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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病有100种 [出版] (鲨鲨比亚)


  过了一会儿阿坝像是想起了什么,“其实我先去你家的,却看到你妈妈和……”
  阿坝的话还未说完,述思的脸已经涨得通红,到底还是被阿坝看见妈妈和叔叔在一起了。
  “和霍老大一块儿走出来!哇哦!”阿坝像脑残粉丝见到偶像本人那样,夸张地慨叹着。
  原来那位一直被阿坝视为人生目标的霍老大,就是叔叔?
  还真是……巧。
  可是怎么可能呢?叔叔一派斯文的样子,就像大学里教书的老师,个头不算很高,又偏瘦,讲话时腔调很慢,从来不带脏字的,述思实在没法将阿坝说的霍老大早年如何好勇斗狠的事联系在叔叔身上。
  之十二
  期末考后便是寒假,之后就是春节。大雪时停时下,随处可见爆竹炸开后落下的红色碎屑,樱樱一手抱了一个迷你盆栽,她养了好几年的人参榕,从来没有长大过,一直是很精巧的样子,另一只手拎了保温盒,她自己擀面调馅包的饺子,当然包得不太好,可是她可是第一次做,她相信述思一定会笑纳的。
  述思之前和她说的话,她一直记得,爸爸去世了,他和妈妈两个人过。阖家团圆的喜庆日子,想必述思家一定特别冷清,所以樱樱故意没有提前说,想给述思一个惊喜。
  并且,樱樱一直想见见述思的妈妈,因为述思每次提及他母亲,总是会用上格外温柔的语调,这无形中给了樱樱一种印象,述思妈妈一定无限的美好,就如仙子一样。
  门打开的时候,樱樱越过述思的肩膀一眼就看到沙发上坐着的女子,果然美丽得不可思议,眼睛如一汪清碧的春水。
  述思妈妈身边还坐了一个男人。
  樱樱愣了一下,笑起来大声喊,“爸爸,你怎么也在这里?”
  述思从未见过叔叔那样惊慌的样子,“啊,樱樱……我在路上碰见阿姨,瞧她不舒服就送她回来了。”
  述思妈妈瞬间变得煞白的脸色倒是给了这个漏洞百出的谎言一点可信的余地。
  述思忐忑地望着樱樱,他看到她大得要命的眼睛里仍是一片喜盈盈的笑意。到底是不通人情世故的富家千金,这种千疮百孔的谎话她也相信。
  “那你跑来这里做什么?”回过神来的霍老大问。
  “我来看文述思呀。他是我的同学,好朋友。”樱樱犹豫了一下,她想起之前述思在阿坝面前毫不迟疑承认她是他的女朋友,她觉得她也该和述思一样坦然,“还有,我的男朋友。”反正她在她老爸面前言行无忌惯了,说什么也不会挨骂。
  霍老大的脸色僵了僵,他生硬地笑了笑,“小孩子,胡说八道。”说完他又假模假式地向述思妈妈说,“我看你也缓过来了,那我就不打搅了,告辞了。”
  述思妈妈像木偶人那样点了点头。
  之十三
  送走樱樱和霍老大,述思也呆了,虽然听阿坝提过霍老大有个女儿,可是述思再也料不到那会是樱樱。
  霍老大当年是以入赘的形式和樱樱妈妈结的婚,所以女儿是随母姓。
  除旧迎新的夜晚,照理应该是十分热闹的。门被踢开的时候,述思和妈妈都以为是飞错地方的大爆竹。
  “你故意的,臭小子,你故意的!”
  因为喝醉了酒,霍老大素日里一向白皙干净的脸涨得通红,眼睛里也布满血丝。他送述思去上女儿上的学校,是因为他爱屋及乌真心对这个男孩子好,心甘情愿供给他最好的一切,他一点没想过提防他,结果述思在背后这样阴了他一把!和他女儿早恋?故意恶心他是吗?
