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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性温柔 完结+番外 (慕吱)


  那个时候,宋之漫在学校里没什么朋友。除了每周周末来看她的苏合欢,她的社交,似乎是一片空白的。
  不是她人缘差。相反的是,她人缘不错。
  只是没有交心的朋友。
  有过想和她交心的人,可是无论她再怎么努力,也没有办法对那人敞开心怀。
  余斯羽除外。
  宋之漫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如果非要解释的话,可能是命运吧。
  后来王少鹏回国,余斯羽和王少鹏在一起,两个人谈恋爱、结婚,顺其自然又顺理成章。
  很多次,余斯羽建议:“之漫,你要不要谈个恋爱试试?”
  她问:“为什么?”
  “总觉得你,太孤单了。”
  “不会啊。”宋之漫说的是实话。
  她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苏合欢,一个叫余斯羽。前者和初恋在一起,两个人虽然走的很慢,却一直是幸福的。后者虽然历经千辛万苦,但也找到了所爱之人。
  她们多幸福啊。
  有时候,看着他们幸福的样子,宋之漫也觉得自己很幸福。
  除了夜晚。
  无数个夜晚。
  她梦到宋斯南。就是在这个秋千架上。
  她和宋鸿渊吵架,一气之下跑出家门。但也不知道该跑到哪里,于是就在篮球场瞎晃。
  她坐在秋千上,晃啊晃。
  低着头,失魂落魄的。
  手指拨着地上的沙子。
  没多久,眼前就多了一只运动鞋。
  她讶异的抬头,见到是他,眼里酝着的眼泪,无法控制的掉了下来。她哭:“宋小四,你怎么才来啊?你知道我等了你多久了吗?”
  宋斯南气喘吁吁,他一听到宋之漫跑出去了,撒腿就往外跑,心急火燎的。
  此刻见到她安全的坐在秋千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可还没放稳,就看到她嘴一撇,哭了起来。
  他胡乱的擦着她的脸,笨手笨脚的安慰道:“我来了啊,不哭了。我来了,宋小漫。”
  后来她真的没再哭。
  一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哭。
  因为他不会在来了。
  宋之漫睁开眼,眼前是漆黑深夜。
  她难过的翻了个身,把头埋在枕头里。
  不消片刻,枕头就湿了。
  她难过的想,再也没有人哄她了,她哭,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可是……她是真想他。
  球场上一片叫好声,篮球拍的地面都震了几下。
  宋之漫回神。
  余斯羽问:“你和他,你俩怎么样了?”
  没头没尾的问题。
  宋之漫听得懂她的意思,扯了下嘴角,说:“还能怎么样呢,就那样呗。”
  “不是,你都等了他这么多年了,总不能白等吧。”余斯羽不解,“他现在都回来了,你们还不在一起干嘛?”
  宋之漫眺望远处,在人群中找到了宋斯南。
  他穿着运动服。
  运球、传球、投篮,动作灵敏,反应迅速。
  投篮的时候,右脚会习惯性的往右边歪一下。
  然后——球进了。
  一如多年,从未改变。
  宋之漫轻声说:“他都已经回来了啊。”
  “是啊!所以,你们还不在一起吗?”
  宋之漫摇头,“我也不知道,要不要和他在一起了。”
  余斯羽惊愕,生怕她说不喜欢宋斯南、要放弃他了。
  却听到她说:“我已经不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些什么了。很多时候,他在我的面前,我觉得那时他,可是更多的时候,我觉得,他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或许每个人都期待长大,但是对于她来说,她自私的希望宋斯南永远不要长大。
  还像以前那样的幼稚、狂妄、自大。
  那样该多好。
  只要他还是那样的他,那么他就一心只爱她。
  说到底,她就是个自私的女人。
  余斯羽半知半解的重复着她的话,末了又问:“那你是不准备和他在一起了吗?”
  “怎么可能。”她失笑。
  球场上,宋斯南再次抢到球,他站在三分线上,往后退了一步,伸手投篮,在投球的前一秒,停下来,偏头看向这边,嘴唇一勾,偏过头去,踮脚,跳,投。
  ——完美的三分球。
  场上又沸腾了起来。
  边上围观的有穿着校服的少女,在宋斯南笑的那个时候就尖叫了起来,一直到他投篮投进,尖叫声就没停过。
  宋之漫说:“斯羽,这十年,我每一天都会想他回国的场景。”
  她曾排演过许多的场景,但最为她接受的,便是那天,她穿着衣柜里最好看的衣服,化一个最精致的妆,走在他面前。
  机场上空飞机划过。
  他和她在飞机划过的那道弧线下方,彼此对望着。
  机场上人来人往不断,无数的人流之中,她缓缓上前,对他说:“宋斯南,你回来了。”
  “可是你知道吗,他回国那天是怎样的场景?”
  “什么样的?”余斯羽兴致勃勃的听着。
  “那天我做了四个小时的手术,浑身疲惫发软到不行,头发也三天没洗了,脸色发黄,丑的不行了。结果他竟然就那样出现了,就在我的科室外,穿着合适得体的西装,对着我笑。”在灯光下,他眼波流转,笑意盎然。
  余斯羽想象了下画面,噗的笑了一下。
  却也明白,她那段日子为什么不开心了。
  不是不开心他十年不联系自己。
  而是不开心,他出现的那天,自己没有精心准备。
  没有以最好的模样去迎接他。
  “可是之漫啊,这重要吗?”
  宋之漫一愣。
  是啊,这重要吗?
  ——不重要。
  她所有的样子,好的坏的,糟糕的美丽的,他都看到过。
  这么一想,她就释然了。
  “是啊,不重要。”
  她单脚点地,停下来。撇头看余斯羽,对她笑。
  余斯羽也对她笑。
  两个人莫名的笑出了声。
  直到身后传来声音,令宋之漫的笑僵在原处。

