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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朝季尧,春暖花开/医冠禽兽,老公太高冷 (初城)


最后,他让管家按照他的要求将卧室重新布置了一番。刻意布置的跟天琴湾卧室差不多,甚至还叫女佣按照他的要求去买了几套她平时爱穿的衣服。包括睡衣,内衣,外套,鞋子之类的。
他把卧室营造成跟天琴湾的一模一样来治疗自己的失眠,就好像她在卧室,在她身边一样。
陶笛明显的受宠若惊,惊喜道,“老公,冷战的时候你不会是想我想的不要不要的,然后失眠,最后你故意把这里布置的跟天琴湾一样来缓解对我的思恋吧?”
季尧傲娇,“没有!”
陶笛忍不住笑了,趴在他怀里,撒娇,“老公,你承认一下能怎么样啊?快承认,快点!!”
季尧被她磨的没办法,才轻咳一声,别扭的道,“是!”
陶笛更加开心了,她从他的怀里跑出来,去开衣橱的门。里面果然有很多新衣服,都是她喜欢的风格。
她心里像是牛奶打翻了一样,到处甜甜的绵绵的。真是个闷骚的大叔,明明冷战时候想她想的不要不要的,就是不愿意拉下脸回家哄她!
嘿嘿……
突然,她觉得自己很幸福。
她惊喜的捂着嘴巴,然后兴奋的跑回男人身边,抱着男人像是八爪鱼一样贴到他身上,“老公,事实证明你没我不行。你眼光不错,还是蛮懂珍惜我这么可爱的小妻子的。”
她爬到男人身上后,双手双脚的缠着他,眸底柔情一片的凝着他。
季尧看着她这小模样,忍不住再次动情,“你在惹火?”
他清冽的嗓音有些异样的粗重,他说话的声音回荡在一片寂静的水库山间,散出去很舒畅的涟漪,水纹一般的传递到她的耳畔。
陶笛第一次完全抛下矜持,大胆的用力推了他一把,两人一起跌到柔软的大床上,然后还是她缠着他,萌萌哒,“对,没错,我就是故意惹火的。老公,快来非礼我,我已经满血复活了……”
季尧眸底一片炙热的暖意。再一次化身为狼……
又是一个xxoo的夜晚,整个房间都氤氲着缠绵,大写的缠绵。
第二天,清晨,陶笛起床的时候身边的位置空了。
她习惯性的起床去找他,“老公?”
季尧正在书房用电脑开着视频早会,听见她的声音后,应了一声,“书房。”
陶笛推开隔壁书房的门,看见男人的身影后,瞬间心安了,“老公,早安。你忙,我看楼下环境真好,我去跑步可以吗?”
“可以!”季尧点头。
陶笛回卧室洗漱,然后挑了一套运动装换上,再挑了一双运动鞋就出门跑步去了。
今天她的心情真的美美的,竟然在被压榨了大半夜后,还有跑步的兴致。
这个别墅去还挺大的,她就这样随心所欲的沿着别墅门口的马路跑。一路上看看花花草草,欣赏欣赏朝霞晨露,那简直是一个大写的畅快淋漓。
不知道跑了多久,她看见一个人弯腰在垃圾桶边上扒拉着。
她停下脚步,喘息,有些奇怪的看着这个人。
这个人穿的是也是运动装,是灰色的,显得有些自来旧,而且款式比较老。而且这个人只是背影对着她,还低着头,她看不清面孔,但是能清楚的看见后这个人脏兮兮的双手。在一堆生活垃圾中扒拉着,手能不脏吗?
突然她就有些心酸,她判断这是一个可怜的老人,“大叔,你是在捡塑料瓶子吗?”
那个人的身影微微的顿了一下,没理她,继续在垃圾堆里面翻找着。
陶笛看这个人没转身,也没搭理她,她热心的再靠近了一点,就看见男人低着的侧脸在动。像是在咀嚼东西。
她心里更加难受了,难道这个大叔是在垃圾堆里面找吃的?
她连忙拉着他,“大叔,你别翻了。这里没食物的,就算有也是一些变质的。你是不是很饿?你要是饿了,就跟我回家去。我家离这里不远,我家里有很多好吃的。你跟我回家吧?”
她看大叔还是没转身看她,以为大叔窘迫,她急道,“大叔,我真诚的邀请你去我家吃早餐。真的!唉……我今天出门跑步也没带钱,不然你实在不愿意去,我也可以给你一点钱买吃的。”
她心疼老人,心疼的不行,眸底亮光一闪,又道,“大叔,不然你在这里等我,我回去帮你拿点食物,再拿点零钱给你。你别这么辛苦了好不好?我看着心酸。你要是不相信我。我可以把我压在你手里,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回来。好不好?”
她口中的大叔终于转身了,转身之后,陶笛脸上的焦急都变成了震惊……
大家都在找初初,初初更新有点晚,所以此刻正在被你们踹飞落地的途中。各位小主们,有没有被萌到?初初自己写的都忍俊不禁,另外这一章是一万多字哦。希望你们喜欢!!!