  述思根本来不及说什么,脸上便已狠狠挨了一下,从未挨过打的他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挨揍了。之后,拳脚便雨点般落下。述思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倒在地上的,妈妈尖叫着扑过来,像个章鱼似的张开身体护住他,叔叔已经抬起的脚收势不住落在妈妈的身上。
  终于,整个世界都静默下来。只有妈妈的啜泣的声音,一直在响,一直在响,不知为什么,述思觉得那像埙的声音。
  虽然在这种时候说这样的话有些可笑,但述思还是哑声说,“妈妈,你不该破坏别人的家庭的。”
  他的眼前掠过樱樱妈妈那张不过三十几岁却已布满皱纹的脸。他忽然觉得他莫名其妙挨这场打也并非完全的无辜。
  对不起呢,樱樱,我真的不知道的。述思想。
  开学的时候,樱樱没能见到述思。
  他和他妈妈一起离开了这个城市。
  之十四
  樱樱剃了光头。老师来问,她一本正经答,得绝症了。还真将善良的老师唬住了一小段时间,后来被拆穿,樱樱仍是满不在乎。
  霍老大冲她嚷嚷,女孩子哪有剃光头的?樱樱说,你再说我就去脑门上文两条蛇。
  当然不至于真的去文蛇,时间一天天过去,一年,两年,一贯对学习没什么兴趣的樱樱陡然变成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
  霍老大差不多逢人就说,我女儿是个才女。虽然早就改做正行生意,又做得这么成功,但因为早年颠沛的生活,霍老大较之一般父母更希望自己的孩子学习好,以后当上医生律师或其他什么专业人士,过上安稳又受人尊敬的生活。
  樱樱觉得父亲很可笑,她忽然变乖,不过是为了述思。
  她最爱模仿他了。以为他穷时,她跟着装穷;知道他想剃光头,她就把自己的头发也薅光了。知道他爱书,于是她也学着去喜欢它们。
  樱樱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述思要走。她又不是傻瓜,那天她一走进述思家的门,就猜到了述思妈妈的身份。
  樱樱曾经恨死这个爸爸在外边的女人,她对自己发誓如果以后碰见这个女人一定扑上去用自己的指甲撕烂她的脸。
  可是那天,樱樱用力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因为那是述思的妈妈,所以她原谅她,完全地、彻底地、不问情由地原谅她。
  可是述思还是走掉了。
  尾声
  述思离开的时候,抱着那盆樱樱送的小人参榕,果然是很好养的植物,跟着他们一路颠簸,却依旧葱翠。
  述思是脾气很好、很懂事的孩子,但他到底只有这一点年纪,他一样有少年人盲目的意气和骄傲。
  他不告而别,是因为觉得在樱樱面前他已无地自容。
  他离开,是想把那份家庭的完整重新再还给樱樱。
  述思希望樱樱快乐,一直做个骄横的大小姐,随心所欲元气十足无忧无虑地活下去。哪怕,他要站在远处,默然地做出牺牲。
  天空是朗朗的蓝,高考在即,大家都很拼命,一直埋头专心致志做题的樱樱忽然觉得背后一凛,她放下笔,向身后望去,她觉得她像是听见了一道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呼唤,而那声音那么像是述思的,低低的、很轻柔。
  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她都已经从十三岁长成了十七,可樱樱还是飞速地红了眼眶。


第16章 温温
  之一神经病
  今天呢,我干了如下的事情,首先呢,我喝了一纸盒大红枣酸奶,整整一盒哦,倒在新买的瓷碗里,餐厅的窗帘开了一半,阳光从间隙里透进房间,是斜斜的柱子的形状。之后呢,我看了部电影,玛丽和马克思,黏土动画,这已经是我第三十六次看了。阿斯伯格综合征,感觉和孤独症很相似的,我怎么都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无法辨别别人脸上的表情。
  温温有个自己的博客,叫“镜子里”。她隔三岔五会登上来写一些除了对她自己对任何人而言都无意义无价值的鸡零狗碎的小文章。访者寥寥,甚至可说是几乎完全没有。有好些博文的点击率甚至只有“1”。
  但温温喜欢这样。这是她一个人的游戏,其中的乐趣就好像穿了一双特别舒适的拖鞋,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到。
  吕诚没见过像温温这样的家伙,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她,只好在心里笼统地给她按个“神经病”的称谓。
  因为坐前后排,所以吕诚一眼就看到温温竟然从书包里拽出一只拖鞋,很新,像是从来没有穿过,面料和鞋底看上去都很软,颜色是嗲嗲的橡皮红,别的同学都在专心致志地听讲的时候,她一直在抚摸那只拖鞋,好像那是一只小猫似的。
  最后她干脆从书包里拽出另外一只拖鞋,然后一手套一个,两只手相抵着摆在书桌抽屉里,就这样一直坐到下课。
  所以,说她是个神经病,一点都没有冤枉她吧?
  之二兔子
  吕诚非常讨厌温温,第一次见到就讨厌。
  动物造型的发箍,花格子拼布衬衫,装扮幼稚得像个小学生。声音又轻又小,莫名地叫吕诚联想起兔子,如果兔子会说话的话,应该就是这样的声音了。
  “我叫温温。”
  走到讲台上这样自我介绍。
  “什么温?瘟疫的瘟呀?”自认为很有幽默感的某个男生促狭地问。
  “不是呀,是温和的温。”温温仍是笑吟吟的,一点都没有生气。
  “另一个温呢?”
  “温暖的温。”眼睛笑得弯弯,即使接下来又被人取笑原来是DOUBLE温呀,仍旧这么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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