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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星光璀璨 完结+番外 (冰魄娃娃)


新婚之夜, 忙了一天, 邓依依洗澡的时候, 内力运转一周圈, 疲惫尽消, 倒是有兴致, 打趣傅晨旭 ︰“阿旭, 白天杏子他们让你唱歌, 你怎麽没唱? 我还没有听过你唱歌呢。”
傅晨旭看着一身大红色的吊带蕾丝睡衣, 外罩红色轻纱, 一双大长腿又白又直, 墨发披散, 正在用干毛巾擦头发的邓依依, 呼吸有几分错乱, 大长腿一迈, 走到邓依依身边, 接过毛巾, 开始帮邓依依擦干头发 ︰“我不太会唱歌, 就只会军歌, 你要听吗?”
在傅晨旭之前的人生中, KTV 是跟他无缘的, 从来没有踏足过, 呆在部队, 唱得最多的就是军歌了, 一帮汉子, 扯着嗓子, 要的是气势, 节奏音准之类的, 都是不强求的。
“好啊, 我想听。”
傅晨旭看着邓依依亮晶晶的双眸, 想了想, 唱了一首 《 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就是力量, 这力量是铁, 这力量是钢, 比铁还硬, 比钢还强…”
本来邓依依都做好了傅晨旭唱歌很难听的准备了, 结果, 傅晨旭这麽一开嗓, 意外地还挺好听的。
伴着军歌, 邓依依的长发擦干了, 新婚之夜, 也彻底地体会了一把, 什麽叫做这力量是铁, 这力量是钢, 比铁还硬, 比钢还强… 早知道, 早知道就不说什麽唱歌了, 她也反过来被要求唱了几首吴侬软语的歌谣, 却是被撞击得支离破碎的, 嗓子都哑了。

