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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脸它总在变 番外完结 (容光)


  “哪里不一样了?不都是你的逻辑吗?”
  陆嘉川微微一笑:“我喜欢你我爱你,说来说去不过七个字,翻来覆去没新意。但是上.床这种事,我可以跟你做出一百零八种新姿势,每一次都有不同的体验和乐趣。”
  对上周笙笙目瞪口呆的表情,他凑近了,眼里波光流转。
  “怎么样,要不要试一试?毕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陆医生你真不要脸,我为什么到今天才发现这个事实?”周笙笙的白眼即将冲破银河系。
  陆嘉川握紧了她的手,漫不经心地说:“因为以前我都有所收敛啊。最不要脸的一面,当然要留给最亲近的人。”
  那句最亲近的人,一瞬间让周笙笙有些动容。
  她低头笑了,心想,不管是周安安还是薛青青,最终她还是又一次走进他的人生,成为了最亲近的那个人。
  *-*
  两个人开始奇异的邻居加同居生活模式。
  偶尔留宿周笙笙家里,偶尔留宿陆嘉川家里,沙发上、卧室里、书房里,情动之时,到处都留下了不可说的记忆。
  从前陆嘉川上班时,总在医院食堂解决午饭,晚餐回家随便吃点什么,偶尔点外卖,偶尔煮点面。可如今有了周笙笙,下班归家时,他总会在开门的那一瞬间,听见身后的女邻居开门的动静。
  周笙笙倚在门边,笑嘻嘻问一句:“吃饭没啊,陆医生?”
  “还没有。”
  “饭做多了,要不要帮忙解决一下?”
  他弯起唇角:“你手艺不大好,本医生吃不下。”可脚下却自觉地很,轻松地迈着步子走进了她家。
  桌上是两人份的饭菜,热气腾腾冒着烟。她一口未动,谁都看得出是在等他。
  他就一边吐槽,一边吃得很欢快。
  某个夜里,他看着周笙笙熟睡在身侧的模样,轻手轻脚拉开床头柜,拿出一把崭新的钥匙,挂在她脖子上。
  次日清晨,周笙笙醒来时,他已上班去了。
  她坐起身来,这才发现胸前上多了一把亮锃锃的小东西,仔细一看,愣住了。
  正在上班的陆医生揣测着家里的女人醒了没有,不时看看手机,猜测她的反应。后来手机震动起来,他一看,发现是女人的短信。
  女邻居:今天早上起床,发现脖子上多了一条狗链子。怎么回事?
  陆医生:从野狗变成家狗,总要拴上链子才放心些。
  女邻居:……
  她加了无数表达愤怒的颜文字。
  片刻后,却收到医生的回复:薛青青,别再躲在门后等我了。每天偶遇不累吗?
  她呆呆地站在他的家里,低头看着短信,手指忽然间僵住,难以回复信息。
  而医生下一条短信就这样如期而至。
  “每天六点准时下班,开车回家大概二十分钟,停车两分钟,上楼五分钟。所以最迟六点半就会到家。不要再在猫眼后面等我,薛青青,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有一搭没一搭调着频道看电视,间或玩手机吧。只要在我开门时,回头对我笑一笑,这样就好。”
  她眨眨眼,捧着那把钥匙,一头栽倒在他家柔软的沙发上。
  就好像一瞬间被什么击中。
  心脏四分五裂,浑身都是沸腾的血液,爱情的滋味叫人生叫人死,叫人忍不住傻笑,又在某一刻忽然红了眼眶。
  她的陆医生。
  甜蜜又烦人,尖锐却柔软。
  怎么办,想嫁……
  
