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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定理 (纪春生)


范佩佩点了点头:“你们家刘总监是真爱,不像那位胖头鱼,我想起他来就犯恶心。这下好了,他是走了,还留下个吴美妍兴风作浪!不,没有兴风作,全是浪!”
胖头鱼是她给于波的“爱称”。
她的话音一落,赵月立即拿手上的饮料瓶敲了她一下:“你又知道!”
“你当我瞎吗?自从她去替了墨菲的空,天天打扮成什么样?虽然韩总是个奇葩,但要真看上了她,那不是和胖头鱼一个水平?”范佩佩义愤填膺。
赵月突然变得有些忧伤。
范佩佩注意到了,她问:“你怎么了?”
赵月说:“要是真看上她就好了。”
说着,她从一旁的包包里拿出了两张科技展的门票,搁在桌上。范佩佩拿起来一看,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不会是?”
赵月叹了口气:“今天早上,韩总硬塞给我的。”
墨菲的感觉没错,李洱确实住在洱海边,他住的渔村甚至就在墨菲的隔壁,也是个没怎么被开发的村子。
他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下楼到旁边的农家菜吃一碗米线或者饵丝,然后,就走到码头去,对着洱海发一会儿呆。在水天相接的缝隙里泡了一会儿之后,他又回到民宿里,抱着电脑坐在靠海的阳台上,再发一会儿呆。
李洱每天都要例行点开的网站是“豆子”,他一直没有问墨菲为什么不再登陆了,经过了十年,他成为了这个网站的最后一位用户。
他犹豫过,但是他还是保留了这个网站。墨菲不登陆之后他已经有几个月没有种过豆子了,突然闲下来之后,他突然很想种一棵。
从系统里领了一颗小小的红豆,将自己的小花园开了荒,挖个坑,种下去,埋点土,每天浇一点水,七八天就能长出豆苗来。他在豆子里留了几个字,一个月之后豆子长成,这几个字就会被所有人看到。
他笑着摇摇头,“所有人”这个词太大了,如今“豆子”里的“所有人”就是他一人而已。
种完豆子,他关了电脑,从房间里取过一本书,泡上一壶花茶,接下来,就是对着洱海耗上一天。
总的来说,他每天下楼三次吃饭,每次吃完饭后会去码头上坐半个小时,墨菲能够找到他的时间,就只有这一个半小时。
那墨菲在干嘛呢?
她在小普沱开开心心的喂海鸥。
为什么没人提前告诉她,洱海边上有这么多好玩的地方?她已经骑行一周,每天停留一站,停下来在那些古老的城镇里走走,在洱海边巨大的怪石上坐坐,去庙台的最高处拜拜,还有——就是喂海鸥!
她拿了一包饵料,站到岸边,眼前镜子一样的水面上停了几百上千只白色的海鸥,那画面庞大而优雅,就像是天上的圣境。
近岸的地方,有几十只饿了的小家伙伸着脖子在等,墨菲用力掷出去一块饵料,离得近的几只海鸥同时腾空而起,在水面上掠出美丽的弧线。最近的那一只抢得了头筹,咻,叼走了。
身边的大叔笑呵呵地和墨菲搭话:“小姑娘今天来的是时候啊,今天有海鸥王要来呐。”
墨菲的眼睛一亮:“海鸥王?”
大叔:“海鸥王就是这些海鸥的国王,一会几百只一起飞过来,你仔细看,嘴巴是红色的就是海鸥王!”
海鸥王诶!墨菲的心中激动又开心,伸着脖子拼命地往那轻烟缭绕、无边无际的仙境深处看去——李洱,李洱是谁?
周末一到,经不住拐骗,南铃又去替孟柯修小别墅了。
孟柯的心里吃了蜜一样的甜:好兄弟,走的真好,千万别回来!
经过长久以来的不懈努力,他们的工程已经进入了中期,新版的小花园渐渐展露出一个雏形,孟柯左看看、右看看,玩命的夸:“漂亮!太漂亮了!这才像个家!”
家,听到这个词之后,南铃的心里有一瞬间的不舒服。
孟柯又眯着眼睛看他那两层的小洋房:“你说,接下来要不要把这楼也重新修一下?咱这小花园修得这么美,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南铃说:“我是学园林设计的,不会做建筑设计。”
孟柯马上改了口:“这么一看,又还可以,反正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也住出感情来了,那就不修了吧!”
走到哪里他都有道理。
南铃又不傻,早已在日复一日的接触中看透了孟柯油嘴滑舌的本性,懒得再搭理他。
孟柯见好就收,不等吩咐就主动去工房里拿了工具出来,他出来的时候,远远地看见南铃在接电话,脸色很不好。
他把工具一扔,走上去,南铃刚刚挂掉电话,脸色已经是苍白。
她急着说:“对不起,我要走了。”
孟柯问:“去哪里?是不是很着急?我送你去。”
南铃略一思索,点了点头。
车上,南铃报出了地址,孟柯皱眉:“是你妈妈的店。”
南铃一愣:“你知道?”
“李洱告诉我的”,孟柯随口甩锅给李洱,“发生了什么事?”
南铃头一次没有完全解释清楚:“……有人,砸了店。”
事情比她表达的要严重的多。有个人,带着一群人,去了南铃妈妈的店,不仅砸了店,还打伤了秦叔和一个店员。并且,南铃妈妈的状态很不好。

