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灵犀在甘城的老房子早就卖了,扶晓不放心她,婚宴后,带着她和季脩筠一起回了自己家,寸步不离的看着她。
扶广林是第一次见到未来的女婿,非常满意。
晚上,谢麟和李明溪夫妇单独请了扶晓和陆灵犀吃饭。
扶晓本想拒绝,陆灵犀却抢先答应了。
季脩筠留在家里陪着扶广林和王雅兰吃饭,扶晓和陆灵犀一起到了酒店。
卸了妆的李明溪看上去清秀文雅,和谢麟看上去很般配。
陆灵犀一直看着李明溪,眼神直勾勾的,扶晓生怕她会失控,拼命的和李明溪说话,引开她的注意力。
这顿饭吃的无比艰辛,扶晓借口把季脩筠放在家里,担心老爸欺负他,匆匆离开。
谢麟送她们的时候,握着李明溪的手,很认真的说:“结婚以后,我可能不会像以前那样,经常和你们联系了。但是,朋友就是朋友,一辈子的朋友。哪怕十年没有打过一次电话,二十年没见过一次面,你们有什么事,我一定会两肋插刀。”
扶晓听见这句话,眼睛一热。
陆灵犀泪如雨下,转身就走。
扶晓追上去,握住了陆灵犀的手。
李明溪碰了碰谢麟的胳膊:“你为什么要说我曾经救过你?”
谢麟答:“因为,扶晓问我为什么会和你结婚。我说你高三的时候曾经救过我。”
李明溪笑:“所以你以身相许了是吗?”
谢麟点头,笑了笑。
六年前,他喜欢的女孩儿在小吃一条街将他从车轮下拽回来。
然后,他在那条街上吃了这辈子最难吃的一碗牛若面。
六年后,他鼓起勇气说出来,然而她完全没反应,她都忘了,可是他还记得。
这辈子永远都只是朋友。
这样也很好。
陆灵犀一夜没睡,心里想着谢麟,从三四岁开始想起,一直想到现在。
她二十四年的岁月里,从有记忆起的那一刻,几乎全都有他的影子。
可是她不如扶晓勇敢,她错失了最好的机会。
论长相论人品论时间,她样样都不输给李明溪,可是她就是输了,她输给一个胆小的自己。如果她勇敢一些,如果她考到芙蓉市的大学就去谢麟的大学里找他,结局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因为,如果他一开始就喜欢李明溪,不会时隔四五年才走到一起。
他是被李明溪感动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她对他的感情再深又如何,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更没有在谢麟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站到他的身边,没有陪他一起共患难。
如果时光倒流,她一定不会这样深埋自己的感情,她甚至可以辞了职去北京陪谢麟一起渡过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关口。
她为什么那么懦弱,为什么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
她等啊等,等到他结了婚。
三人在甘城住了一晚,翌日中午吃过饭回到芙蓉市,季脩筠送两人回到家属院。
陆灵犀拦住扶晓:“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你不要陪我。你和季脩筠回去吧。你放心,我不会想不开,我要是想不开,前几天就想不开了,不会等到今天。”
扶晓又约她出去玩。
陆灵犀摇头:“我好累,想要回去歇歇,睡一觉。我两天没睡了,特别困。”
陆灵犀非常坚决的不肯让扶晓跟她一起回去,自己独自一个人回到居处。
屋内从来没有过的空荡荡。她在两个房间里来回晃荡了几十趟,一遍一遍的看扶晓的房间,看她留下来的东西。看着看着,她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她断断续续哭了半个多小时,身体里的水分全都流成泪水,然后起来两眼一花,扶着墙,顿时又哭起来。以前她有点不舒服,扶晓就会大惊小怪的来关心她,她感冒发烧,她恨不得半夜背着她去看急诊。
这个世界上,她最重要的四个人,父母,谢麟,扶晓。她失去了三个半。
扶晓现在一分二,另一半给了季脩筠,等有了孩子,她就是三分之一,四分之一。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可真是人世间最虐的一句话。
陆灵犀拿着钱包离开了房间,在商场里游魂一样的逛,直逛到广播里说打烊了。
她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孤零零的站在夜色中的街头。这个世界上有数十亿的人,可是她孤单的像是一粒微尘,风一吹就要被卷走,不知去向,不知归宿。
“陆灵犀?”
