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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粉嫩嫩:哥哥,别硬来 (天心媚骨)


已经到了晚上了,如今,白日长,夜晚短,就算是到了下午五六点钟,太阳也还没有落山。陈宁筱率先站起了身,她见闻绣对自己妹妹好,也对闻绣生出几分结交心,她跟着陆寒筱喊闻绣是嫂子,“这些天,总是过来,总是吵你们,明天我们一起去看小小的老师,中午的时候,请大家吃饭!”
她边说,扭头去看萧司成,萧司成自然是不会反对的,他走过来,低头看了陆寒筱一眼,就问道,“在哪个医院啊?”
陆寒筱听萧司成问,便知道他是在琢磨自己能不能在李清平住院这件事上帮一下忙,闻绣并没有往这方面想,她以为萧司成只是关心,就笑着说,“住在合朴医院肿瘤科。”
闻绣话音未落,萧司越便走了过来,皱着眉头道,“怎么住在那个医院?”他也不管他这话让闻绣有多不安,就扭头对萧司越说,“哥,是那人的地盘呢。”
陆寒筱低垂了眼,遮住了眼中的所有神色,合朴医院,不用说是合朴集团旗下的,而且她还知道,但凡是合朴医院,南驰景占的股份都超过了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说,他是最大的股东。她去看过李清平两次,每次都是跟着人去的,她还真心没有注意到李清平原来住在了合朴医院。
江市的医院不管是国有还是私营都很多,有名气的也有好几家,合朴医院是江市最受欢迎的医院,里面名医云集,价格相对而言还算是比较透明的。不像其他的医院,多多少少都传出一些丑闻来。
南驰景这个人,他专心做事的话,能力很强,特别是他少年的时候受过家族的排挤,因为家族倾轧,他父亲名下的股份被族人瓜分了去,他为了护住自己这个房头的产业,很是受了些气,受过些磋磨。这样的人,一旦从逆境中走出来,便有如那涅槃的凤凰,必定是风华绝代的。
萧司越口中的“那人”,闻绣是听不懂的,她也不会傻到去问。她就当没有听到,挽了陆寒筱和陈宁筱姐妹俩朝外走去。林孝之也迎了过来,一左一右拍在萧司成兄弟的肩上,就好似架着他们,“走,喝两盅去。之前专门从江南那边弄过来的杨梅,我用家里酿的酒泡了,埋在那棵银杏树下,你嫂子让人起了出来,试一下味道怎么样。”
“还有这好东西?”萧司越喜不自禁,笑得牙齿都露了出来,他看到萧司成瞪过来,便软了声音,求萧司成,“哥,我只喝小半盅,你让我尝一下!”
“不行,以后再尝不行吗?”萧司越一口回绝,他这人说话又是滴水不露的,“有我陪你林师兄喝就行了。”
萧司越一来,就依了陆寒筱的辈分喊林孝之为师兄,其实他和林孝之哪里有什么同门之情?便是连香火情都没有。林孝之也搞不清他和陆寒筱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陆寒筱只有九岁,萧司越年纪也不大,要说萧司越是看上了陆寒筱,说出来便是连鬼都不信,且陆寒筱对萧司越半点情面都不留,一看就是很熟悉。
这也是为何林孝之会留萧司越在家里住的原因。若单凭萧司越的身份,林孝之这种江湖老油子还不一定会买账。
“过了这一村,就没了那一店。我又不需要上学,你让我尝一尝又怎么了?”萧司越在自己这个长兄面前,是撒泼打滚惯了的。他父亲常年在部队,家里老爷子宠他厉害,唯一能够管他的人就是萧司成了。
这些年,他跟着萧司成风里雨里,走遍了江南大漠,兄弟俩心里有共同的愿望,感情深了,萧司越就对萧司成生出了比寻常兄弟更多的依赖感。
萧司成深知这个弟弟的性情,他多瞪了他一眼,那意思让他闭嘴之后,就懒得理他。和林孝之分主次坐下来之后,就聊起了江湖中的一些事情。

  ☆、231.第231章 风少(一)

