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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宅女一枝花)


  文秀开始尝试着在帐篷后面的一小块地播种一些小麦种子,她不懂得种庄稼,更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浇水什么时候该除虫,她只能靠观察,看别人怎么做的,再回去尝试。
  这个想法偶然间被英明神武的计爷爷知道了,当天下午,他就拿了一包种子回家扔给目瞪口呆地文秀,然后极为潇洒地甩了一句“以后粮食也交给你了,别浪费我的地”,虎虎生风地走掉了。
  哈萨克族一般以游牧为主,种地并不是他们主要营生手段,他们似乎并不怎么在乎地里的那些庄家,对于农事,马家骏知道的并不多,文秀指望不上他,只能隔三差五看看它们,刚种下没几天,李文秀就看到那些种子长出了小嫩芽,看到这样的景象,文秀心里相当欢喜,回疆部落的少数民族对汉人有很深的偏见,他们总是恶声恶气地称呼文秀叫“真主降罚的汉人”,也许他们本性不坏,甚至绝大多数都相当善良,比如那个妻子和大儿子都死在汉人手上的苏鲁克大叔,但是文秀还是不喜欢“热脸贴冷屁股”,她觉得关起来过自己的日子更好。
  记得大学教授讲课的时候有提到“白马”的女主李文秀文化水平不高,除了七八岁前父母有教过读书识字,来到回疆后就没有人再教她了,她顶多就是认识几个字,但是“计爷爷”也就是马家骏的师傅却是一个文武全才,由此教授推断马家骏并不是文盲,只是他怕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从未教过李文秀。
  长时间的接触文秀发现当年教授一点也没有说错,马家骏确实是个“文化人”,他每次酿完酒都会不由得念几句关于“酒”的诗词,有文秀知道的,也有文秀都不知道,每次都不重复,这让李文秀很是钦佩,虽然现代教育近几年提出重视“古文”教育,但是绝大多数大学生和文秀一样,就知道考试大纲上的那几首。
  所以听到马家骏吟诗的时候,文秀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文武双全,人才啊!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瑚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带着沧桑感的嗓音响起,文秀知道马大才子又酿好了一坛新酒,不过这次似乎有点变化,没有拎着酒走人,而是抬起头看着文秀。
  朝夕相处近一年,对于这个便宜爷爷,文秀还是相当尊重的,有的时候她甚至会升起对方真的是一个比自己年龄大很多的老人。身为独生子女,应试教育下,除了学习,文秀的生活本身就很简单,穿越,亲身经历血腥事件,让她迅速长大,但是她的生活环境还是太干净了,和易容的马家骏一比,文秀就像是没有长大一样。
  这段时间马家骏已经鲜少用那种审视的眼光盯着自己了,猛不丁被这样的目光扫射,文秀还是很不适应,不自在地看着马家骏,想听他说些什么。
  只听马家骏问道:“家里可有教你识字?”
  文秀呼吸一滞,心脏开始狂跳,他问她识不识字,脑子里转过很多个念头,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她想得那样,要知道若是可以像马家骏那样出口成章那简直太棒了,日后离开这个鬼地方也可以摆脱文盲的帽子,说不定还能成就一代才女……
  好吧,跑远了,她又在做梦了。
  努力平复自己狂跳的心,文秀说道:“我娘有教过,一点儿。”
  我不仅认字,我还上了十多年的学,我是正正宗宗滴文化人,但是我在这就是个文盲!
  想到关于现代的事情,文秀心里有些发酸,她的父母啊,她的大学啊,我是你再也回不去的娃~
  马家骏看着文秀微红的眼眶以为她是想到了自己去世的父母,目光中露出些许怜惜,“我可以教你识字。”
  说完目光一转,言语带着三分凌厉,“只是你一定要答应我,不要让别人知道是我教你的!”
  虽然被那骇人的目光吓得一个哆嗦,可是文秀还是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表示您的要求我一定照办!
  作为启蒙老师,马家骏实在是不怎么合格,和教语言一样,他随手拿个枝杈在地上划拉几笔写下几个字就走了,没有《诗经》,没有《千家诗》,连《三字经》也没有,后世脍炙人口的著作,他一篇也没有讲过,竟然是真真正正的教她“识字”!
  这老师真是超级不合格!
  这个时候的字和后世的繁体字差距不是很大,文秀识记都没有什么问题,大概是因为习惯的问题,总是容易少几个比划,不过练习的时间长了,也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一开始的时候马家骏还会流露出诧异的表情,时间一长他似乎也习惯了,教的字也越来越多,进度也越来越快。
  三个月后,马家骏就对文秀说,该教的我都教你了,就这样吧。
  这个时候文秀才意识到,这并不是现代,“男女平等”根本就是狗屁,“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大概也根深蒂固了,这马家骏是个汉人,比少数民族只能更封建,文秀想跟着他学文化知识是根本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她便认命了,绝了做“文化人”的念头,将注意力重新放在农事上,说不定这样钻研下去自己还能成为古代的袁隆平,文秀胡思乱想着。
  其实文秀还真是冤枉了马家骏,他既然答应教她自然就想教到最好,只不过他是逃亡到这里隐姓埋名,身边根本就没有可以教文秀的书面材料,若是他写出来又怕小孩子嘴不严说出什么来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造成了只能教她识字,他想文秀好像在这方面挺有天赋的,想起来什么现教也成,至于沟通什么的,他觉得根本没有必要,在他眼中文秀充其量就是个早熟的小孩子。
  两个人思想南辕北辙,于是导致文秀学文化被无限搁置,搁置……
  在古代做文化人,真难!