  第69章 终于露馅
  
  周笙笙在奶茶店做得很充实,小区的地理位置很好,人流量较大,奶茶店生意也不错。
  她做三天可以休一天假,若是周末,就与陆嘉川赖在一块儿,若是工作日,就跑回出租屋和郑寻吃顿饭,逗逗狗。
  郑寻最近心情不太好,看样子和那个不告而别的女大款关系很大。
  “老子真是日了狗了,这辈子尽遇上你们这种喜欢一声不吭就人间蒸发的女人!”——这句话基本上一个小时会说上好几次。
  开冰箱时,对着那些堆成小山的高级货,他会踹一脚冰箱门,骂一句。
  回卧室时,看见屋子里干干净净空空荡荡的样子,他会猛地关上门,骂一句。
  窗台上的花从前是他在浇水,后来郑西谊来了,就换了个园丁精心呵护,而今他养成了不浇水的习惯,那花居然枯萎了。
  郑寻很烦躁,可是日子过了这么久,一直以来都是郑西谊锲而不舍来到酒吧找他。如今她人间蒸发了,他才意识到,他竟连她的手机号也不知道。她住哪里,做什么,在哪里念书,一问三不知。
  周笙笙瞠目结舌:“都到同居的份上了,你除了她的名字,居然什么都不知道?”
  郑寻恼羞成怒,拿起一只抱枕朝她砸过去:“胡说八道什么!同居个屁啊!老子贞操还在!”
  这下周笙笙的震惊换了个方向:“同居这么久,你居然童贞尚存?!郑寻,你要是缺钱去男科看看,我给你出挂号费——”
  一只接一只的抱枕接二连三砸了过来。
  “滚!滚犊子!”
  因为男主人心情不好,偶尔饭都不吃,连带着罗密欧也跟着饿了几顿。
  周笙笙再来出租屋时,发现郑寻蔫蔫地躺在床上,重感冒到咳嗽流鼻涕齐齐上阵。而罗密欧也没了往常的生机勃勃,有气无力窝在沙发上,冲周笙笙没精打采吠了两声,又耷拉下脑袋了。
  她气不打一处来,先是把郑寻拎下了床,臭骂一顿:“我他妈以前怎么没觉得你是这种情圣?这是要绝食?想殉情?你就是想把自己弄死,也好歹把我的狗给托付一下啊!”
  她气鼓鼓走进厨房,把小米粥熬上,又炒了两个小菜。
  糖醋的气味漂浮在空气里,引人垂涎三尺。
  郑寻扒拉着墙壁吸着鼻涕闻味而来:“我就知道你还是放不下我的……”
  周笙笙面无表情把饭菜放进大盆子里,目不斜视越过他,将盆子搁在罗密欧面前:“乖,吃吧。”
  郑寻:“……”
  身体与心灵的双重打击一起袭来,郑寻想哭,可最终发现那个女人的良心还没被狗吃完,因为锅里还给他留了一半。
  也顾不上他和狗吃的一模一样了,郑寻拿了双筷子,就着锅就开始吃。
  可另一边,周笙笙发现一向爱吃的罗密欧居然还是蔫蔫地趴在那里,有气无力地转转眼珠子,又合上了眼皮。
  它吃不下东西。
  这是病得多厉害,才会让一只连鞋垫都能啃下去的吃货,面对一盆子美食都无动于衷?
  周笙笙急了,费劲地抱起罗密欧往外走。
  郑寻后知后觉回头:“你去哪?”
  “带它看病。”周笙笙的声音冷冷的,临走前回头给了他一记凶狠的眼刀,“要是罗密欧有什么三长两短,你就等死吧。”
  哐当一声,郑寻手里的筷子掉进空了一半的锅里。
  没有丝毫迟疑,周笙笙将罗密欧带去了刘承东的宠物医院,也就是上次陆嘉川帮罗密欧绝育的那一家。
  没想到的是,兽医对动物的辨识能力是超凡的。
  刘承东一眼认出了这只金毛,抬头看看周笙笙:“你是它的主人?”
  周笙笙没想太多,点头承认:“我是。”
  刘承东一顿,有些意外:“可认得这只金毛,上次带它来绝育的不是你吧?”
  这次轮到周笙笙惊讶了,她万万没想到刘承东还记得罗密欧。
  她有片刻的失措,然后很快点头说:“啊,对,那个是我朋友,现在这狗暂时寄放在我这儿。”
  刘承东摸了摸罗密欧,状似漫不经心问了句:“你朋友名字挺特别的,叫什么来着?”
  “周笙笙。”她毫不迟疑。
  这年头偷猫偷狗的人也就比偷小孩的少那么点,刘承东担心这只金毛来历不明,是她通过不合法手段弄来的,这也正常。
  而她既然说出了前主人的名字,他也就放心了些。
  刘承东笑着点头:“嗯,是她,名字很特别,我记得很清楚。”
  记得清楚还有一个原因,那女人答应了陆嘉川陪他回家见家长,害得刘承东打赌输了,被逼着吃那只沾了狗屎的皮鞋……
  好在后来那女人不知为何放了陆嘉川鸽子,他才幸免于难,从吃鞋子的危机里逃过一劫。
  周笙笙拉着罗密欧离开宠物医院时,它的状态好了很多,哪怕还是没什么精神,至少乌溜溜的眼珠里多了些神采。
  她再三向刘承东道谢,将罗密欧送回了出租屋。
  离开前依然臭骂了郑寻一顿,并威胁如果他再照料不好罗密欧,她就把它带走,今后再也不让郑寻跟它好了。
  其实郑寻也很爱这只狗,特别是眼下他又成了被人遗弃的单身汉,与这只没了小弟弟的单身黄金狗红尘作伴,好歹算是安慰。
  他至少还能告诉自己,同为单身,他的小弟弟尚且健在,这难道不是一大幸事吗?
  *-*
  周笙笙原以为和刘承东的碰面到离开宠物医院就算结束了。
  却没想到还有下文。
  周五晚上,她和陆嘉川一起动手,做了一顿火锅,正兴致勃勃围坐在餐桌上,汗流浃背吃着大夏天的火锅时,有人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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