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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宅女一枝花)


  终于,最坏的消息到了,攻占燕京的鞑子多尔衮下令,让汉人剃发!
  消息一传出,震惊整个江南!
  “混账!身体毛发受之父母,怎么可以说剃就剃发,鞑子欺人太甚!”
  削发,谁愿意,京城的书生纷纷抗议,长发,这是汉人的传统,你说剪就剪,凭什么?
  镇上的书生议论纷纷,没有过几日,李文秀听到有人说,西街王秀才要进京,据说所有的书生聚集在一起,坚决不愿剃发。
  李文秀瞪大了眼,这不是送死么?
  别说是李文秀,就连马家骏也惊呆了,他看王秀才的表情出现了质的变化,最初的时候他是看不起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但是现在却不是这样,连最文弱的书生都不怕死了,他们还怕什么。
  镇上的人齐出动,要给这群义士送行,他们代表的是小镇,代表的是江南,代表的是江南的气节。
  李文秀知道结果,可是李文秀却阻止不能,他们不会听,他们这一次去,就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无惧死亡,舍生求义。
  王秀才还是那身儒袍,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他临行前买了李文秀很多糕点,然后拱手,对着李文秀深深鞠躬:“马娘子,今日一别,也许不知何日再见……”
  李文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一直觉得王秀才有些懦弱,她看不大上这些只会写八股文的穷酸书生,觉得他们除了每日哀叹时运不济,就没有别的本事,可是眼下,正是这个自己最瞧不上的男人,要进京。
  李文秀咬着下唇,“您可知道……”
  王秀才笑了,这一笑,显得他竟然有几分潇洒风流,他灼灼地望着北方,那里是燕京的方向,也许是他丧命的地方,“小生知道,此行甚为凶险,但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食君之禄,担君之忧,若是连这点骨气都没有,我妄为男儿!”
  王秀才摸着自己的头发,“宁斩头,不剃发!”
  一句话,将李文秀震在了哪里,不仅是李文秀,前来送行的百姓都非常激动:“宁斩头,不剃发!”
  宁斩头,不剃发!
  李文秀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这一瞬间,她终于和这个时代融合在了一起,什么叫做文人气节,什么叫做李文秀没有一天如今天这般感受的这么深。
  王秀才走了,很多很多的读书人都走了,他们奔赴燕京,想要和天下的书生一起阻止满洲人的暴行。
  此行无异于螳臂当车,但是在书生眼中,这却是他们实现自我价值的时刻,每一个书生都有一个挥斥方遒的梦。
  大家的心揪成了一团,每个人心里都希望这些人可以活着回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李文秀也不禁和大家一起祈祷,也许奇迹会发生,这不是历史,这只是金庸先生的一本小说,也许在小说里,没有什么不可以。
  但是现实却给了李文秀一个狠狠的耳光,将他彻底打醒。
  那些前去燕京抗议的书生,无一例外,全部被砍头,他们的骨灰被一把火烧了,死在了异乡,死在了遥远的燕京,再也看不到江南的烟雨。
  江南恸。
  

