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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名而来,总裁专治不服 (花边雨)



调酒师从酒架上拿起一瓶酒递给宁初看,光看着酒瓶,就知道此酒上乘,调酒师介绍,“这是波兰的精馏伏特加,反复经过70回以上的蒸馏,酒精度数高达到96%。”

宁初微微晗首,示意他继续说。

“这是目前世界上纯度最高的烈酒,你只要浅尝一口,嘴唇就会瞬间发麻。”调酒师贼贼的一笑,摇晃着酒瓶问宁初,“你确定要烂醉如泥?”

宁初毫不犹豫的点点头,刚才调酒师说的那一些介绍,她一句都没听进去,如今她只想用一杯酒精把她自己灌醉。

调酒师耸耸肩,只能满足宁初的要求。

一杯白色的酒,推到她面前,耀眼的灯光照射在白色的液体上,而变得五颜六色,她冷笑,怎么有一种断肠人的心境。

调酒师停下所有的工作,就托着脑袋看着宁初,他好心相劝,“妹子,要不算了吧,这酒可上脑了。”

宁初没有说话,她脑海忽然间浮现了一段痴心绝对的歌词:想用一杯latte把你灌醉,证明我的爱只是愚昧……

想着想着,宁初就将烈酒尽数服下,只是她所有的感官,并没有像调酒师说的那般夸张,宁初把鼻子往杯子一嗅,里面毫无酒精成分,她刚才喝的那一杯烈酒,完完全全就是一杯纯净水。

宁初懊恼的看着调酒师,调酒师耸耸肩,示意与他无关。

宁初随着调酒师所指的方向看去,坐在不远处之人,正是洛唯。

知道洛唯经营的是酒吧生意,只是没想到这么巧,宁初随便走进一家,偏偏就是洛唯经营的。

洛唯握着酒杯坐在她的身旁,“今天怎么有雅兴到我酒吧里喝一杯?”

宁初直言,“我的雅兴都被刚才的白开水给搅没了。”

洛唯呜呼一声,“你人在我酒吧出事,兰煜要怪罪下来,我可担不起。”

不提兰煜还好,提起他,宁初混身窝火。

兰煜不断跟她强调,他怎么忘不了洛丽莎,结果她在办公室都听到了什么呀,她想自欺欺人的帮她自己洗脑,却发现一点说服力也没有。

说白了,就是她排在了兰煜心里的最后一位,她与洛丽莎之间还隔着千万个女人,就算他放弃了洛丽莎,他退而求其次,也不会轮到她,亏她早上见兰煜没戴手表,还暗爽了一把,结果到头来,她什么也不是。

心存怨气,所以一句很口不对心的话从宁初嘴里蹦出,“他跟我有什么关系?”

洛唯晃酒杯的手一顿,随后拍拍她肩膀,有一种自求多福的口吻,“那你自个跟他说去。”

以为洛唯是说笑的,没想到宁初抬眸便看到了兰煜的身影,宁初咬咬牙,将身体转回了吧台。

从宁初踏进酒吧,洛唯已给兰煜发去短信,知道她一个人来买醉,兰煜迅速赶来,只是没想到,他火速前来,却听到宁初说,跟他没有关系。

宁初跟他的确没关系,只是经她之口说出,他并不舒坦。

专属于兰煜的气息越来越浓,他慢慢靠近,最终坐在了宁初的身边。

宁初不自然的对调酒师说,“再给我调一杯。”

兰煜嘴巴微动,欲言又止,最终纵容了她,兰煜优雅的扬起两根手指,“给我也来一杯。”

两杯难忘之夜端上,宁初一饮而尽,兰煜却一口未沾。

兰煜将他那杯酒,推至宁初面前,宁初有些置气,又把那鸡尾酒推回去,酒杯再次推动,他一字一顿的命令,“喝完、赶紧、回家。”

再次见底,酒杯刚落,她人就被兰煜牵着离开。

重重的人海,兰煜用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她前面拥挤的人潮,他的大掌紧握着她的手,生怕她一不小心就消失在人群里。

爱,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存在,或许,因对方的一个微笑,你便拥有了全世界,看着兰煜极具诱惑力的背影,她似乎觉得,今天受到的委屈与失落,瞬间消失。

宁初好想把此刻永恒停住,只有此时,她才觉得,兰煜不那么的遥远,只要踏出酒吧的大门,他们两人只能保持着暧昧不清的关系,她们中间隔着一个洛丽莎,那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想到至此,她刚才好不容易燃起的希望又瞬间落空,如此大起大落的心情,难免让宁初心烦意乱,宁初置气的抽出他紧握的小手,可兰煜没让她得逞,他的大掌握得更实,刚才只是牵着,如今却变成了十指紧扣。

酒吧外,两人坐在车内,均没有作声。

良久,兰煜启动汽车,见宁初无动于衷,他俯身帮她系了安全带,两人靠近,他的气息嗅进了她的鼻子,好闻,可她却不敢多嗅。

汽车驶在路上,他问,“你吃饭了没?”

