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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精在都市 完结+番外 (南山菊)



熊圆圆皱着眉头,她刚才好像听到大姑叫“明光”?明光,明光,这个名字很是有些熟悉呢。

魏武一路循着痕迹追过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河边找到了自家师叔。

明光道长浑身弥漫着忧郁的气息,站在河边静静的看着河水,魏武大气都不敢出,师叔你想干嘛?不会想不开要跳河玩吧?

“小武啊,你看师叔是不是老了?”

声音如此忧郁,魏武顿住脚,直起腰收起小心翼翼的姿势,咳了两声,回道:“师叔说哪里话?您正是风华正茂大好年华呢,站出去也是风度翩翩的帅大叔一枚,您这些年变化不大。”

这话虽然有夸大其词吹捧的嫌疑,但也不算太假,虽然师叔因为天天吃素的原因,有些偏瘦,但怎么说也是身姿挺拔,加上常年住在山上,自带一股仙气,刮了胡子,穿上白色道袍往那儿一站,还是很能唬人的。

当然前提是他不开口,不逗比的时候。

“唉,怎么会没变化呢,想当年走在街上也是有姑娘给我扔手绢的,可是现在,唉!果然是岁月不饶人啊!”明光看着水面上胡子拉碴的脸庞,咸菜干一样的衣服,重重的叹了口气。

“额,师叔,您老人家只要刮了胡子,换身衣服,还是挺精神的。”魏武搜肠刮肚的想说辞安慰突然伤春悲秋的明光道长,没想到正好戳到了伤口上。

“老人家?”明光道长愤怒的瞪着魏武:“我很老吗?”

“尊称!尊称!”

嘴里这么说着,心里却暗暗腹诽,您都一百好几十岁了,叫老人家也没错啊!

“唉,你说的没错,我是老啦,我原想着再见到她的时候,必然是精神奕奕光彩照人的,没想到,却是这么一副狼狈样,她倒还是那么迷人!”明光说道这里,突然伸手狠拍了魏武两下:“都怪你,出的什么馊主意!要不是你,怎么会被春花看到我现在这幅样子!啊?!”

师叔,那都是您的主意,我是被迫的!魏武无奈的往旁边躲,却怎么也躲不掉师叔的铁掌。

好容易等师叔消了气,魏武内心的八卦之魂又蠢蠢欲动,不怕死的凑上去:“师叔,刚刚那位就是您念念不忘的春花啊?话说她长得也就,咳咳,您怎么就念念不忘一百多年呢?”

不是他眼光高啊,方才屋里的那位,真看不出来有什么国色天香的地方。

明光瞪了一眼魏武:“你懂什么!春花当年啊,好看的不得了,笑起来就跟她的名字一样,像春天的花儿一样。”

明光的眼神慢慢飘远,嘴角不由自主的弯了起来。

123.第 123 章

明光出生在一个普通的村子, 那几年光景不好, 不是水灾就是旱灾,田里没收成, 税赋又重, 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 卖儿卖女的常有,明光家里也不例外,当然那时候他还不叫明光, 叫什么也早就不记得了。

小小的镇子里泾渭分明,前半个镇子热热闹闹, 呼朋引伴吃饭喝酒的络绎不绝, 后半个镇子惨惨戚戚,卖鸡卖鸭卖人的挤在一块, 看见有大户人家的管家之类的过来, 一窝蜂的就拥了上去。

那时候贫苦百姓的命跟畜生也没什么区别。

明光当时是五岁还是六岁来着,他也不记得了, 头上插了跟草标,懵懵的坐在那里, 面黄肌瘦看着就不好养, 年纪又小也做不了什么活,所以一连三天都无人问津。

明光的爹越来越焦急,一个劲儿的跟明光说让他嘴甜一点,懂事一点,别木木呆呆的跟个傻子一样,奈何明光年纪实在太小,满心里又都是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恐惧,完全反应不过来。

他曾经听村里人讲过,很多人买了小孩回去就炖了吃掉了,好些年前还有专门卖人肉的摊子,客人现点,想吃哪就割哪儿的肉,他怕疼,偶尔有人来问,他两眼立马就鼓了两泡泪,买家觉得晦气摆摆手就走了。

明光爹给气的,从内心来说说把自己儿子给卖了他也舍不得,那不是没办法嘛!老娘生了病,年景又不好,家里十几张口等着吃饭,还要交税,明光上头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大闺女已经卖掉了,不过钱只够给老娘买药的,至于为什么不把两个大的卖掉,因为两个大的能干活啊,伺弄田地扛沙包也能当半个大人使了,而明光年纪小干不了多少活还得吃饭费口粮,当然是把他卖掉划算。

这是他们全家老少爷们开了家庭会议以后做下的决定,别说为啥不把明光他大伯二伯小叔家的小子卖了呢?因为老大老二家的小子也能干活了,大伯家的儿子颇有些读书的天份,这可是他们家百年来出的第一个能读书的人啊,带着家族翻盘就靠他了!至于小叔家,就一根独苗,卖了万一以后就绝后了呢?