身后有人叫了她一声。
她一开始没听见,第二声的时候才回过头。
周以檀站在她的身后,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衫,愈发显得高瘦,风吹起他的头发,露出整张面孔,白净,寂寞,像是游离在整个世界之外的一个游魂。
68、番外二 陆灵犀(一)
夜色如墨,外面一片死寂,偶尔传来几声蛐蛐叫。这是一套老旧的四合院,在正房后面有个狭窄的后院,东侧是厨房,紧挨着一间小屋住着给戏班做饭的老曹夫妇俩,西侧原是个柴房,后来租给戏班,就被当成了库房,柴火便堆放在外头院里。
陆灵犀就住在这样一间破屋子里,乱糟糟的散发着霉味,靠墙堆放着七八个大箱子,里面都是各种衣物,头饰。墙角里放了个兵器架,上面放着些花枪长剑大刀弓箭的道具。
陆灵犀曾经以为,错失谢麟是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没想到结论下的太早。更后悔的事,应该是那一夜碰见周以檀。
她想要回到过去,想要看看去世的父母,想要看看年少的谢麟。可是鬼使神差,她回到的却是兵荒马乱的民国,见到周围的人和场景,她差点没昏过去。
她精心准备的钱,衣服,身份证,什么都没有排上用场,比起扶晓,她算是彻头彻尾的身无分文,她身上带的钱等于是一堆废纸。
三天两头打仗,人心惶惶,没提找什么工作,能找个地方收留她,给她一日三餐,已是难上加难。就在快要绝望的时候,她突然想到自己还有个一技之长,于是打听到了城西的一家戏班门口。
陆灵犀本以为自己一开嗓就能让班主惊艳,没想到她的这点功底在班主郭可举眼中,根本上不得台面。戏班里多得是从四五岁便开始练功的孩子,陆灵犀纵然有天赋也只能算是业余。
多一个人就要多一口饭,最后郭可举见她孤身一人实在可怜,动了恻隐之心,再加上她相貌昳丽,唱的还行,就勉为其难的收留了她,先帮忙做饭打杂,万一有什么突发情况,说不定也能临时救个场。
戏班大大小小二十多人,租了这个两进的四合院,屋子都住的满满的。陆灵犀只好在这个库房里,临时用木板撑了个小床。这辈子她没住过这样破的地方,除了安慰自己熬过去,别无他法。
还好,想到扶晓也曾经经历过这样的时光穿越,最终都能安然无恙的回去,她只要不出什么纰漏,不丢了这个沙漏时钟,再过二十天,也一样能好好的回“家”。
她曾经认为自己没有家,然而到了此刻,才发现所谓“家”其实不是她原先想的那样。
没有电视手机,一入夜,整个四合院都变得静悄悄的。
九月末的天气,还是有些闷热,屋内一丝风不透,窗户开着也无济于事,屋内又堆满了东西,像个闷罐。陆灵犀热得无法入睡,推开门,走到院子里,坐到柴火堆旁边的一个小马扎上。
头顶上一轮月亮十分的圆润,但是月光却不及她想象中那么亮,若不是屋内还有一点点灯光,即便有月光,也近乎是伸手不见五指。
她坐了一会儿,蚊子在耳边嗡嗡的叫,她打算回屋里拿把蒲扇出来,刚刚转身往屋内走,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响动,是靠着院墙堆放的柴火,陆灵犀还以为是野猫,回头扫了一眼,吓得一个激灵,一声尖叫就在嗓子里,却硬生生被一把黑黢黢的枪给逼了回去。
枪口指着她,压低了声音的一声冷喝:“别叫。”
陆灵犀吓得大气不敢出,喊声硬生生憋在了嗓子里。
站在院子里的男人仿佛突然从天而降,不知道是什么人,微弱的一点光,不够看清他的长相,只知此人身形高大。
从院墙外面传来一阵凌乱的马蹄声,枪口往前一伸,径直抵到了陆灵犀的胸口上。“进去。”
看不清楚五官眉眼,听声音仿佛年岁不大。陆灵犀倒退着往后走了两步,男人也跟着她,看他挪动步伐的姿势,明显是受了伤。
陆灵犀那里闪过无数个念头,但是都被那只□□给压下去。
走到门槛前,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东西,借着屋内的光,陆灵犀看见那是个金条,不禁吃了一惊。
“你让我在你这里躲几天,这个就是你的。”
乱世,身无分文的她,看见金条,几乎没有任何思考的余地,胆怯和害怕一扫而光,她无法抗拒这个诱惑。这个金条仿佛还是她的救命稻草。
“好。”她几乎没有一丝的犹豫,伸手就去拿。他比她的动作更快,手掌一合,握住了那块儿金条。
“走的时候再给你。”
陆灵犀心里一急,脱口就说:“你要是走的时候不给我呢?”
“老子有的是钱,说话算话。”
枪口自始至终一直指着她,陆灵犀不敢反抗,也不敢喊人,只好任由他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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