☆、第95章 .番外

  番外
  我叫傅涟漪, 顾名思义,傅晨旭恋上了邓依依, 要不是妈咪大笔一勾, 取了个谐音涟漪, 我的名字就是傅恋依了, 这也太明显地秀恩爱了, 还是我家妈咪比较有文化,比较有内涵, “一濠秋水净涟漪”“千古涟漪晴绝地”“一枝清绝照涟漪”……随便度娘一搜索, 有关于涟漪的诗句那是一大把,这么一解释,不就文雅内涵多了。
  当然, 多亏了我幸运地托身成了女儿身,容貌还中和了爸爸妈妈的优点,长相甜美可爱,爸爸这个老婆控,才算是分出了点儿精力来关爱我这个女儿,甚至, 还会给我扎小辫, 虽然手艺真心没有妈咪的千分之一好,顶多也就是给我扎两个麻花辫,可只要一想想我可怜的弟弟,小小年纪就要扎马步,背经络图,传承家族武学,我就不止一次地庆幸我是女儿身。
  忘了说了,我弟弟叫傅慕依,是不是比我惨?多明显的名字啊,傅晨旭恋慕邓依依,而且还是个男孩子,多亏了我弟弟是个傻乎乎的乐天性子,大家也都叫他小名木头,才不至于将我家这对秀恩爱秀到名字上的父母的事情传出去。不过,木头这个小名也是很没有水平的,不像我的小名是珍珠,如珠如宝,就是爸妈捧在手心的宝贝。
  虽然我跟弟弟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可是我比我弟弟早从妈咪的肚子里出来,所以我就是姐姐了,因为我比较会投胎,是个女孩子,爸妈奉行的原则是女儿要富养,儿子要穷养,所以我比起我家木头弟弟,真得是占尽了各种便宜。
  有时候看着下雪天我家弟弟还迈着小短腿在那里扎马步,我这个做姐姐的,也会难得生出几分同胞爱,端个小板凳,坐在弟弟身边,一边吃着热腾腾的糕点,一边跟弟弟说话,陪他解解闷。
  不过,我的好日子也就维持到了幼儿园结束,开始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虽然是女孩子,可是因为家学渊源的缘故,我妈咪可是古武传承人,是教科书上的标杆式人物,世界上唯一一个古武突破到了第八层的高手,小说中摘花飞叶什么的,对于我家妈咪,那都是小case。而我爸爸也是古武高手,虽然差了妈咪两个境界,可也是唯一突破第六层的高手。
  有这样两个爸妈,上小学的第一堂课,学的就是古武普及常识课,听着老师那么夸她妈咪,我可骄傲啦,可是,当其他小朋友要跟我比武的时候,悲催的我可是丝毫没有武功底子的,只能够看着我家木头弟弟,为了保护我,大杀四方,确定了班级霸主的位置。
  虽然,老大就是自家弟弟,我的公主位置还是确保了的,再加上我生的可爱,从小到大都是大家的宝,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对我都是很友爱的。可是,我也是妈咪的女儿,我也希望能够成为像妈咪那样的教科书式的里程碑级别的人物。
  虽然,妈咪说练武很苦,如果我真得下定决心要学武了,就不能够再像现在这样子睡懒觉了,痛定思痛,我还是迈出了这艰难的一步。
  果然,妈咪说得对,我是很有武学天赋的,虽然我入门比弟弟晚,可我很快就迈入了第一层,内力进展神速,虽然扎马步的时候,我偶尔因为偷懒,外加功夫,确实没有到位,可比起班里的其他同学,已经高出一大截了。
  上学后的日子,过得挺有意思的,就是偶尔上学放学的时候,碰到同班同学的爸爸妈妈,他们总喜欢用各种慈爱有加眼冒红心的眼神,盯着我和弟弟不放。
  虽然,后来我知道了这些人都是妈咪的粉丝,“唯依”后援团的中坚力量,就算妈妈最近已经很少拍戏了,可作为唯一横扫各大奖项的顶尖女星,粉丝遍布全球,就算作品越来越少了,专心接管家里的生意,还去修了导演专业的研究生,有意转行当导演,也挡不住唯依们的狂热。
  上小学的日子,过得是很快的,每天上课练武,回家看爸妈秀恩爱,我和弟弟则是被迫吃了满肚子狗粮,属于一家四口的和平共处时间就是每天练字的时候了,大大小小四个人,一起在书房练字,爸爸的字粗犷豪放,妈妈的字娟秀清雅,我和弟弟的字,这不还小嘛,也就是依样画葫芦,按照妈咪的话,也就是有个字的样子,骨架风骨什么的,还早着呢。
  爸妈的业余活动有很多,譬如妈妈弹琴,爸爸就舞剑,又或者爸爸唱军歌,妈妈就打拳。虽然,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每次,爸爸军歌唱着唱着,妈妈就脸红了,按道理这么一套拳打下来,便是我年纪小,也不会出汗脸红的。
  最过分的是,每次两人总是偷偷去过二人世界,不带上我和弟弟,木头弟弟自己自娱自乐的,打拳练剑不亦乐乎,可我不是爸妈的珍珠,小宝贝吗?怎么也不带上我?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看到了妈咪演的很早之前拍的电影《绣娘》,我觉得妈咪美极了,穿着旗袍的样子,美出天际。虽然从小到大,我和弟弟随身带着的手帕,小时候穿的肚兜,长大了的一些衣物,只要妈妈有空,就是妈咪亲手做的,可之前不觉得这些衣服手帕有什么好的,看过《绣娘》后,想到之前在学校里,总有跟着自己的小朋友哭闹,我是女孩子的领头羊嘛,作为大姐,当然要有大姐风范,不知道送出去了多少手帕给他们擦鼻涕擦眼泪的,因为送出去也没想到再拿回来。
  可是,看了《绣娘》后,我就有些心疼了。
  怪不得爸爸之前每次看到妈咪给我和弟弟做衣服,就会吃干醋,非要妈咪也给他做一身不可,明明爸爸在部队的时候都穿着军装,在家里的时候,才会穿自己衣服,还非得要跟我和弟弟争宠,真是有够幼稚的。
  之前只觉得妈咪拿绣花针的样子,很温柔,不过,因为小的时候,拿针玩过,被针刺出了血,对针线有阴影,我就没有再碰过了。因为《绣娘》的刺激,我又产生了学刺绣的想法,这一回,我倒是坚持下来了,按照妈咪的话,只要我持之以恒,随着内力的提升,刺绣也会有所进步。
  暑假的时候,我和木头弟弟一块儿去了妈妈的剧组,妈妈的导演研究生的毕业作品是一部古装架空电影,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孤儿,因为灾年逃荒,差点死在了饥饿的流民手中,被当朝王爷所救,成了其暗卫营中的一员,经过残酷的厮杀,夺得了零一的代号,以零一之名,成为主上手中的利剑,帮助王爷夺得王位,最终却落得一个鸟尽弓藏的下场。
  剧组的名字就叫做《零一》,这两个字,我也会写,因为是暑假开机的,我和弟弟也就能够跟着一块儿,参与妈咪的第一次拍摄,对于剧组,我和弟弟都不陌生,虽然这几年,妈咪接的戏越来越少了,却也还是陆陆续续拍了一些作品的,我和弟弟小时候就是这么跟着妈咪,呆过各种剧组。
  只不过,这一回,是妈咪第一次当导演,我和弟弟都很兴奋,也很乖,没给妈咪添乱。
  “珍珠,我们给妈妈削苹果吃吧。”木头弟弟虽然平常酷酷的,不太说话,却是个心思敏锐的,连我都觉得妈咪自从剧组开拍后,情绪有些不太对劲,更何况是素来跟爸爸一样,最喜欢妈咪,最疼惜妈咪的木头弟弟了。
  “好,我们亲自弄个水果沙拉给妈咪吃。”
  我和木头弟弟一起给妈咪送水果沙拉的时候,妈咪那种好像离我和弟弟很遥远的感觉才慢慢淡去了,等到爸爸也过来剧组后,妈咪又是那个完美温柔的妈咪了。
  《零一》是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春天上映的,我们全家人一起参加首映礼,陪着妈咪,看了她导演的第一部作品。看完的时候,我哭了,木头弟弟也哭了,我们都想不明白,为什么零一对主上那么尽心尽力,却还是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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