☆、第五十一章

  “之漫。”
  他的声音像是穿越了万水千山,隔绝了时间尘埃,仿佛是过了很久很久,她的脑海里才浮现出他的身影。
  是他吗?真的是他吗?
  宋之漫僵硬着身子,害怕身后的人不是他。
  直到他又叫了一声:“宋之漫。”带着笑意。
  宋之漫僵直着身子,慢慢的、慢慢的转过身去。
  “阿嗣……”她颤抖着声音,双手紧握成拳,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对面的人。
  已经有多久没有见了呢?
  在他离开以后,一直到现在。
  关于封嗣,她不是没有感情的。
  在当初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对这位在公车上向她伸出援助之手的人感恩过;在教室里,他站在黑板前,一笔一划的写着自己的名字时,她崇拜过;在无数个他叫她的名字,而她转头看向他那噙着一抹浅笑的脸时,她……心动过。
  这个从出场就和宋斯南截然相反的人,曾在她的生命里,点燃了无数的灯光。
  她不是没有喜欢过他的。
  只是经历的越多,随着年岁成长,她发现自己对他的只是喜欢。
  朋友之间的喜欢,仅此而已。
  所以在面对他的表白时,她无法拒绝。
  优秀到极致的男生,穿着白色衬衣,代表着所有青葱岁月里的光华和流彩,她害怕拒绝一杯说出口,就看到他失意的神情。
  不敢拒绝,但也不会同意。
  直到那天宋斯南将他打伤,他整个人倒在血泊里,毫无生气。往日总是笑着的脸,尽是苍白之色,宋之漫撕心裂肺的叫着他的名字,求着他醒来。
  可后来,直到他离开,她也没有想起过他。
  因为她知道,这所有的一切都因她而起。
  如果没有她,那封嗣还会是那个白衣少年,顶着全市第一的名号去国内的高等学府上课,而不是托着劳累的身体去国外就医。
  她是罪人。她知道。
  所以这些年,她都不敢面对他。
  宋之漫的眼前已经一片模糊,隔着眼前的一片雾气,她看他。
  十年了。他还是那么的温文尔雅,穿着白色的衬衣,套着藏青色的针织开衫,长身如玉的站在她的面前,微微的笑着。
  宋之漫狠狠的眨了下眼,确定面前的人是他之后,擦干眼泪,对他笑。
  “阿嗣,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封嗣笑。
  他张开手,对她示意:“抱一下?”
  宋之漫笑着摇头,向前走了几步,朝他伸手。
  封嗣对她挑眉。
  她往后转,指了指篮球场,说:“他在那儿,不方便。”
  果然,话一说完,宋之漫就看到封嗣的神情僵硬了一下,却也只是一下而已。他在年少时都已自如的收敛住自己的神色,何况是现在。
  封嗣快速的整理好神情,遗憾的放下手,伸出右手,回握住她的。
  紧紧的握住,不放。
  宋之漫看着那交握的手,他不放,她收不回。
  索性不收。
  她说:“阿嗣,我很开心你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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