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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病有100种 [出版] (鲨鲨比亚)


  真的呀,又会做家务,又会做饭,怪不得穆谨总是显得不太像个十六岁的少年,原来他经常要花费时间去做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情呀,回家的路上清绿一边微笑一边想,但是突然之间,她的笑容凝固了。
  有时不太好的事情也许能带来一个非常好的结果——这句话也未免太耳熟了一点吧。
  清绿一回到家就急急地拿出那封信来看。过了一会儿她又想起她的牙医和穆谨一样都是姓“穆”呀。之前,她从未想过这中间会有什么关联……
  “穆谨。”
  “清绿,到家了么?”电话里穆谨的声音听上去更加含糊了。
  “你是怎么一直让自己保持在感冒的状态的。”清绿一边问一边用指甲掐着手心。
  “啊……”穆谨知道自己被识穿了。
  “笨蛋!会变肺炎,会死人的!”说着说着清绿的眼泪忽然掉下来,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心忽然像变成了一只橙子,每跳动一下挤出的都是酸到不行的汁水,那天,清绿哇啦哇啦哭了很久,穆谨一直没有挂断电话,默默倾听着她的“鬼哭狼嚎”。
  之十四牙齿
  接下来的两年,清绿和穆谨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
  清绿发现穆谨成绩虽然不是顶尖,但却知道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他比绝大多数同龄人都要成熟,他甚至能够照料自己的父母,他既聪明又机智,既博学又多闻,就算见识过穆谨拎着一条青鱼在菜市场和小贩一本正经讨价还价的模样,也丝毫影响不到他在清绿心目中的高大和完美。
  高考结束后,清绿忽然对着穆谨掉下眼泪。
  “喂,没有那么糟的。”穆谨以为清绿沮丧的是她在考场上的发挥。他早就计划好了,如果清绿考得不好,他会迁就她,填报一所不怎样的大学,不管怎么说,他们总是可以在一起的。
  “你明明知道我的牙齿总有一天会掉光的。”
  “啊?”穆谨显然没料到清绿刚走出考场就发出如此风马牛不相及的悲慨,“每个人的牙齿终有一天都会掉光的。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可是我会比别人提前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清绿越说越觉得伤心,“我会变成怪胎的。”
  而一个怪胎无论如何都是配不上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充满了优点的穆谨的。
  “我喜欢你呀,穆谨,你说怎么办?”清绿像个临终的人不得已说出遗言那样大喊起来。
  路人侧目,又一个因为承受不住高考压力而发癫的考生?
  “啊,这样呀,”穆谨很镇定地扶住清绿的肩膀,“以后掉了牙齿记得第一时间送来给我。”
  “什么?”
  “智利有个很有名的女作家,被人称作穿裙子的马尔克斯,她在她的一本小说里写,当男主人公深爱的妻子逝世之后,他把她的假牙放在了一个软皮袋子里,然后用绳子挂在脖子上,贴胸藏好,就好像已经不在人间的妻子依旧还在陪伴他。”穆谨款款的讲述令忽然情绪爆发的清绿慢慢平静下来,“清绿,我要你的牙齿,每一颗,只要它们不愿在你的嘴巴里住下去了,我就让它们住进我准备好的小袋子里,好吗?”
  数年后,清绿的一颗臼齿脱落了,穆谨果然把它装进了他早就准备好的丝绸袋子里,吊在脖子上,除了洗澡的时候绝不取下,好像那是世界上最珍贵的钻石。


第13章 你好,女王
  之一
  情书被直接掷在脸上。
  表白失败。
  林择善心里也谈不上有多失望,本来他就是抱着百分之一成功的希望。
  他很喜欢叶明海。名字中性且大气的女孩子也有着偏中性的长相,短发、长眉、不输男生的身高、总是绷紧的表情,可是又肌肤胜雪、眼睛明亮似星辰,林择善看见叶明海的第一眼,他的原本仍旧孩子气十足的心瞬间就转变为少年的了。
  真的就有这么神奇。
  所以林择善在信里很认真地写着“我觉得你就像一团火焰,灼灼灿灿,令一直只像萤火虫一样散发微微光芒的我心生向往。”
  叶明海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想借光呀?”
