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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宅女一枝花)


  每当他想说点什么,都在最后关头闭上了嘴巴,单纯就是为了这孩子每次洗澡那脸上欢欢喜喜的表情,这是极少能在她脸上看到的一种真实的喜悦,比那可以讨好的模样来得真是多了,于是他就装没看到。
  真是没有想到他这么一个小小的纵容竟然有如此大的后患!
  牛郎和织女有个特别猥-琐的情节,牛郎跑到人家织女洗澡的地方偷拿了人家织女的一件织女,导致人家织女找不到衣服无法上天,然后留下来给牛郎童鞋做了老婆。
  故事原本是什么样子是无法考究的了,因为这原本就是个神话传说,每次文秀想起这个故事的时候,都会有种极为荒唐的感觉,那织女找不到衣服,怎么上得岸,那牛郎又怎么跟织女谈的条件,难道牛郎蹲在河边,看着织女在河里洗澡,然后两个人谈条件——
  仙子,嫁给我呗!
  俺不嫁!
  仙子,俺都看到你身体了,你就嫁给俺呗!
  好……好吧。
  于是羞答答的小仙子扭捏着和得偿所愿的腹黑牛郎成亲了。
  这个故事怎么想怎么歪,经不起一点推敲,好吧,言归正传,最开始,织女同意嫁给牛郎,除了牛郎外形帅气看起来善良老实憨厚,未尝没有身子被看到了,无可奈何做出的选择。
  这个故事再一次告诉我们,女孩子的身体是很珍贵的,不能轻易暴露给别人。
  这里我们要高度表扬马童鞋了,虽然他是个二十多岁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但是一直都非常的洁身自好,当然这不排除外形原因(那张囧囧有神的菊花面具= =),他是个智商很高的人,从回疆隐姓埋名这么多年没有被人发现真实身份这一点可以看出来,武功好,学识好,马家骏可谓是非常优秀的俊杰了,但凡某方面特别优秀的人,他一定会有某一方面特别的弱智,老天都是公平的,没道理你是朵完美无瑕的白莲花,我是菜市场被人踩了好几脚的烂菜叶子,有得必有失嘛。
  马家骏的弱点,就在于情商太低,比如原著中十年和李文秀朝夕相处,自己一手养成的小姑娘竟然喜欢上了别人,死前人家才知道你不是老头子,是个美大叔。
  近水楼台,如此得天独厚的机会就这么生生滴浪费掉了!
  这是个早婚早育的年代,庄妃嫁给皇太极的时候才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和亲的格格远嫁平均年龄不过十三四,李文秀□□岁的年纪真的不算小了,可是偏偏马家骏是一心一意将对方当成一个小孩子,从来没有想歪过,纵然是看了人家小姑娘洗澡也没有想歪,一点旖旎的心思也没有,当然,对着一个没胸没臀年纪小小个子小小刚刚脱离幼女行列连少女也算不得的小姑娘,有旖旎心思的叫做禽-兽!
  这事儿要是搁在别人身上,估计就觉得尴尬,但是睡一觉就跟没事人似的全然抛在脑后了。聪明人总是将事情想得特别多,比如纠结的马家骏童鞋此时在想,李三夫妇到底有没有教给小姑娘身体不能随便给别人看呢?
  小姑娘知不知道被看了身体就等于失去了清白就要嫁给那个看到她身体的人呢?
  若是小姑娘知道这些,向自己提出要嫁给自己的要求怎么办呢?
  自己有仇家不同意伤了小姑娘的自尊,小姑娘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错事走向不归路如何是好呢?
  不得不说,马童鞋,你想的太多了!
  想着想着马家骏愈加感到生活黯淡无光,难道自己真要娶一个小孩子做妻子?
  若是李文秀知道马家骏所思所想,一定会啐他一口,然后嚷嚷着,你想娶老娘还不想嫁呢!
  作为二十一世纪,见识过新新人类的保守派人士,洗澡的时候被看了,实在是一件很羞涩的事情。
  不过李文秀自诩,没吃过猪肉,但是见过很多猪跑,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副身体还不是自己的,只是个小孩子而已,看一眼也不会少块肉,大不了改天自己再看回来就是了。
  她还是小孩子,不必要为成人的世界买单。
  这样想着,心中立马变得无比坦然,于是继续在盆里摆手中的棉手帕,淡定地在心里唱着,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
  洗完澡,又拿剩下一点干净的水冲了冲头发,不要指望能洗多干净,只要没味就成了,自从来到这里文秀对自己江河日下的卫生标准已经看开了。
  想到刚才闯进来马家骏,李文秀脸一红,随即又想起他似乎进来的时候说了什么话,额,自己似乎太惊讶了,没有听到,反正迟早要面对,秉着早死早超生的心态,李文秀决定先行出击,掀开布帘,向马家骏的帐篷走去。
  看到李文秀,马家骏无比纠结,脸上的人皮面具已经褶皱的不成样子,像是上厕所握在掌心揉成一团的卫生纸,李文秀看到这样的脸,菊花一紧,虎躯一震。
  真是太提神了有木有!
  “你刚才来我帐篷有什么事吗?”他很少主动来找自己,除了最开始来到这里送药的日子,马家骏几乎不怎么踏入自己的帐篷。
  马家骏脸上的褶子更深了,眼睛有着深深的懊悔,深吸一口气,他又恢复成那个无比淡定很有威严的神奇老头计爷爷,“我只是问问马厩里的那匹白马呢?”
  李文秀心里诧异无比,没有想到他还会注意这个,想到马家骏认识苏普的老子,也没有隐瞒,说道:“那马送人了!”
  “胡闹!”马家骏突然放大声音,吓了李文秀一跳,“你爹娘留下的东西,怎可随意送给他人,你送给谁了?”
  “我也不知道他是谁,是个小男孩。”半真半假的话,反正两个人没有交换姓名不是?
  马家骏脸上的菊花开得更加娇艳了,他盯着李文秀良久,似乎要用眼睛给李文秀做个X光,直到将李文秀看得身体发毛,差点跪地讨饶一五一十交代真相的时候,突然收敛了气场,又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翁模样。
  他摆摆手,非常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也罢,那是你的马,随你处置,只是你不要后悔就可以。”
  这一刻,李文秀突然非常想叫他,马爸爸!
  

