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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宅女一枝花)


  李文秀若知道大家的想法一定会吐血,谁说她不爱漂亮的,是马家骏那家伙不让我漂亮,不让我打扮!
  李文秀觉得很怨念,但是想到马家骏这么一个大男子主义的人可以同意自己抛头露面做生意,已经做了很大的让步,李文秀就不计较马家骏的小气了。
  李文秀的马记糕点铺,价格很低,味道却很好,所以生意不错,尤其是下午,大家都有空的时候,李文秀会忙好大一会儿。
  “要两个桂花糕。”低沉地声音响起,李文秀惊喜地抬起头,马家骏眼神黝黑地看着她。
  “你来了!”李文秀十分高兴,随即想到马家骏从这里冒充顾客,打扰自己,忍不住嗔怪地看了他一眼,“赶紧过来洗手,帮忙!”
  刚才马家骏在人堆里排队,大家就十分诧异了,但看到这一幕便知道,这是小两口的花腔。
  百姓们都挺善良的,忍不住发出善意的笑声,马家骏眼里也满是笑容,李文秀脸一红,佯装镇定的给下一位顾客包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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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啸西风
  到了傍晚,点心铺子打烊。李文秀关上铺子,穿过长廊,后面就是一个大院子。
  铺子就是家,家就是铺子,这条街的做小生意的都是这样做得。
  明代对于商业区,居民区有严格的划分,李文秀和马家骏住的地方,正好是商业区和居民区的交界处。
  这是个乱世,没有户口的多了去了,这年头又没有电脑,查阅都不好查,马家骏当上捕快以后,就滥用职权,给两人按上了户口。
  李文秀也不叫李文秀成了马李氏,这里的人都叫李文秀,马娘子。
  幸好是马娘子而不是马夫人,要不然就太囧了。
  别家都是一天两顿饭,但是在李文秀这里就是一天三顿,马家骏也成了习惯,衙门都知道马捕快的小娘子手艺好,做饭好吃,衙门经常有不少人厚着脸皮到马家骏这蹭饭的。
  在哈萨克部落,他们是人见人嫌,不是重大节日,都没有人愿意来家里买酒,若不是牛羊实在是没法子医治了,他们也不会踏入帐篷里半步。
  李文秀实在是太珍惜别人的笑脸了,不用听别人说自己是“真主降罚”的汉人,没有鄙视的眼光,这日子真是太美好了。
  马家骏看着李文秀忙里忙外,十分受用,江南的气候湿润,温暖,住了一段时间,李文秀发现自己手上的皮肤开始渐渐变好,脸上也不再粗糙,惊喜的很,马家骏也发现了这一点,心里也很高兴,因为柔软的小手摸着舒服。
  到底不是那养尊处优的,李文秀又练武,手上有薄茧,不过马家骏还是不在意,很喜欢握着。
  和现代高的吓人的房价相比,古代的房子简直就是大白菜,马家骏卖了从回疆带来的一些新鲜玩意,加上沿途他们保护百姓,人家感谢赠送的银子,就凑够了房子钱。
  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男人,还有自己的事业,李文秀觉得幸福极了。
  她觉得幸福,可是有了人却不这样想,那就是马家骏。
  其实第一个发现李文秀身材变化的不是李文秀本人,而是和她朝夕相处的马家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干瘪的小丫头胸前也有了曲线,马家骏虽然和李文秀同榻而眠,但是自制力非常好的马家骏从来没有越雷池一步,他就是看着李文秀睡觉,两人一人一个被窝,各睡各的。
  但是眼见夏天到了,天气转热,李文秀睡觉的时候蹬被子的次数增多,马家骏觉得自己的自制力越发下降。
  好几次马家骏都忍不住有想要拉开李文秀的前襟的冲动。
  不过马家骏终究是马家骏,他可以戴着面具在哈萨克部落隐姓埋名这么多年不暴露身份,怎么可能容许自己做出违背自己原则的事情。
  他当时想,小丫头不及笄,一定不碰她。
  “你想吃什么?”李文秀麻利地挽起袖子,然后侧头看着马家骏说道。
  马家骏在发呆,听到李文秀这么说,表情一敛,说道:“都可以。”
  李文秀点头表示明白,“家里有羊肉,我给你烧羊肉好了。”
  李文秀经常买镇东头一家羊肉,因为她见过那人养的羊,吃得草很干净,羊养的还好,李文秀自己养了几只鸡,公鸡母鸡都有,她还让人挖了一个小鱼塘,马家骏钓来的大鱼宰杀吃了,小点的就养在鱼塘里,吃不完日后也可以吃。
  鸡蛋是个好东西,李文秀经常变得花样给马家骏加营养,古代虽然食材不像现代这般丰盛,后世经常吃的西红柿这个时候还没有影,但是绝大多数后世常吃的,这里已经出现了。
  因为李文秀的关系,家里的餐桌上很少有重样的菜。
  马家骏自己酿酒,有的时候自己也喝点,这个时候酒的度数比较低,做好饭,李文秀就问道:“要不要喝点酒?”