至于明光的堂姐之类的,马上就能嫁人收一笔彩礼了,还能结门亲,以后有事有个帮衬,卖了不划算,所以,考虑来考虑去,也只有没啥用处的明光可以卖了,反正明光他爹还有两儿子,也不怕绝了后。

想的是很美好啊,可惜人买家也不傻,买个不顶事不能干活的回去吃白饭都不划算?这不好几天了都没能卖出去。

明光他爹那个急啊,交税银的日子要到了,交不起就得去做苦工,村里去做苦工的没几个能活着回来,跟送死差不多,他老娘都说了,要是还没人买明光,就把他卖到那地方去,日日到镇上来也费工夫!

咳咳,那地方,就是俗称的小倌馆,这年头,人类的爱好比较奇特,有爱瘦马的,也有爱小倌的,说起来也不过就是风月之事罢了。

明光他爹心还没毒到那地步,好歹也是自己的亲儿子,所以见明光再次哭丧着脸吓走了一位买家以后,拿着藤条就开始抽上了。

明光哭的稀里哗啦的,也不敢躲,小小年轻看着很有些可怜,两眼睛被泪水泡过以后就跟黑葡萄一样,水灵灵的。

这时候有个穿着长衫蓄着山羊胡的管家模样的人走了过来,盯着明光看了两眼,高高在上的问:“你家小孩几岁了啊?”

明光他爹赶紧收了手,讨好的笑着说:“七岁了,您别看他小,有一把子力气,也能干活了。”

山羊胡闻言皱了皱眉,低声嘀咕道:“七岁啊,大了点,瞧那面黄肌瘦的样,要养的白白嫩嫩的至少也得花个一年的时间,到时候都八岁了,也使不了两年。”

明光爹也没听懂山羊胡说的是啥,就弄清楚一个意思,就是嫌他家娃年纪大了,这年头只有嫌年纪小费米粮的,所以他才往大说了点,没想到还有人嫌大的?

不管是为什么,好容易来了个买家,必然要紧紧抓住,明光爹赶紧说道:“按虚岁算过了年就七岁了,按实岁的也才五岁呢。”

“五岁啊?这年纪倒好。”

山羊胡沉思了一下,就开始跟明光爹讨价还价,最终定下了三两银子买断的价格。

没错,后来在修真界大名鼎鼎的明光真人,小时候也就只值三两银子。

不过因为山羊胡还要再选选,带着娃不方便,就给了十文钱的定钱,说好稍后回来领人再给尾款。

山羊胡走后,周围的人就开始细细碎碎的讨论,告诉明光爹,那是城东李员外家的二管家,李员外今年已过不惑之年,比明光爹年纪还大,家里有钱有地有粮,这李员外也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七八岁的小男孩,每年他家都会买上几个小男孩,好生养养,在书房伺候个两年,大了些就给身契放出来。

到了他这个年纪,儿子都生了孙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也完成了,老妻也懒得管他,再加上他们家一向与人为善,修桥铺路什么的,又没出过什么人命事故,给身契的时候还给点遣散费,做的也算厚道,所以虽然免不了被那些有识之士鄙视,但李员外一家在镇上名声大面上也还过得去。

明光爹听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甚至怀疑是不是别人眼红他儿子卖出了,所以才故意说这些吓唬他,但是说的人多了,慢慢也就信了几分。

有好心人劝他,总归是自己的骨肉,还是给找个好点的去处,去哪户大户人家当个小厮,或者卖给那些没儿子的绝户人家做儿子,也好过去李员外家。

他叹了口气,蹲在墙角不说话,他也想给儿子找个好去处,这不是没办法嘛!年景不好,哪怕是绝户,也得先顾着自己。

看了怯生生的明光,李员外家再怎么样也比小倌馆要好些吧?以后只能当做没这个儿子了。

吃瓜群众和一起卖儿卖女的同伴看着明光爹一言不发的样子,也差不多知道了他的决定,心里暗暗鄙视,也是个无情无义心狠的,就是可怜了孩子,投胎到了他家。

而那些同伴在鄙视明光爹的同时,还赞赏了一下自己高尚的人品,看,自己都没想过把儿子/女儿卖到那等地方去,还是会给他/她寻个好去处,自己果然是好爹啊!

明光还不知道自己大祸临头,他见那人走了以为自己又安全了,怕爹爹生气打他,也静静窝在墙角不出声,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睛泄露了他心里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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