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第一名,是不是应该更生气一点?”权志龙苦笑,虽然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天才,这其中也有粉丝们推捧和公司炒作的原因,但不否认自己的实力被贬低让他也觉得非常不快。只是作为偶像,就应该大度一点才对。
“哥,要不要和我合作?”千程转头看向志龙:“被夸大评价的创作型歌手第一和第二合作曲,想起来就兴奋,说不定能直接给那群家伙一巴掌呢!”所做就做,千程马上从茶几底下拿出空白的谱子和铅笔。
看着千程一脸兴奋,眼睛晶亮,两颊因为酒精有些泛红。志龙有些堂皇,他有些尴尬地笑着,牙齿白得在灯光下甚至有些闪烁:“我也很想,但是,我不行啊……”偶像的准则,对于批评要愉快接受,对于ANTI要友好对待,对于指责就更应该直接认错,息事宁人永远是经纪公司使用的第一方案。
“再说,我的确没有说过自己是天才,不少称号也是媒体和公司炒作出来的。很多曲子我也不是单独完成的,也要靠Teddy哥和KUSH哥的帮忙。”放下酒杯的他,说到这里时看上去有些难以察觉的低落。
“So What?”千程耸肩:“和人合作不代表你自己没有实力啊,我出曲子的时候还要征求振英哥的意见呢!和别人合作,只是为了推出最优秀的曲子而已,就算在美国,也只有很少没有朋友的人,才会独立推出曲子吧?”即便在音乐非常发达的美国,很多曲子都是歌手本人和作曲家们合作推出的,几乎没有什么曲子是由独立个人推出的。既然有朋友可以帮忙省力又集思广益,即便是分出来一半的收益,很多人也都乐意和他人合作出曲子。
“即便这样,我还是不能和你合作。”被大实话安慰得心里感觉不错的权志龙还是拒绝:“我不像你,千程。我从小在韩国长大,做了超过六年的练习生,出道将近五年,我必须完全恪守韩国娱乐圈的规矩。必须保持谦虚,保持偶像要树立的形象,对于批评要虚心接受,不能张扬,也不能说不。”
一番话说得千程有些沉默,她对比起这些辛苦付出很多的练习生来说,实在差得太远。
“所以,我很羡慕你。”志龙看着沉默的千程,难得笑得温柔:“你张扬,直话直说,骄傲,不会因为身份和地位而向别人低头。也非常幸运地有个能保护你的经纪人,和还算不错的社长。其实我很期待,说不定作为新人的你会给娱乐圈带来新的气象。不再是前辈压后辈的,严格的等级制度下的扭曲的音乐圈,而是一个真正开放的,充满积极和好音乐的音乐圈。”
“不过,在这之前,要先保护好自己。”沙发上的志龙,下意识地拍了拍坐在地上的千程的头:“韩国娱乐圈的水很深,有不少经纪公司都有黑道背景,注意把握分寸。”
千程抬头,看向同样因为酒精,脸上有些发红的权志龙。即便喝了不少,他的眼睛看上去还是非常清明,只是她突然觉得自己在对方眼中,看到了什么连掩饰都没有,直接流露出来的东西。
没有丝毫害羞和尴尬,同样像权志龙预料的一样,没有反应的千程坐起身:“好吧,既然偶吧你不能明着合作,私底下来怎么样?这首歌我只会直接放上网页,并不会有任何盈利目的。著作人方面,我会写是我一个朋友一起帮忙。”她拿起笔来,歪头看向志龙:“Jazz怎么样?喜欢Rap和嘻哈的权志龙xi,能不能一样一手掌握Jazz和灵魂?”爵士和灵魂,这是千程两大强项,不是她只会写这两种风格,只是就目前的她来说,这两种风格一向是她的偏好和兴趣,而她的嗓音也显然非常符合这两种风格。但至于作为音乐人,无论是歌手还是作曲家都好,都不应该被风格所局限。就像千程,她也能写Kpop,也能写流行,她所演唱的曲子也不是只有灵魂和爵士。
“试试不就知道了……”并没有因为千程没反应而失落的志龙,骄傲地笑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再学着千程一样坐在地板上,拿起铅笔一起参与讨论起来。
于是,大晚上的两人,一边就着红酒,一边开始工作起来。
“应该高一个音阶,要不然会和之前的旋律不搭的!”
“是应该降低半个音阶才对……”两人把电脑都搬了出来,志龙在键盘上按了按,以证明自己的观点:“这样听上去好很多吧?”
“我还是觉得升高好……”
“不要因为自己擅长高音就整天走高啊,别人也要唱的……”
“好吧,看在你和我第一次合作作曲的份上。”她才不会承认自己错了呢。
招财进宝满眼好奇地在两人之间奔来跑去,这里蹭蹭那里舔舔,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有人在千程家呆那么长时间。即便是成仁,也是呆了没多久马上走的。
同样充满才气的两个人吵着吵着,不知不觉就把曲子完成了,吵得口渴的他们,也不知不觉地把后劲极大的两瓶红酒都喝光了。
权志龙是被舔醒的。
眼睛还没睁开的他,感觉到刺眼但是很温暖的阳光洒在他身上,脸上被小小的舌头弄得都是湿湿热热的口水,他抬手想要拍拍自己调皮的宠物,没睡醒的声音还是奶音的状态:“家虎,别闹了……”触手却是毛毛绒绒卷卷的感觉,而不是家虎细腻的皮肤。
不在家吗?
