还不如留在市,干嘛大老远的要坐飞机来?
  话虽如此,夏清雅还是坚持自己的原则:“才不要!住这里打开门窗能有什么景色啊?相信我,我们的辛苦一定会得到回报的。”
  虽然没有刻意做攻略,但夏清雅还是大致上网查了一下丽江古城的情况。
  住在古城里无疑很方便,却也如她刚才的顾虑那般,吵。
  据她所知,古城外围的地方有很多特色的客栈,随便一家都布置得很个性,连名字都很温馨。
  只要踏入那些院子,即使只是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发呆,抬头看到湛蓝的天空,明媚的阳光,都是一种心灵上的宁静享受。
  莫菲菲全然不能理解夏清雅这些追求。
  她只知道自己的手都快要断掉了,恐怕再多走一会儿,手就要废了。
  “两位美女,是不是需要帮忙?”一道熟悉又陌生的男声从身后传来。
  夏清雅和莫菲菲同时转过头来,莫菲菲一双眼睛都亮了:“嗨!帅哥!!”
  来人正是他们在大理客栈偶遇的那位戴眼镜的帅哥,这会儿好巧不巧地又站在她们面前。
  是这个世界太小,还是这条路线实在太没有新意?
  “这没想到过了几个小时,我们又重逢了,这是怎样的缘分?”
  帅哥虽然是和莫菲菲在说话,一双眼睛却看着夏清雅,有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感觉。
  不等两位女士说话,男人直接进行自我介绍:“你们好,我叫吴清元,从市来玩儿的,很高兴认识你们。”
  “市??”他乡遇故知,这样的事儿总是会令人高兴。
  就连一直表现得很淡然的夏清雅,都忍不住开口:“这么巧?我们也是市过来的。”
  “呵呵”,莫菲菲笑得不怀好意,还**地冲夏清雅眨眼,“是啊,这得多大的缘分啊!我们不但来自同一个地方,还在一天之内遇到了两次。”
  但凡机灵点儿的男人,在听到这样的话之后,都会顺其自然地接过话茬。
  显然,吴清元不是个傻子。
  “既然缘分这么深,那我们不如一块儿走?去景点或者选择交通方式上,大家都能有个伴儿。再说了,你们两位大美女独自出行,很容易被坏人惦记,我不介意做个护花使者。”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愈演愈烈之势
  vp章节内容,
  夏清雅和莫菲菲都不是初出社会的黄毛丫头了,不至于听了别人的两句好话就会满心相信。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不过对莫菲菲来说,有免费的苦力送上门来,如果她坚持拒绝,那就是跟自己的好运气作对。
  这不是傻嘛!
  “我们后边儿的行程还没定下来呢,一会儿回房好好研究一下。但眼下有个小忙需要你的帮助,希望吴大帅哥不要拒绝哦!”
  但凡是个有风度的男人,面对女士的请求时,都不该说个“不”字儿。
  吴清元本来就想和她们俩套近乎,加上一天之内偶遇两次,这缘分可不浅,又怎么会推脱掉?
  于是乎,两个行李箱就从夏清雅和莫菲菲的手里成功被解救了。
  就她们俩这么个拖法,恐怕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行李箱的轮子兴许都被颠掉两个了。
  夏清雅看着吴清元的步履艰难的背影,默默地双手合十:这位施主一定会好人有好报。
  脑子里却极其欢脱地跳出那么一行字:你的朋友“挑夫”已经上线。
  那画面实在太有喜感,夏清雅一个没忍住,就笑了出来。
  刚巧莫菲菲转过头来,看她这怪异的模样,不禁皱眉:“走啊!傻笑个什么劲儿!?你不会是被太阳晒傻了吧??”
  “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好笑的事儿。走吧,我们一边看看哪个客栈比较好,要是感觉还不错,就住下吧!”