  马家骏想了想,“要一点吧。”
  李文秀开了一坛酒,给马家骏满上,自己也来了一点,马家骏酿得酒味道醇香,口感爽辣但是不酸,有的时候李文秀会用来炒菜。
  吃着东西喝着酒,虽然说得话不多,但是气氛却十分的惬意。
  李文秀酒量本来就不大,几杯白酒,就有了些醉意,吃完饭,收拾好碗筷,李文秀看到马家骏还在拿着酒杯,一小杯一小杯的喝,她侧头说道:“晚上还是少喝点酒,酒多了伤身。”
  马家骏侧头看着李文秀,对李文秀的关切十分高兴,李文秀忙了一天,身上都是汗,江南和回疆不一样,水源充足,这宅子买来就是有井的,李文秀烧水洗澡。
  马家骏知道李文秀好洁,随她去,自己对月独饮,心里也不知道想些什么,人就在旁边,可是他就觉得不踏实。
  今天衙门相熟的捕快还问自己,小丫头什么时候及笄,他们什么时候圆房。
  捕快老哥说:你年纪不小了,也该有个孩子了。
  马家骏其实一点也不想要孩子,但是圆房……
  马家骏忍了又忍,咬牙告诉自己,还不是时候。
  憋了这么久,也不再这一时对不对?
  可是很快马家骏就发现自己错了,有的时候真的不是这一时的事情,事后很久,马家骏都觉得,这实在是不是他的事情啊,他也没有想到那天李文秀在洗澡自己会忘记对方在洗澡的这个事实啊,他更没有想到,自己看到李文秀……
  好吧,事情回放——
  李文秀在洗香香,她有点小洁癖,每天都要洗澡,但不一定天天洗头。撩起头发,因为都知道,天天洗头对头发也不是很好,李文秀一般都是隔一天洗一次,这天她恰好是她洗头发的日子。
  因为没有淋浴,李文秀洗头发就显得有些麻烦了,古人不兴剪头发,她头发很长了,只敢偷偷地瞒着马家骏剪去。
  男人根本就看不出来你头发是到屁股还是到腰,长到小腿肚子的长发,实在是太长了,上厕所会不会把头发掉到茅坑里啊!
  基于蹲茅坑和头发的理论,李文秀觉得,还是不让头发那么长好啊。
  虽然头发直到腰间,但是洗干净还是一项力气活,毕竟古代没有洗发膏,只要皂角,李文秀合着皂角和盐,一点一点按摩头发,然后用预先留好的淘米水洗头发,因为李文秀的关系,马家骏也是用淘米水洗头发的,虽然他不知道原因。
  洗干净,确保头发不能有头屑,李文秀觉得自己洗了一炷香的时间,脖子都算了,好歹算是将头发冲干净了,有一股皂角的香气,洗完头发,李文秀用布将头发包起来,然后舀水到浴盆里,开始洗澡。
  科学的洗澡方式,是不要超过十五分钟,十五分钟就是一炷香的时间,虽然有点遗憾,但是李文秀一直都是严格按照这个时间洗澡的。
  好舒服啊好舒服!
  泡在水里,李文秀不禁舒服的呻-吟,李文秀对马家骏的人品还是很看好的,李文秀觉得马家骏是个正人君子,偷窥的事情是肯定不会做的。
  泡在水里,李文秀也没有忘记按摩,于是她开始从脚到小腿肚子,全身按了一下,最后是胸!
  这年头胸前长点肉不容易啊!
  这个时候喝得已经微微有些醉的马家骏,从院子里想要回房间,从屋子里传来哗啦啦地水声,让马家骏猛然想起来,李文秀在洗澡,鬼使神差地,马家骏透过门缝开始偷窥起来。
  马家骏看到李文秀抬起的胳膊,看到了白皙纤长的腿,马家骏觉得鼻子有点热,苍天可鉴,马家骏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女子半裸的身体。
  马家骏衙门里的同僚绝对不相信,这么大的小伙儿竟然是个处哥!
  有的时候连李文秀都会忘记这件事情,马家骏逃到回疆的时候才十几岁,他的师父华辉也不会带着他去青楼!
  华辉虽然人不怎么样,但是绝对不是一个淫邪的人,他对阿曼的母亲情有独钟,到了一种疯魔的境地,李文秀坚信就是大坏蛋也会有好的一面。
  更何况,原著里面,华辉对女主还真的不算是特别坏,至多有些疑心病严重罢了。
  回到正题,马家骏看得如痴如醉,恨不得趴在门缝上,初哥的悲哀啊,看到喜欢的女孩子,怎么能忍得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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