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见过你真心 完结+番外 (只爱薛之谦)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只爱薛之谦
- 入库:04.11
我永远都记得妞妞生下来的时候,是我抱的她,她眼睛刚睁开的时候就对着我笑了。
然后我妈抱回去的时候她就哭了,我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事情,但是她真的对着我笑了。
有人说,书读的越多的人,玻璃心的程度就越高。
我想可能真的是,我没办法看着妞妞一生就被我爸妈给毁了。
我寄了九百块回去,剩下了五十六块。
那时候学校的北街有一家卖馒头的,晚上的时候馒头放了一天了,一块钱两个,我经常都是晚上去买的,晚上吃一个当晚饭,早上吃一个当早餐,中午在我打工的餐馆里面包了。
用傅瑶的话来讲,我那时候瘦的没有一点儿血色,整个人都是黄瘦黄瘦的,偏偏骨架还大,那脸上的边部骨头突出来,恐怖得很。
傅瑶也在不断地打工,但是她比我好,她自学了吉他,在吉他店里面当帮工,一个月一千多。
但这对她还是杯水车薪,她说她外婆老了,她想存一笔钱,越多越好。
所以她晚上回去酒吧卖酒,一个月她能挣三千多,但是人也喝得要死不活的。
她介绍我过去,那酒吧是很正经的酒吧,你要卖酒,可以,你和多少杯客人就要多少瓶。
我的酒量就是那时候攒起来的,从喝两三杯酒吐得死去活来到后来喝两三瓶都面不改色。
偶尔也有人占占我们的便宜,但是老板是女的,一般这些人都是直接让保安拉出去。
我就这样,白天去餐馆打工,晚上到酒吧打工,除开上课的时间,我的所有时间都是在打工。
就这样熬着熬着,一个月也有三千多四千的收入。
我觉得很满足了,我从来都没想过我一天能有这么多钱。
我妈现在是固定一个月问我拿一千块,但是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她突然说我爸摔倒了,在家里面干不了活,要求我每个月加多一千块。
她意思很明显,就是不给钱就卖妞妞,现在那猪肉佬把五千块提升到一万了。
我不是铁石心肠的人,尽管我对我爸妈没什么感情,但是我的弟弟妹妹,我始终做不到视若无睹。
事情发生改变的时候是有一天晚上我刚从酒吧出来,有个女的伸手拦下了我,问我有没有兴趣换个地方工作,每个月有固定的五千块拿,每个晚上只要上班两四个小时就好了,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可能偶尔会有客人动手动脚,当然,他们不会强迫我的。
那是我第一次听说红颜,a市里面众多销金库之一。
不得不说,我心动了。
因为那里面也是有提成的,固定薪资是五千,但是如果酒卖得多,或者客人打赏得多,一个月上万不是问题。
我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需要钱。
于是我去了,第一天晚上的时候差点就闹事情了,但是最后还是过去了。
慢慢的我就发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挣的是钱,最难挣的也是钱。
刚开始的时候我是一点儿都不习惯,好几次想辞职,但是我呆了一个月之后,我发现,其实自己聪明一点儿,有些亏是不用吃的。
红颜里面的包厢是分等级的,abc,一般bc都是普通人,c一般都是大学生多,但是消费一晚上也不低了,比得上我一个月的工资了。
所以我一般都是只会去bc等级的包厢,虽然他们消费的少,我提成拿的也不多,但是一个月六七千的,我也挺知足了。
我跟傅瑶都是经常很晚回去宿舍的,宿舍阿姨对我们都已经无语了。
后来有一天,宿舍里面终于开撕了。
我跟傅瑶一合计,两个人打算在外面租房子,但是我们每个人每个月就得多支付一千块。
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是再这样长期下去,难保不会出事情,而且宿舍对我们夜不归宿的处分已经很严重了。
最后咬了咬牙,我们还是决定在外面租房子。
我总觉得那一千块不该就这样少了的,所以周末白天的时候我会出去接一些兼职。
我长得高,一米七二的身高,加上长得也不错,所以有时候有一些地方开业要迎宾小姐或者是模特都能够去。
一天两百块,但是不是每个星期都有这样的兼职,但一个月五六百也是钱,总比没有好。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赵旭,在一个珠宝店开业,我刚好被请去当迎宾。
那时候是十二月份,我穿着开叉的旗袍跟十二厘米的细跟高跟鞋,站在那寒风中,心都是抖的,但是我却不能够发抖。
结束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僵硬的,刚想去换衣服,却被同行的一个女孩拉着,说主办方请吃饭,还有没人五百的红包拿。
我知道这请吃饭是什么意思,无非就是要我们作陪。
那一天一共有五个迎宾小姐,三个跟我是同校的,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
我其实不想去,这样的饭局,谁知道进去了能不能出来。
但是五百块,我站了一整天也就是两百。
而且今天媒体,我觉得他们不会强迫我的,当然,自愿的就无话可说了。
但是有时候,人真的不能太贪小便宜。
第你避开了我的一生 (赵苗 二)
媒体跟我们根本就不是同一桌的,我也没想到会这样子的,所以看到我们居然和那些人坐在一桌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就转身要走。
但是有人叫住了我:“赵苗,你去哪儿啊?”