  ☆、我会一直陪着你

  就算是最普通的老百姓也察觉到,局势越来越不好。
  王秀才给平静的小镇蒙上了一层阴影,每个人都情绪紧绷惶恐不安。
  当皇权被无情的践踏,当天子不能给百姓庇护,大明的江山江河日下,衰败已经成为定局。
  江山易主只是时间问题。
  北方的江山已经成为爱新觉罗,南方的江山恐怕也不会姓朱。
  李文秀一直以为到这个时候,离开就好了,但是真到了这个时候,李文秀反而不想跑了。
  这里是她称为家的地方,这里有她熟悉的乡音,有她熟悉的空气,最重要的是,这个地方有她爱的人,她的丈夫。
  她不想离开了。
  马家骏一天比一天沉默,清兵南下,一纸诏书要剃发,这剃发的要求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激烈反抗,清兵所到之处,一片杀戮。
  运河的水都被染上了血色。
  “你回回疆吧。”有一天,在李文秀做饭的时候,马家骏突然开口说道。
  李文秀差点将汤勺扔到地上,他不可置信地看着马家骏,似乎自己幻听了。
  马家骏看着李文秀,眉宇间透着一丝无奈,他转身背对李文秀,似乎是不愿意再看到她的脸,“江南不太平,我留下,你回回疆,你一个女人,这样的大事和你没有关系……”
  李文秀看不到马家骏的表情。
  回回疆,李文秀不禁想笑,很久之前她就是这样想的,江南一旦发生战争,他们就回回疆,回到哈萨克部落隐姓埋名过一辈子。
  虽然哈萨克人不喜欢汉人,但是却很善良,他们夫妻武力值那么强大,还怕会受欺负么?
  没有想到如今自己想要留下来,但是马家骏却让自己走。
  李文秀摇摇头,说道:“我哪里也不去,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这句话是李文秀的实话,就算是在交通发达的现代,一旦分离,那就是永久的见不到面了,更何况是交通极其不发达的古代。
  李文秀不信,老天让她穿越一把,不会给她活命的机会。
  没有想到,李文秀极其坚定的一番话会被马家骏厉声拒绝,马家骏转身看着李文秀说道:“你留下就是添乱的,让你走你就走,我才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
  李文秀翻了一个白眼,她根本就不理会马家骏这番说辞。
  “我不走,你不走,我也不走。”
  于是,马家骏开始和李文秀冷战。
  可是冷战还没有几天,来自邻镇的逃亡过来的,浑身鲜血的百姓带来了一个让所有人震惊的消息——清兵来了。
  清兵血洗了不愿意剃发的邻镇,清兵的血铁手腕让所有人震惊。
  此时就算是想要跑也没有办法,因为清兵的诏书已经来了。
  而大家心心念念的南明朱氏在清兵面前竟然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就连马家骏这种王权的维护者也忍不住说了一句“真没用”。
  军队不能保护国土,那么这军队要来还有何用?
  小镇上的百姓自发的组成民兵,一致要对抗清兵,大家坚决不愿意妥协。
  李文秀看着那些拿着锄头的普通汉子,面容平静地看着马家骏,“就算是我现在走也迟了,你还要坚持不理我么,也许过几天,我们都没命了……”
  马家骏抱住李文秀,吻上了她的嘴唇,他的小丫头,不知不觉长大了。
  清兵诏书下来的时在一个清晨。
  小镇的县令很年轻,八股取士虽然限定了很多人的思维,但是没有限定一个人的操守。
  年轻的县令,他的儿子站在他身后,七八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代大儒的风范。
  “怕么?”县令低头问儿子。
  小孩子神色淡然,他有一双和他爹一样明亮的眼睛,“不怕。”
  七岁的孩子都不怕,小镇的大人会怕么?
  县令回头,问镇上的百姓,“怕么?”
  “不怕。”
  怕么?
  怎么不怕?
  但是这种时候,我们不怕。
  宁剃头,不剃发!
  手无缚鸡之力的县令,斩杀了下旨的清官,那曾经是大明江山的官员,可是这个人投靠了满清,鞑子的皇帝也是一个稚童。
  这个人枉读诗书。
  江南这个地方,轻易不会引起战乱,江南多学子,读书人的嘴巴,比刀子还要锋利,没有人愿意留一个恶名。
  可是现在,江南的烟雨都染上了血色。
  李文秀杀红了眼,她不知道杀了多少清兵,她找不到马家骏。
  到处都是人,都是杀红眼的人,每个人的衣服都被染成血红色,都是血的腥臭味。
  天下起了雨。
  这原本就是梅雨时节。
  鲜少见如此大的雨。
  李文秀后背被砍刀砍伤,腿也被箭射中,狼狈的倒在地上。
  她看不见马家骏的脸。
  周围都是尸体,清兵的,还有镇上的百姓的。
  良久,她闭上了眼,一片死寂。
  李文秀醒来发现她在马上,抱着她的是马家骏。
  马家骏浑身都是干涸的血,整个人狼狈不堪。
  “你醒了?”马家骏看着李文秀,他想给李文秀一个笑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李文秀扬起的却像哭一般。
  马家骏的声音非常嘶哑,整个人看上去很憔悴,仿佛一夜之间,他老了十岁。
  “我们要去哪里?”李文秀同样声音喑哑,其实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回疆。”马家骏勉强说道。
  他们没有家了,那一夜的场景,马家骏觉得他此生都不愿意想起,越来越多的清兵,越来越多倒下的同胞兄弟。
  他看到了倒下的,他的小丫头。
  年轻的,只剩一口气的县令抱着他早已死去的儿子,握着他的手对他说,“大势已去……螳臂当车,走,走得越远越好……”
  “别回来了……”
  这江山已经不再姓朱,这执掌江山的人也不再是汉人。
  王朝更替,已经成为了不可逆转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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