  林择善拣起从他脸上弹落在地上的情书,叶明海已经走远了。
  优秀到可以用“令人发指”这四个字来形容的女生,简直就像传说中武功绝顶的女大侠,很难追上她的步伐的。择善叹了口气。
  之二
  叶明海有个特点,她从不和任何人结伴。在他们这样的年纪,别说女孩子,就是男生也喜欢三三两两的抱团,一起去打球、一起上学放学、一起闲逛,特别没出息的可能还会一起上厕所。叶明海总是独来独往,但也不是说高傲到不理人,有人和她打招呼,她肯定会微笑着招呼回去。
  这差不多是个无懈可击的女生,负面的词语基本都用不到她身上的。
  虽然表白被明确地拒绝了,但林择善心里一点都不生气,不过他学会了要稍微和叶明海保持一点距离,还有他仍旧喜欢着她,文艺一点说,就好像糖永远是甜的那样永恒。
  林择善有时会想,喜欢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情绪呢?应该就是对于自己无法企及的美好的事物的一种发自本能的自然而然的憧憬崇敬之心吧,就好像看到了花朵绽放的瞬间,看到飞鸟掠过天空的姿态。
  叶明海真的太美好了呀。功课好长得好体育也好这些且不去说了,她就算是值日时扫地都能比别人扫得更加干净。
  只要是自己分内的事情,她就会竭尽全力地尽可能完美地完成。
  大而明亮的眼睛里的眼神从来没有柔软的时刻,总是时刻紧绷,像马上就要离弦的箭。
  体育课自由活动时间,别人会休息谈天,她会一个人在跑道起跑线上,蹲下,起跑,飞奔的叶明海看上去就像一只小小的豹子。
  这个女孩子身上总是充满力量。
  如果说人生是个阶梯的话,那么叶明海早已领先同龄人很多很多,并且对大多数人来说高不可攀的顶峰,对她不过是指日可待的终点。
  虽然明知道是永远不可能得到回应的单相思,但林择善就是无法停止喜欢叶明海。
  坚持不懈是一项美好的品格。所以呢,然后呢,老天爷奖励了他。
  之三
  学校组织远足,去郊外一个新近发现的湖泊,据说周围种满了果树,这个时节很美的。
  不擅长也不喜欢运动的择善落在了大部队的后面。这时,他看见了坐在路边大石块上的叶明海。她的小腿有点别扭地贴在石块旁,应该是崴了脚。
  择善走开两步,又退了回来。负责领队的老师在前头高喊,跟上,跟上。
  择善迟疑了一下,也在石块上坐了下来,为了解释自己的行为,他还特意说,“哎,实在太累了,走不动了。”
  叶明海看看他,没说什么。
  这样的天气温度很宜人,但在没有遮掩的日头下坐久了,也挺难受的,择善从背包里取出了雨伞,撑了起来。
  “你还带伞了?”叶明海说。也难怪她吃惊,天气预报明明说了今天是个大晴天。
  “有备无患嘛。”择善其实是全年无休时时刻刻随身带伞的。
  伞面遮出的阴影将择善和叶明海包裹在其中,就像一个隐秘却安全的小小洞穴。叶明海大概是为了答谢择善的“同伞共济”,她和择善交谈了起来,家住在哪里,父母是什么工作,过去在哪儿上的学,有没有养过宠物,这么七拉八扯,最后不知怎么讲到了人生理想。
  “具体的没有想过,应该就是当个社会精英吧。”
  这种话若由别人说出来,听上去一定自大又可笑,但叶明海这么说却很自然。
  “我想当一个写小说的人。”
  叶明海露出惊讶的表情,这年头能堂而皇之说自己以后要当作家的,除了特别有勇气就是脑子有问题吧?
  “是说想写畅销书么?”
  “那样的可不会写。我只是想写一写自己对人生的看法,哪怕只有很少的人看,但只要能给其中一个人带来一些有益的影响,我觉得就很值得了。”
  这……听上去简直像种公益性质的职业呀。“那你怎么维持生活呀?”叶明海问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哦,可以维持的,”择善之前真的有认真思量过这个问题,所以对答如流,“我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会留一套房子给我,我想等到我成年,卖掉其中一套或者租出去,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钱应该是足够的。”
  “呵,你才多大,就开始算计怎么啃老了?”
  叶明海是直话直说并没意识到她的话有多刺耳,择善觉得自己像是重重地挨了一记无形的耳光一样。一直扶着伞的手不知怎么松开了,伞向后倒去,大太阳又直射下来,他们之间那种像挤在洞穴里取暖的融洽安谧的气氛瞬间被打破了。
  明海的脚大约没那么痛了,她站起来向择善道了谢,又顺着远足的路线走下去。择善则一直坐在那里始终没有挪动过位置。
  择善是个大部分时间都活在他自己的世界的人,不怎么关心也不太在乎别人的看法,他真的从未想过他想要依靠长辈留给他的财产生活是一种“算计。”如果是另外的人这么说他,他可能笑笑就算了,但被明海这么说,他难过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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