我跟开口叫我的这个女生一点儿都不熟悉,但她却上前牵着我的手腕,显得特别的熟络一样。
我本来是打算在他们都没有留意到我的时候偷偷转身离开的,但是现在被她这么一叫,坐下的,没坐下的人都往我这儿看。
那个珠宝商老板还看着我笑:“你叫赵苗?哟,这真的是巧了,赵总,这不会是你家妹妹吧?”
我那时候才留意到,那个满身肥膘的男人身旁坐了一个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系着同色系的领带,明明是很冷感的装束,但是却因为鼻梁上的细边眼镜显得斯文得很。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就收回视线了,看向开口的那个男人:“白总,我们家要是有这么漂亮的姑娘就好了。”
我知道我长得好看,从小到大我就是我们村子里面最好看的,后来长大了点儿,到镇上上学,我也还是最好看的。
直到现在,我遇上了傅瑶这个小婊砸,我才被她损得有点儿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长得除了高之外就平凡普通了。
不过说真的,傅瑶是真的漂亮。
虽然我没见过多少人,可是来a市这一年多,我在街头餐馆当过服务员,也在酒吧里面当过卖酒的,现在还在红颜这么一个最不缺美女的地方干。
但是尽管如此,我每次见傅瑶的时候,我都觉得这人的脸真的是长得有点儿不像是张的,像整的。
很好看,真的很好看。
而且这人不说话的时候,绝对就是那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就是开口的时候有点儿破坏美感,但不可否认,她真的是很美,所以在她跟前,我根本就不觉得自己长得多好看。
这时候我到底是一个十八岁刚过没多久的花季少女,被一个浑身都是成熟男人魅力的成功人士夸我长得好看,我要是不脸红就有点儿对不起自己了。
我这脸一红,那个叫白总的人仿佛就更得意了,伸手招着我:“来来来赵苗,坐着赵总的旁边,难得你们两个人这么有缘。”
刚才拉着我的女生突然之间掐了我一下,我低头看着她,有些不爽,伸手扯开她的手:“我不认识你,你别碰我。”
说着,我抬腿走了过去。
反正今天我是跑不掉的,但是坐在一个长得过去的男人旁边,总比坐在一个比我父亲还难看的男人旁边好。
我们一起过来的五个迎宾中,有三个都是学生,对这样的场合自然是拘谨和害怕了。
我刚坐下,白总就跟我介绍我身边的人叫赵旭了。
他侧头看着我,脸上带着笑,伸出来的手很好看。
那是我第一次握男人的手,在这十二月的冬季中,他手上的温度就好像傅瑶常抱着的暖宝宝一样。
白总就这样直接将我塞给了赵旭了,比起其他动手动脚的人,赵旭倒是没怎么动我。
我知道自己是被那五百块给农蒙心了,不该跟过来的,我们一直被灌酒,幸好我的酒量好。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耿直地一直喝,有两个女生已经醉了,被身旁的男人直接就扶着走了。
一旁的白总还有另外一个男人见我没醉,不断地灌着我。
我的一只手放在膝盖上,赵旭伸手过来的时候我明显地愣了一下,我以为他像那些人一样,要对我做些什么。
我立刻就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了,他侧头看着我,抬手将眼镜往上抬了抬。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突然之间就知道他什么意思了。
于是再喝了一杯之后我就开始装醉了,我以前醉了都是上吐下泻的,但是显然这样是不行的,所以我干脆就趴在桌面上,看着酒杯笑。
然后我就听到我身旁的白总在跟赵旭说话了:“赵总,这赵苗,好像醉了啊。”
下一秒,我就听到赵旭开口了:“既然这样,赵某今天就失陪了,改天有空再请白总一醉方休。”
“年轻人!好好好!”
他们说着,下一秒赵旭就把我扶了起来了。
说真的,我长这么大了,那是第一次和异性接触,我下意识地就想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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