第五十四章 chapter54

孟柯和南铃冲进店里的时候,里面已经是一片狼籍。几个粗壮的汉子坐在大厅中央,有的抽着烟,有的翘着腿,气焰嚣张。
一个五十岁上下又黑又壮的男人正在拍后厨的门,边拍边叫:“死婆娘!你有本事一辈子躲在里面别让我抓到!看老子今天打不打得死你!”
看见这个人之后,孟柯明显感觉到,南铃整个人都在微微的颤抖。
最外面的一个壮汉看见了孟柯和南铃,叫道:“你们是什么人?今天这里不开张!走吧!”
听到声音,正在拍门的黑壮男人转了身,他一眼看到了南铃:“铃铃!”
他叫的明明是一个亲昵的称呼,却让被叫的南铃惊慌的往后退了一步。这一步退过去,她自然而然的站在了孟柯的后侧,瞥见这个动作的孟柯心里很受用。
黑壮男人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门口,孟柯强势往南铃面前一挡,他才没有直接冲到南铃的跟前。他有些焦急的探着头问:“你妈的钱都放在哪里?快去给我找出来!”
“你走吧,她不会给你的。”南铃出声了,声音很坚决。
听到这句话,男人在一瞬间变得暴怒:“你是不是皮又痒了?”
气氛突然有些剑拔弩张,站在两人中间的孟柯终于经咳了一声,提醒出自己的存在感。
男人果然问:“你是谁?”
孟柯说:“路人。”
男人没空搭理他:“那就让开!要吃饭下次来!”
孟柯笑了笑说:“路人,也可以路见不平一声吼。”
因为孟柯老早就让贺兰查过,所以在这个情形下,他大概已经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
张九通,南铃的爸爸,现年五十二,云南人。他年轻的时候家里有点钱,娶了小镇里花一样的南城,生下了南铃。可是安稳的日子没过多久,张九通交了一群不怀好意的狐朋狗友,吸上了毒。因为云南的坐标,获取毒品并不像其它地方那么困难,当南城终于发现了他的秘密的时候,他已经彻底在毒品里失去了自我。
毒瘾可以吃掉一个人的人性,在南铃的记忆里没有任何张九通作为父亲存在的记忆。她只知道,有一个“坏人”住在她家,每天都会毒打她和她的妈妈,逼着她们给他找出钱来。他下手狠毒,暴怒的时候将南城打得三个月下不来床,南铃有许多次差点被他掐死,身体娇弱的南城不得不从早到晚出去做工,来给他提供微薄的毒资。
日复一日,南铃在浑身的伤痛和折磨中长大的同时,南城承受着加倍的折磨,磨坏了她的精神。南铃七八岁的时候,南城就开始在张九通的刺激下发病,有时是颠狂,有时是痴呆,就这样,南铃连最后一个□□也失去了。南城发病失去收入之后,张九通做了一件最恶劣的事情——他准备把自己刚刚十七岁、完美继承了南城美貌的女儿卖给别人睡。
贺兰没有查出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总之,南城和南铃中的一个举起刀砍伤了张九通,然后母女一起逃向了外省。在此之后,张九通也时常通过各种手段找到她们,每一次都以母女二人再次逃到外省告终——就这么一次一次的逃,最后终于逃到了北京。
禽兽,这是孟柯对张九通此人的印象。
张九通打量着孟柯,他混迹于市井多年,学会了一身看人的本领,尤其是看这种大款。孟柯一看就是大款。
张九通问:“你要干什么?”
孟柯说:“我要干什么,取决于你要干什么。”
张九通眼珠子一转:“你要是想管闲事,也不是不可以。”
“你说。”
“我是她爸,女儿孝顺老子天经地义,你给我一万块钱,我就放过她。”
“不能给!”南铃在身后抢道。
“一万?”孟柯叹了口气,表现出非常遗憾的样子来,“这还真不能给,我没有这么小的钱。”
就是再笨的人也听得出这话里的揶揄,张九通身后的几个壮汉立时一起站了上来,在店门口围成一圈。
人多势众,张九通有了底气,他扯着嗓子吼了一声:“没钱就滚蛋!别挡着我教训女儿!”
孟柯不动如山:“你想怎么教训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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