宁初没表情的摇头,可兰煜对她的回答并不买账,他一贯霸道的口吻再次传来,“用你的嘴巴回答我,我现在开车,可没有多余的眼睛,看你的肢体动作。”

兰煜再次询问,“你吃饭了没?”

故意的吧?

明明就已经看到她在摇头,却非得要坚持再问一遍,说他不是故意谁信?

宁初咬咬牙,欲要发火,可是她凭什么生气呢?

是她自己坚持要住在兰煜家的,兰煜也没有意务在家里等着她回去,是她自己坚持说要去爱他,兰煜从来都是告诉你,他的答案是不,所以,他跟谁睡在一起,她不能说,不能怨,因为那是她的一厢情愿。

最终,本是想发火的心,没了脾气,只有平淡如水的两字,“没有。”

“为什么不吃?”

又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宁初很想告诉兰煜,她之所以没有吃饭,是因为她想回到别墅,跟他一起吃,只是她等了几个小时,都没等到他,到头来,等到的却是在公司看到的那一幕。

宁初心里不舒坦,可嘴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兰煜看她一眼,车速明显有些加快,最终车子停在了一家中餐馆前。

兰煜的声音,难得的柔和,“下车吧,我们去吃点东西。”

刚才在酒吧,三杯高度数的鸡尾酒灌了下去,宁初的胃液早已翻江倒海,宁初没有闹别扭,她松开安全带,尾随兰煜走进了中餐馆。

两碗热腾腾的牛肉拉面端至面前,宁初狼吞虎咽的吃,兰煜朝她一笑,叮咛她,“没人跟你抢,你慢点。”

兰煜的笑,让宁初手一顿,匆匆别开视线,宁初低头继续吃面。

一贯优雅如他,慢悠悠将手机放回口袋,纤长的手指不慌不慢将筷子剥开,以为他会尝一口,却没想到他竟把他碗里的肉,一块一块夹至她碗里,直到碗里的牛肉全部夹完,他放下筷子,走至餐馆门口,一边抽烟,一边打电话。

迟疑的看着兰煜的背影,宁初真不知兰煜又想怎样?看着碗里的肉,宁初谈不上是怎样的感觉,为什么要在她失望到绝点,想要放弃的时候,兰煜却要给她希望?

兰煜这种怀柔政策,每每用在宁初的身上,简直是百试百灵,见他这般柔情,她欲罢不能,刚想要放弃的心,又不知跑去了哪里?宁初心底嘲笑她自己,太过没出息。

解决温饱,宁初的情绪也稳定了不少,她坐回车里,兰煜已在车里等候。

“吃饱了吗?”

“嗯!”

宁初草草的应了一声。

余下是漫长的沉默,两人也不知冷却了多久,直到在某一个红绿灯的间隙,他才开了一个话题,“为什么要去喝酒?”

酒足饭饱,宁初也理智了,说话也已变得圆滑,“新项目马上要启动,我压力大。”

自欺欺人的借口,兰煜如果还分辨不出来,他就枉为人了,他深深的喉咙只应了一个清简的字:“嗯!”

---题外话---

等会到家,会不会有惊喜呢~

第112章 112 我很喜欢

兰煜将音乐点开,他还真是贴心了,宁初说压力大,他就放古典音乐给宁初听,只是那时而高昂时而低沉的音乐,听得她更心烦气躁。

宁初故意切换到下一首,结果下一首还是那样千篇一律的旋律,宁初脸上有些不耐烦,再次按下切换键,他的声音掺杂在音乐之中,“再下一首是千与千寻的插曲,我很喜欢。”

宁初再次按下按钮,那优美的旋律充斥着整个车厢,直到旋律停止,兰煜伸手按下暂停键问,“有看过这部动画吗?”

不想与兰煜交谈,宁初只是微微颔首,兰煜接着问,“你最喜欢里面的谁?”

宁初定了好一会,都没说出答案,兰煜试探性的问,“是千寻还是白龙?醢”

宁初摇摇头,兰煜又给出了一个答案,只是语气中带着不确定,“无脸男?”

宁初再次摇头,兰煜没有继续往下猜,他直奔主题,“是谁?”

“汤婆婆!缇”

宁初给他的答案,远远超出他的预测,兰煜急着追问,“为什么是她?”

宁初说的一脸的理直气壮,“汤婆婆有什么不好的,镇上的人都畏惧她,而且还拥有一身好魔法,她有权力,有地位,简直就是女性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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