陆寒筱跟着众人吃饭,刘妈和吴婶便捧了菜过来,陆寒筱把自己喜欢吃的两盘菜端出来放在了桌子上,其他的,她就没有要,“你们去吃吧,这桌上的菜也够多了。”
通常,要是陆寒筱不跟着别人吃饭的话,她都是和吴婶两个人吃的,现在多了刘妈,也估摸着三个人一起吃饭。陆寒筱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她今天跟着林孝之等人吃,吴婶和刘妈就要自己吃了。她留了两个菜,挥了挥手,让吴婶和刘妈下去吃饭,“要是少了,就再去炒一个菜。”
“不用,不用!”闻绣忙要喊她这边的人给吴婶加一个菜,吴婶哪里肯,和刘妈慌忙就走了。闻绣还要坚持,陆寒筱拦住了她,她知道闻绣如此,也是因为李清平的事,但李清平是她的老师,现在虽然不流行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种话,但她也不想总是让闻绣领她的情。
闻绣和陈宁筱说些闲话,闻绣的年纪比陈宁筱大了十来岁,但都是成年人,也说得到一块儿去。陆寒筱不喜欢听她们总聊些衣服首饰之类的,就竖起了耳朵听林孝之他们这边说话。
“遥风是我师弟,我们并不是同门,他师父和我师父住在一个山头,挨得很近,他小的时候我们总在一起玩,我们虽然不是同门,但都属于道家的。”林孝之在介绍陆遥风,“我比他大了有二十岁,他这家伙,我就不说了,总之,难打交道得很。”
萧司成哈哈大笑,“我第一次看到他,还是三年前了,他自己一个人出去走江湖,在沧州那边的一个武林世家,他说他奉了师父的命令,只要他能够挑战那一家的三个人不败的话,他师父会奖励他一瓶丹药,还会给他一份丹药的配方。”
陆寒筱的目光闪了闪,她想起她三哥房间里特制的柜子,柜子里装了满满一层的丹药,当时她还想,哥哥的师父对他还是不错的。她从来没想到,哥哥小小年纪,便开始走南闯北地打擂台。三年前,他才十三岁啊,独自一人从江市去往沧州。
十三岁的时候,寻常人都在做什么?十三岁的少年还是叛逆期,最大的烦恼估摸着就是想去游戏厅,家里的人不让,或是偷偷地对班上的女生心动,而那女生却和邻班的男生多说了一句话,还笑了;可她的哥哥,却是游走在生死边缘了。
陆寒筱竭力地想,三年前,三哥到底是什么时候去往沧州的?那是属于小寒筱的记忆,她根本就没有太深的影响,她想来想去,也没想明白那一年都发生了什么,又有多久没有看到过三哥。只怕,小寒筱从前对陆遥风从来没有好脸色,也从来都不关心陆遥风的行踪,这才连半点印象都没有。
“沧州王家的人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王叶平和佟子真并称为‘沧州二杰’,早年我见他们动过手,听说两人一个在二十三岁的时候已经从明劲巅峰晋入暗劲境界,一个晚一些也是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入了暗劲的门。这两人是沧州武林的领头人,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做了各自家族的家主,门下也是多有惊才绝艳之辈。”萧司成边说的时候,还赞了一声梅子酒,那啧啧称赞声,不光是馋得萧司越口水都出来了,便是陆寒筱都有了尝一口的冲动。
她最关心的还是她三哥在江湖上闯出的名头。
“陆遥风去的时候,已经入了秋,沧州那边家家户户门口都挂上了金丝枣,王叶平来了一位东北那边来了一位姓赵的客人,一手鹰爪功出神入化,我在旁边作陪,到了吃饭的时间,王叶平请人去喊佟子真过来一起喝酒。还特意请了当地的一个手艺人,用了正宗的桃树烤鸭子,用的是从山里寻来的纯野蜂蜜,刷上之后,烤得黄灿灿的,那香味引得附近的野猫在院墙外叫。喝的酒是二锅头,这姓赵的客人很豪爽,我们用的是酒盅,他不耐烦,唤人上了大碗,一碗差不多就有大半斤的样子,我一看,这架势,陪他喝好了,我估摸着就要把命留在这里了。”
陆寒筱从来没听过江湖事,听他这么说,有些诧异,喝酒么,能喝就喝,不能喝谁还强迫不成?她抬头用疑惑的眼望萧司成,萧司越就在旁边低声告诉他,“……遇到这种人,就算是你喝倒了,他要是没喝好,还会遭他鄙视。”
陆寒筱有些不以为然,她斜了萧司越一眼,嗤笑一声,撅起嘴,“那就不陪好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听陆寒筱小孩子般的话,萧司成笑了一下,江湖中强者为尊,除非他能够把那姓赵的打趴下,否则只能在酒场上论一下英雄。萧司成虽然也有两手,但比起这种武林世家出来的人,他那点花架子还是不足看的。且萧司成要求这些人的地方多,他是绝不可能在这种事上得罪人的。
陆寒筱小孩子,并不知道这些事。
林孝之却是深有同感的,他点点头,陪萧司成喝了一口,就问,“后来呢?遥风是什么时候过去的?”
江市属于江南这一片地界,喝酒只讲究礼到就好,并没有北方人那边的粗犷与豪爽,林孝之也绝不会死命地劝。且这边的酒都讲究精致,没有烧刀子和二锅头那等烈劲,反而是用了各种食材酿出有江南温婉风情的酒,春晚夏初的时候喝杨梅酒,夏日里小酌一杯桃花酿,到了秋天,九九重阳时,携三五好友拎上一坛菊花酒去登高,大冬天里喝梅花酒,只为了品味那酒中蕴含的冷冽,而不是大碗大碗的牛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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