他揉了揉眼睛,闭着眼睛想了想,终于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期待一睁眼就能看到某人的脸,志龙在心里小心翼翼地想着,缓缓地睁开眼睛。
但眼前不是某人精致的睡颜,又或是她漂亮得就像星辰的眼睛,而是一张毛茸茸很可爱的狗脸……
昨天一晚上就能认出招财进宝了的志龙叹气,拍了拍进宝的小脑袋:“早上好,进宝小朋友。”
“哥终于醒了啊。”千程穿着自己家常睡衣,一样的深灰色格纹长裤,和冬天不同就是T恤被换成了白色背心。她端着杯牛奶站在门边,头发有些乱糟糟塌在头上。
“我昨天晚上喝醉了?”志龙坐起身,揉了揉额头,低头看身上是昨天打底穿的黑色背心和牛仔裤。
“对,不是我说你,志龙哥你酒量也太差了吧,一瓶红酒就倒了。”她看到志龙打量身上的动作,于是解释:“穿着太多衣服睡觉会很不舒服,所以我就帮哥把衣服脱了。额,裤子就算了。”
真丢脸……突然觉得自己已经在千程面前丢过太多脸的志龙,开始有些习惯起来:“喝醉之后,我没干什么吧?”再发酒疯的话就真的丢死人了。
“还好吧,那就要看你怎么定义干什么了,哥喝得那么醉,也不能干什么……除了一直唱歌之外。”千程说微黄的话说得嬉皮笑脸:“话说,我光是为了扶你上床就花了不少功夫,志龙哥你看上去瘦,没想到肌肉挺多还挺重的……”
“帮哥脱衣服的时候,哥还闹变扭。”她伸手把进宝抱了起来,凑近志龙床边,冲权志龙挤眉弄眼:“哥,不用我负责任吧?”
一巴掌将千程推开,志龙起身:“好啊,负责吧。清白都没了,现在我只能靠千程姐过活了,千程姐,求喂养……”他能说他说的是实话,不是开玩笑吗?
“女王大人只喜欢干净的男宠,快去洗脸!”千程似乎只是在开玩笑,将放在床边的衣服递给他:“裤子就没办法提供了,衣服我倒是有几件。快感谢女王大人有时尚品味,还屯了几件男装T恤来穿吧!”喜欢穿宽松的男装的确是一段时期的时尚潮流,千程的男装T恤其实是拿来准备做睡衣穿的,只是还没穿上就贡献给了志龙。
洗漱完拿新毛巾擦着头发的权志龙来到厨房,看着餐桌上放好的鸡蛋吐司有些意外。
“别惊讶,我只会做这个。”在美国生活多年要自己准备午餐的千程,除了方便面之外三文治和吐司做得最好:“记者已经散了,我也已经给KUSH哥打电话了,他说会让人来接你,顺便把我的车开过来。现在应该再来的路上了,哥快吃。”
“这么快就要赶哥走?”志龙坐下,睁大眼睛像是撒娇一样看着千程:“女王大人不是说要收留人家的吗?”
千程愣了愣,眼神中的情绪快得让人把握不住:“不收留了。”她笑着,语气听上去一半玩笑一半认真:“虽然很想收留,但是风格不搭呢。”
权志龙似乎没听到其中的意思,仍旧笑眯眯地完成了早餐,接到KUSH哥的电话之后起身和她道别。
“多谢啦,志龙哥~”千程站在门边和志龙告别,一边开玩笑:“昨天晚上的陪同,让我免于放弃自己,从而走上自残的道路。”
“别再拿那件事来讲了……”志龙扶额:“你把谱子扫给我,之后的和音我会直接通过邮箱发过来的。”虽然不能名正言顺地合作,但是提供一下和音问题不大。
千程点头,正想要把门掩上,却又被志龙叫住。
“千程xi……”他拨了拨刘海,脸上是无比自信和骄傲的神情:“我似乎应该要证明一下,混搭风格有的时候会很有趣?”
千程再次愣了愣,才意识到权志龙在说什么,她点头:“那我就等着看了……”
感情方面看得很开的千程,不会像中国女生一样,有人喜欢自己就会害羞得不行,又或是对人家莫名的讨厌起来。喜欢一个人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一种感觉,并不需要什么日久天长,也不需要患难与共,只是一眼,一个动作,就可能会瞬间喜欢上眼前的这个人。关键在于,这种感觉,能延续多久。即便没有可能,她也享受被追求的过程,不可能机会都不给人家,就直接拒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