第心情

首先向大家忏悔一下,有关于更新慢这件事。
这一点我承认,我真的很抱歉。因为码字很慢,所以大家一直抱怨更新慢。有些小主们等的不耐烦,带着情绪抱怨我,可爱的威胁我。其实,我冷静下来想想都能理解。通常爱恨之间的距离只有一瞬间,爱之切,急至深。
我都能理解的!
我前天半夜十二点之前才写好了昨天的稿子,字数不多只有6300。因为昨天是周末,我得分一点时间给我的娃娃。我带娃娃去看了花海,旅途奔跑,疲累,我昨天没有加更。
今天我一打开电脑,就看见58条催更提醒,我没出息的没敢点开。我九点开始码字,一直到下午五点钟才写完了今天的10700字。途中,我妈妈切好的果盘送来,我忘记吃了。此时此刻,我说这些不是为了跟你们矫情我有多么的不容易,我只想说我对这本书的热爱。
最初,角色设定女主陶笛就是一个活泼可爱的角色。当然了,我也明白人无完人,我塑造出的小笛身上也有缺点。我能做的就是尽力去把这个人物塑造好,尽力做到个性鲜明。
所以,大家可能看到的小笛是爱笑爱闹爱逗爱撒娇的。这类小女生,活泼可爱。她就像是阳光,能够温暖季尧。季尧的淡漠,需要她来相得益彰。
也许有些读者不喜欢撒娇的这些情节,在此我只能说,很抱歉是我的失败,没能让你们喜欢上我的女主。
就我个人而言,我特别喜欢我的女主。我喜欢她的热忱,喜欢她的小聪明,也喜欢她的可爱和善良,她的撒娇我统统都爱。我看着她一步一步的成长,用心用力的经营着自己的婚姻,一点一点的融化季尧大叔,我的心底是欣慰的。
刚才我在吃晚餐,晚餐过后我点开回应区,然后有一条回应瞬间让我泪流满面。我不知道那一刻我为什么那么脆弱,我对着电脑屏幕就那么流泪了。现实中,我是一个心思细腻又比较敏感的人,我多愁伤感,我的情绪很容易波动。所以,对于大家的评论我很多时候都不敢太多的互动。每天我都是写完了当天的内容,才敢去看上一天的回应。
我真的有很用心的去看你们的每一条回应,很感激大家对初初的支持和等待。支持我的回应,我会很欣慰很感动。善意指出我不足的,我也会一一斟酌然后当着前进路上的小鞭子来鞭策我。
初初是个小女人,有时候也会矫情。就像刚才我流泪了,当我用心用情写出来的东西不被认可,甚至被嫌弃的时候,我很难过。心里涩涩的,真的是说不出来的难过。
我写文,大家看文其实应该是一种相互愉悦,相互依赖的美好状态。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性,都有自己独特的喜好。也许小笛的性格您不是太喜欢,但是请不要抨击,保持一份平和的尊重。我用心了,投入了,我绞尽脑汁的构思,一字一句的斟酌,最后再检查才敢上传。怎么就让您那么嗤之以鼻了?请多给我一点尊重,给小笛一点尊重。
最后请原谅我大晚上的发神经写下的这段话,我爱写文,真的爱。我也会反省自身的不足,努力的提升自己,一定不能辜负你们的偏爱!!!
再次说明,初初从来没有用水军删除过评论,这个跟随了我几年的老读者都是有目共睹的!
今晚没有更新,明天白天有更新!
大家晚安!!


第91章,我没空

陶笛被晨风浮荡的有些粉嫩的唇宛如初春之樱,这会唇瓣讶然的微张。一时,竟回不过神来。
眼前站着的大叔不是别人,是她的公公季向鸿,她老公的父亲。
天啊!
她是有多蠢啊,居然给自己挖了这么大一个天坑?
她把自己的公公当成拾荒的可怜老人了,这下子公公一定会更加讨厌她吧?
她深呼吸,尽量收起小脸上的震惊和一点点的尴尬,叫道,“您怎么在这?”她没敢叫爸爸。
季向鸿看着陶笛的眸光亦是有些复杂的,她的小脸在金色的阳光倾洒下呈现出一片淡淡的粉色,她的眼神清澈无辜。当陶笛第一眼把他当成拾荒老人的时候,他是鄙夷的,他觉得这个女孩有点蠢。
可当听见她那着急的声音,心疼的模样,他心底有一丝无法控制的情愫在蔓延。
心脏活像是被无数块砖垒起来一般,她的善良就像是其中的一块块砖被抽离了一样。他原本垒起来的坚硬城堡,有些要崩塌了。
她的眼睛很明亮,倒影着阳光的点点涟漪,眸底澄澈一片。
东城的太阳在头顶上升起,金色的光线揉成了一片片碎粉色,笼罩在她单薄的身影上,温暖了她那精致的五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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