  再这么走下去,天都要黑了。
  最终让他们几个人决定驻足的,是一个叫“时光客栈”的地方。
  不为别的,光是他们家门口眯着眼趴着晒太阳的那只阿拉斯加,就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不少路过的游人都在拍它,可人家依旧高冷,淡定非常地睡着午觉,完全不受干扰。
  夏清雅向来很喜欢动物,原来靳奶奶住她隔壁的时候养了猫,夏清雅也经常买点儿零食去喂猫。
  后来知道靳宇轩养了一只金毛,却以不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为由,把那只名叫“雪糕”的金毛留在另一处别墅,夏清雅至今都没见过。
  和大多数的女人不一样,夏清雅喜欢中型甚至是大型犬,因而见到这只阿拉斯加就更不想走了。
  莫菲菲一脸“怒其不争”的表情,叹了口气,认命地进去跟客栈老板砍价。
  这一次出来旅行,夏清雅本来是打算全都由她掏钱,当是请好闺蜜出来散散心,但莫菲菲坚持要制。
  倒不是多少钱的问题,而是莫菲菲觉得,再好的朋友,也不能让彼此间的感情掺上任何的杂质,尤其是与金钱有关的。
  夏清雅是有钱,她的背后还有靳少爷在撑腰,这些事儿完全不是问题。
  但别人再富有,也没有义务要让你占便宜,别人的钱也不是从印刷机里随便印出来的,那也是付出了才得来的酬劳。
  如果是逛街购物,夏清雅偶尔送点儿礼物,莫菲菲会欣然接受,她也会隔三差五地给夏清雅买东西。
  从来没想过非要等值,只是女孩子之间的一种情谊。
  不管任何时候,看到什么好东西,哪怕只是几块钱的东西,都会第一时间想起对方。
  又或者,买什么都想着一式两份,两人亲密无间地用着同样的东西。
  无论爱情还是友情,如果可以保持长久的良好关系,那两个人在性格上一定是互补的。
  夏清雅性格比较温吞,什么事儿都觉得无所谓,不着急,顺其自然,整个人除了工作时间以外,都是慵懒的状态。
  莫菲菲就不一样。
  她就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想到什么就要马上去做,全凭满腔热情,而不会去深思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就是这样性格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偏偏做了好姐妹。
  每次遇到什么事儿的时候,莫菲菲总是会把夏清雅护在自己的身后,也习惯了什么事儿都替夏清雅张罗好。
  所以夏清雅曾经开玩笑说,靳宇轩像她老妈那么啰嗦,莫菲菲就像另一个老妈子,也是对她管着管那的。
  两人简直就是一样儿一样儿的。
  穿过门廊,夏清雅看到莫菲菲连比划加丰富的面部表情跟客栈老板在交谈,估计是价钱还没谈拢。
  和这样精打细算的人一块儿出门,夏清雅从来都不担心自己被宰。
  “你们打算在这里待多久?”吴清元把行李放在台阶下,主动和夏清雅攀谈。
  夏清雅回过神来,这才想起这位“挑夫”先生还没走:“还不知道呢,最起码先住两三天吧!你呢?”
  人家这么热情帮忙,如果不回句话,似乎显得没礼貌。
  两人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倒也聊了几分钟,夏清雅不太习惯和陌生人聊天,因为很多话题她都不想谈。
  不能怪她戒心太重,实在是外头的坏人太多。
  客栈门口的花圃里,种着五颜六色的花儿,其中有些夏清雅完全认不出来。不过真正吸引她的,除了那只阿拉斯加,就是花圃一隅的多肉植物。
  那些粉嫩嫩,肉墩墩的植物,小巧可爱,有些还通透得像果冻一样,光是看着就让人心痒痒。
  夏清雅也养有几盆,因为多肉植物不需要经常浇水,很方便打理,适合她这样的懒人,所以向来养什么死什么的夏小姐充满了雄心壮志,打算再多买一些回来养。
  靳宇轩自然由着她去折腾,就算她买回来的花花草草全都养死了,他也无所谓。
  只要她喜欢,哪怕专门请一位园丁回来给她打理那些植物,又如何?
  “那一株唐印的颜色真好,这边日照时间比较足,所以多肉植物都晒得很漂亮。有些品种只有云南这边才有,我们在市就算有钱也难买到。”
  吴清元似乎是个中好手,对那些多肉植物的名称、习性都能张嘴就来,还教了夏清雅很多种植的小技巧。
  两人跟小孩儿似的,蹲在花圃旁指着一个角落的植物,聊得异常的火热。
  等到莫菲菲砍好价出来,只看到行李箱,没看到人,差点儿要抓狂。转弯发现那两个身影时,又好气又好笑。
  “你挺厉害啊!我都不知道这么多呢,觉得好看就买回来养了。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回去我就仔细检查我那些多肉植物,不让它们‘生病’。”
  “呵呵,你过奖了,我只是比你早接触这些东西,经验比你丰富而已。没事儿,反正你也有我的微信和电话,回头要是有什么问题就找我,我保管你的肉肉能一直都长得好好的。”
  一男一女聊得尽兴,丝毫没留意周遭的情况,也忘了他们要进去办理入住手续。
  “小雅!”莫菲菲捏着手里的电话,心里为闺蜜默哀三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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