  ☆、论“爸爸”的共性

  Chapter12
  诡异,极其诡异,李文秀发现,最近一段时间她的房东兼金主马家骏童鞋回来的非常晚,每次都要磨蹭到天黑才肯回家。
  男人不愿回家,若是夫妻,估计那就是他们的感情出现问题了,可金主不愿意回家,作为寄生虫的李文秀会怎么想呢?
  莫非,莫非,马帅哥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春天?
  想到马大帅哥会深情款款地注视着某人,李文秀就会有种异常惊悚的感觉,因为那张酷感十足的脸上还贴着一张菊花面具啊,有木有!
  李文秀望着锅里快要焖成面糊糊状的蔬菜面条,由衷感到惆怅。
  君生我未生啊,煮熟的鸭子就要飞走了啊,她还想若是有机会走出回疆,可以和马大帅哥发展发展,现在突然感觉,机会很渺茫啊。
  怨不得李文秀会这样想,哈萨克部落和一些汉人强盗积怨颇深,没有系统学过功夫,只凭借打猎积攒下一些对敌经验的哈萨克人根本就不是那些学过拳脚功夫的汉人对手,每次强盗来袭,哈萨克人都会很吃亏,轻则丢了财产,重则家破人亡,哈萨克族人讨厌汉人,实在不是一两个汉人的友好灿烂的微笑可以解决的。
  正因为这样,部落里守寡的年轻妇人特别多,其中不乏姿容姣好的,来到这里快两年了,李文秀再也不会感觉这只是个小说的世界,一切都按照小说的套路硬生生地往生活里照搬,从马家骏面具掉下的那一刻李文秀就知道了,这个世上存在这太多的不定因素,而她本人就是这个世上最大的一只蝴蝶,谁说马家骏只能喜欢李文秀的,她不再是原著里那个傻傻的姑娘,马家骏喜欢上别人的几率太大了。
  他喜欢上别人倒也好,最起码,生命无忧,李文秀胡思乱想着。
  “你把马送给苏鲁克的小儿子了?”李文秀抬头就看到马家骏那张黑漆漆地脸。
  苏鲁克?那不是苏普的老子么?不过我都不知道苏普的大名,苏鲁克应该也是不知道的,好吧索性装傻到底好了。
  想着李文秀作出了一副傻傻地表情,歪着头,疑惑不解地看着对方。
  马家骏一挑眉,说实话,他闹不清楚李文秀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苏鲁克是有仇的,马家骏觉得这个丫头记性好得很,他交代的事情,一般来说,说一遍小丫头就能记住,她刚来那会儿被苏鲁克结结实实跺了一脚,马家骏可没忘记,那一脚直接把这丫头疼昏了,事后他给小丫头解释,小丫头也是一脸不服气的模样,同情有余,谅解却不足,他甚至听到小丫头极小声嘟囔了一句“迁怒一个小孩子,是不是男人”,那个时候他就觉得这个孩子鬼得很,联想到前几日她对自己说,她不晓得将马给谁了,说不定是真的,若是让这小丫头知道对方的身份,怎么可能将马白白地送人。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丫头古怪刁钻,将马送人,也许只是谋划的一部分,说不定她想让苏鲁克生气呢,这种可能虽然很小,也不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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