  ☆、由“奶奶”引发的剥削童工案~

  Chapter04
  比文化这种精神食粮更重要的是什么?
  是真正的粮食!
  若不能解决温饱问题,一切都是浮云。
  
  如今文秀无比佩服装老头的马家骏,他因为“腿脚不便”的关系除了吃自己养的牛羊以外,然后就是拿酒和当地哈萨克族人换点粮食,他脑子里大概是完全没有荤素搭配这一概念,纵使铜镜里照不出人清晰的面容,但是纤细的小胳膊一轮一轮的壮实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一发现让文秀很沮丧,她几乎可以预见这具身体在十年后“虎背熊腰”肌肉纵横的景象。
  
  男人长肌肉能给女人安全感,女人长肌肉,囧,那是……脑子里突然蹦出了周星星电影中那个一嘴黑胡子茬的如花姐姐,又是一阵冷汗。
  
  做不了文化美女,她也要做一个皮相好的草包美女,不,侠女!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秉着这个原则,文秀童鞋再次在后院子那块并不大的地方腾出一小块地,种莴苣,种地瓜。
  为啥是莴苣和地瓜?
  
  文秀父母很早就去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孤儿院这种慈善机构地方拨款有限,被院长老师贪点分点真正用在孩子们身上的很少,故伙食也特别差,莴苣这种蔬菜好熟,一年两季,一般一年至少三个季节都能吃到,价格也不贵,不过价格再便宜,那时候文秀她们也是很少吃到的,他们吃的不是大家常吃的莴苣根而是莴苣叶子,菜市场很少有人买叶子,然后学校大量买,代替其它绿叶子的蔬菜。
  
  地瓜,这就更好解释了,多次大旱救人民于水火之中的萌物,从古到今都是高产品种,文秀觉得这东西应该省心点儿,地瓜叶子是一种药材,可以防治心脑疾病,还可以止血,当然它更多的用途是喂猪。
  
  当然,这都不是最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就是这两个都是天然的减肥食品!
  无公害,不反弹,保证皮肤白皙有光泽!
  
  还没等地瓜和莴苣有啥变化,文秀先前种下的小麦,终于有模样了!
  
  和文秀预期的一块地上稀稀疏疏的场面不同,从小麦出芽那天起,文秀对这些“小家伙”照顾的就极为用心,小麦长势喜人,虽然不及自己坐着火车路过的麦田长的那般健壮,但是比陶渊明“草盛豆苗稀”的景象还是好太多。
  
  就这么看着,文秀还是觉得自己挺有种地天赋的,心里臭屁得很,不禁飘飘然地想,若是自己上农科院什么的,说不定还是个“袁隆平第二”。
  
  不过现实总是比较残酷的,在文秀这个念头还没热乎的时候,同居人马家骏童鞋极为不屑地瞟了一眼文秀那小人得志的样,很不客气地打击道——“你天天瞎忙活去偷师,也没学出点什么,那麦子都倒了,还是我回来给你重新填的土,笨死了!”
  笨死了,笨死了,直到马家骏离开,文秀脑子里依然萦绕着这一句话,羞愤欲死。
  
  不知道哪里出了错,明明原著里马家骏是个情深不寿温柔体贴的帅哥哥,虽然他在书里大部分情节都是以老头出现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广大女性YY那“惊鸿一瞥”,但是长时间接触李文秀真像对那些被原著蒙蔽了双眼的女性同胞说一句,你们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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